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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幸福工程”

  我与“幸福工程”(1)

  本文是王光美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体会议上的5次发言。根据全国政协会议秘书处提供的大会发言材料刊印。标题为本书编者所加。(一九九六——二○○三年)(一)

  在“九五”期间基本解决目前仍处于贫困状态的8000万人口的温饱问题,是中共中央和国务院提出的一项战略性任务。今年是实施“八七”扶贫攻坚计划的关键年头,又适逢“国际消除贫困年”,扶贫工作更应加大力度,迈出新的步伐。

  在中国8000万贫困人口中,有一个不容忽视的群体,即贫困母亲。调查资料显示,母亲的贫困更具特殊性,从家庭的角度看,为了抚养后代和照料其家庭成员,母亲作出的牺牲更多,付出的代价更高,承受的压力更大。母爱是无私的,每个人都会从中体味到什么是奉献。正是这种奉献,使得贫困家庭中母亲的生活境遇更为艰辛,更值得同情及社会的救助。特别是在贫困地区,她们不仅缺乏收入来源,而且文化素质低、健康状况差,80%以上是文盲,半数以上患有各种妇科病。我们已有了一个资助贫困儿童上学的“希望工程”,也应当采取行动救助贫困的母亲。救助了母亲,也是救助了孩子,救助了整个家庭。基于上述考虑,去年2月,由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中国计划生育协会和中国人口报社联合发起了一项专门救助贫困母亲的行动,即“幸福工程”。

  “幸福工程”以救助贫困母亲为宗旨,改救济性扶贫和扶助贫困地区为开发性扶贫和扶助贫困人口,通过向海内外募集资金,利用遍布全国的计划生育基层组织,以无息或低息贷款、滚动投入的方式帮助贫困地区的贫困母亲治穷、治愚、治病。

  “幸福工程”推出后,得到了社会各界的积极反响。很多人并不富裕,但也捐上几元钱,向贫困母亲献上一份爱心。在北京,数十万人捐款达100多万元。在广州,市长带头捐款1000元,目前也已捐款100多万元。美国加州牛肉面大王(北京)董事长吴京红女士,在电视上看到“幸福工程”的义演后,打电话给中央电视台,几经周折找到“幸福工程”组委会,当即捐赠10万元人民币。一位美国黑人朋友刚到北京工作,在报纸上知道了“幸福工程”,便决定在华期间,从每月的工资中拿出500元捐给贫困母亲。

  去年4月,“幸福工程”试点工作开始实施,第一批40万元救助资金贷到甘肃礼县、贵州普定县、陕西大荔县和安徽潜山县的400多户贫困母亲手中,平均每户分到1000—2000元。贷款期为两年左右,到期收回,资助其他家庭。资金在该地区滚动周转5年左右后全部收回,再资助其他地区。利用这笔资金,试点各县在当地专设机构的指导下,因地制宜地开展了养羊、养牛、改造低产茶园及家庭手工业等致富项目。作为配套措施,各试点县都开设了村一级母亲学习班,还开展了对贫困母亲的医疗保健服务。

  试点工作实施近一年,被资助地区的反响十分强烈。如陕西大荔县,贷款用于资助因多次搬迁又遇灾荒的贫困母亲饲养秦川牛,受到热烈欢迎;有的母亲外出打工,听说有了“幸福工程”,立即返乡申请贷款,觉得在家乡有了奔头。由于项目办得好,大荔县有关部门积极投入配套资金200万元。再如,甘肃省礼县的项目是饲养小尾寒羊。每户两只母羊,目前,大部分已经产羔,如果饲养得法,一年半到两年可增加到10只以上,每只羊在当地能卖800元,这些人年均收入不足300元的贫困家庭很快便能脱贫。“幸福工程”的资金由于直接分到个人,又是以贷款形式滚动资助,提高了资金的使用率和回收率,尚未受到资助的家庭是资金下一次滚动的潜在受益者,与被救助的家庭成了利益共同体,因此,资金的使用和回收除受“幸福工程”机构的监督外,还受到社区环境的监督。

  “幸福工程”是实实在在要为妇女谋利益,它的开展提高了被救助妇女在家庭和社会上的地位,同时把计划生育与扶贫结合起来。许多准备要二三胎的妇女放弃了多生的打算,把精力投入到脱贫致富的努力中。受救助的母亲感谢党的关怀,表示不仅自己要带头执行计划生育政策,也要这样教育后代。今年“幸福工程”将加大工作力度和救助范围。上半年将再落实十几个救助点,并根据募集资金的情况,随时扩大救助面,让更多的贫困母亲受益。希望各界人士对这一工程继续给予热情支持。

