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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爱情悲剧

  多姿多彩的大学生活很快抚平了林语堂失恋的悲伤。

  圣约翰大学在当时很有名气,因为一连出了三位中国驻美驻英大使。

  社会上普遍认为,进了圣约翰,就等于上了进洋买办的保险锁。在洋买办工作体面、稳定,是理想的高薪职业。所以,上海的富家子弟也大都集中在这里。

  来自贫困家庭的山乡孩子林语堂显示出与众不同的魅力。

  他不像那些西装笔挺,见人就嘻嘻哈哈的海派青年,他的笑有一股朴实的纯真;他也不像某些世故的学生,刻意去结交有权有势的朋友。

  从神学院出来,语堂选择了文科。“我酷好数学和几何,喜欢科学的分析,所以我选语言学为专科,因为语言学最需要数学头脑去做分析工作。”

  他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不大的眼睛因为强烈的求知欲而神采飞扬。

  他总是一个人斜倚栏杆,做出沉思状。同班同学见了,还以为他想家了,就过来安慰他,哪里料到语堂眉头皱起,绞成一条线,他疑虑地问:“梁启超为什么成了今天的梁启超?”原来,他刚刚看了《饮冰室文集》,对梁启超的政体改革策略很是佩服,所以在栏杆前回味阅读的快感。那位同学直呼上当,一片好心付诸东流。

  成绩优秀,自是不在话下,林语堂兴趣广泛,精力充沛,在各种活动中也大出风头。

  因为英文写得漂亮,大学一年级时,他就被ECHO编辑部选为正式编辑,刊发了不少好文章。他还获得了学校举办的英文短篇小说大赛的金牌奖。

  语堂是校辩论队的核心成员。在比赛中,他成功地领导辩论队击败了众多对手,获得了银质奖章。

  打网球、踢足球、划船、赛跑,语堂是样样精通。他以5分钟一英里的成绩刷新了该项体育运动的学校记录。校划船队也看上了他,推举他做队长。

  有一段时间,他对棒球也产生了兴趣。一有空闲,他就拉上夏威夷来的留学生根耐斯,两人一起练球。棒球所需的速度和力量,是语堂最看重的。他挥着棒球棒,一练就是几个小时,汗水和笑声挥洒在圣约翰绿草坪的操场上。不久,语堂就赶超了师父,成了一个高水平的垒手,他投的上弯球和下坠球很少有人接得住。

  体育出众的语堂甚至一度被选为中国队的代表,参加了远东运动会。虽说离获得奖牌还有不小的距离,可语堂认为那是很难得的历练。

  林至诚当时刚好就在上海,于是来观看运动会。

  为了在父亲面前大显身手,语堂很勤力地准备,超水平发挥。全场掌声如雷。可老牧师一向只看重儿子在智力方面的成就,对体育奖牌不以为然。

  语堂有些微的失望,随即释然了。他不再是那个以父亲为最高山峰的孩子,他读的书,他的知识已经远远超过了这位乡村牧师。他知道,什么对他是最好的。

  林语堂在回忆读书生涯时说:“我在圣约翰大学的收获之一,是发展饱满的胸脯;如果我进入公立的学校,就不可能了。”

  二年级的学期典礼上,林语堂的平时积累见成效了,他大大地出了风头。他的名字接连4次在典礼上响起。前三次是领取不同的奖章,最后,他还以辩论队队长的身份从校长手中接过了比赛获胜的银杯。

  一人独领4枚奖牌,这在圣约翰校史上,是从没有过的。学生一阵骚动,都伸着脖子,想看看林语堂到底是何方神圣?

  语堂成了校园明星。走到哪,都有人向他指指点点或颔首致敬。他的趣事逸闻像风一般,迅速地传播出去。在隔壁的圣玛丽女校,语堂优异的成绩、颀长的身材、壮健的体魄,甚至贫寒的家境,都成了姑娘们追捧的对象。他的名字从一个女孩口中跳到另一个女孩口中,他成了女校姑娘们的白马王子。

  “这与我的结婚是有关系的。”林语堂如是说。

  圣大流行开老乡会,眷念乡土的林语堂是积极的参与者。他认识了来自厦门的陈希佐和陈希庆两兄弟。三个人年龄相当,性格也活泼开朗,几次接触下来,就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

