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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 知行合一,无解中求解

  一 由良知带出知行合一

  龙场悟道之后,王阳明在此又耽搁了一年多,但在这段时间里,体会到良知的阳明先生,在龙场的生活质量有了很大的提高,在这片荒蛮之地已经稳稳站住脚了。此时的王阳明在良知的基础上又提出了一个新的理论,这就是人人皆知的“知行合一”。

  说起阳明先生的学问,最为人所熟知的就是他的“知行合一”。这一理念是王阳明在龙场受苦的时候体会出来的,而其为世人所知则是从他

  到贵阳文明书院讲学开始。

  依《年谱》记载:“是年先生始论知行合一。”其后又说:“始席元山书提督学政,问朱陆同异之辨,先生不语朱陆之学,而告之以其所悟,书怀疑而去,明日复来,举知行本体证之《五经》诸子,渐有省。往复数四,豁然大悟,谓:‘圣人之学复睹于今日,朱陆异同,各有得失,无事辨诘,求之吾性命本自明也。’”

  从这一段记载我们知道,王阳明悟到“知行合一”是在正德三年( 1508)龙场谪居之时,而当时担任贵州提学副使的席书做了第一个听众,同时,也成了第一个向王阳明质疑并被其说服的人。

  另外,席书还是一位尽力帮王阳明摆脱困境的知心朋友,在听过阳明宣讲“知行合一”之后,席书先生所说的一句话更是耐人寻味:“圣人之

  学复睹于今日。”这正应了王阳明舍弃后世诸儒,回溯儒学源头,直追孔孟,还原儒学本来面目的志向。

  王阳明的知行合一,本身是一剂良药,目的是要治疗当时社会上流行的恶劣习气。王阳明讲心学,讲知行合一,目的是要救这个社会,救这个国家。在《书林司训卷》中王阳明严厉地指责当时的士人官绅:“士皆巧文博词以饰诈,相规以伪,相轧以利,外冠裳而内禽兽,而犹或自以为从事于圣贤之学。”王阳明认为社会风气之所以会堕落到这样的程度,主要原因就是“(有良)知而不行(不肯照办)”,导致良知与行动脱节。在王阳明看来,世人心里都有良知,明知道自己应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却用虚伪狡饰掩盖良知,不但自己做伪,蒙昧心镜,而且“相规以伪,相

  轧以利”,伪饰之行已经成了社会的潜规则,甚至很多人自我麻醉、自我催眠,把自己的邪恶倾轧、同流合污视为“圣贤之学”了。这些人,其实就是孔子最厌恶的“乡愿”。

  在《论语》中,孔子曾说:“乡愿,德之贼也。”孟子给“乡愿”加了一个批注:“非之无举也,刺之无刺也,同乎流俗,合乎污世,居之似忠信,行之似廉洁,众皆悦之,自以为是,而不可与人尧舜之道,故曰‘德之贼’也。”后世学者李大钊说得更直白:“中国一部历史,是乡愿与大盗结合的记录。”乡愿危害之甚,由此可知。

  针对于此,王阳明在《传习录》中对他的首徒徐爱说:“今人却将‘知行’分作两件去做,以为必先知了然后能行,‘我如今且去讲习讨论做知的功夫,待知得真了方去做行的功夫’,故遂终身不行,亦遂终身不知,此不是小病痛。”

  在《答周道通书》中,王阳明更是坦言:“知行合一之说,专为近世学者分知行为两事,必欲先用知之之功而后,遂致终身不行,故不得已而为此补偏救弊之言。”

  在这里,王阳明所说的“终身不行”就是指人们蒙昧了良知,而且存心自我蒙蔽,一生都不肯醒悟。王阳明指出的问题,不仅是明朝的社会问题,也是人类社会共有的、长期存在的严重的“社会病”。

  针对这种“社会病”,王阳明提出知行合一,要让世人把心中的良知和自身的行动统一起来,用良知指导行为,如此则真伪立判,无所隐藏。就像王阳明说的:“我今说个知行合一,正要人晓得一念发动处便即是行了,发动处有不善,就将这不善的念克倒了。”这里所说的“将不善的念克倒”,正是良知救世的治疗过程。

  既然病因已经找到,下面无非是开出对症的药方了。

  王阳明认为只要理解了“知行合一”的宗旨,知道了人的一切行动、行为全都是因“良知”而发动,以“良知”为引导,这时候就算把“知”和“行”分开说也无妨了。因为心学的宗旨就是“良知”,当良知站稳了脚跟的时候,一个人时时刻刻不会忘记良知,不会欺瞒良知,不会蒙昧良知,那么这个人的“行”必然符合“知”。

  对此,王阳明颇多立言,都非常精彩。

  在《传习录》中,王阳明对徐爱说:“知是行的主意,行是知的功夫,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

  在《答友人间》里,他说:“知行原是两个字说一个功夫,知之真切笃实处便是行,行之明觉精察处便是知。”

  在《答顾东桥书》中,他说:“知之真切笃实处即是行,行之明觉精察处即是知。”

  王阳明下了很大工夫分析“知”与“行”的关系,越分析越透彻,越讲论越明白,讲到最后,“知”和“行”已经紧密合为一体,再也不能分开,甚至王阳明自己说出了这样一句妙语:“今若知得宗旨时,即说两个亦不妨,亦只是一个。”

  知行合一,简单地说来,就是以良知引导行为,一产生良知就立刻行动起来,以至“明觉精察,真切笃实”,这本身说来似乎不算太难,但在实际运作时却远非如此顺利,针对此,王阳明对弟子们说了一句重逾千钧的话:“未有知而不行者,知而不行,只是未知。”阳明的弟子徐爱曾经提问:“今人尽有知得父当孝兄当悌者,却不能孝不能悌,便是知与行分明两件事。”

  阳明答道:“如称某人知孝,某人知悌,必

  是其人已曾行孝行悌,方可称他知孝知悌,不成只是晓得说些孝悌的话便可称为知孝知悌。”

  阳明的好友顾磷问:“如知食乃食,知路乃行,未有不见是物而先有是事者。”

  阳明答道:“夫人必有欲食之心然后知食,欲食之心即是意,即是行之始矣。食味之美恶,必待人口而后知,岂有不待入口而已先知食味之美恶者耶?必有欲行之心然后知路,欲行之心即是意,即是行之始矣。路歧之险夷,必待身亲履历而后知,岂有不待身亲履历而已先知路歧之险夷者耶?”

