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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专著(8部)

第29节 语用论与社会行为分析

  二、语用论与社会行为分析

  本文是以《儒林外史》第三回“周学道校士拔真才,胡屠户行凶闹捷报”中有关“范进中举”的故事为材料,用笔者“人情与面子”的理论模式为架构,分析故事中各个角色间的社会行为。本文之所以选取“范进中举”的故事作为分析材料,一则是因为科举制度是帝制中国知识分子提升其社会地位的最重要渠道;其次是着眼于故事中主角中举前后,各角色间丰富鲜活的对话。

  众所周知,在人际交往过程中,互动双方的对话具有极其重要的功能。其中一方将个人内在的思想与认知,运用语言为媒介而表达出来;听话者则透过相同的媒介,理解说话者的内在思想及意见。因此,语言可以说是人类内在认知活动的反映(Clark and Clark,1977);我们在研究人类的社会行为时,人与人之间赖以为沟通工具的语言,也成为重要的研究对象。在《儒林外史》中,吴敬梓以鲜活的笔调,描述各角色间的对话,成为我们分析明代知识分子心态的极佳题材。

  长久以来,语言学家分析语言的主要途径有二:一是逻辑归纳形式论(logic deductive formalism),另一途径则为语用论(prag-matics)(GiVon,1984)。逻辑归纳的语言分析法,是不管语言分析者所处的背景环境,而以一套固定的语言规则来演绎语句的意义,因此,使用逻辑归纳法分析语言时,必须先建立一套明确的分类系统,作为分析语言的根据。语用论法则不然。语用论的主要目的在于研究语言的使用者如何运用他的知识来理解或产生语言(Fromkin and Rodman,1974)。因此,主张语用论的语言学家非常重视背景环境如何影响人们对语言的解释。他们认为:说话者所说的句子,除了其内容所陈述的真、假事实之外,更重要的是它可以成为一种语言行动,具有驱使别人或自己采取行动的功能。基于此一立场,主张语用论的学者认为:任何两种极端的语言现象,不管是从陈述句到疑问句,或是从肯定句到否定句,其相应的认知概念都是连续性的,不能截然划分为二。因此,我们不应建立分类体系将语言加以分类,而应采用几率式的观点,从语言以外的背景环境寻找线索来推论语句的意义和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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