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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火的召唤

第一章 监禁 4 告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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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们允许我在家多待四天,直到烙印开始愈合为止。扎克把镇痛的香树油擦在我额头,干这事时他表情抽搐,是因为疼痛还是出于厌恶,我并不清楚。

  “别动。”他的眼睛凑得很近以便于清理伤口,说话声像是从嘴角发出来似的。他在全神贯注时就会这样。现在我对这些小事极其敏感,因为我知道再也见不到他们了。

  他又擦了一遍,动作非常温柔,但他碰到伤口皮肤时,我还是忍不住躲闪了一下。

  “对不起。”他说。

  他对出卖我没有说对不起,只为了这起水疱的皮肤而抱歉。

  “过几个星期它就会好的。但那时我已经走了。你不会为此而难过的。”

  他放下手中的布条,看着窗户外面。“事情不可能保持原样。我们俩不可能再这样下去了。这是不对的。”

  “现在你意识到,你将会独自一人了。”

  他摇头:“之前是因为你,我才独自一个人的。现在我能去上学了,会有其他人陪伴的。”

  “那些在我们经过学校时冲我们扔石头的人?尼克把石头砸在你眼睛上面时,是我清理的伤口。他们把我送走后,谁还能帮你擦掉血迹?”

  “你根本没搞懂,是吧?”他朝我微笑着说。印象中第一次,我觉得他无比平静。“他们扔石头都是因为你。因为你,我们俩在别人眼里都是怪物。现在不会再有人冲我扔石头了。再也不会了。”

  在所有托词已经毫无必要之后,能够如此开诚布公地谈话,某种程度上让人感觉神清气爽。在我离开前那几天,我们在一起时的感觉比之前几年都要舒服得多。

  “你没看到这一切会到来吗?”我在家的最后一晚,他吹熄两张床之间桌子上的蜡烛,然后问道。

  “我看到了烙印,能感觉到它在燃烧。”

  “但你不知道我会怎么做?不知道我会声称自己是欧米茄?”

  “我猜想,我只能瞥见最后的结局。那就是我被送走。”

  “但也可能是我,如果你没承认的话。”

  “或许吧。”我又翻了个身。我只能背躺在床上,这样烙印才不会碰到枕头。“在梦里,每次都是我被打上了烙印。”这意味着我一定不会保持沉默吗?他是否如此确信我最终会说出来?如果我没说呢?

  次日黎明时分,我离开了。扎克几乎没有掩饰他的欣喜,这并不让我惊讶,但看到母亲跟我匆匆告别时,我还是黯然神伤。她尽量不看我的脸,在我打上烙印之后一直如此。我自己只看过一次,偷偷跑到母亲房间,从小镜子里看着我的新面孔。烧伤处仍然凸起,水疱还未消去,但是那个烙印尽管已发炎,仍然清晰可辨。我记起议会官员的话,于是对着自己重复了一遍:“这个就是我。”我将手指悬在烧焦的肌肉上,描摹着烙印的形状:不完整的圆圈,好像翻转的马蹄铁,两端各有一条水平的短线伸展出来。“这个就是我。”我又说了一遍。

  在我离开时,真正让我吃惊的,是我的解脱感。尽管烙印处仍然疼痛难忍,尽管在我试图拥抱母亲时她将一包食物塞进我怀里,我仍然有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多少年来的隐藏都已被抛在身后。当扎克说“好好照顾自己”时,我差点大声笑出来。

  “其实你的意思是,好好照顾你。”

  他径直望着我,并不像母亲一样将视线从我的烙印处转开。“没错。”

  我想,这么多年以来,这可能是我们第一次彼此坦诚相待。

  被送走时我毫无意外地哭了。那一年我十三岁,之前从未与家人分开过。我离扎克最远的一次,是他去接爱丽丝那天。我想,如果我在还小时就被送走,对我来说应该容易许多吧。我会在一个欧米茄定居地长大,从来不知道跟家人,跟孪生哥哥在一起生活是什么滋味。我可能还会交到朋友,不过除了扎克以外,我从未跟其他人有过密切的关系,我真的不知道那是什么样的。至少,我再也用不着隐藏自己了,我这么想着。

  事实证明我大错特错。还没出村时,我经过一群和我一般大的小孩。虽然扎克和我没能去学校,但我们认识村里所有的孩子,早些年,也就是我们俩没有分开这件奇事在成为众人的眼中钉之前,甚至还跟他们一起玩过。扎克总是对自己很有信心,任何人如果说他不是阿尔法,他都会跟人家打上一架。随着岁月流逝,大人开始警告他们的孩子,离这对没分开的双胞胎远点,因此我们越来越依赖彼此的陪伴,当然,扎克对我们这种孤立的处境日益愤懑。最近几年,别的小孩不仅避开我们,在我们的父母不在场时,还公开奚落辱骂,冲我们扔石头。

  三个男孩和一个女孩骑在两只老驴身上,正在互相追赶,姿势滑稽而笨拙。我先听到远处有声音传来,不一会儿就看见了他们。我低着头,尽量沿窄路的边上走,但是关于我们分开的传言已一传十十传百,当他们凑得足够近,看到我额头的烙印时,个个神情兴奋不已:终于亲眼见到这一消息确实无误了。