  弟子和友人的提问,阳明先生的回答,哲理性都很强,但真正的社会实用性却并不强,令人看后似懂非懂。而阳明学说又是最重视实用性的,如果不到社会上去体验,单从哲理上去悟,就又

  成了阳明所责备的那种“必欲先用知之之功,遂致终身不行”。

  要弄懂王阳明的“知行合一”,必须先弄懂什么叫作“知而不行,只是未知”;要想明白什么叫“知而不行,只是未知”,从学术上很难讲明白,可是我们细看阳明先生自己的切身经历,就容易看懂了。

  因为王阳明离开贵阳到外县做官的时候,曾经摔过一个“大跟头”,而“摔跟头”的原因正是“知而不行,只是未知!”

  二 知而不行,是为不知

  转眼工夫,王阳明已经在龙场驿站待了两年。这两年问发生了太多的事,到后来,对王阳明来

  说龙场已不再是“冈回行渐远,日落鸟群飞”的穷山鬼域,他不再“感此摧肝肺,泪下不可挥”了。可是龙场毕竟太偏远、太荒凉了,在这里,人生的挫折、被困他乡的孤寂、甚至死亡的威胁仍然无处不在。

  正德四年秋天,阳明先生在苗族村寨里做客,意外听说隔壁的苗人家里住着一个从京城被贬到当地来的小官员,还有两个年轻人跟他一起。阳明先生已经太久没听到龙场以外的消息了,十分激动,可此时天已经黑了,又下着雨,就想明天一早再去问候,可天亮之后再问,这三个人已经上路了。

  刚过午,苗人来对王阳明说:“有个老人死在蜈蚣坡下,两个人围着尸首哭呢。”阳明先生立刻猜到,这死的准是昨晚住在隔壁的京城小官,正在伤心,黄昏时又有苗人来说:“蜈蚣坡下死

  了两个人,一个人坐着叹气。”第二天又有苗人来说:“蜈蚣坡下死了三个人……”

  三个人,从京城远道而来,却顷刻之间就把命送在了这无边的深山里。阳明先生所能做的只是搭一把手,将这三位死者掩埋了。可追随他的两个仆人却不愿意去埋葬死人,毕竟这是一件令人不快的“脏活儿”。

  看着两个仆人对死者表示出的冷漠,王阳明更觉得伤感,叹道:“今天是他们死,明天就是咱们死。”

  是啊,龙场就是这样的地方,没有医药,没有亲戚,没有前途,什么都没有。平时阳明先生尽量用务农和讲学充实生活,强迫自己不往这方面想,可现实就这么冷冰冰地摆在面前,稍稍一想,不论是谁都会感到绝望。

  好在这时候阳明先生已经度过此劫。正德四年,以前保护过王阳明的贵州按察副使毛科与那位对“知行合一”学说大为叹服的贵州提学副使席书邀请阳明先生到贵阳城的文明书院讲学,在这里阳明先生开始大讲“知行合一”,强调学习要有“着力处”。他对弟子们讲道:“明道云:‘才学便须知有着力处,既学便须知有得力处。’诸友宜于此处着力,方有进步,异时始有得力处也。”这段话,可以视为心学修习中的一个规范。

  在这里,王阳明提出了一个名词:着力处。所谓“着力处”,就是“立志”,即以良知为基础而确立起来的人生理想。在龙场生活的艰难磨砺中,王阳明找到了人生的“着力处”,立下救国救民之志,但在现实中,想要实现自己的理想,又谈何容易。

  果然,当王阳明成为一个地方官员,真正到

  社会上去试验自己这套刚研究出来的“知行合一”的理论时,才发现知也难知,行也难行,情急之下只好硬来,结果差点把自己送进了监狱。

  在贵阳文明书院教了一年书之后,正德五年( 1510)三月,王阳明的贬谪期满,被任命为江西庐陵县县令,终于离开贵州的深山老林,重新回到官场了。这一年阳明先生三十九岁。

  庐陵县是江西吉安府下辖的一个大县,又是江西省内的一处水陆码头,相对而言算是个富裕地方。可王阳明到任的这一年,庐陵县却是刚遭大旱,又遭大疫,再遇苛税盘剥,百姓困苦异常,无以为生。

  说到灾荒,正德皇帝上台这五年来,天灾几乎年年不断,而人祸更是比天灾凶恶十倍,江西省内旱了又旱,朝廷的捐税加了又加,把这个原

  本还算过得去的地方弄成了一片赤贫。王阳明到任之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贴出告示,让县里的百姓们来告状,因为在他来上任的路上,已经有很多百姓拦路喊冤,“号呼道路,若真有大苦而莫伸者”,于是阳明先生打开大门,请百姓们都到县衙来申冤诉苦。哪想这个告示一发布,却在庐陵县里引发了轰动效应,第二天一早,竟有上千名百姓涌进县衙,每个人都要告状。

  告状的乡民如此之多,可审案官员却只有一个人。没办法,王阳明只得硬着头皮坐上公堂,按先后顺序接待了几个告状者,结果发现这些人所告的内容五花八门,情节特别复杂,而且全都比较琐碎,难以处理。

  这一下让阳明先生彻底乱了方寸,被弄得头比斗大,手足无措,穷于应付,勉强打起精神问了几个案子,却根本没有一个能审得明白,手忙

  脚乱之余,只得退回后堂再思考,最后拿定主意:重贴一张告示,说自己不再接受民众的状纸了,请大家不要再来县衙“骚扰”。

  在庐陵县审理民事案件,还是王阳明第一次以自己的一颗良知之心直接面对最普通的民众百姓,这种心态和作为都很难得。至于手忙脚乱,倒不奇怪。可王阳明面对百姓时的态度很奇怪,一开始热情似火,急着为民伸冤,现在遇到挫折,立刻就反悔了,而且公开贴出告示,宣布自己以后“不复放告”,不再接受百姓的诉讼了。在这张奇怪的告示中,王阳明说的一些话听起来也是比较生硬的,甚至可以说完全不近人情,比如告示上有这样的句子:“昨见尔民号呼道路,若真有大苦而莫伸者,姑一放告,尔民之来讼者以千数,披阅其词,类虚妄,取其近似者穷治之,亦多凭空架捏,曾无实事”,像这样的说法就很不合适。

