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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踏中西文化

  林语堂的一个朋友讲他最大的本事就是对中国人讲外国文化,对外国人讲中国文化。

  林语堂对此颇为自得,做了一副对联:两脚踏中西文化,一心评宇宙文章。

  他请梁启超手录此联,挂在有不为斋的墙壁上。这是林氏书房里最重要的装饰。

  赛珍珠在《吾国与吾民》的序言里写道:“它实事求是,不为真实而羞愧。它写得骄傲,写得幽默,写得美妙,既严肃又欢快,对古今中国都能给予正确的理解和评价。我认为这是迄今为止最真实、最深刻、最完备、最重要的一部关于中国的著作。更值得称道的是,它是由一位中国人写的,一位现代的中国人,他的根基深深地扎在过去,他丰硕的果实却结在今天。”

  中国当时有不少留美留英的海归派,英文漂亮得不比英美作家逊色,像吴经熊、温源宁等,但是这些人已经彻底的洋化了,说起中文来磕磕巴巴,传统文化的底蕴很薄弱。中英文俱佳的,除了林语堂,全中国还真找不出第二个。

  林语堂有幸,认识了赛珍珠,从而走向了世界。

  赛珍珠有幸,认识了林语堂,把中国推向了世界。

  林语堂胆敢自称脚踏中西文化,自然底气足。

  他的求学经历和一般人不一样。同时代的文化人大部分走的是由中而西的路子,林语堂却刚好相反。

  从铭新小学到圣约翰大学,林语堂上的都是教会学校。福建早期的教会学校师资力量薄弱,教员多半是教士,偶尔会聘请一些科举出身的当地文人和私塾先生。这就造成了一种奇怪的情况,教会学校的学生对西方文化,尤其是基督教文化十分熟悉,而淡漠本国文化。

  只有在林至诚的家庭私塾里,林语堂才有机会接触中国传统文化。

  自学成才的林至诚很重视子女的教育问题,每逢寒暑假,就把自家的孩子和附近年幼的基督徒召集起来,教他们读四书五经、唐诗宋词等。但是小林语堂根本坐不住,对这些摇头晃脑的学问不感兴趣,他宁愿和二姐读林琴南翻译的侦探小说。

  寻源书院更糟糕,连中文报纸都不能读,林语堂和教士们打游击,偷偷读了一点《史记》、苏东坡的作品等。他对快乐天才的苏东坡产生兴趣,就是在这个时期。

  而且,对基督徒而言,站在戏台下面看或者听盲人唱梁山伯与祝英台的恋爱故事,是一种罪孽。

  林语堂从圣约翰毕业以后,愤然地说,他知道古代犹太国的约书亚将军用号角吹倒耶利哥城的故事,却不知道孟姜女为了丈夫哭倒长城的传说;知道耶和华命令太阳停住以便约书亚杀光迦南人,却不知道后羿射下9个太阳,而他的妻子嫦娥飞奔到了月亮上,女娲用365颗石头补天,掉下人间的一颗变成了《红楼梦》里的宝玉等。“我被骗去了民族遗产。这是清教徒教育对一个中国小孩子所做的好事。”

  1916年,林语堂到清华任教。北京是文化古都,长城、故宫、卧佛寺、西山的红叶,都是历史悠久的名胜古迹,连路边一棵不起眼的垂柳,城门下蹲着的石狮子,都可能来头不小。而清华园本身就是清朝某个皇亲国戚的私宅,门匾由大学士那桐亲笔题写。

  林语堂时刻感受到与历史文化的联系,那点零星的“庭训”和中文功底委实不够用。一个中国人,却不知道中国的历史和文化,林语堂羞愧万分,他暗暗地发了誓,一定要将教会学校剥夺的文化遗产找回来!

  可是,问谁呢?

  清华不乏留学归来的哲学博士,工科硕士,但要说起传统旧学,他们也是一知半解。

  林语堂曾经在中央公园遇见了学贯中西的辜鸿铭。辜鸿铭精通13国语言,把儒家四书中的《论语》、《中庸》、《大学》译成了英文。他梳辫子,穿清朝的旧长袍到北大上课,学生们哄堂大笑。辜平静地说:“我头上的辫子是有形的,你们心中的辫子却是无形的。”狂傲的北大学子静默不言。那天,辜鸿铭同样的装扮,佝偻着背,戴一顶破旧的短沿帽,一个人颤微微地走了,显得落寞而孤寂。林语堂看了看身上笔挺的西装,没敢上前打扰,他觉得自己不配去接近这位天才的福建老乡。

  百年后的今天,有人评价道:“有史以来,中国人直接用英文写中国,有两位最成功的,一位是辜鸿铭,一位是林语堂。他们笔下的英文,全没中国味;他们笔下的中国味,却全是英文。”

  遍寻名师不得,一心想补上文化课的林语堂只好拼命地看书。他读得最多的就是《红楼梦》,语言是文化的外衣,而袭人和晴雯两个小丫头说的北京官话就是无可比拟的杰作。林语堂学会了北京话,清脆的齿音在翘起的舌尖流溢,是天底下最美的语言。

  他想深入研究一下,但是世面上鲜少有旧版的古籍。摆书摊的老北京告诉他,这样的书,非得到琉璃厂去淘,好东西多着呢!

