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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德对计划经济体制的反思 ——许先春

  [摘要]作为党中央第一代领导集体的核心成员之一,朱德对计划经济体制的三大弊端进行了深刻的反思,并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思想。他提出调整“死制度”、建立“活制度”的一系列构想:主张在中央统一领导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地方的积极性;在工业管理体制上,主张将部分工业的管理权下放,在放权的同时还要让利;在商业管理体制上,主张发展商品生产,搞活市场。反思“一大二公”的单一所有制形式,提出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的思想:为个体经济正名,认为“不承认个体经济不行”,“个人所有制的存在是合理合法的”;明确提出了“保留私有制”、“对公有制是个补充”的重要思想。反思违背价值规律的平均主义分配方式,坚持按劳分配原则,主张实行经济核算:社会主义要坚持按劳分配原则,不能搞平均主义;要实行经济核算,按价值规律办事。

  计划经济体制的弊端很多,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在宏观经济管理上,国家对企业统得过死;在所有制结构上,盲目追求“一大二公”;在分配方式上,忽视价值规律,平均主义严重。这些弊端严重压抑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使本来应该生机盎然的社会主义经济,在很大程度上失去了活力。

  作为党中央第一代领导集体核心成员之一的朱德,对计划经济体制的三大弊端进行了深刻的反思,并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思想。

  1反思高度集中的经济管理模式,提出调整“死制度”、建立“活制度”的一系列构想

  朱德对计划经济体制的反思,不是停留在感性直观上,而是从“制度”层面上加以认识,这就找准了问题的突破口。1953年11月,朱德指出:“最近一个时期,在财政统一上所发生的统多了、统死了的错误,相当地削弱了一些地方政权的积极性,……这是不利于发展生产的。”①1954年12月,朱德又说:“现在中央一切都包了,整个社会不能发展,不能发挥下面的积极性。”②他甚至明确地指出:“现在的制度是死制度,不是活制度。”③1957年5月,朱德针对外贸管理体制上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出:“如果能在国家统一计划下,把一部分出口任务包给地方,允许他们根据出口需要,直接向邻省组织某些货源,就会便于更好地因地制宜和因时制宜。这是一个有关体制问题,我认为在研究体制问题时,应该加以注意。”④这表明,朱德已把经济高度集中的管理现象从感性认识上升到“制度”层面,理性地认识到这是“体制问题”,要调整“死制度”、建立“活制度”。他提出了如下一些很有价值的思想。

  1.1主张在中央统一领导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地方的积极性。朱德对高度集中的苏联经济管理模式的弊端认识得比较早。早在1952年,朱德就编制第一个五年计划写信给毛泽东并转中财委,提出了自己的5条意见。朱德在表示自己赞同向苏联学习、吸取苏联社会主义建设成功经验的同时,也表达了自己对“苏联模式”一味强调中央高度集中统一的不同意见。他说:“关于财政统筹统支问题,统倒好,包不了,而且也限制了地方的积极性和创造性”⑤。可见,在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制定之初,朱德就已认识到计划经济所固有的弊端。这充分表明了朱德的远见卓识。

  中央和地方的权力关系,是经济管理中十分重要的问题。这个问题涉及到经济管理的宏观政策,进而影响着微观经济运行的一系列决策。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展开,经济体制方面某些统得过多过死的弊端逐渐显露出来。朱德一再强调要改变从“苏联模式”中继承过来的那种中央过份集权的经济管理体制,主张中央要适当放权给地方,发挥地方的积极性。他多次提出要贯彻在中央统一领导下财政分级管理的方针,并提出了建立四级财政体制的设想。他说:“要逐步建立中央、省、县、乡四级财政,各自都有独立性。这样才能便于发挥地方的积极性和创造性。”⑥他还指出:工业一定要下放,否则,地方上什么都找中央不得了。只有下放,中央才不致当“怨户”。地方财政一定要划分出来,否则,地方上年年当“长工”,积极性起不来。放下去造不了反⑦。