  我与“幸福工程”(2)

  (1996年3月在全国政协八届四次会议上的发言)

  (二)

  去年政协大会时,我就“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行动”的概况,向委员们作了介绍。目前,该工程实施已近两年,所募资金达1000多万元,建立项目点38个,遍及19个省、市、自治区。据先期22个项目点的不完全统计,被救助的贫困母亲超过3000人(户),并为25677位贫困母亲作了健康检查,治疗妇科病人11170位,举办生产技能培训班和卫生、生育知识学习班360多期。各地融入的扶贫资金和配套资金所惠及的面,则更为广泛。天津、四川、重庆,山东泰安、西藏拉萨等地还相继成立了省、市级“幸福工程”组委会。

  “幸福工程”在实践中形成了“小额贷款,直接到人,滚动运作,劳动脱贫”的救助模式。其特点在于,救助资金是低息贷款而非救济金,须和每位受助者订立协议,以促使其积极从事生产劳动,按期还款。救助资金直接落实到贫困母亲手中,减免了中间环节的挪用与拖延。同时,本着因地制宜,宜养则养,宜种则种和投入少、见效快、风险小的原则,帮助受助者选择生产项目,提供产、供、销服务,以保障救助项目的成功。受助者还款以后,资金将立即贷给其他贫困母亲。这种滚动运作的方式,既使未被救助的贫困母亲因有了脱贫希望而积极创造条件,又在贫困地区造就了监督已受助者用好项目贷款的氛围。“幸福工程”的救助模式,还起到了示范与辐射作用,得到社会各界的肯定和参与。

  去年,我们在黑龙江青冈县扶助了266位贫困母亲,其中203户科学种植油豆角406亩,每亩平均收益400元;59户饲养蓝狐,年纯收入4000元,一步脱贫。由于项目运作好,引来各种资金融入,加上提前还款的滚动使用,被救助人数已达700位以上。山东无棣县扶助贫困母亲100位,每位2000元,选择的项目是加工苇帘、手套,它使贫困母亲的月收入达到200—400元,成为家庭主要经济来源。再如贵州普定县,救助200户贫困母亲,培训她们做豆腐、养猪,把她们引上脱贫道路,85%提前还款。另外,如四川宣汉县的饲养羊、牛,甘肃文县的蔬菜大棚,安徽潜山县的科学种茶,青海平安县的种植、养殖和多种经营,都有很好的经济效益和发展前景。特别是国家级特贫县贵州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全县9034%的人口不得温饱,贫穷、落后、愚昧、多病。“幸福工程”和当地政府,拿出245万元的资金进行救助,其中15%用于治愚、治病,其余用作项目贷款,以养羊为主,初见成效,已有368位母亲受益。各地还为贫困母亲建立档案,有的张榜公布受助者,挂牌管理,层层订立合同,严格检查。“幸福工程”这一标本兼治的扶贫方式,受到普遍欢迎。

  “幸福工程”的工作中,也存在遗憾和不足。如个别受助者饲养的牲畜死亡;还有因不可抗力而受损失,如陕西大荔县受助者饲养的秦川牛,有的在去年的洪水中被冲走。由于受资金和有偿救助性质的限制,“幸福工程”对于那些因病或其他原因不具劳动能力的贫困母亲,尚无力顾及。

  两年来,“幸福工程”取得了一定成绩,并因其开发式扶贫模式和很高的资金利用率,而逐渐引起社会各界、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及国际小额扶贫贷款机构的关注与重视。然而,面对1000万贫困母亲这一庞大群体,我们深感压力和责任。目前,“幸福工程”所募资金已基本投入,再要扩大救助面,实感力所不能。为此,我们决定加大宣传和集资力度,并将每年5月的国际母亲节作为救助贫困母亲活动日,动员全社会的力量一起努力,帮助那些渴望解决温饱的母亲们。“幸福工程”的意义不仅体现于治穷、治愚、治病,提高人口素质,还在于它激发人们献出爱心。“幸福工程”愿意在扶贫济困与劳动脱贫间,架起一座爱的桥梁。

  (1997年3月在全国政协八届五次会议上的发言)

  (三)

  我与“幸福工程”(3)

  “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行动”,自1995年2月实施以来,已进入第五年。我曾在1996年、1997年的全国政协大会上书面介绍过“幸福工程”开展情况。这两年,“幸福工程”又取得了较大的发展。