  老百姓“号呼道路”,是因为他们有冤情,可王阳明却认为他们所告之事“多凭空架捏,曾无实事”,这绝不说明上千名来告状的百姓都是在胡攀乱告,只能说阳明先生把这些民间冤苦全都看成“小事”了。

  在告示里王阳明还用厉害的话恐吓百姓:“吾非无严刑峻罚以惩尔民之诞,顾吾为政之日浅,尔民未吾信,未有德泽及尔,而先概法以治,是虽为政之常,然吾心尚有所未忍也。”意思是说阳明先生也是个厉害的官员,有很多办法可以收拾百姓,只是刚到任,还没办什么实事,不好意思就此处罚百姓,所以现在先发告示劝说,让百姓们听话。可百姓们要是不听话,“则吾亦不复贷尔矣”,即就要对百姓不客气了。

  第一天还热情如火,第二天就不胜“骚扰”,声称“自今吾不复放告”,王阳明之所以做出如

  此自相矛盾的事,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王阳明初次担任地方公职,对这些地方上的事务太不熟悉,犯了一厢情愿的幼稚病。

  确实,初次担任地方官的王阳明真的太幼稚了,只想为老百姓做一点实事,却没想到他现在迎面遭遇的,竟是一个横亘在中国社会两千年的致命难题,面对这样一个巨大的困局,王阳明根本解决不了。

  历史上的中国虽然算是个比较富裕的国家,但老百姓的日子依旧很难过,加之明朝又是个挺糟糕的朝代,气候异常,两百多年间天灾不断,老百姓的生活异常艰难,一针一线、一点粮食、一头牲畜,对他们来说都是极重要的财产,所以告状打官司的百姓很多,告状的内容也非常琐碎。

  相对于民间纠纷的琐碎,地方上的衙门人手

  却少得可怜。明朝一共下设一千一百多个县,每个县主事的官员仅有一两名,这一千多位县官名义上要管理六千万百姓!一个县的民众动辄数以十万计,这些百姓分布在广大的乡村,绝大多数不识字,终生没有离开过村庄田地,不和外界打交道,也不准外人进入他们的生活,因为脾气执拗,眼界狭窄,和他们说理是一件非常费力的事。同时,当地的村庄也是相对封闭的,外人难以进入,即使是官差,也不能随便进入村庄办公,这么一来,村里发生的事件的真相自然也难为外人所知,因此地方官员处理民事案件的难度之大可以想象。

  最麻烦的是,在县城里仅有的这一位县官,他真正重要的工作也并不在于治理百姓,因为他实际上要分管全县的政务、经济、工程、治安……方方面面所有的事务,最惨的是这个官员可能在哪方面都算不上专业人士,就已经被多如牛毛的

  杂事缠得焦头烂额穷于应付了,如果再加上案件审理这方面任务,任何一个地方官都将无法履行他的日常工作。

  在这种情况下,明朝的地方官们只好抓大放小,重点审理造反、杀人、宣传邪教之类的大案,其他包括偷盗、械斗、财产纠纷、借高利贷、侵夺田产,甚至买卖人口等,在今天看来属于恶性案件,在当时却被官府视为“琐碎”小事,不能有效地加以审判和处罚。加上中国几千年重农抑商,不重视契约精神,借贷、合资、田地房屋买卖、家庭遗产分配往往没有明确有效的契约合同来保证,刑事案件同样头绪纷繁,比如偷盗,究竟是谁犯案?争斗最初是谁引发?有什么证据?要弄清这一切复杂的情况,没有一套强有力的刑事机构去实地调查取证,是根本做不到的,于是原告、被告到了官府之后各自都说自己有理,官员也实

  在无法明确判断。

  作为县城里唯一的官员,县令们每天在百忙之中大约只能抽出一两个小时来处理一个乱糟糟的民事或刑事案件。因为时间太紧,证据又不充分,官员审案时只能听取涉案人员的陈述,看状纸上写的内容,然后凭自己的经验做出判决。有些官员为了尽快获得供词,干脆在武断的基础上直接对当事人动刑,这么一来,“屈打成招”就成了一种常态,审案的公正性就更受到质疑了。而审案官员因为本就是“凭直觉断案”,没有明确的证据取信于人,无法对输了官司的一方做出合理的解释,结果是每一案审罢,百姓们总是不能满意,堂上“泣诉嚣扰”久而不绝。

  这样的案子审多了,不但官员的自信心濒于崩溃,百姓的怨怼也越来越大。于是对簿公堂成了百姓最害怕、最痛恨,而官员最头疼的一件事。

  在这方面,王阳明比其他官员多一些优势。他早年曾在刑部任过主事,参与过审决囚犯,在审案方面有一些经验,但真正面对具体而琐碎的日常工作时,王阳明和其他地方官一样,没有时间,没有精力,没有经费,无处下手。虽有“知行合一”的高明理论,但面对复杂的案情、琐碎的细节,阳明胸中的“良知”根本无法“发动”,结果弄成了知也无从知,行也无处行的境地。

  面对如此困局,王阳明只好放弃早先不切实际的幼稚想法,找一套比较实际的办法来治理庐陵。经过一番苦思冥想后,他做出了一个让人惊讶的决定:用孔子“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的办法来处理民间纠纷。

  在古代社会,民间案件难以审结,这是一个无法解决的痼疾。想解决这个问题,只有两条路

  可走。第一条路是实行法家专制,订立严刑酷法,事无巨细一一列入,稍涉违法,立刻给予最严厉的制裁。但这一套办法实际上剥夺了民众的自由,对整个社会是可怕的禁锢,对百姓的奴役和压榨也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其下场就是很快引发民变,导致一个王朝的覆没。短命的秦朝就是这样的例子,严刑酷法逼得天下老百姓不顾一切来和皇帝拼命,大秦王朝转眼就灭亡了。后来的王朝再也不敢做这样的尝试了。

  第二条路是孔子提出的,叫作“父为子隐,子为父隐”。孔子认为:如果儿子偷了一只羊,父亲应该替他隐瞒;如果父亲偷了一只羊,儿子也应该为父亲隐瞒。一个家庭尽可能保持内部的团结,有什么事,尽量内部解决,而不诉之于外。

