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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主观服从客观的"克己以尽物"说

  主观与客观的关系问题,是认识论的中心问题。叶适把认识的主观称之为"己",认识的客观对象称之为"物"。他认为,人应该使自己的主观认识适应、符合客观事物,以心应物、尽物、通物,而不应使客观事物来适应、符合自己,强物就我。当然,这种区分也是相对的,在叶适看来,整个天下,都是"物主之",作为认识主体的人,"内有肺腑肝胆,外有耳目手足,此独非物那?"(《大学》,《水心别集》卷七)从存在来说,无论是认识的对象、客体,还是认识的主体人,都是物。但是,在认识论范围内,又可将主体和客体、主观和客观加以区分,一个称为"己",一个称为"物"。叶适主张"克己以尽物",就是使主观服从于客观。

  (一)"以物用而不以己用"的格物致知说

  "格物致知"是道学家们着重讨论的问题。叶适在讨论这个问题时,反对了道学家的观点而提出了自己的见解。首先,他认为只有先格物致知,然后才能达到意诚、心正;其次,他反对程朱的"格物穷理"说,认为格物只能达到致知,而不能达到穷理,穷理要经过一系列阶段才能达到,越过必经阶段而把格物说成是穷理,就会把认识引向神秘主义。这些在评论叶适对《大学》的批评时已详细说到,这里不再赘述。在此基础上,叶适提出了自己的"以物用而不以己用"的格物致知说,也就是说,格物是对于物的客观反映,而不是用主观意念去使物就范。他说:人之所甚患者,以其自为物而远于物。夫物之于我,几若是之相去也。是故古之君子,以物用而不以己用;喜为物喜,怒为物怒,哀为物哀,乐为物乐。其未发为中,其既发为和。一息而物不至,则喜怒哀乐几若是而不自用也。自用则伤物,伤物则己病矣,夫是谓之格物。(同上)

  在这里,叶适对"格物"作了唯物主义的解释:格物就是人通过感官与物接触,从而在人的主观中得到相应的反映;如果离开了物,就不可能有这样的反映。叶适又说:是故君子不以须臾离物也。夫其若是,则知之至者,皆格物之验也。有一不知,是吾不与物皆至也;物之至我,其缓急不相应者,吾格之不诚也。(同上)

  这里明确了格物与致知的关系:只有通过格物,才能获得对事物的认识,取得关于事物的知识;只有格物以诚(诚实无欺或真实无妄),才能得到关于事物的可靠的知识,如果不诚,就物我不相应,不可能致知。因此,知之至,是"格物之验"。这是十分明白的事情,没有任何神秘性。他说:"且格物而后知至,是其在卓然之中与吾接而不能去者也。"(同上)

  叶适"以物用而不自用"来解格物致知,格物是人的感官接触事物而得到反映,格物而后致知,这是一条由物到心(思想)的唯物主义认识路线。

  他所反对的是与此相反的路线,即由心到物的路线。他指出:"今世之学,以心起之,推而至于穷事物之理,反而至于复性命之际"(《总述》,《水心别集》卷七);"今之为道者,务出内以治外也;然而于君臣、父子、兄弟、朋友、夫妇,常患其不合也。守其心以自信,或不合焉,则道何以成?"(同上)"故夫昔以不知道为患,而今以能明道为忧也。"(同上)这里所说的"以心起之"、"务出内以治外"、"守其心以自信",等等,正是"尽遗万事而特言道"的唯心主义认识路线的实质,是道学和心学所共有的。

  (二)"克己以尽物"说

  叶适把孔丘关于道德修养的"克己复礼"说接了过来,引伸到认识论中,提出了"克己以尽物"说,以此来强调认识主体("己")的修养。他说:按孔子告颜子"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盖己不必是,人不必非,克己以尽物可也。若动容貌而远暴慢,正颜色而近信,出辞气而远鄙倍,则专以己为是,以人为非,而克与未克,归与未归,皆不可知,但以己形物而已。(《习学记言序目》卷十三)

  在这里,叶适区别了认识中的两种根本不同的态度:一种是"专己为是,以人为非"的"自用"态度,也就是"以己形物"的主观主义态度;一种是"己不必是,人不必非","克己以尽物"的客观态度。"以己形物"的主观主义态度,是私心自用,用主观规范客观,甚至伤害客观;"不本诸古人之源流,而以浅心狭志自为窥测,学者之大患也。"(同上)而"克己以尽物"的客观态度,则是要使人的主观去符合客观,为此,作为认识主体的"己",必须注重自身的修养,也就是要"克己";"克己"就要克服自以为是的自用态度。

  注重认识主体自身的修养,是认识论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叶适把孔丘的"克己复礼"引进认识论,提出了"克己以尽物"的命题,是对我国古代唯物主义认识论的一大贡献。当然,强调主体修养的并非叶适一人,程朱道学和陆氏心学也都强调主体修养;但是道学和心学只是抽象地"尽心知性",孤立地讲"格心",不外求于物,排斥事功,而叶适则把"克己"与"尽物"结合起来:把认识与事功结合起来,这是根本不同的。叶适强调"克己尽物",注重认识主体的自我修养,说明他所说的认识并非对物的消极被动的反映,这是很有意义的。

  叶适认为,圣贤之所以比一般人高明,在于"不恃其力之足以致物,而忧其心之未能通物"(《傅说》,《水心别集》卷八),也就是不凭借强力来使物就我,而是力求使自己的心通晓天下的事物。他批评那些为人君者,掌握了生杀予夺的大权,天下无不听命于自己,就自以为其"力足以致物",就能掌握天下的一切真理。叶适指出:夫徒恃其力之足以致物,则吾应物之道汽浅而心之所存者狭矣,是以古圣人于此不存焉。嗟夫!后之人君,任势与力以待物之自至,而心犹不如或反失之者众矣,若之何其能如古圣贤之事耶!(同上)

  在叶适看来,权力本身并不能给人以知识,强权并不等于真理;自恃其力而误认为掌握了真理,其实是一种迷信,其心思浅且狭,堵塞了通向真理的道路。应该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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