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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叶适的兵制改革和军事战略思想

  叶适反对"自用兵以外无他画"的单纯用兵观点,但是,他并不根本反对用兵;相反,要完成报仇雪耻、恢复故土的大业,总是要通过用兵来完成的。因此,他对军事问题的研究是相当深入的,他所提出的兵制改革的方案和军事战略思想,是相当完备并且大部是切合实际的,可以说,这是叶适思想中最精彩的一部分。

  (一)分兵变法的思想

  对南宋军政的**状况,叶适有个总的评论:"养兵以自困,多兵以自祸,不用兵以自败,未有甚于本朝者也。"(《兵总论二》,《水心别集》卷十一)"虽有百万之兵,而不免自贬为至弱之国"。(《厢禁军弓手士兵》,同上,卷十二)兵多是南宋财政困难的重要原因之一。"为天下之大害,十分之九以供之,而犹不足者,兵是也。"(《廷对》,同上,卷九)叶适特别揭露了绍兴十一年高宗、秦桧收兵权后,军政的**状况:虽然,以秦桧之虑不及远也,不止以屈辱为安,而直以今之所措置为大功,疲尽南方之财力以养此四大兵,惴惴然常有不足之患,桧犹坐视而不恤也。桧久于其位,老疾而死,后来者习见而不复知,但以为当然。故朝廷以四大兵为命而困民财,四都副统制因之而侵刻兵食,内臣贵倖因之而握制将权,璐弊相承,无甚于此。而况不战既久,老成消耗,新补惰偷,堪战之兵十无四五,气势懦弱。(《四屯驻大兵》,同上,卷十二)

  四大屯驻兵如此懦弱无战斗力,是"今日之深患",因此,叶适向孝宗皇帝惊呼:今奈何尽耗(国家之财)于三十万之疲卒,袭五六十年之积弊,以为庸将、腐阉卖鬻富贵之地,则陛下之远业,将安所托乎?陛下诚奋然欲大有为于天下,掳不可掩抑之素志,以谋夫不同覆载者之深仇,必自是始。(同上)

  这就是说,要完成恢复大业,必须从改革军政的积弊开始,叶适坚决反对当时士大夫中那种"恃兵之固,制兵之善,可因而不可改,可增而不可损"的因循守旧的陈腐观念,而主张对兵制进行改革。他向孝宗皇帝建议:"臣愿陛下审虑定计,以分四者之兵而变今之法"(《兵总论一》,《水心别集》卷十一)。这里说的"四者之兵",是指边兵、宿卫兵、屯驻兵、州郡兵四种。当时实行的是募兵制,四种兵都由召募而集,并且一律由国家供应给养。

  叶适指出这种兵制的弊害是:四者皆募,而竭国力以养之,是徒知募而供其衣食耳,此所以竭国力而不足以养百万之兵也。力则已困,用则不可,故进不可战,退不可守,百人跳梁则一方震动,而夷狄之侵侮无时而可禁也。(同上)

  针对此弊,叶适认为应该"分四者之兵而变今之法",即改变单纯的募兵制及一律由国家供应给养的制度,而对四种兵采取不同的集兵和供给制度。具体来说:①边兵"因其地,练其民,不待内地之兵食而固徼塞也",实际上是用屯田和训练边郡民兵(对此后面还要论及)来解决;②宿卫兵"因郡邑所近之民,教成而番上,与募士杂,国廪其半而不全养也",也就是募兵和训练民兵相结合的办法;③屯驻兵作为国家的主力部队,"悉用募士而教其精锐,全养之而已";④州郡兵则"以州郡之人守而不以州郡之力养之也"(其养法后面介绍)。实行这种"分兵"法,只有屯驻兵和宿卫兵之一半是由募兵制来集兵并由国家供应给养,其他都由民兵来代替,这就可以大大减轻国家的财政负担。叶适认为,采取这样的改革措施,"法行制定,财不足以为大忧而兵可用矣。"(同上)