  孔子提出的并不是一个最佳的解决之道,而是一个在战乱和动荡年代的无奈之举。可是自春

  秋战国以后,封建王朝越来越独裁,越来越强化对儒生的洗脑,导致中国的哲学思想出现了严重的断层。随着哲学的停滞,政治制度的进步也变得异常迟缓。直到孔子去世两千年后的大明王朝,乡村百姓们奉行的乡规民约,仍然是以孔子提出的那套理论为基础。

  在大明朝广阔的农村里,家庭的事务,在家庭中解决;家族的事务,在宗祠里解决。再往上一层,则是各乡村依据《大明律》的原则所自行订立的一套乡规民约,要求村民们遵守,村里设一处“申明亭”,一旦遇到纠纷,村里的“老人”——不是那些年龄大的老先生,而是由朝廷认定为德高望重而颁以“老人”这个称号的人,就出来排解纠纷。由于这些“老人”熟悉民情,又有足够的时间处理乡村中的日常事务,大多数村里的治安案件和各种纠纷都由他们私下处理了,只有人

  命大案才会上报官府,这样一来,官府就可以集中时间、人力和资源对人命官司展开比较严密和尽责的调查了。

  但如果村里的“老人”自己行为恶劣,欺压乡民怎么办?

  按当时的规矩,每个乡民家里都收藏着一本朱元璋亲订的《御制大诰》,算是一个普法宣传的小册子,虽然这些农民可能根本不识字,完全不知道《御制大诰》里说了些什么,但这不重要,因为这本《御制大诰》还有另一个用途,那就是当乡民受到“老人”欺压的时候,他们可以头顶《御制大诰》到宫府鸣冤。

  “顶诰上诉”,是明朝六千万百姓与朝廷之间的唯一联系,出于对祖制的尊重,地方官员必须对这类案件格外重视,展开一次专门调查,但判决的结果,村民败诉的可能性极大。

  针对这种情况,有些正直官员出于对百姓利益的维护,以封建礼教中的“纲常伦理”观念为依托,自己制订了一套“护民”原则。比如著名的正直官员海瑞说过:“凡讼之可疑者,与其屈兄,宁屈其弟;与其屈叔伯,宁屈其侄;与其屈贫民,宁屈富民;与其屈愚直,宁屈刁顽。事在争产业,与其屈小民,宁屈乡宦,以救弊也。事在争言貌,与其屈乡宦,宁屈小民,以存体也。”

  “海青天”的这段话,在明代说出来可能是万民称颂,可今天看来却完全不能成立。

  孔子“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的思想,以及依此思想而建立的一整套乡规民约制度,如果以现代社会的视角来看,会认为它是完全不能让人满意的。这些乡规民约本身根本谈不上公正,严重冲淡了人们的法律意识,在今天的人看来,其

  弊远大于利,所以“父为子隐,子为父隐”是近现代人对孔子思想最不能接受的地方。可在古代,这却是一个没有办法的“办法”,因为统治者根本不会为百姓做主,他们只会虐害百姓。与其遭受官府的虐害,不如把事情隐瞒下来,在家族内部自行解决算了。

  王阳明刷出告示,声明自己不再接受百姓的诉状,就是出于这般实际的考虑,将民间的案件重新交还给“家族”去处理了。对阳明先生来说,这真正是一个无奈之举。这不是王阳明的错,而是因为大明朝的这套政治制度本身存在严重问题,太粗放,太蛮横,效率太低了。至于怎么改良这套腐朽蛮横的独裁体制?王阳明这么一个小县城里的低级官员,根本就不知道该从何处下手。

  做县令的王阳明不能有效地替百姓审案辨冤,也正应了他自己的那句名言:“知而不行,只是‘不

  知’。”

  三 无路可走的倔强

  王阳明担任庐陵县令后所做的第一件事,就这样以失败告终了。

  但王阳明毕竟是个一心为百姓着想而又很有头脑的人,眼看在审理案件这个问题上真的没有办法,就决定从另一方面下手,尽力约束县里的公务人员,只要这些人不到地方上作威作福,对百姓也算是做了一件好事。

  王阳明到任县令这一年,庐陵县遭遇了一场严重的旱灾,可是上级官府对县里征收的粮税却一点也没有减少,老百姓的负担极重。加之上级的官差在庐陵县征粮时又借机骚扰乡里,多贪多

  占,又有县里的差役为了完成税额到乡下去“借办银两”,讹诈百姓,闹得百姓怨声载道。

  审理案件实在办不到,可官差骚扰百姓的问题,阳明先生是有能力解决的。于是阳明先生出了告示,催促正在县里收缴粮税的上级官差赶紧把收齐的粮食运走,不要再赖在乡下讹诈骚扰百姓。同时告诉百姓们,对所有公差“其无关文,及虽有关文而分外需求生事者”,也就是跑到乡下讹诈百姓的政府官员们,“先将装载船户摘拿,送县取供,即与搜盘行李,上驿封贮,仍将本人绑拿送县,以凭参究惩治”。

  在各乡村发布告示,直接让百姓们“绑拿”上头派来的公差,这是一个相当严厉的措施,在明朝,如此行事尤其难得。

  至于曾有县里的官差到地方上强征粮食财物的事,大概是发生在阳明先生到任之前,如今他

  新官上任,对县里的情况还不太了解,也不好说得太过,就和了一回稀泥,先安慰百姓道:“借办银两,本非正法”,县里的差役们不应该这么做,但是上面这些人也是一时没办法了,“出于无聊也”,才会到村里去耍无赖,跟你们要钱。至于村里的老百姓,牢骚也发了,骂也骂过了,就算了。但“今急难已过,本府决无复行追求之理,此必奸伪之徒,假府为名,私行需索,自后但有下乡征取者,尔等第与俱来,吾有以处之”,再有人下乡讹诈百姓,就让百姓把这些官差扭送县衙。

  在这方面,阳明先生态度鲜明,手段也够硬朗,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到县仅几个月,就基本制止住了县里公差在乡村胡作非为。