  他们围住了我。个子最高的男孩尼克先说话了:“看来扎克终于能上学了。”其他人用毫不掩饰的厌恶目光看着我的烙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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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年来,除了大声辱骂诋毁,尼克没跟扎克或我说过一句话。现在,我的烙印似乎立刻让扎克获得了支持。

  另一个男孩说道:“你这类人不属于这里。”

  “我要走了。”我回道,试图分开众人,但尼克挡住我的去路,一把将我推向其他人,然后我就被他们推来推去。我扔掉包裹,本能地护着额头的伤口。在男孩子的推搡下,我在他们围成的小圈子里跌跌撞撞。他们一边推一边辱骂“怪物”“绝后之人”“毒药”。

  我用双手护住脸,转向露丝求助,她一头黑发,住得很近,离我家只隔着几间房子。我低声哀求:“求求你,让他们住手吧。”

  露丝往前探了探身,那一刻我以为她要扶住我的胳膊。结果她弯腰夺走了我的水瓶,将里面的水缓缓地倒在地上,一头驴子试图喝上两口,结果水直接渗进了沙土地里。“这是我们的水,”露丝说,“从阿尔法的水井里打出来的。你已经污染它够长时间了,怪物!”

  然后,他们头也不回地离开了。一直等到他们离开视线之后,我才收拾好行李,向着河边走去。倒空我的水瓶其实没什么大不了,河水虽然味道不好又热乎乎的,但喝起来绝对安全。不过,当我蹲在河边再次把水瓶灌满时,突然明白了露丝此举的意义所在。对阿尔法人甚至我的母亲来说,我的生活至今都是一个谎言,我靠着欺骗才在村子里谋得一席之地。

  这一天接下来的时间我都避开道路,沿着河边蹒跚前行。我用围巾包住头顶,碰到伤口时不由得缩了一下。我继续往前走,途中碰到一个阿尔法农妇,赶着她的山羊到河边饮水。我一言不发低着头快速跑开了。抵达峡谷时我没有停留,这里往西通向导弹发射井,但我继续向前,朝着从没到过的南方走去。

  扎克去接爱丽丝时,赶着牛车用了半天多才到达欧米茄定居地。而我避开道路步行,用了将近三天的时间,其间脚步几乎没跟额头的阵阵疼痛合拍过。每天我都停下来几次,用河水冲洗一下前额的伤口,从母亲给我的包裹里撕几片面包吃。晚上我都在河堤睡觉,幸亏是仲夏时节,夜里并不冷。第二天一早我重新踏上人走的路,从河边弯曲向上直到山谷。尽管我还是害怕遇到别人,原因已经截然不同了。我已经身处欧米茄人的领地。

  这里的风景也大不一样。阿尔法人总是声称,他们的土地是最好的。我出生成长的山谷是极佳的农业区,土壤肥沃,由河流冲积而成。而这里没有山谷遮挡严酷的阳光,直接照射在多石的土地上。长草的地方不多,小草生得脆弱枯涩,没有神采。路边荆棘遍布,蜘蛛网在长刺的叶间闪闪发光,像一层不会消散的厚重迷雾。还有一点奇怪的地方,我一直没想出来哪里不对,直到我四处张望准备找水灌满水瓶时,我才意识到,在我生命中第一次,我没有听到流水声。河流的声音就像我一生的背景音,我对之无比熟悉:有洪水季节浪涛的汹涌声,还有夏天在平静的水塘中,漂浮的昆虫发出密集的嗡嗡声。在绘于我脑海中的地图上,河流一直是那片区域的中轴线,村子的上游是南方,经过山谷和导弹发射井,扎克和我曾在那里比试谁靠得近。再往上游去是最大的城市温德姆,也是议会的大本营。我从没去过那么远,但听人们说过它有多大多富有。母亲曾告诉我,就算是温德姆外面的收容所,也比我见过的任何镇子要大得多。往下游走是北方,经过田地和大一些的村子,沿河走一天就到达黑文镇,在我们小时候父亲曾带我们去那里的集市。黑文镇再往下,河面变浅,水流湍急,我就不知道是什么地方了。

  如今身处欧米茄领地,我仍信心满满,认为自己能找到正确的道路。平时我能感知到地形,就像能感觉到人的情绪和即将发生的事情一样。但没有河流,我顿觉失去了依凭,在这片陌生的平原上彷徨不前。前方只有一条路,我只好如同母亲叮嘱的那样,沿着路一直走。其间我只偏离路线一次,跟着几只小鸟找到一眼小小的泉水,从石头缝里往外冒着气泡。我赶忙喝了几口水,然后磕磕绊绊回到荒凉的路上。

  当我终于看到定居地时,夜幕开始笼罩平原,窗户里已经透出灯光。房屋鳞次栉比蔓延开去,虽然比我家所在的村子要小一些,但毫无疑问,这里住的人还是相当多的。在拥挤不堪的低矮建筑四周,环绕着大片农田,最近收获的庄稼就毫无遮蔽地堆在田里,庄稼堆中间隔着不少大石头。我把包头的围巾扯掉之后,一群苍蝇马上围过来,绕着我额头仍在渗出脓水的伤口不停飞舞,我挥手将它们统统赶跑。这就是我的本色,我提醒自己,一只手不停抚摸挂在脖子上的钥匙。但当我离定居地越来越近,孤单一人走在宽阔破烂的路上时,我还是希望扎克能在旁边。紧接着我又痛骂自己,这想法该有多愚蠢。尽管如此,扎克就像河水的声音一样,感觉总是伴我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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