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午坊
传记文学

首页 > 传记文学 > 刘因评传 > 第一章 时代与家世 一、时 代

第一章 时代与家世 一、时 代

  刘因生于元海迷失后称制元年己酉(1249)闰二月九日①,卒于元世祖至元三十年癸已(1293)四月十六日,终年四十五岁。

  这期间,是中国历史上一个久乱初宁的年代。

  刘因的故乡容城地处冀中平原腹地。远自五代时期后晋石敬瑭割让燕云十六州于契丹,包括容城在内的广大北方地区即沦于契丹(后称辽国)的统治之下。北宋初年,虽一度光复,但为时不长;澶渊之盟则进一步确认了辽国对这一地区的统治权。其后,辽国衰落。女真族建立的金国兴起,并很快取辽而代之,北方广大地区,遂成为金国版图。公元1127 年(刘因出生前122 年),发生了"靖康之变",赵宋王朝的徽、钦二帝当了金人的俘虏,北宋灭亡,江淮以北的广大地区便全处于金国的统治之下。刘因的祖辈生长于斯,自然也长期属于辽、金的臣民。

  公元十三世纪初,蒙古崛起,势力渐向中原扩张,河朔地区便长期处于蒙金的战乱之中。金人日益腐化,力量逐渐衰落。因此,在蒙金的较量中,蒙古步步进逼,金国朝不虑夕。金宣宗(完颜珣,金朝倒数第二代君主)于贞祐年间(1214)放弃黄河以北广大地区,被迫南渡,将首都迁至汴京(今开封),后再迁蔡州(今汝南),苟延残喘至1234 年,金国终被蒙古与南宋的联军所消灭。

  与金国衰落的同时,南宋也并无起色。直到金人迁都汴京的那年,南宋才停止了对金人的纳币称臣("罢输岁币")。其后,虽然参与了联合灭金的军事行动,但总的来说仍是只图苟安,不思进取,对于蒙古(后改国号为"元")的南侵掉以轻心。1279 年,元军终于灭掉南宋,完成了中国的再度统一。

  刘因出生于蒙古灭金后的第十五年,上述这些战争动乱他并没有亲身经历过。刘因幼年,就全国范围说,战争虽有,但远在江南,刘因生活的今河北一带,倒是一派升平气象。蒙古贵族在进军华夏的初期,原本是很野蛮的,以杀戮抢掠为常,对于被征服的地区,随意向人民征敛(诸王、将帅和官吏都强逼"撒花"--意为"礼物")。太宗窝阔台在

  1229 年采纳耶律楚材的建议,订出税法,改由按户征收粟赋,从而有了比较稳定的剥削方式;严重破坏农业生产的"圈地"政策也被明令停止。蒙古贵族迅速地封建化。遭受长期战乱破坏的北方经济得以恢复和发展。1259年,宪宗(蒙哥)死于军中,忽必烈北上争位,很快便击败了幼弟阿里不哥,次年,在开平(今多伦)即大汗(皇帝)位,建元"中统"(刘因时年十二岁)。

  纵观中国历史,一个新王朝的建立,总须较好地完成两个任务:一是在政治上重新确立中央集权,整顿各自为政的局面,在全国建立统治秩序;二是恢复濒于中断的社会生产,使人民过上稳定的经济生活。忽必烈是中国历史上比较英明的君主之一,他也较好地完成了这两个任务。忽必烈当藩王时,① 当今有的著作(如侯外庐主编的《宋明理学史》)将刘因生年注为1247 年,误。《静修集》(四库全书本)中《先世行实》、《先君记事》二文及苏天爵的《静修先生墓表》,对刘因的生年均记为己酉,即1249年。

  就在潜邸设金莲川幕府,广揽人才,重用儒生。中统建元后,进一步遵用汉法,吸收历代统治经验,改革旧的蒙古制度,从而使他的政权蒸蒸日上,呈现出一派蓬勃生机。在政治军事方面,他先是彻底粉碎了阿里不哥联合漠北、中亚诸王企图争位的势力;继而于中统三年,镇压了盘踞山东、江淮的李璮的叛乱;至元八年(1271)定国号为"元",至元十二年(1276)攻占南宋的国都临安,至元十六年(1279)灭南宋,统一了全中国,建立起"北逾阴山,西极流沙,东尽辽左,南越海表"①的大帝国。疆域之辽阔,超过汉唐盛世。②元初还实行行省制,除以今河北、山东、山西等地为"腹里"外,设置了岭北、辽阳、河南、陕西、四川、甘肃、云南、江浙、江西、湖广等"行中书省",简称。'行省"或"省"。全国政治空前统一。在经济方面,忽必烈为了适应中原和江南地区高度发展的农业经济,毅然放弃落后的游牧经济和剥削方式,开始重视农业生产。为了扭转游牧生产方式的遗留和影响,忽必烈曾多次颁布诸王贵族不得因败猎践踏田亩和不得改农田为牧场的禁令,并于中统二年(1261)设立劝农司,至元七年(1270)设立司农司,大力提倡垦殖。忽必烈还在北方建立起"村社"①,组织垦荒耕作,修治河渠和经营副业(当然同时也有监视农民以及向农民宣传服从蒙古统治的意图)。②元朝初年,由于社会安定,政策得当,北方农业生产得到进一步恢复和发展,"民间垦辟种艺之业,增加数倍"③。全国的统一,交通的畅达,也促进了商业和手工业的繁荣,城市贸易、农村集市以及对外贸易都有了巨大发展。刘因的青少年时代正是恰逢这样一个难得的"盛世",它对刘因思想的形成有巨大影响。

  ① 《元史》卷五八,《地理志》序。

  ② 忽必烈于宪宗(蒙哥)三年攻占大理,压服了云南地区各部落,并派 兵攻占吐蕃(西藏),西南疆域大为扩展。

  ① 元朝初年,北方农民自发组织起一种"锄社",这是一种互助组式的组织,"先锄一家之田,本家供其饮食,其余次之,旬日之间,各家田皆锄治。""间有病患之家,共力助之。"往往"苗无荒秽,岁皆丰熟。"(见王桢:《农书》卷三《农桑通诀·锄治篇第七》)忽必烈对此加以推广,要求普遍建立村社。至元七年(1270),元朝政府下令在汉地立社,村社遂成为与里甲并行的农村基层组织。(参见翦伯赞:《中国通史纲要》第三册,第120-121 页)

  ② 见《元典章》卷二三《户部》九。

  ③ 《农桑辑要》王磐原序。万有文库本。

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章

· 推荐:《抗日战争书籍》 《心理学书籍》 《茅盾文学奖作品》

点击收藏 小提示:按键盘CTRL+D也能收藏哦!

在线看小说 趣知识 人生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