  除了在审理案件这个问题上被闹得手忙脚乱之外,阳明先生在庐陵县遇到的困难还有很多。

  这些年庐陵县境天灾人祸不断,盗贼很多,面对这些毛贼,官府无力处置。王阳明就想了个办法,决定在自己的治下强化“保甲法”,把每个村庄编为一“保”,村里每十户编成一“甲”,以保甲为核心,村民们抱成一团互相照应,这样做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防盗,同时征粮收税、摊丁派役的时候也很方便。这套保甲法推行下去之后,也取得了不错的成绩,王阳明对此比较满意。在后来任职南赣期间,阳明先生把这一招当成了治理地方的法宝,并进一步完善了这套制度,使之发展成为“十家牌法”,走到哪里就用到哪里,大体上都取得了不错的成绩。

  上文已说,庐陵县在王阳明到任不久便发生大规模瘟疫,而体弱的百姓们个个病倒在床,情况十分凄惨。面对这种局面,王阳明赶紧找来郎中研究病情,制定药方,尽力向百姓派发药物医治。

  但王阳明已经当了一段时间的地方官,对手下差役们的办事能力和态度有了相当的了解,心中已经不再抱任何幼稚的幻想了。他很清楚,县衙下属那些差人和乡村里的“老人”——那些官府指派的保长们未必是什么好东西,这些人平时总要钻法律的空子,想方设法坑害百姓,捞取不义之财,现在让他们发放药物,只怕“官给之药,虽已遣医生老人分行乡井,恐亦虚文无实”,被这些家伙从中贪污,根本发不到百姓手里,于是嘱咐百姓们“父老凡可以佐令之不逮者,悉已见告”,意思是如果病人亲属请求帮助,而这些保长们不管的,百姓可以到县衙来向阳明先生告状。

  其实王阳明自己也知道这是废话。因为百姓之间的诉讼他都处理不了,百姓告保长,那更是不好处理。这种事官府很难抓到真凭实据,就算有了凭据,往往也因为事情不大,不能把保长们

  怎样,弄个不了了之,反而那些来告状的百姓可能会遭到保长的报复,所以百姓们受了欺负也不敢来告。

  在这种情况下,阳明先生只能用道德去感化百姓,请百姓们尽量“兴行孝悌”,家人邻里之间互相帮助,同舟共济渡过难关,不要抛弃那些卧病在床的亲人,使之病饿而死。

  想不到这一年真是庐陵多灾,阳明多难,这场瘟疫还没过去,县城里又发生了一场严重的火灾,一下烧毁了上千间房屋!把小半个县城都毁了。阳明先生亲自指挥大家救火,整整忙碌一夜,火虽然被扑灭了,可是大灾已成,县衙又没有一两银子的闲钱,根本无力救济,王阳明只能要求百姓在重建房屋时各自后退一些,隔开一条防火道,希望能防灾减灾于未然。

  在火灾中倒是发生了一件值得注意的事:火灾发生的时候,庐陵当地的驻军“吉安守御千户所”的土兵和百姓之间互相争抢火巷,其中一个叫石洪的军户和百姓吴魁吴两家发生了争执,事后吴魁昊到县衙来告状,说军户欺负了他,请求王阳明逮捕石洪治罪。

  石洪、吴魁昊两家谁曲谁直,暂时还没有定论。但这件事本身却有蹊跷:石洪是个“军户”,于是阳明先生身边的差人们就借机提出“军强民弱已久”,军人欺压百姓的事时有发生,建议阳明先生趁这个机会当众惩罚一下军户,在老百姓面前赚一个好名声。

  军户,是明太祖朱元璋建立的一种制度,军户家庭的男子世代当兵,生活贫困,又经常面对战事,朝不保夕,社会地位比普通的百姓更低,日子也更难过。现在百姓来告军户,县衙里的人

  也劝王阳明做个样子给百姓看,要是换了别的官员,也许真就打击军户来取悦百姓了,可王阳明却不肯这么做,而是特意指出军户生活困难,差役繁重,吉安千户所已经半年领不到月粮,这些军人比老百姓还要穷。加之这个军户石洪全家都在庐陵居住,如果因为这个过失处罚他,判他的罪,石洪立刻就会被送到边关去服役。为一点小事害得军户抛家舍业,实在有些过分。

  最后,阳明先生在发布的相关告示中公开斥责了那些劝他惩罚军户以邀民心的人,认为他们居然想请求县令徇私枉法,假装“护民”以博取名声,这种欺诈的手段违背了阳明先生的良知,王阳明简直把它视为对自己人格的侮辱,“何尔民视吾之小也?”

  从上面这些事例来看,王阳明担任庐陵县令后,在处理问题时尽可能以公平为原则,表现得

  非常理智,虽然一些问题无法解决,可是凡能做到的,他都尽心去办。但很快,王阳明又遇到了更大的问题,对于这个问题,他这个小小的县令仍然是“知而不行,只是不知”,根本解决不了。

  事情的起因是这样的:阳明先生刚到庐陵就职不久,从顶头上司江西吉安府的知府衙门来了一位“上差”,要抓庐陵县的一个小吏陈江,一问才知道,原来是因为庐陵县的“葛布捐”征不上来,这个陈江是征收的责任人,吉安府想拿他开刀,警告其他收不齐捐税的官差。

  葛布,又称夏布,是一种轻薄的布料,广东、江浙都有出产,尤以广东出的最好,可是庐陵县境内却不出产这种东西。想不到正德皇帝上台之后,从朝廷里派下来一帮太监,这些人个个蛮不讲理,公然向这个不产葛布的穷县征收葛布,县里当然拿不出布,上头就命令地方上用银子来抵,

  就此给庐陵县定了一个“葛布捐”。一开始订的额度是每年征收白银一百零五两,可是县衙里的人却不知道该怎么跟老百姓张这个嘴,这些差人倒也有些良心,干脆一连几年的“葛布捐”都由这些人自己来凑,其中主管“葛布捐”的陈江每年都垫了些银子。

  可捐税这东西年年要征,真正是个无底洞!到了正德五年,上级又派人来征收这笔钱,县衙的人已经先后垫进去几十两银子,这些人也是靠着俸禄吃饭的,穷得很,实在凑不出来了,吉安府就派人下来捉拿陈江。

  这分明就是官府巧立名目乱摊滥派,强行掠夺百姓的财物。像陈江这样的小吏稍有良知,不肯向百姓摊派,知府衙门就派人来捉他,简直毫无人性,王阳明赶紧阻拦他们。可这件事还没解决好,上面又开始征收杉木、楠木、木

  炭、牲口各项杂税,征收额度也从原来的每年三千四百九十八两增加到了一万余两!

