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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周作人与周建人

  就在这艰难的日子里,我发现叔叔房间里书柜顶上那台玻璃罩的显微镜突然不在其位了。这台显微镜是父母买了送给叔叔的。他专研生物,没有这工具真如砍削他的手臂、挖掉他的眼睛。若非无奈到了借贷无门,我想他是绝不愿捧出去变卖的,我不禁想起他平时谈论生物学,话题总离不开显微镜,讲得眉飞色舞,连苍白的脸色也变得红润起来。自从卖了显微镜,他再也不提这个话题了。

  周作人对胞弟的逼迫,甚至直到解放后仍不肯罢休。他唆使羽太芳子向法院状告建人叔叔“重婚”。为什么说这是周作人唆使的呢?因为羽太芳子的状子,内行人看了都觉得文笔犀利,功力非同一般;而几位知堂周作人笔名的老友,更明确无误地判定,这捉刀人就是周作人本人。大家都不免为之叹息:知堂老人坐不住,又出山了周作人自己向外承认仅“改了几个字”。这件官司出面的是周丰二,他以北平家族代表自居,气势汹汹,摆出一副非把建人叔叔扳倒不可的架势。

  然而,出乎周作人意料之外,他认定稳操胜算的这场官司,竟然以败诉而告终。不必讳言,官司开始时对建人叔叔颇为不利。状子写得滴水不漏,“情、理”俱全:周建人在北平已有子女,竟又在上海结婚生女。这使被告方建人叔叔显得势弱理亏。待开庭后,法庭发现了许多疑点,感到这个案件不单纯是个“重婚”问题,需要进一步取证。因此,在休庭之后,法院做了大量的调查访问,又向妇联咨询,取得许多人证和书面证明,使案情得以真相大白。

  最后,法庭判决叔叔与羽太芳子的实际离婚成立。并宣判周丰二与父亲脱离父子关系,周作人的如意计谋就这样打了“水漂”。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一切,除了我,婶婶从未向她的女儿、女婿提起过。也许往事太过悲苦,她不愿以此刺儿女的心吧。这样,我成了惟一的“孤证”。婶婶当时是含着眼泪跟我说的,如今我也是七十岁的老人了,我有责任将之公诸于众,供史家去研究。

  关于周作人和周建人,这两位兄弟的恩怨纠葛,我已将自己所知悉如上述。在我这个后辈人看来,建人叔叔和周作人之间的矛盾是不可调和的、终其一生的。这有事实为证,那是解放不久,新中国的政府部门成立,建人叔叔被委任为出版总署副署长,署里有两位老友,即担任正副领导的叶圣陶和胡愈之,他们出于良好的愿望,曾想促成这对兄弟的和解,于是在某一天,他们一人一边,用双手紧紧把住建人叔叔的手臂,硬拉进一辆小卧车,开到了一个地方,这时周作人已经坐在那里。这两位老友竭力为双方撮合,要他们互相表态愿意和好。而两人始终坐在那里不说话。僵持了一会儿,两位老友无奈,只得讪讪地一起离去。

  近期看到一部电视剧,有一场戏表现他们兄弟俩在一个礼堂门口相遇,互相交谈,似乎不存介蒂。我不知道该剧的根据是什么。

  至于周作人的长子周丰一,建人叔叔倒与他有过两次晤面。丰一曾在北京图书馆任职,于上世纪90年代中去世。他是中国民主促进会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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