  每逢周末,三人就结伴去附近的杰克餐厅吃牛排。语堂已经习惯吃西方的食物,他给新朋友讲起幼时对牛油的印象,三人笑成一团。

  看无声电影也是他们常做的消遣。

  有时候,三个人只是漫无目的地在校园里闲逛,边走边聊天。圣约翰新增的私产很有英国公园的韵致,乔木如盖,绿荫浓密,草坪、树木都修整得整整齐齐。语堂口才好,陈氏兄弟常常招架不住。

  一次聚会,希佐、希庆带来了一位少女。女孩头发很长,用一个宽大的发夹束在脑后,素净的碎花长裙在微风中轻轻地飞舞;眼睛很大,长长的睫毛忽闪忽闪,是个十足的美人。

  希佐介绍到:“这是我的大妹,叫锦端,在圣玛丽学画画。”

  锦端调皮地嫣然一笑,点点头,没有一丝少女在陌生男子面前的扭捏作态。

  望着那双会说话的眼睛,语堂仿佛看见天上的星辰在闪闪发光,磁石一般把他吸引过去。

  他呆住了,身心都溶化在那醉人的笑靥里。

  希佐拉拉他的袖子,“怎么回事?连礼貌都忘了?”

  林语堂这才回过神来,不好意思地摸摸头,然后向锦端笑笑,算是打招呼了。

  这顿饭吃得毫无滋味。

  语堂一个劲地偷瞄那位美丽的少女。偶尔眼神交会,锦端微微抿嘴轻笑,羞涩地转过头去。林语堂的心跳得快要蹦出来。

  希佐看出了端倪,拍拍语堂的肩,别有深意地看了他一眼。

  送锦端返校后,语堂向希佐、希庆直言心中所想。他对他们美丽大方的妹妹一见钟情,这没什么可隐瞒的。

  兄弟俩十分欣赏林语堂的坦诚,有心成全。希佐说:“可这事儿还得问问大妹的意见。”

  锦端羞红了脸,低低地说:“他是圣约翰的校园才子,我……”

  以后的每次聚会,兄弟俩都叫上锦端,三人行变成四人行。

  语堂钟情于锦端,情之所至,更是妙语连珠,满口锦绣。

  他对锦端说:“世界是属于艺术家的。艺术家包括画家、诗人、作家、音乐家等。这个世界透过艺术家的想象,才有光有色有声有美,否则只不过是个平凡为求生存的尘世。”

  “那什么是艺术?”锦端问。

  “艺术是一种创造力,艺术家的眼睛像小孩子的眼睛一样,看什么都新鲜。将看到的以文字以画表现出来,那便是艺术。”语堂说,“我要写作。”

  “我要作画。”锦端说。

  共同的思想和审美情趣让两人靠得更近了。他们交流着对美的看法,也在互相的身上发现了美。

  在林语堂的心目中,锦端就是美的化身。

  礼拜天,四人结伴去做弥撒。那时男女教堂是分开的,中间隔了一道墙。语堂的心思全不在牧师千篇一律的布道,他透过墙,遥远地望着锦端。锦端双手合拢,虔诚地祷告,她的侧脸如雕塑一般,散发着圣母玛利亚似的纯洁光辉。

  黄昏时分,他们沿着静静的苏州河散步。一轮明月升上来了,它含笑地看着树荫下并肩而行的年轻人,似乎也被真挚而纯洁的心声打动,躲到了树梢后。

  一学期就在粉红色的回忆中慢慢地度过去。

  放暑假了,语堂和锦端回到了各自的家。

  语堂一刻也离不开心上人,几次三番跑到厦门,说是要探望希佐兄弟,其实就是为了看看锦端。

  他编织着才子佳人的美丽梦想,单纯的心容不下任何砂子。每当想到他挽着锦端的手,漫步在向往已久的西方世界,那甜蜜就会从心底溢出来。

  他一点儿也没有留意到锦端回家后的情绪变化。在学校,锦端总是和他有说有笑,回家后,她却躲进房间,怎么也不肯出来。语堂还以为少女怀春,多半是羞于见人的,所以也没有放在心上。他只要看锦端一眼就好了。

  阴影很快向他袭来。

  锦端的父亲陈天恩早年追随孙中山先生,讨袁战争失败后,一度逃往菲律宾。回国后,陈天恩大兴实业,创办了造纸厂、电力厂、汽车公司等,是厦门数一数二的巨富。陈家笃信基督教,陈天恩还是基督教竹树堂会长老。