  早在正德皇帝上台之前,这种巧取豪夺的苛捐杂税百姓们就已经无法负担了,可正德皇帝登极的这几年,朝廷的征税额度居然连年上涨,地方上的捐税也恶性增长,五年之内竟然涨了三倍不止!其实说穿了,朝廷在财政上早就已经捉襟见肘,正德登极之后,这个疯子皇帝的所作所为每每不合常理,贪占勒索,自坏法度,财政亏空日甚一日,眼看就要维持不下去了。

  正德皇帝登极之时,大明朝一共养着亲王三十人,郡王二百余人,文官两万多名,武官十万多名,另有小吏五万五千名,由国家提供生活费的廪膳生员三万五千名,而全国税粮总共只有两千六百六十万石,分给这么一帮米虫子,根

  本不够吃。

  没有足够的钱粮发放,朝廷就只能拖欠官员俸禄,拖欠军队的粮饷,连一些宗室贵族的月粮也赖着不发。这些人连工资都领不到,自然就仗着手中的权力到老百姓头上去想“办法”,文官搜刮百姓,武将掠害军户。至于老百姓会不会被逼死,军户们会不会饿死,朝廷不管,地方官更不管。

  朝廷已经是这么一个烂摊子,地方上更甚,偏巧又赶上正德这样的皇帝,刘瑾这样的权阉。正德皇帝居然公开命令派到各地的太监给他进贡“孝敬钱”,规定南京每年征收十五万两,两广十三万两,湖广十一万两,四川九万两,河南八万两,陕西七万两,其他山东、山西、福建、浙江、江西各省都有。刘瑾比皇帝更厉害,干脆公开在朝廷里买卖官职,不但向那些求他办事的

  官员索要贿赂,甚至那些只是进京来述职的官员也必须向刘瑾进贡银两,就连派到外地的官员回京,也必须给刘瑾送一笔银子,那些不给钱的官员,就要遭到打击报复。

  到后来,刘瑾觉得这样一笔一笔的索贿已经不够,干脆又向获罪的官员罚起款来,而且他处罚的多是那些得罪了他而被打击的正直官员,其中正德三年九月一次就对五十六人罚米,多的三百石,少的二百石,规定这些官员必须在一个月内把米送到指定的官仓,否则治罪。因此被他整垮、害死的人多得难以计数。

  有皇帝、刘瑾做榜样,朝廷里的坏人哪里还会闲着?那些藩王、贵戚、太监、奸党们一个个借着皇帝的名义拼命搜刮百姓,横征暴敛,已经到了无法无天的程度,有良知的官员和穷苦的百姓们则被逼到无以为生的地步,现在庐陵县的杂

  税一增就是三倍,正是“一叶落而知天下秋”了。

  庐陵,一年之间经历了旱灾、瘟疫、火灾,到现在还要上缴三倍于往年的杂税,百姓们哪里还受得了。于是上千百姓又一次拥进县衙,跪在地上请求县太爷帮他们想个办法,救全县百姓的命。但“知而不行,只是不知”的王阳明,面对朝廷,面对政局,仍然是想不出任何好办法来。

  孔夫子曾说过,“仁者爱人”,可怎么才叫“爱人”呢?孔夫子又说:“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

  眼下王阳明任庐陵县令,要是一心巴结朝廷,奉承长宫,那就昧了良知,成了恶棍了。可要是护着百姓去和朝廷斗一场,王阳明就必须要做好被罢官、入狱、流放的准备。这正是考验一个人“良知”的时候。

  好在阳明先生也真不负“心学宗师”之名,下定决心为百姓着想,于是当众做出了保证:这一万多两滥征的捐税全部免除!为了百姓的利益,王阳明这个小小的县令把性命豁上了。他在给上级吉安知府的公文里赫然写着这样的话:“俯念时势之难为,特赐宽容,悉与蠲免,其有迟违等罪,止坐本职一人,即行罢归田里,以为不职之戒,中心所甘,死且不朽。”

  这是真正的“为民请命”。但王阳明的勇敢会有人响应吗?

  没有。

  王阳明完全是在孤军奋战,虽然他在为百姓谋利益,却根本得不到百姓的支持——不是百姓们不肯支持他,而是封建专制、王法条例都是捆绑百姓的绳索,处在封建专制之下的百姓们麻木、愚昧、胆小如鼠,根本不知道怎么去支持这位好

  心的县令。所以这个小小的庐陵县令眼下非常脆弱,也非常危险,送出公文之后,他只能坐等着上级部门来逮捕他,治他的罪。

  阳明先生原本也确实是要被治罪的,因为他的上级是个严厉的官员,连一个征不齐“葛布捐”的小吏都不放过,又怎么会放过这个公然免除税银的县令呢?可巧的是,就在这个时候,北京城里发生了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刘瑾倒台了!

  刘瑾倒台,是自正德皇帝发动政变迫害朝臣以来,北京城里发生的最大的政治事件。这一政治事件使得朝廷的权力天平发生了剧烈的变动,很多东西在一瞬间被颠倒了过来,王阳明这个待罪的县令也立刻被视为早年与刘瑾斗争并遭到陷害的忠臣之一,昭雪冤案,奉命调回京城等候任命。

  这种时候“政治利益”高于一切,政治的巨大惯性使得所有人都不再提起阳明先生“抗命罢

  捐”的事了。于是原本犯了重罪的王阳明忽然被洗脱出来,顺顺当当离开庐陵,回京城做官去了。

  但庐陵县的“葛布捐”是否还在摊派?上万两的巨额捐税是否仍在征收?明年这个时候,谁来为庐陵百姓请命?我们不知道,甚至不敢去设想……

  四 陷害奸臣

  正德五年八月十一日,权倾朝野的大太监刘瑾突然倒台了,其倒下的速度比上台的速度还要快得多。这个权阉之所以会如此迅速倒台,原因只有一个:他是被皇帝和预先安排下的政治同谋们陷害至死的。