  “幸福工程”由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中国计划生育协会、中国人口报社共同发起,到目前已在全国24个省(市、自治区)的贫困地区建立了142个项目点,投入人民币6000余万元。受助贫困母亲已达4万人(户),惠及人口20万。另外,还向各项目点免费提供了价值230万元的治疗妇科病的药品,为10万名贫困妇女作了健康检查,治疗妇科病3万人次。举办各类培训班2000多期,培训贫困母亲8万多人次。为了适应“幸福工程”的发展,全国18个省(市、自治区)已相继成立了“幸福工程”省级组委会,初步形成了全国范围的“幸福工程”工作网络。

  “幸福工程”以帮助贫困母亲治穷、治愚、治病为使命。治穷工作主要通过“小额贷款,直接到人,滚动运作,劳动脱贫”的形式,进行种植、养殖和各种农副生产。由于立项合理,措施得力,各项目点大都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根据先期16个项目点的统计,受助母亲已从1359人滚动发展到3344人,增加了168%,家庭项目年纯收入一般在1000—2600元,最高的在10000元以上。这批受助母亲的家庭,已进入小康水平的104户,脱贫的980户,解决温饱的166户,救助成功率达90%。受助母亲大多能按协议返还贷款。据不完全统计,总体还款率81%,一些开展项目较早的县(市)还款率达95%以上。

  “幸福工程”不仅帮助贫困母亲摆脱贫困,还为贫困母亲检查治疗妇科疾病,为贫困母亲传授文化科学知识和生产技能,大大改变了她们的精神面貌,提高了她们的整体素质。她们的孩子重新走进课堂,家庭因注入了希望而焕发了活力。她们是家庭脱贫致富的功臣,家庭地位和社会地位都有很大的提高。许多受助母亲成了当地劳动致富能手和实行计划生育、建设精神文明的带头人。仅四川宣汉县、湖北恩施市和安徽潜山县的997名受助母亲家庭中,就有52户被评为“双文明户”、43户被评为“科技示范户”、68户被评为“遵纪守法户”、18户被评为“双学双比、巾帼建功标兵”。四川宣汉县有4位受助母亲被选为村、乡干部和县人大代表。湖北恩施市六角亭办事处月亮岩村的40位贫困母亲,在“幸福工程”的资助下,靠科学种田,使全村200多亩菜田变成了旱涝保收的聚宝盆,并以此带动了全村经济的发展,使这个村被授予市级小康村的称号。“幸福工程”优先救助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母亲,通过建立一种利益导向机制来改变贫困地区的生育观念,“幸福工程”的救助实践证明了这种方式的有效性,大多数项目点的计划生育率都有了提高。湖北恩施市项目点的计划生育率达100%,有130多位受助母亲自愿不再生第二胎;贵州普定县项目点有145名受助母亲领取了独生子女证。

  几年来,“幸福工程”注重社会信誉,规范自身管理,特别是对捐款、捐物的管理和使用。对捐赠的财物,无论多少都逐项登记造册,对募集到的资金做到“专项资金,专设账号,专门管理,专人负责”。在资金的使用上,坚持除少量用于业务管理和宣传活动费用外,都必须用于资助贫困母亲的原则。据财务部门统计,全国组委会用于项目资助和治愚、治病经费占总支出的865%,用于业务管理和宣传活动费用占总支出的135%。1997年9月和1999年初,中国人民银行和财政部、审计署等部委对“幸福工程”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并给予了良好的评价。在加强本级资金管理的同时,全国组委会还对省级组委会(办公室)募集使用资金及各项目点资金收支状况进行了抽查,亦未发现违规违纪现象。几年来,“幸福工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并因其开发式扶贫模式、较高的资金利用率和重视人口素质的提高,而逐渐引起社会各界、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以及国际社会的关注与重视。1998年全国扶贫会议明确提出,到20世纪末解决1000万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在这场消除贫困的伟大战役中,“幸福工程”要急国家之所急,尽绵薄之力,发挥拾遗补漏的作用。

  我与“幸福工程”(4)

  “幸福工程”作为社会公益事业,完全依靠社会的捐助来支持其发展和运转。然而,目前国内尚未形成社会公益事业生存与发展的良好政策和法律环境,“幸福工程”面临着宣传筹资方面的诸多困难,直接影响到“幸福工程”的发展。希望能在得到社会各界支持的同时,得到有关政府部门政策法规方面的支持,规范和鼓励对公益事业的捐赠行为,形成好的社会环境,使爱心捐献蔚然成风。