  除了采用"分兵"法以改供应制度外,叶适还有"精兵"的主张,要求把各种兵的人数都精简下来,做到"兵以少而后强"。他说:"不减宿卫、屯驻之兵,则国力不宽;不减厢、禁、弓手、士兵,则州郡之力不宽。"(《厢禁军弓手士兵》,《水心别集》卷十二)他认为,要做到"兵以少而后强",主要是减少"特养"之兵。他说:"古人之兵,以宿师为拙,以聚屯为病,不敢别异于民而特养之,虽特养之,不多数也。"(《应诏条奏六事》,《水心别集》卷十五)他回顾宋太祖时,"国用亦足,兵威亦强",是由于"所蓄之兵锐而不众,所用之将专而不疑";后来"兵威不振,国用转急",是由于"所蓄之兵冗而不尽锐,所用之将众而不自专"。因此,他认为,要"修太祖之烈",一方面要"使明良忠智之士久于其任"亦即"将专",一方面要"汰疲冗之兵",亦即"精兵"。他主张,宿卫、屯驻兵减去一半以上。

  他认为,以前所谓"欲一当百"、"欲一当十"的说法都不对。他说:姑得以一当一,则精兵也。夫一人得一人之用,则固已十四五万人矣,用之必死,谁敢敌者!??夫用兵者,用其气也,多兵以自困,气先索耳。(《终论二》,《水心别集》卷十五)

  至于州县兵,他主张"厢、禁军、弓手、士兵皆散",而以民兵代之;"自三等以上,籍其家一人为兵,蠲其税役;大州二千人而止,下州八百人而止。州县各为之所,将校率其州人;秋冬而教,春夏则否,有警呼召,不用常法。然其为兵也,必在州县四方三十里之近家者"(同上)。这样,两方面的冗兵都加以裁减,方能达到"上宽朝廷,下宽州县"的目的。总之,只有定兵制,减兵额,"减州县之供,以苏息穷民",然后"厉其兵使必斗,厉其将使不惧",才能达到兵以少而后强,"一再当虏而胜负决矣"(《四屯驻大兵》,《水心别集》卷十二),恢复大业才有成功的希望。

  (二)"由募还农"的思想

  叶适的兵制改革思想,除了前述分兵以改变供应制度和精兵的主张外,还有更为根本的想法,就是"由募还农"。前者是兵制改革的着手处,后者是兵制改革的落脚点。这两方面是紧密相连、不可分割的。

  叶适考察了历史上兵与农的关系,并由兵农关系的变化来议论历史上兵制的变化,他把府兵制和募兵制的产生和替代,放在兵农的合与分的背景下来考察,认为府兵制是在兵农分离的情况下产生的,而在府兵制产生之前,有一个兵农未尝相离的历史时代。因此,他不同意那种把"寓兵于农"同府兵制等同起来的观点。他说:"每观后世之论,皆谓当寓兵于农,故其称府兵,以为得先王之遗意",其实不然,"历考战国秦汉之后至未立府兵之前,兵农本未尝相离,何待寓也!"府兵之制,实始于北朝,宇文泰、苏绰"始令兵农各籍,不相牵缀,既隶府额,长征莫返,而居者晏然不知,缘此国富兵强";隋文帝"因之平一宇内,??徒以兵农判而为二故也"。因此,"府兵成于周隋",而唐高祖、太宗不过"遵其旧法行之耳"。到唐高宗、玄宗时,府兵制浸坏,转而"一切募士"。"兵农已分,法久而坏,齐民云布,孰可征发!以畏动之意,求愿从之名,虽至百万,无不用募,何足怪矣!"募兵制代替府兵制,势所必然。一直沿袭到南宋,积弊之深,已如前述。鉴于历史上的沿革,总结其经验教训,针对当前兵制之弊,叶适提出了"由募还农"的设想。他说:若以天下奉一君而人人不免为兵,不复任养兵之责,则圣人固所不为;若以天下奉一君,而养兵至于百万,独任其责而不能供,则庸人知其不可。今自守其州县者,兵须地着,给田力耕;千里之内,番上宿卫,已有诸御前兵,不可轻改,因其地分募乐耕者以渐归本;边关捍御,尽须耕作,人自为战:三说参用,由募还农,大费既省,守可以固,战可以克;不必慨慕府兵,追羡井田,误离为合,徇空谈而忘实用矣。圣人复起,不能易也。(《唐书二》,《习学记言序目》卷三十九)