  历史上所有重大的政治事件,基本上没有“突

  然发生”这一说,刘瑾的倒台也是经过长时间蓄谋准备的,只是蓄谋的时候很隐蔽,所以发作的时候让人觉得很突然。

  早在刘瑾倒台之前,内宫里发生了几件看似不相关联的事:一是刘瑾秉承皇帝的旨意,当着满朝文武的面宣布了一个由五十六位大臣组成的“奸党集团”名单;二是正德皇帝离开乾清官,搬进了“豹房公廨”;三是“八虎党”之中权力仅次于刘瑾的另一个太监张永忽然和刘瑾闹翻了。

  在掌握大权的五年时间里,刘瑾干了不少让人觉得不可思议的蠢事。如正德二年三月二十八日,他以正德皇帝的名义颁行圣旨,命群臣跪在金水桥侧,自己当众公布了一个“奸党”名单,共列出“奸党”五十六人,其中有司礼监太监三人:王岳、范亨、徐智;大学士两人:刘健、谢迁;尚书四人:韩文、杨守随、张敷华、林瀚;郎中一人:

  李梦阳;主事四人:王守仁、王纶、孙磐、黄昭;检讨一人:刘瑞;给事中十六人:汤礼敬、陈霆、徐昂、陶谐、刘邵、艾洪、吕狮、任惠、李光翰、戴铣、徐蕃、牧相、徐暹、张良弼、葛嵩、赵士贤;御史二十五人:陈琳、贡安甫、史良佐、曹闵、王弘、任诺、李熙、王蕃、葛浩、陆昆、张鸣凤、萧乾元、姚学礼、黄昭道、蒋钦、薄彦徽、潘镗、王良臣、赵佑、何天衢、徐珏、杨璋、熊卓、朱廷声、刘玉。

  两位阁老,四位尚书,三位内廷中职司最重的司礼监秉笔太监,外加几个郎中、主事,几十位言宫,这些人来自完全不同的部门,地位相差悬殊,平时没有过多的交往,很多言官甚至远在南京任职,这五十六人根本不可能结党,他们只是集中起来反抗了皇帝,想要诛杀刘瑾。如果这些正直的臣子被认为是“结”了党,那正德皇帝

  和刘瑾这几个控制特务部门的太监也可以被视为结党,他们结成了一个和被打击的文臣们对立的邪恶之党。

  其实这次公布“奸党”名单并不是刘瑾的主意,而是正德皇帝在暗中授意。因为公布这个名单既是恫吓朝臣,同时又等于变相地宣布:反对皇帝的“奸党”已被消灭,皇帝对文臣的迫害至此也就告一段落。

  发动政变,罢黜阁臣,这本来就是正德皇帝的主意,只不过借刘瑾的手来实施罢了。所以刘瑾残酷迫害朝臣的时候,正德皇帝一次面也没露过,刘瑾迫害宫里掌权的太监,正德皇帝也从没发过话。可是清洗司礼监,夺取东厂,重设西厂,罢黜阁臣和几位尚书,公布“奸党”名单,这一件件大事背后,皇帝的影子始终若隐若现。尤其是刘瑾又设置了一个新的特务机构“内行厂”,

  专门用来监督和清算宫里掌权的太监,在这件事上,正德皇帝的暗中授意就更明显了。

  现在正德皇帝又通过“公布奸党名单”的办法暗示朝臣:“奸党”已被连根拔除,只要臣子们不再自找苦吃,皇帝就可以认为朝中已无奸党,当然,也就不需要大规模地抓捕、责罚、贬谪大臣了。而此时的朝臣们早已无力再闹,于是正德皇帝也就停止迫害大臣,紧绷了两年的朝局就此“缓和”了。

  在宣布迫害结束、朝局缓和之后,正德皇帝就离开乾清官,搬进了豹房。

  豹房在皇城西内太液池的西南岸,原本是皇宫里饲养猛兽的地方。正德二年,皇帝看中了这个地方,大概也是喜欢“豹房”这个听起来相当邪恶的名字,就擅自花费白银共计二十四万两,

  添造房屋两百多间。此时朝中大臣刚刚遭到清洗,没有任何力量可以控制皇帝的私欲,正德皇帝给这个新的建筑群取名“豹房公廨”,并于正德二年八月从乾清宫搬到豹房,在这里安了家。

  正德皇帝这样做,目的是要摆脱母亲张太后对他的监护,摆脱与妻子夏皇后之间的婚姻纽带,也摆脱与朝廷大臣的直接联系,彻底成为一个大权独揽、为所欲为的独裁者。

  掌握大权,缓和朝局,搬出乾清宫,这些事办完之后,正德皇帝已经完成了自己的布局,从此大权独揽,可以为所欲为了。而刘瑾在掌权的几年间打击朝臣,广布冤狱,得罪的人太多,又收贿索贿,买官鬻爵,聚敛金银,名声太坏,把这样的人留在身边,只能给正德皇帝脸上抹黑。于是正德皇帝决定布局,清除刘瑾,既把这个权力过度膨胀而被外界称为“立地皇帝”的太监消

  灭掉,免去政治上的威胁;又为自己早年的邪恶行为寻找借口,恢复自己的名誉。

  于是正德皇帝开始在刘瑾身边培植另外两股势力:正直精干却与刘瑾有仇的朝臣杨廷和、杨一清以及与刘瑾齐名的大太监张永。这几位臣子不负皇帝之托,很快就借着安化王谋反一事搜罗各种证据,证明刘瑾想要“谋反”,于是皇帝勃然大怒,翻掌之间,就把权倾朝野的大太监刘瑾关进了死牢。

  后来特务们抄刘瑾的家时,居然抄出黄金二十四万锭零五万七千八百两,总共约合金二百五十万两;白银五百万锭一百五十八万三千六百两,总计约合银五千万两;另有宝石两斗,金甲两副,金钩三千副,玉带四千一百六十二束,狮蛮带两束,金汤盒五百套,龙衣衮袍八件。除了这些吓人的财宝外,还

  有用于“造反”的工具:穿宫牙牌五百余面,盔甲一千余副,弩机五百余副,外加一颗“伪玺”。除此之外,又在刘瑾随身的折扇里发现两柄尖刀……

  在大明王朝的官场上,一个权臣的生死荣辱全看皇帝的喜怒和政治的需要。所以明朝的官员们根本没有人会天真到去讲究证据,追求什么“真实数字”,从皇帝、辅臣、特务头子到朝廷里的刑部官员,所有人一致认为刘瑾犯了如此大罪,那是一定要严惩的,而大明朝最残酷的刑法就是凌迟。