  琉璃厂在北京和平门外,是条约一里长的里弄,鳞次栉比地开设着古旧书店、古玩铺、南纸店等。林语堂初次来,摸不着头脑,瞎晃荡。一个店小伙拉住他,“爷们头回来吧,这儿有庚辰本的《红楼梦》,要不要?”语堂暗自高兴,真是众里寻他千百度,得来全不费功夫!他还没来得及开口,又一个伙计走过来,“我这有甲戌本。”“还是到我店里看看吧,我有蒙府王本。”附近几家店铺见来了生意,一股脑地圈了上来,把个林语堂围得团团转。

  林语堂兴奋得两眼放光,他可是生平头一次听说一本书还有这许多学问。他故作镇定,装出思量的样子。书铺老板以为来了个高明的主儿,不断地卖弄各版本的差别与优劣。整个下午,语堂时而点头,时而皱眉,在老板们的随意扯谈中,把《红楼梦》的版本学摸了个**不离十。

  他迷上了琉璃厂。

  林语堂向同事们打听才知道,琉璃厂在顺治年间就很具规模了,书肆的主人多半是前清科举落榜的文人。他们没脸回老家,又无一技傍身,卖书还算是老本行了。清朝败落后,一些贵族遗老也流落至此,琉璃厂越发的热闹了。这里卧虎藏龙,精通目录学和版本学的比比皆是,像早年一字难求的帝师朱益藩,居然也在南纸店挂起了笔单,卖字画为生。

  往后只要有空闲,林语堂就往琉璃厂跑。跑得多了,他也看出了门道。哪些书有价值,哪些是赝品,他了然于胸,像个老江湖那样,和老板们胡侃,讨价还价。有时,遇上深藏不露的高手,他更高兴,失了面子,可得了知识。

  琉璃厂的旧书十分低廉,几块钱往往可以买十来本。林语堂常常是推着小车去买,他的古文知识进展得飞快。旧派文人的风度也让他赞叹不已。有一回,他在某个货多的店铺消磨了一天,主人陪着上至天文下至地理的海聊,结果林语堂一本没买。主人不仅不生气,还送他到门口,笑容可掬地招呼:“走好!下次再来!”

  店铺的门匾是另外需要钻研的地方。林语堂上圣约翰后,丢了毛笔,改用自来水笔,写的字歪歪扭扭,书法糟得像鸡爪子爬的。而琉璃厂的商店字号都大有来头,执笔者不是以书法驰名的王公大臣,就是著名的书画家。林语堂逛累了,坐在“信远斋”的楼上,叫碗远近驰名的酸梅汤和一碟蜜饯糖食,慢悠悠地喝。然后用手指蘸水,在桌上一笔一划地临摹,“宝古斋”是翁同口的字,“藻玉堂”是梁启超的小欧体,“信远斋”是标准的馆阁体……

  清华三年,林语堂就在琉璃厂“补课”。及至出国时,他已经是个功底扎实的文人。也因为此,当在国外面临让人眼花缭乱的异域文化,他才不至于乱了分寸,能静下心来思考文化的差异。

  百年诺贝尔,百年中国梦。

  1975年夏,国际笔会维也纳年度例会上,林语堂被推选为副会长,接替川端康成。同时,以国际笔会的名义,推荐林语堂获本年度诺贝尔文学奖。

  这是中国与诺贝尔距离最近的一次。

  上帝没有眷顾这位刚刚重返基督教怀抱的八旬老人,林语堂与诺贝尔擦肩而过。

  不少评论家指出,从可操作性而言,林语堂是最有可能蟾宫折桂的中国作家,他中英文俱佳,而且墙里开花墙外香,国际名气大于国内名气,很符合诺贝尔判官们的“审美观”。况且,林语堂获提名的作品就是英文写就的《京华烟云》,在西文世界好评如潮。

  那一年,诺贝尔文学奖给了意大利诗人蒙塔莱。

  英雄不以成败论,林语堂以精湛的英文表达技巧享誉西方世界,他所取得的高度是前所未有的。英国广播电台BBC至今仍不时有关于林语堂作品的讨论。

  林语堂的英文底子还得归功于圣约翰。

  圣约翰的英语教育一顶一的好,师资力量雄厚,用的教材基本与西方同步。但是林语堂认为,光几节课是学不了语言的,他的窍门是一本袖珍牛津英语字典。圣约翰学英语风气很浓,很多学生抱着大部头的英文词典啃,但是空入宝山空手而回,进步甚微。林语堂背单词是把单词串在句子里面理解,在同义词和近义词的比较中,把握词的独特含义和用法。他说,“牛津字典的最大好处是里面含有英国语文的精髓。”这本字典只占两双袜子的地方,无论到哪里,都可以随身携带。至于发音,他认为只要记清楚重音就可以了。一心不能二用,圣约翰4年,林语堂一心扑在了牛津字典上,中文学习甩到了一边。

  在圣玛丽读书的少女张爱玲有感于林语堂在西方红透半边天,发誓要比林语堂更出风头,“出名,要趁早啊!”在香港大学期间,她学林语堂不和中文沾边。定居美国后,张爱玲念念不忘少年梦,想在英语写作方面成就一番事业,然而,在十里洋场大红大紫的张爱玲却在英语世界砸了个大跟头,命运之厚此薄彼让人感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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