  这里所说的"三说参用",与前述"分四者之兵而变今之法"大体相同,但是这里提出"由募还农",使"变今之法"更为明确,落到实处,可看作叶适的晚年定论。这个"由募还农"的主张,是克服募兵制积弊的一个出路,但并非完全恢复过去的府兵制,更不是空谈井田制,而是从当前实际出发,提出了"寓兵于农"的办法,以免除当时募兵制下冗兵坐食使国家财竭而兵弱的弊端。叶适的这个设想,显然是受了他的老师陈傅良的启发,特别是陈傅良认为"寓兵于农"的长处,在于"民有常兵而无常征之劳,国有常备而无聚食之费"(《历代兵制》卷二)的论述,很能切中当时之弊,促使了叶适提出"由募还农"的主张。当然,即使是募兵制,叶适也并不是主张完全废弃不用,"番上宿卫,已有诸御前兵,不可轻改",这样,国家的主力部队得以保留,只是要减少数量,增强素质,从而提高战斗力。由此可见,叶适的兵制改革思想是比较切合实际的。

  叶适不是仅仅提出"由募还农"的设想,还有一系列具体措施,其中包括屯田、训练民兵,由"以田养兵"来代替"以税养兵"等。关于屯田,是把两淮、沿汉等边郡因战乱而流离失所的百姓,聚集起来,政府给以一定的资助,使他们去耕种因战乱而荒废的土地。屯田又与建立堡坞、依山阻水结寨而建立防御体系结合起来,使屯田之民"春夏散耕,秋冬入保",以收兵民共守之效。因此,"今之屯田,与昔不同",并非照搬古时屯田之常论。

  叶适不但在理论上做了阐述,而且在开禧三年江淮制置使任内专门措置屯田,实践了他的方案。屯田又与训练民兵相结合。叶适说:"古者以民为兵,不以兵为民。"(《上殿札子》,《水心别集》卷十五)在两淮措置屯田时,也对训练民兵作了策划,计划编练民兵十万,并发给适当的武器。当然,按叶适的设想,编练民兵不限于边郡,内地州郡也应该如此,这是减少州郡之兵的一个办法(已如前述)。训练民兵的方案,显然是受到王安石变法的启发,因为当时实行保甲法,曾有训练民兵数十万的先例。屯田和训练民兵,都是寓兵于农思想的体现。为了实现寓兵于农,还有以田养兵来代替以税养兵的改革措施。叶适说:夫因民为兵而以田养之,古今不易之定制也。募人为兵而以税养之,昔人一时思虑仓粹不审,积习而致然尔。(《后总》,《水心别集》卷十六)

  直到晚年,叶适仍然坚持这个想法,并根据历史经验,进一步予以阐述:余注心凝想,昼夜不暂舍,积数十年,方悟唐人一时仓粹,不知以田养兵,而以税养兵,故流害相承至此之极。夫以田养兵,亩四十至百而养一(原注:通约大军、厢、禁在内。),以税养兵,亩四百至千而养一(原注:亦通约大军、厢、禁在内。),以田养者,可至百万;以税养者,过十万则困竭矣。所以自国初至熙(宁)、(元)丰前已不可为,况熙丰后至靖康前乎!熙丰至靖康前已往,绍兴至今,如坐蝟中,常与乱亡较早暮,可为凛凛!今若为民田者,使州郡亩三十买一,而自耕以养厢、禁兵,(原注:随田所在买之,聚于附郭,买费取之税契钱,自耕如民间佃种法,即用原额取原租,无所更易。)则春行之而秋可减州郡之税矣。为沿江、淮、襄、汉、川、蜀、关外未耕之田,或可种之山,(原注:虽名民田而不能耕者皆是。)

  使总领取而自耕自种,(原注:田一兵亩百,山一兵以所种粟计。)以养屯驻大兵,则今岁行之,而来岁可减总领之赋矣。若行之数年,民不耕之田尽取而白耕,可种之山尽取而自种,则天下之赋皆可减矣。兵养至百万,而不饥,税减至三十取一而藏其余,以待凶年及国之移用,如此,则天下始有苏息之望矣。(《孔子家语》,《习学记言序目》卷十七)