  于是正德五年八月二十五日,刘瑾被凌迟处死。那天,很多人到法场来争着向刽子手买刘瑾的肉,当场生吃下去。刘瑾死后,愤怒的百姓冲上刑台,把他的尸骨拆散,骨头都砸得粉碎。

  杀了刘瑾,吃了他的肉,拆了他的骨,天下

  官员百姓无不欢呼雀跃。这时候大家似乎已经忘了:刘瑾虽死,当年那个“八虎党”还在,尤其正德皇帝还盘踞在豹房里,正在为所欲为,大明朝的政局并未有丝毫改变。

  陷害,是传统官场哲学的一个重要学科。在中国历史上,被陷害而死的奸臣,恐怕不比被陷害而死的忠臣少。而读史书的时候,我们通常只记住了李斯,却忽略了秦始皇;只记住了张汤和郅都,却忽略了汉武帝;只记住了李辅国,却忽略了唐肃宗;只记住了秦桧,却忽略了宋高宗;只记住了刘瑾,却忽略了明武宗;只记住了和坤,却忽略了清高宗……就好像在这些恶劣的皇帝身上包裹着一层坚硬的“奸臣保护膜”,一切邪恶都是“奸臣的邪恶”,躲在奸臣背后的皇帝却永远冰清玉洁,完美元瑕。

  奇怪,为什么我们总是只关注舞台上的小丑,而忽略了幕后真正的邪恶?为什么我们永远无法透过表象去看问题的本质?究其原因,只是因为中国人没能理解孔夫子提出的“克己复礼”。

  早在春秋时代孔夫子就提出了“克己复礼”的主张,但如此明确如此简单的四个字,两千年也未能实现,到现代,更是被中国人质疑,因为大家都在纠结于两个问题:克己复礼,是要“克”谁?要“复”什么?

  克己,是克制自己的私欲。而私欲,每个人身上都有,所以从理论上来说,“克己”是每个人都要做的。但实际上,孔子一生从没有致力于克制老百姓的私欲,他把自己所有的时间和精力全部用来“克制”国君和贵族们的私欲了。虽然孔子到处讲学,教出弟子三千,但他教育这些弟子的目的也只有一个,就是希望这些弟子和他一

  起去“克制君王”。

  孔子思想的本意,是只“克”君王而不“克”百姓的,因为光是克制君王的私欲就已经让这位老先生忙不过来了,他实在没有时间和精力再去管百姓的私欲了。对此,孔子留下这么一句话:“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

  政治,就是“正直”,君王们正直了,其他人(百姓们)谁敢不正直?

  “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统治者的德行像风,老百姓的心像草,仁德之风吹过来,草自然就伏了。)

  老百姓的私欲怎么去克?且不必管,先把君王“克”住,把统治者“克”住,把执政者“克”住,这是首要的,这一条没做到,其他的就不要提了。这才是“克己”的本意!如果我们理解了“克己”的真正含义,并像孔子一样,把“克制君王的私

  欲”当成头等大事,就能击穿那层“奸臣保护膜”,直击问题的核心。

  什么是“复礼”呢?就是恢复社会秩序。恢复什么样的社会秩序呢?恢复“对当时来说最好的”社会秩序。孔子生活在周朝,对他来说,已知的最好的社会秩序就是“周礼”。对此孔子做过总结:“周监于二代,郁郁而文乎,吾从周。”意思是说,周礼总结了夏朝和商朝礼法的精华,丰富多彩,所以我才把周礼当成最好的社会秩序加以维护。

  孔子生在周朝,于是他维护较为先进的“周礼”,而不维护比较落后的“夏礼”或“商礼”,这是孔子做出的明智选择。我们这些后人要“复礼”,要恢复社会秩序,该怎么做呢?当然是寻找我们这个时代最先进的社会制度,来恢复一种最好的社会秩序。

  刘瑾倒台后,王阳明调回京城担任了吏部验封司主事,这是时隔五年之后再次做回他的六品京官。可这五年的磨砺已经使王阳明从一个官僚子弟变成了一位心学宗师,更重要的是,此时的王阳明已经确立了自己的人生目标和志向,那就是:广收弟子,开馆讲学,把心学思想传播于世,发扬光大。

  在庐陵县做县令的几个月时间,是阳明先生这一辈子和百姓贴得最近的时候,也是他最感束手无策的时期。在当时的政治制度下,他既不能治理县境、解民疾苦,也无力与上司抗争救民于水火,任职期间感觉到的,是空前的软弱和无能。

  正是这份失败的挫折迫使阳明先生重新进行深刻的反思,而北京城里又有刘瑾这个“活样本”让他分析,在京城赋闲的时候,又有足够的时间

  让他去思考。最终王阳明逐渐明白,要想成为一个对时代有所贡献的人,光靠良知指引方向还不够,他还必须找到一种有效的办法打破皇权的独裁,化解朝廷施加在百姓身上的毒咒。

  苦思冥想之后,王阳明做了一生中一个极为重要的决定:讲学,像孔子那样全力讲学,讲“良知”之学,讲“知行合一”的道理,尽可能培养出一群既正直又有才华的学生,教会他们“用良知指引人性”。

  当年孔子提出“克己复礼”以后,就开始讲学,教化弟子三千,达者七十二,他的目的就是要集众人之力与邪恶的统治者抗争。以前王阳明在京城、龙场、贵阳城里都讲过学,但那时的他意识还不清晰,只知道应该讲学,却不知道为何讲学。可经过对“刘瑾事件”的反思,他才真正明白了“克己复礼”的指向性问题,知道了自己“为什么要

  讲学”,由此下定决心,要把自己的全部精力投入讲学,像当年的孔子教书育人一样,培养出一群敢于向恶势力挑战的勇士。

  在《传习录》中,王阳明说过这样的话:“格者,正也。正其不正,以归于正也。”这里并没有明确提出“正‘皇帝’也”,但“皇帝”两个字是看得出来的。

  而《传习录》里的另一段话说得更清楚:“如‘格其非心’,‘大臣格君心之非’之类,是则一皆正其正以归于正之义,而不可以‘至’字为训矣。”表面看是在讨论学问,其实却是在强调“大臣格君心”这几个字,而这正是孔子“克己”之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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