  (1999年3月在全国政协九届二次会议上的发言)(四)

  我在1996年、1997年、1999年的书面发言和1998年的记者招待会上都谈了“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行动”,这是我这几年来从事的一项社会扶贫工程。

  “幸福工程”已创立5年,它是伴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和国家“八七”扶贫攻坚战略目标的逐步实现而由小到大发展起来的。

  到1999年底,“幸福工程”已在全国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337个县(区、市)建立了项目点,投入资金9587万元,救助贫困母亲65万人,惠及30余万人。“幸福工程”还向各项目点免费发放了价值280万元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帮助贫困母亲治疗常见妇科病。受助贫困母亲依靠1000-3000元的小额资助以及各项配套服务,经过1-2年的辛勤劳动,绝大多数家庭的人均收入水平能达到或超过当地平均水平。她们还积极参加“幸福工程”的培训、义诊活动,精神面貌发生了很大转变,许多人成为当地脱贫致富的带头人,有的被选为村、乡、县级干部或人民代表。看到她们的变化,我深感欣慰!

  “幸福工程”取得了这些成绩,主要因为:

  一、同国家的扶贫开发战略相结合

  “幸福工程”始终以贫困地区贫困母亲为救助对象。创立之初,我国有8000万贫困人口。本世纪的最后一年,我国还要解决1000万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配合国家扶贫计划,“幸福工程”逐渐形成了颇具特色的救助模式,即“小额资助,直接到人,滚动运作,劳动脱贫”。实践证明,这种做法符合国际上通行的小额信贷的扶贫模式,符合国家扶贫的大思路,有利于资金直接进村、到人,提高了资金的使用率。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专门下发通知推广这种做法,对“幸福工程”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和支持。

  今年是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第一年,“幸福工程”要把中西部的贫困母亲作为重点救助对象,继续为国家的大政方针发挥拾遗补缺的作用。

  二、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

  “幸福工程”把每年5月的母亲节定为全国“救助贫困母亲活动日”,开展系列宣传、募捐活动。在宣传“幸福工程”的同时,弘扬了扶贫济困、回报母爱的传统美德,使得人们更加关爱自己母亲、帮助贫困母亲,从而报效祖国母亲。这对于纯洁人们的心灵、净化社会风气,都产生了正面的作用。中央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把“幸福工程”列入今年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推广工程。

  三、同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相结合

  “幸福工程”优先救助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母亲,把利益导向机制引入计划生育工作中。通过调查发现,凡是开展“幸福工程”的地区,计划生育工作大都有明显进步,群众中“早生、多生、养儿防老”的传统观念,被勤劳致富的热情所取代,许多年轻夫妇推迟生育,许多受助母亲主动放弃第二胎的生育指标。计划生育战线的同志反映,在开展“幸福工程”的地区,计划生育这个“天下第一难”的工作不再难了。

  四、同提高妇女地位相结合

  在“幸福工程”的项目工作中,贫困母亲作为签约人,直接同管理机构签订帮扶协议,提高了她们在家庭中的地位。通过对贫困母亲进行科技实用技术和生殖健康方面的培训,帮助她们直接参加社会活动和生产活动,开阔了眼界,增长了才干。由于母亲在家庭中的特殊作用,她们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后代的素质,也影响着民族的未来。由于母亲素质及经济、社会地位全面提高,家庭经济状况好转,许多辍学儿童重新走进课堂,家庭关系、邻里关系、社区环境都有了改善。

  我与“幸福工程”(5)

  “幸福工程”正在为我国的人口、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作出微薄的但又是积极的贡献,但也面临着许多困难。

  “幸福工程”是在国家不投入资金的情况下,依靠海内外各界的捐赠来实施救助的。由于种种原因,目前的募捐和筹资环境并不好。这些年,“幸福工程”把所募资金的85%以上都投入到项目救助工作中,而自身却因管理经费不足,难以培训、引进人才和进行有力度的宣传;管理力量和水平跟不上迅速扩展规模的要求,管理人员待遇低,大家是凭着觉悟和事业心在忘我工作。总之,“幸福工程”发展后劲不足,尚未形成良性循环。

  我们正在努力调整我们的一些做法,力争通过自己的努力使“幸福工程”进入可持续发展的健康轨道。希望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继续关注幸福工程,加大支持力度,共同把这件利国利民的事办得更好。