  这个以田养兵的想法,涉及到边兵、州郡兵、屯驻大兵各个方面。为了把这个想法具体化,他还以温州为实例,拟定了一个买田赡军的方案。他说:本朝制兵,??龠米寸帛,皆仰给于官,先军后民,养卒不满三千,阖郡为之困弊,举三百年之中以为无可为者,亦不思以田养之而徒以税养之故也。今欲傅城三十里内,以爵及僧牒买田,今岁买之,则来岁之获可永减民税十之三。官以其全赋给一郡之用,犹余十之五(此据温州所余言之,他州或过或不及)。(《后总》,《水心别集》卷十六)

  根据此计划,如在温州绕城四周三十里内,有田官民户自三十亩以上,共一千九百五十三户,官府买其田之一半,共计谷九万八千一百二十五杠(每杠计作米一石五斗)。由佃给农民所收地租,便可养一州的厢禁军、弓手、土兵共二千七百二十二人,以此革除苛敛民财以养兵的弊政。(同上)这个方案从生产关系上来说,并未突破封建租佃关系的范围,但体现了他减轻人民租税负担和免除官吏敲剥的愿望。当然,在封建制度下,由封建官吏来实施这个方案,是根本不可能的。因此,这个方案不过是叶适这个务实思想家的一个不现实的幻想。南宋未的黄震曾说:"水心论恢复在先宽民力,宽民力在省养兵之费,其言哀痛激切。然《后总》一篇,卒归宿于买官田,则恐非必效之方也。"(《宋元学案》卷五十五《水心学案下》)此说甚是。

  (三)军事战略思想

  叶适认为,"谋边规敌,策贵因时","取其径切的实者可也"(《习学记言序目》卷三十一)。由此出发,他主张切实地筹措进取和防守,有一个全面而长远的谋画。他总结历史经验,研究现实形势,提出了一个以江北守江、经营两淮沿汉,先固守、后进取,逐步推进,最终收复故土、报仇雪耻的战略计划。

  叶适的军事战略思想,首先表现为以江北守江。他总结了历史上的经验教训,指出:原来三国时孙吴以来,是以江北守江的,南朝也是如此;到五代吴国杨行密无争淮北之势,而淮不可守;南唐李氏割淮向后周称臣,不敢窥视江北,而江不可守;建炎绍兴以来,承用杨、李旧法,以淮守淮,以江守江,孙吴以来的历史经验不复讲,在战略上处于被动之势。即使是叶适自己,虽然早就有江北守江的思想,但他在以沿江制置使出镇建康之初,由于客观形势和认识不统一,也曾走过一段弯路,后来在事实教育下才改变了战略。叶适后来回顾说:余顷在制司,初亦循近辙,几误;急易之,仅能自完。既将经画江北以及两淮,而上自卿相士大夫,下至偏校走卒,无一人以过辽守江、过淮守淮为是者,??此今世大议论也,未有不知守江淮而犹欲沦取中原者也。(《魏志》,《习学记言序目》卷二十七)

  经画江北以及两淮,之所以是"今世之大议论",是因为它具有防御和进取的双重意义,是一个战略问题:从防御意义上说,是以江北守江;从进攻的意义上说,是建立进取中原、收复故上的基地。因此,它是叶适的军事战略思想的一个关键所在。

  叶适主张,战略上的策划,应该是"数十百年单行一说,世守不易",而不应该"施浮游尝试之计,朝责夕效,后毁前功"(《宋书》,同上书,卷三十一)。因此,他对战略问题的谋画,是前后一贯,始终坚守的。经营两淮,以兼防守和进取之效,不但在江淮制置使任内坚持并实行之,在此之前早已提出,在此之后仍守此说。如在开禧北伐即将发动之时,叶适就向韩侂胄提出坚守淮汉的建议,而不同意贸然出兵。他后来回顾说:顷者朝廷方举复仇之义,余深患之。欲先择沿淮、汉十州郡臣牢做家计,州以万家为率,国家大捐缗钱二千万,为之立庐舍,具牛种,置器仗,耕织之外,课习战射,计一州有二万人胜兵,三数年间,家计完实,事艺精熟,二十万人声势联合,心力齐同,虏虽百万,不得轻挠。当是时,我无渝约,挑彼先动,因其际会,河南可复。既复之后,于已得之地仍作一重,气壮志强,实力足恃,虽无大战,虏当销缩,谋因力运,战亦无难。如此,则藩墙扦城,堂奥不动矣。(同上)