  1.2在工业管理体制上,主张将部分工业的管理权下放,在放权的同时还要让利。按照苏联模式的做法,所有工业的管理权都集中到中央,地方无权过问,这严重阻碍了地方的生产积极性。那么,能不能把一部分工业企业的管理权限下放给地方呢?1956年5月,朱德在视察了山西省的工业生产后,指出:“今后中央有关部门最好把一些小煤矿及金、银、铜、铁等有色金属小矿和小型炼炉让给地方去搞。”⑧他认为,放权的同时还要让利,“地方工业利润间题,请中央考虑能规定一定的比例给地方,在中央全盘计划下,经中央批准,把利润主要用在发展地方工业上,以发挥地方的积极性。”⑨1956年6月,朱德在视察了辽宁省工业生产情况后指出:“我认为国营工商企业中,中央各部和地方实行双重领导最为合理。”⑩国有企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和主导,不可能完全脱离国家的管理。应该说,国营企业实行“双重领导”的设想,是符合当时的实际情况的。它对于我们今天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国家对国有企业实行“宏观调控”,仍然具有启发意义。

  1.3在商业管理体制上,主张发展商品生产,搞活市场。由于我国照搬斯大林的苏联模式,也由于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早年曾预测未来共产主义社会不存在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因此,在人们的思想观念中,往往把商品生产看作是资本主义的东西而与社会主义制度绝然对立起来,对商品生产讳莫如深。朱德根据自己对中国国情的了解,提出社会主义要发展商品生产的思想。他指出“要注意发展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11),并认为这对全国经济的发展“很重要”。他在给中央的报告中指出:“农业和工业都要发展商品性的生产,才能适应国家建设和改善人民生活的需要。”朱德的这些思想,表明他试图纠正那种取消商品生产、商品交换的“左”的错误观念。

  尤其值得我们重视的是,朱德已开始了探索计划和市场的关系问题,这在当时一些人极力强化计划经济体制的形势下,是一个了不起的突破。1962年8月,朱德指出:“自由市场是农民的需要,开放自由市场利多弊少。既然开放,就必然有两个市场,两种价格。”(12)同年9月,朱德看《关于商业工作问题的决定(草案)》后,写信给当时的国务院副总理李先念,指出:“应该在统一领导下,把市场搞活一些,以促进生产和流通。改变过去那种不统则乱、一统就死的状况。”(13)朱德对经济管理如何做到统而不死、活而不乱的深入思考,以及他提出的“两个市场,两种价格”的思想,是很有创见的。

  2反思“一大二公“的单一所有制形式、提出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的思想

  所有制问题是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中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朱德对所有制形式一向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从不盲目追求所有制性质上的“大”和“公”。

  早在新中国成立前夕,朱德就提出了私人资本主义是国家的社会财富的思想。他在《对冀中经济工作的意见》中指出:“在发展公营工业的同时,也要注意到扶持私人工业的发展”。(14)在1948年华北工商业会议上,朱德提出要鼓励私人资本主义发展。他说:“我们是不怕私人资本的发展,相反的,我们是怕这些工商业家不发展。他们不发展,国家的生产事业也会发展的更慢,并且使我们国家的税收也会减少,人民也就会多受苦。如果发展得快,那我们的国家生产事业可以很快地兴旺起来。”(15)朱德在此不仅鼓励发展私有企业,而且还从更为宏观的角度,将私有企业的发展与国家生产、人民生活联系起来考察,认为私有企业的发展关系不是一个小问题,它关系到整个国家的发展进程与速度。1949年8月,朱德更加明确地指出:“在人民共和国的经济政策和经济计划轨道内存在和发展的私人资本主义,是当前整个国民经济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力量。……应该把私人资本主义经济看做是自己所领导的国家的社会财富。”(16)在我党即将由局部执政向全国执政转变的关键时刻,朱德对所有制形式所作的这些思考,为我党制定新中国的经济建设方针奠定了思想基础。

  新中国成立后,在国民经济恢复和发展的实践中,朱德的经济思想进一步成熟。尤其是经历了“大跃进”、“人民公社化”运动后,朱德总结了实践中的教训,在所有制问题上作了一系列很有价值的思考:

  2.1为个体经济正名,认为“不承认个体经济不行”,“个人所有制的存在是合理合法的”。朱德自始至终都主张实行“两条腿走路”(17)的方针,认为“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和个体所有制都要承认,不承认个体经济不行”(18)。朱德对个体经济进行了实事求是的分析,指出个体经营者的存在“是难以避免的”,“只要他们不从事违法经营,他们的个体生产是允许的。”(19)他还进一步指出:农业的基本问题是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和个人所有制结合的问题。不与个人所有制结合,农民就没有积极性。我看要退回去,退到允许个人所有制的存在是合理合法的。(20)社会主义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所有制结构,这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长期以来,党内有不少人从苏联模式出发,认为公有化程度越高越好,因而出现片面追求“一大二公”的倾向,个体经济一直处于受打击压制的地位。在这么一种状况下,朱德敢于为个体经济正名,认为个体经济的存在是合理合法的,显示了他追求真理的理论勇气和无所畏惧的求实精神。

  长期以来,人们思想上有一种顾虑,怕个体经济发展多了,会影响到公有制的性质。针对这种思想状况,朱德说:只有生活资料归个人所有,归个人支配,才能调动积极性。这个政策要10年、20年不变。有人怕衣民富了发展资本主义,这种顾虑是多余的。因为生产资料掌握在集体和国家手里,农民富裕了不会产生资本主义,群众的生活越富越好。(21)这就从理论上分析了个体所有制存在的客观必然性、合理性,论证了在无产阶级掌握国家政权和生产资料的前提下,个体经济的发展不仅不会影响到公有制的主导地位,而且还会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个体经济逐步发展的历程,以及我党对个体经济的科学认识和制定的正确方针政策,从理论上、实践上证明了朱德上述论断的正确性。

  2.2明确提出了“保留私有制”“对公有制是个补充”的重要思想。个体经济的存在是客观的,那么,为什么我们长期以来不敢正视这一实际情况、不敢承认它的合理性呢?原因就在于,我们还没有从理论上作出科学的解释,没有从理性层面上把握个体经济在国民经济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朱德认为在我国生产力水平不发达的情况下,应该允许保留一定数量的个体私营经济作为社会主义公有制的补充,充分调动他们的生产积极性,从而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他形象地说:“农民是劳动者,又是私有者。……把猪、鸡、鸭喂起来。这样,看起来保留了私有制,但实际上对公有制是个补充。”(22)“保留私有制”“对公有制是个补充”,这一精辟的概括和论断,表明朱德的所有制思想又上升到一个新的理论高度。朱德的这种思想,是他在大量调查研究的基础之上,在总结实践的沉痛教训中才得出来的科学认识。正如他所言:“这两年我们只强调最好是消灭私有制。现在保存一点私有制,保留家庭副业,农民才愿意多生产一些东西来供应市场。你不这么搞,他们就不生产。……这是个极大的教训。”(23)

  3反思违背价值规律的平均主义分配方式,坚持按劳分配原则,主张实行经济核算

  朱德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一贯主张在分配领域实行按劳分配原则,反对平均主义。他多次强调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的分配原则,只有实行按劳分配,才能调动人民的积极性,才有利于发展生产力。他是我们党内50年代就主张实行按劳分配,也是党内最早觉察到平均主义危害的领导人之一。

  3.1社会主义要坚持按劳分配原则,不能搞平均主义。从1949年到1956年,新中国的经济建设有了很大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了。但是,在取得胜利的同时,一些人也滋生了一种思想倾向,认为社会主义就是要搞平均主义。针对这种倾向,朱德清醒地指出:“在由个体经济变为集体经济后,由于我们宣传不够,不少人往往产生了一种错觉,以为现在既然进入社会主义了,一切困难都可以靠国家和集体来解决。他们说:‘生产听锣响,吃饭找社长。’这种想法是错误的。”(24)他明确指出:“社会主义实行的是‘不劳动者不得食’的按劳分配的原则,并不是什么‘吃大锅饭,”。(25)

  1958年的北戴河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此后,全国掀起了“人民公社化”运动,出现了村村大办食堂、处处吃大锅饭的局面,家畜果树锅碗瓢盆等一应俱全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统统归公,“共产风”到处盛行。无论这些平均主义的做法是出于多么良好的主观愿望,但它在客观上却构成了对按劳分配原则的强烈冲击,影响到人民群众的生活。朱德对此深感忧虑。