  林语堂经常造访陈家,经验丰富的陈天恩早就看出来,语堂不是来看希佐的,而是要追求他的长女。他想起别人说过的荒唐布道,好像就是林语堂。

  陈天恩那时已经为锦端物色了一个名门大户的子弟,就要谈成了。他暗自思量,这小子虽然聪明,但不虔诚地信仰基督教,家庭出身也不好,他的宝贝女儿可不能托付给这种人。

  陈天恩是个精明的生意人,千万的生意也不过弹指一挥间,处理这种事情还不是十个手指夹田螺——十拿九稳。他先把锦端叫到书房,以年迈父亲的身份和女儿促膝长谈。锦端谈着谈着,哭了起来,最后她同意,再也不见林语堂。

  另一方面,陈天恩把语堂叫过来,说,隔壁廖家的二小姐贤惠漂亮,他愿意做媒,保准成。

  林语堂马上明白了陈天恩的意思。他觉得受到了极大的侮辱,就算锦端不要他,陈天恩也不需要把他推给隔壁家的小姐。

  他垂头丧气地回到坂仔。牧师太太看他闷闷不乐,就问他怎么了,语堂心中的委屈一下子像决堤的洪水倾泻而出。他“哇”的一声,扑到了母亲怀里,嚎啕大哭。牧师太太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也不知道怎么劝才好,只能轻抚语堂的背,念着圣经,让语堂安宁下来。

  第二天,大姐瑞珠省亲回家,问出了事情的原委。她还是一样的火暴脾气,大骂语堂:“你怎么这么笨,偏偏爱上陈天恩的女儿?你打算怎么养她?陈天恩是厦门的巨富,你难道想吃天鹅肉?”

  瑞珠的话把林语堂从梦幻中拉到了现实。“门当户对”,他以为不过是小说的桥段,可遭遇的时候,是那么痛苦和无可奈何。

  林至诚看着可怜的儿子,也不知道安慰些什么才好。

  就这样,林语堂的第二次恋爱还没有步入**就戛然而止了。

  与锦端的爱情悲剧成了林语堂永远的伤口。那位美丽的少女一直活在林语堂心里的某个角落,历久而弥新。据林语堂女儿林太乙回忆:

  父亲对陈锦端的爱情始终没有熄灭。我们在上海住的时候,有时锦端姨来我们家玩。她要来,好像是一件大事。我虽然只有四五岁,也有这个印象。父母亲因为感情很好,而母亲充满自信,所以不厌其详地、得意地告诉我们,父亲是爱过锦端姨的,但是嫁给他的,不是当时看不起他的陈天恩的女儿,而是说了那句历史性的话:“没有钱不要紧”的廖翠凤。母亲说着就哈哈大笑。父亲则不自在的微笑,脸色有点涨红。我在上海长大时,这一幕演过很多次。我不免想到,在父亲心灵最深之处,没有人能碰到的地方,锦端永远占一个位置。

  值得一提的是,林语堂为初恋的女友赖柏英作了长篇小说,但在任何的文章或采访中却从未提及锦端。只是在80岁时,他口述《八十自述》,草草提了几句:“我从圣约翰回厦门,总在我好友的家逗留,因为我热爱我好友的妹妹。”

  看似无情却有情,语堂每次画少女,总是长长的头发,用一个宽大的发夹别着。林太乙问他,为什么总是这副打扮?林语堂回答,这是他第一次见锦端时她的打扮。他的目光迷茫起来,仿佛回到了几十年前,那个阳光照耀的下午,一个用发夹别住头发的少女在微笑着向他招手。

  他说:“吾所谓钟情者,是灵魂深处一种爱慕不可得已之情。由爱而慕,慕而达则为美好姻缘,慕而不达,则衷心藏焉,若远若近,若存若亡,而仍不失其为真情。此所谓爱情。”他和锦端也许就是这种爱情吧。

  林语堂晚年腿脚不便,常年坐在轮椅上。有一回,陈希庆的太太来看他。语堂又问起了锦端,陈夫人告诉他,锦端还住在厦门。语堂激动地站起来,推着轮椅要出门,“你告诉她,我要去看她!”

  他的妻子廖翠凤急了,“堂,你在说什么瞎话!你不能走路,怎么去厦门!”

  数月后,林语堂就溘然长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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