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低手寂寞
酒吧里人不多,服务生懒洋洋地坐在吧台里,昏暗的灯光下,张倩影神色娇慵地倚在桔黄色的酒吧椅上,俏脸上泛着一抹潮红,白皙如玉的手里端着晶莹剔透的高脚杯,纤长的食指与中指恰恰夹在高脚杯最纤细的杯柱上,随着手指轻柔的撩拨,杯中玫瑰色的红酒缓缓地转动着,她却没有喝,而是抿着薄唇,静静地聆听着音乐,仿佛已经入了迷,那是枪与玫瑰乐队的经典歌曲,。
歌声的前半部分深情款款,仿佛情人间的窃窃私语,充满了柔情蜜意,而后半部分则加入了明显的重金属元素,铿锵有力,**迭起,前面那段音乐恰如绽放的玫瑰,美丽而芬芳,后面则似枪炮轰鸣,轰炸着人们的视听感受。
王思宇很少有喜欢的歌曲,但这时竟也被这首歌感染,轻轻点着鞋尖打起节拍,心绪一时难以平复下来,而张倩影的眸中更是隐约有泪花闪动,这就是音乐的力量,不知不觉中,就能左右人的情绪。
王思宇很喜欢张倩影现在的样子,优雅而高贵,两个人从到了酒吧后,就再没有说过话,只是安静地坐在那里,一个偶尔品尝下杯中的红酒,眸光飘忽不定;另一个则不停地喝着啤酒,欣赏着对面的如花美人。
敲开张倩影的房门并没有想象中那么难,王思宇只是站在门口说了句:“我要调走了。”,就转身靠在门前,这种场景像极了他以前一度鄙夷的,港台片里惯用的那些狗血桥段,但事到临头,自己竟也是那副德性。
要不怎么说艺术来源于生活呢,这招果然有效,在门口站了还不到三分钟,张倩影就穿戴整齐,从屋里开门走出来,两个人就一起下了楼,离开小区后,就在街道上漫无目的地走着,直到路过这家名为‘蓝色沸点’的酒吧,才双双停下脚步,对视一眼,就推门进去,一坐就是三四个小时。
“什么时候走?”张倩影把杯中红酒一饮而尽,脸色越发红艳艳的,眸光温柔似水,却没有望着王思宇,而是将头偏向窗外,外面已经淅淅沥沥地下起了蒙蒙细雨。
“后天吧。”王思宇此时已经喝了七瓶啤酒,神态里也带出一丝醉意,直到马上就要离开的时候,他才发觉,自己是那样迫切地想来见她一面,而不仅仅是因为眼前这个女人曾照顾过自己两天两夜,更是因为某种无法割舍的情感。
张倩影不再做声,而是默默站起身子,拿起包包,转身向外走去,王思宇不紧不慢地跟在她的身后,昏暗的街灯下,两人的身影被拉得细长,不一会儿,衣裳都已湿透,雨水从脸颊上轻轻滑落,却毫不在意,步履闲适从容。
脚步声轻轻叩响楼梯,感应灯一盏盏地依次亮起,又很快地黯淡下去,在房间门口,两人就都不约而同地停下脚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