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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名人传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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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八

  §1、早期“和戎”外交

  (一)议结天津教案李鸿章外交活动的正式开始是其就任直隶总督后,议结天津教案。

  同治九年(1870年),在解决“天津教案”中,李鸿章与曾国藩一起,镇压了中国人民的反帝活动,维护了外国侵略者的利益,这是李鸿章搞外交活动的正式开始。

  1870年6月天津望海楼天主教育婴堂因传染病有数十名幼童死亡,同时,天津不断发生幼童被迷拐事件,而拐犯的供词大都牵涉到望海楼教堂。天津绅民无比义愤,聚集到望海楼教堂门前表示抗议。法国领事丰大业竟持枪逼三口通商大臣崇厚镇压群众,并开枪击中天津知县刘杰随从高升。群众忍无可忍,当场殴毙丰大业及其随从西蒙,并救出育婴堂的幼童。

  放火烧毁望海楼教堂、法国仁慈堂、英国布道堂等多处,打死洋人、洋教士20人。这就是震惊中外的“天津教案”。事后,法国联合美、英、俄、德、比、西等国向清政府提出抗议,各国军舰麋集天津和烟台进行武力恫吓,胁迫清政府镇压绅民的反洋教斗争。天津教案发生后,李鸿章对其起因、对策等问题发表过不少议论。李鸿章在其早期的外交活动中,推行“和戎”外交,依据所谓“理”和“势”而决定其应变方略。“理”指“是非曲直”,“势”指“力量强弱”。他明知洋人论势不论理,但在与洋人较量中却偏偏把“论理”放在首位。他在对待天津教案问题上,也是从剖析其“是非曲直”入手的。李鸿章摒弃了中国传统反洋教思想中一些愚昧偏见和盲目仇外情绪,他称赞曾国藩提出的“弹压士民,以慰各国之意”的“和议”做法,力主“不开衅端”,和平了结。

  他认为要坚持和议,就不能不以“拿犯”、“赔银”

  为归宿。正是基于上述思想和主张,天津教案在李鸿章接办不久,就基本上按照曾国藩所拟定的方案正式议结,其主要内容是:张光藻、刘杰革职,发往黑龙江效力;判处所谓“凶犯”20名死刑,25名充军流放;赔偿及抚恤银497千余两;派学厚为特使,前往法国“道歉”,并表示中国愿与法国“实心和好”。

  从天津教案的解决我们可以看出李鸿章的第一次外交活动就站在与人民对立的立场,不惜卖国、损害人民利益而巴结、讨好外国侵略者。

  (二)与日本订立《中日修好条约》

  日本是中国的近邻,1871年中日立约,揭开了近代两国关系的序幕。日本自1868年明治维新以后,逐步走上了资本主义发展道路。同时制定了征服中国、统治亚洲,争霸世界的所谓“大陆政策”,开始把侵略触角伸进神州大地。1870年9月,日本政府派政府代表,外交权大臣柳原前光一行到天津议约。10月2日,柳原拜访李鸿章,声称中日两国正在遭受西方列强欺凌,有相同命运,“实有同心协力的必要”。柳原抛出的中日“同心协力”,使李鸿章萌发了“联日”念头。1871年7月,日本政府代表、大藏卿伊达宗诚同清政府代表李鸿章在天津开始中日立约谈判,经过多次谈判,双方于9月13日签订了《中日修好条约》和《通商章程》。这个条规和章程同此前清政府与西方列强历次签订的不平等条约相比,是较为合理的,反映了清政府同日本修好的真诚愿望和中日双方对等的地位。条规和章程没有写入最惠国条款;规定双边享有领事裁判权;互相承认协定关税;两国商民准在对方指定的通商口岸贸易,但不得进入内地;两国商货进入对方口岸,均照对方海关税则定税。

  日本签订《中日修好条约》的目的在于打开通往中国之路,他们并不因此而满足。不久,日本侵占了琉球。1879年,日本政府将琉球改为冲绳县。李鸿章认为这时正与沙俄就伊犁问题进行交涉,难以两头兼顾,竟听任日本政府攫走琉球。1885年,在日本的压力下,李鸿章与日本订立《天津会议专条》,商定将来朝鲜若有重大事件,中日两国在先行互相通知的前提下,均有权出兵。这样,就承认了日本在朝鲜的军事特权,使日本有了出兵朝鲜的借口,并最终爆发了甲午中日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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