  (2000年3月在全国政协九届三次会议上的发言)(五)

  “幸福工程”是以户年均收入低于国家或省级贫困线的母亲为救助对象,以开发其劳动能力和解决温饱为目标的扶贫工程。它的运作方式是通过小额资助,帮助一位贫困母亲因地制宜地选择生产项目,制定还款期限,完成脱贫计划。然后将她的还款贷给下一位贫困母亲。其资金来源依靠社会募捐和吸纳部分国家扶贫贷款。工作机构是在国家计生委领导下,由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具体承办,依托计生协的成熟网络开展工作。实施8年来,“幸福工程”已累计投入资金18亿元,救助贫困母亲125万人,惠及家庭人口近60万。向受助母亲们提供了价值1300多万元的药品、医疗器械和科技文化用品。经过几年的努力,我们已经建立了全国——省——项目县三级管理网络,在管理上比较规范了。

  在我国贫困人口中,母亲是最贫困的群体之一。她们缺乏经济来源、文盲率高、健康状况差、社会地位低。“幸福工程”正是在国家大扶贫的行动中,为这一特殊群体做些事。我们在为贫困母亲提供一定生产资金、帮助她们脱贫的同时,还会为她们做些最基本的健康检查,并安排必要的劳动技能培训。只有母亲脱贫了,才谈得上提高全家生活质量,也才有条件供孩子上学。具有一定卫生常识的母亲,才会培养出更健康的孩子。小到家庭大到国家,帮助贫困母亲关系到提高我们整个民族的素质。

  “幸福工程”帮助过的贫困母亲,总体脱贫率在85%以上(按还款率统计),少部分达到富裕。1995年4月,“幸福工程”在第一批项目点贵州普定县投入资金10万元(加上配套资金,共20万元),到2000年5月,资金到期全部收回(扣除1万元治病、培训和当地工作经费)。所救助的619名贫困母亲,其中248户脱贫,占40%;19户达到小康水平,占3%;290户解决温饱,占47%;62户生活水平有所提高,占10%。受助母亲的人均收入由被救助前的200多元增加到1160元。四川省“幸福工程”组委会在实施“幸福工程”的过程中积极争取国家扶贫资金,7年来累计投入1635万元,在53个县对1万多名贫困母亲实行救助,惠及家庭人口4万多人。该省通江县陈河乡的贫困母亲谭家珍,救助前欠债400元,人均年纯收入只有412元。“幸福工程”资助她1500元,养羊两年后,人均年纯收入达1950元,不仅还清了债,还存款500元,按时归还了“幸福工程”资助款,提前交了当年农业税。江西上犹县的赖平香,在“幸福工程”的资助下,从1997年开始养猪,几年来,她家从一个欠债几千元的家庭,变为当地的养猪大户,建起了庄园式养猪场,年出栏猪数百头。赖平香也被县、乡评为“养猪状元”、“种养能手”。

  因为我们优先救助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母亲,对改变贫困地区的生育观念,推动当地的计划生育工作都发挥了作用。在计划生育系统被誉为民心工程、形象工程。

  以小额资助、直接到人的办法扶贫,效果好,资金落实,但做起来很辛苦。从选生产项目,审核救助对象,与受助母亲签协议,培训、帮助解决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直到其脱贫还款,每一步都要到位。“幸福工程”这几年的工作,有些成绩,被党中央、国务院的有关部门列为扶贫开发、精神文明建设、公民道德建设等方面的推广工程,但问题还是很多,主要是筹资困难。今后,我们将把有限的资金集中使用,形成规模,降低成本。比如我们在已完成考察的河北承德县和甘肃古浪县各投入50万元,分别实施大棚蔬菜种植和肉鸡养殖项目。这样的项目很多地方都在向我们申请。为此,我们还要努力筹款,争取早日落实。同时视筹资情况,在以往搞得好的项目点增加投入,扩大救助面。另外,就城市失业特困母亲问题,我们在天津、北京、上海、广州等城市也搞了一些试点,通过就业培训、兴办社区便民服务项目等,帮助城区失业特困母亲解决生活困难。但这方面工作还不够成熟,我们将更加关注这一问题,争取有所作为。

  我与“幸福工程”(6)

  总之,“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行动”规模不大,但8年来踏踏实实在做些好事,并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和监督。这是我们得以为继的基础,非常感谢,并期待着大家更多的帮助。

  (2003年3月在全国政协十届一次会议上的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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