  朱德清醒地认识到“吃大锅饭”这种违背价值规律的平均主义在实践中的危害。1959年,他多次说:“吃饭不要钱不行。要把粮食分给个人,由个人负责调剂。……一办食堂,就会造成很大的浪费,不吃大锅饭,可以节省很多东西,换回来更多的钢铁、机器。”(26)“吃大锅饭,我一向就担心。这么多人的家是不好当的。如果去年不刮那么一股风,不知能出口多少东西!”(27)1961年5月,朱德在调查时,了解到陕西群众说吃大锅饭有五不好,干部反映有十一“砸”,河南农民认为有三大缺点,并且要求粮食分到户,让社员回家做饭吃(28)。他将这些情况都直言不讳地告诉了毛泽东。

  一向坚持实事求是原则的朱德在庐山会议上坦诚直言,主张“解散”人民公社。他说:“食堂即使都垮了,也不一定是坏事。我们应当让农民致富,而不是让他们致穷。”(29)“应该让他们一家一家地富,一县一县的富。”(30)

  在经过长期的思索基础上,1962年,朱德明确提出:平均分配制度,再过20年也搞不起来。还是要实行等价交换,按劳取酬。(31)这番话不是“乌托邦”式的预言,而是极其深刻的科学论断。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后,我国经济理论界就勇敢地冲破“禁区”,对按劳分配原则展开了热烈的讨论。作为第二代领导集体核心的邓小平同志在1978年东北之行时就多次提出了要实行按劳分配的思想。历史已经证明:不到20年的时间,中国就已经冲破了平均主义的樊篱。历史正在并且必将证明:不要说20年,就是200年,平均主义也搞不起来。我们党的富民政策以及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伟大实践,早已将平均主义这种与市场经济法则相违背的观念扫进了历史的垃圾堆。

  3.2要实行经济核算,按价值规律办事。朱德明确提出要实行经济核算的思想,他说:“我们的经济管理应该实行经济核算制。不论是国家对国家,还是国家对人民或人民对国家都应如此。”(32)应该说,在当时那种大刮“共产风”的形势下,朱德提出实行经济核算的思想,是十分难能可贵的。

  朱德还提出要按价值规律办事。1962年,朱德针对商业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致函李先念,指出:应该按照价值规律,使价格走向合理化(33)。1963年10月,朱德就我国燃料工业生产亏损问题致函周恩来、邓小平,指出:在发展生产中,怎样更好地运用价值规律,这确实是一个重要问题。(34)他还根据价值规律的原则提出了一些具体的措施,如提高农副产品的收购价格,煤炭工业应当有合理的价格政策,手工业也要“实行等价交换”,等等。

  朱德说过:我们要找出一条中国自己的建设社会主义的道路。(35)他还说:建设社会主义的根本目的是为了改善人民的生活。过去我们是学习苏联的经验,现在我们要建设“中国式的社会主义。”(36)朱德对脱胎于苏联模式的计划经济体制进行的反思,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宝贵思想遗产,今天仍然有着很强的现实意义。

  (作者,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

  注释:

  ①朱德在全国第二次民政会议土的讲话,1953年11月5日。

  ②③⑤⑩(20)(30)(35)《朱德传》,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金冲及主编,人民出版社1993年8月第一版,第662、662、658、662、690、692、714页。

  ④朱德给中央和毛泽东的视察东北的报告,1957年5月9日。

  ⑦朱德同薄一波谈话记录,1957年1月5日。

  ⑧⑨朱德视察山西省给中央和毛泽东的报告,1956年5月29日。

  (11)朱德和吴芝圃谈话记录,1958年12月17日。

  (12)朱德和身边工作人员谈话记录,1962年8月20日。

  (13)(33)朱德给李先念的信,1962年9月6日。 

  (14)(16)(19)(22)(23)(24)(25)(26)(27)(28)《朱德选集》,人民出版社1983年8月第1版,第215、263、365、372、372、369、370、371、372、374一374页。

  (15)朱德在华北工商业会议上的讲话、记录稿,1948年5月21日。 

  (17)(31)(34)《朱德年谱》,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1986年12月第1版,第481、487、 514页。

  (18)《朱德和他的事业》,中共党史出版社1993年7月版,第299页。

  (21)朱德同中共吉林省委负责人谈话记录,1959年6月16日。

  (29)《庐山会议简报》第3号,1959年7月6日。

  (32)朱德同周小舟谈话记录,1959年7月11日。

  (36)朱德在第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的讲话记录,196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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