  由于韩侂胄没有采纳叶适以上建议,开禧北伐失败,复归于议和。但是,叶适仍然坚持这个战略,认为"今虏虽已复和,尤当用此策"(同上)。

  在叶适退居水心村后,形势有了新的变比,蒙古族与女真族连年战争,南宋朝廷的大臣们对此作出了反应。叶适观天下之变,对此深为忧虑。他说:忽女真、蒙靼相攻击,议臣谓可乘隙经营,遂绝币罢和。六七年间,牵引山东、河北,破坏关外,未有毫发之益,而所丧巨亿万计,东南之人不得相保。(《后总》,《水心别集》卷十六)

  叶适对此很不以为然。那么,"复归于和"又怎么样呢?叶适认为,这也"势有甚不可者"。因为"女真、蒙靼,兴灭未定,各责重赂,争邀厚礼,使聘并驰,何以立国?绝旧希新,后福奚算?禁新挟旧,先效焉取?"其结果必然是"化我沃野,卒为汗莱"。因此,"议和方为目前莫大之忧矣"(同上),议和是把希望寄托在别人身上,而且形同赌博,都是靠不住的。叶适主张要靠自己,把自己的事情办好,这样不管天下如何风云变幻,都能立于不败之地。他说:议和不可,独有守淮。淮非边也,今为边耳。??行一守百固之策,自淮为始,画地而守,今岁行之,来岁必收其效。(同上)

  清朝廷专建使名,自一里至三四十里,令民居之,有陂泽之利者固之,有已居之家者助之。于淮水内深广壕堑,略如冈阜,乘高瞰下。虏攻则拒守,常时耕作自恣,以逸待劳。(同上)

  显然,这是叶适的一贯主张,而且是他在江淮制置使任内曾经实行过的战略,但在蒙古、女真争战于北方时再次提出,仍有实际意义。但南宋朝廷已**,不可救药,不能实行。

  对于军队的部署,叶适也根据防守与进取相结合的原则,进行了策划:我之当进而置兵者四:兴元一也,襄阳一也,合淝一也,沿海制置司一也。我之当宁而置兵者二:建康一也,鄂州一也。当进而置兵,其必进者二:兴元也,襄阳也;其不必进者,则合淝也,沿海制置司也。

  (《终论六》,《水心别集》卷十五)这个策划分了内外两个层次,建康、鄂州为内地,之所以置兵,"皆所以安江南也";而沿边的四个战略要点,又分为必进和不必进两类。合肥一路,"从淮以出毫、宋、大梁,地散而难一,且虏之所必争也。虏所必争,吾能拒之使不可进而安江南之心,其功多而大矣"(同上),因此是当进而下进,实际上是取守势。沿海制置司统率的是水军,其进是渡海以取齐(今山东半岛),但"海,奇事也,危道也"(同上),因此也属当进而不必进。因此,进取的战略方向归结为两个:"襄阳之出宛、洛,兴元之出秦、凤",二者是当进而必进。为什么呢?"据中州,按关、陇,形势之最先,古今之同论,决不可易者也。""使关、洛事济",可取"四方响答"(同上)之效。显然,叶适的策划,同诸葛亮在隆中对刘备的策划:"命一上将将荆州之军以向宛、洛,将军身率益州之众出于秦川"(《草庐对》,《诸葛忠武侯文集》卷一),完全一致,确为古今不可易之同论。

  在军事问题上,叶适也有不切实际之论,如他反对"攻人之无备,出人之不意",而主张"必有堂堂之阵,正正之旗"(《水心别集》卷十五)。

  这是出于对当时不少士人出"奇计异谋"的反感,但实是因噎废食而置军事行动的特点于不顾。当然,在实战(如建康防御战)中,叶适还是采用了偷袭的方法去砍营劫寨而取胜,并没有摆出"堂堂之阵、正正之旗"的架势,他自己的实践就否定了自己的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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