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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曾国藩的和光同尘和曾国荃的求田问舍

  第一节 为什么对军队的抢劫行为“闭一只眼”

因为未得到皇帝的信任,曾国藩带兵三年,一直未获督抚之权,孤悬客处,名不正言不顺。加以他刚正严厉的作风与地方官员卑鄙下作的品性相厌相克,在各地官场都处处碰壁,用兵、用人、用饷无处不难。咸丰七年初,他接到了父亲的讣告,未经皇帝批准径直回乡,并在随后的奏折中历数数年来办事之难,要求皇帝给予他明确的权力。没想到咸丰顺水推舟,批准他回家守制三年,实际上即解除了他的兵权。

咸丰七年二月,曾国藩灰溜溜地回到了乡下老家,心情极度恶劣。他反复阅读经史及老庄,像一个闭关的和尚一样把自己关在屋子里,一坐就是一整天。这一年多是曾国藩一生中最痛苦的时期之一。他对自己在官场中处处碰壁的原因进行了深刻的反思,结论是自己不按潜规则办事,原则性过强,得罪人过多。“吾往年在外,与官场落落不合,几至到处荆榛。”

经过一年多的乡居,再出山时,曾国藩如同变了个人。行动做事,由原来的方正,一变而为圆通。他的朋友胡林翼说他再出之后,“渐趋圆熟之风,无复刚方之气。”他自己也承认:“寸心之沉毅愤发,志在平贼,尚不如前次之坚。至于应酬周到,有信必复,公牍必于本日办毕,则远胜于前次。”

改弦易辙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对金钱的态度。他反省到:“余昔在军营不妄保举,不乱用钱,是以人心不附。”从此他治军不再一味从严,而是宽严相济。开始对部下宽之以“名利”,在金钱上手笔宽松了很多。他说:“近来带兵者,皆不免稍肥私囊,余不能禁人之苟取,但求自己不苟取。”退回到独善其身的底线。

不但不禁人之苟取,他有时还以金钱为诱饵,鼓动诸将。在攻安庆时,他教弟弟如何调动他人的积极性时说:“大约不外平日结以厚情,临时啖以厚利,以期成安庆一篑之功耳。”曾国荃向他请教如何驾驭太平军降将李世忠,他说:

此辈暴戾险诈,最难习驯驭……吾辈待之之法,有应宽者二,有应严者二。应宽者:一则银钱慷慨大方,绝不计较。当充裕时,则数十百万,掷如粪土。当穷窘时,则解囊分润,自甘困苦。

过去,曾国藩对于劫掠一直是严厉约束的,但再度出山之后,他却开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对于劫掠所得,他通常“概置不问”。他认为,一定程度上允许士兵抢劫战利品,是鼓舞士气的一种方法。因为湘军经常欠饷,士兵们之所以勒着肚皮跟着他血战,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有抢劫“发财”的机会。后期湘军的一个心照不宣的策略,就是以丰厚的战利品为诱饵,去鼓动将士们拼死攻城。这也是“临时啖以厚利”的一个重要内容。

所以湘军后期攻下坚城之后,每有劫掠之举,只要不太“过分”,曾国藩不会发言。鲍超一军甚至形成了每克一城允许大抢三天的习惯:“每克一城,许部曲掠三日。三日后则严戒,秋毫无犯。”故《湘军志·筹饷篇》中说:“……军兴不乏财,而将士愈饶乐,争求从军。每破寇,所卤获金币、珍货不可胜计。复苏州时,主将所斥卖废锡器至二十万斤,他率以万万数。能战之军未有待饷者也。”

因此,天京浩劫的直接制造者是曾国荃,背后的推手却是曾国藩的“啖以厚利”政策。当南京城中财物被湘军抢劫一空,朝廷下旨询问之时,曾国荃建议乃兄:“勒令各营按名缴出(抢劫所得),以抵欠饷。”曾国藩却公然说:“勇丁所得贼赃,多寡不齐;按名勒缴,弱者刑求而不得,强者抗令而遁逃,所抵之饷无几,徒损政体而失士心。”可见,再出之后的曾国藩乃是公然将破城后的抢劫视为“政体”所允许的收揽“士心”之策。

湘军军纪后来的败坏,与曾国藩这种由严到宽的转变有着直接的关系。

第二节 曾国荃的贪婪和收获

随着曾国藩对金钱态度的改变,湘乡曾家的经济状况开始出现第二次跃升。当然,这次跃升的主动力不是他自己,也不再是大弟曾国潢,而是另一个弟弟曾国荃。

曾国荃字沅甫,小曾国藩十三岁。在几个弟弟中,因为资质最优而最为曾国藩器重,曾有“屈指老沅真白眉”之句。咸丰六年春,曾国藩在江西陷入太平军围困,三十二岁的曾国荃在乡募勇两千人往援,开始了自己的军事生涯。

曾国荃与其长兄性格反差很大,曾国藩为人内向粘滞,谨慎持重;曾国荃却外向豪放,胆大性急。曾国藩在经济上一清如水,曾国荃却并不掩饰自己的贪心。这个刚从乡下走出来的浑身土气的新军官,眼孔很小,把每个铜钱都看得很大。他不但不像长兄那样,将自己分内的收入捐为公用,反而不拘小节,经常谋取一些灰色收入。他自己在家信中对自己第一次领兵这样自我总结:

弟此次之出,冒昧从事戎行,较寻常人论之,则所作之事亦当有可对父叔兄弟之处,而较真廉洁、能干之人论之,则抱愧实多。

曾国藩一直对他严格要求,要求他在金钱上向自己看齐,不得滥取分毫。盖发誓自己“不要钱”,却允许兄弟“要钱”,这种情况是初次出山时的曾国藩所不能接受的。

再次出山之后,曾国藩对弟弟曾国荃在金钱方面要求比以前大大放松了。他写信给曾国荃说:

弟之取与,与塔罗杨彭二李诸公相仿,有其不及,无或过也,尽可如此办理,不必多疑。

意思是说,只要你不比塔齐布、罗泽南、彭玉麟、杨载福及李续宾兄弟做得过分,就没关系,在规则允许的范围内,你尽可以捞钱。正如我们前面提到的,李续宾带兵六年,积金数万两。这封信,意味着曾国藩家庭经济政策的重大改变。他不再要求自己的家族和自己一样,做艰苦卓绝的异类。

俗话说不当家不知柴米贵,以前曾国藩一直在外当官领兵,从未亲手经理家中银钱事务。家居时期他才了解到他领兵在外时,曾家经济上非常困难。家中日常用度,远比他想象的浩繁,仅靠土地收入根本不够。

虽然曾国藩要求家中保持寒素家风,但毕竟是二品大员之家,必要的体面不可减省。比如咸丰七年十一月底,曾国藩家居之时,逢曾国藩祖母之“冥寿”。老太太已经去世多年,在普通人家,已经根本没有纪念的必要。然而曾家还是以相当的规模操办了一番,来客多达二百余人。十二月初六日,曾国藩在写给曾国荃信中这样汇报:

(十一月)二十九日祖母太夫人九十一冥寿,共三十三席,来祭二十一堂。地方如王如一,如二,罗十,贺柏八,王训三,陈贵三等皆来。吉公子孙外房亦来。五席海参、羊肉、蛏。

事实上,当时的乡村和今天的农村一样,日常生活中的基本生活所费不多,人情来往倒是支出的大头。

经过这一段乡居,曾国藩才了解了父亲曾麟书和大弟曾国潢支撑这个家是多么不容易。他可以想象当初老父亲不敢向儿子开口,自己百计营求、左右支绌的情形,心中非常难受。他在写给曾国荃的信多次流露自己的痛悔心情:

今冬收各处银数百,而家用犹不甚充裕,然后知往岁余之不寄银回家,不孝之罪,上通于天矣。余在外未付银寄家,实因初出之时,默立此誓,又于发州县信中,以不要钱不怕死六字,明不欲自欺之志;而令老父在家,受尽窘迫,百计经营,至今以为深痛。

因此,在家庭经济上,他同样退到独善其身的底线,不因自己的坚持而牵累兄弟们改善生活的愿望。对于家中一些重大举动,曾国藩也不像以前那样一味强调节俭。咸丰十年二月初惊闻叔父去世后,曾国藩写信给自己的两个弟弟说:

叔生平最好体面,此次一切从丰,六十四人大辇、诰封亭二事必不可少。

以弥补自己在父亲去世时“未能讲求”的“愧恨”。这种话曾国藩以前是不会说的。

曾国藩的态度转变卸去了曾国荃的羁绳,让他在发财之路上任意驰骋。如前所述,湘军军饷本优,灰色收入空间又大,加上曾国藩“临时啖以厚利”的放纵抢劫政策,使曾国荃顺理成章地取代曾国潢,成了改变曾氏家族经济面貌的主要支柱。

咸丰八年八月十五日,曾国荃以长围久困的铁桶战法,攻克了吉安府(城将破时,他自食其言,屠杀先期约降者数百人)。这是曾国荃首次攻下大城。城破之后是否有大的抢劫行为,史书没有明文记载,但战后不久,曾国荃就差人送工资津贴什物回家,数量多得连曾国潢都有些惊讶。初出茅庐的曾国荃尚有些忸怩作态,生怕曾国潢责备他,在九月初六日给曾国潢写信解释说:

惟数年应有之薪水杂款微有羡余,不得不携归,为家中应用之费,实愧对老亲与老兄平日之直节清名耳。祈兄宽看一层,勿哂责阿弟,是为至感!

在这封信中,曾国荃说明这次寄回家的钱财是:

特派公夫等顺解二竿之数,皆库平原封也。又凑花边元洋约共三封,约三百零两,系交弟妇,弟回时零用(送情)。并衣服、书籍、旗伞、夏布、什物等件,另列一单,往载说明,请仲兄大人饬令弟妇至腰里宅内,指点检拾妥惬。

并且特别嘱咐,在搬运财物时“不必另呼雇工,恐其宣传于外,弟得贪名也。”

继吉安之后,曾国荃又攻陷景德镇、安庆、天京等数座名城。正如曾纪芬所说:

每克一名城,奏一凯战,必请假回家一次,颇以求田问舍自晦。

这从侧面说明,每下一城,他都会发一次财。

咸丰十一年八月曾国荃袭故伎以长围之法攻破安庆。历史上首次留下了曾国荃部抢劫的详细记载。据《能静居日记》咸丰十一年八月十三日载,两位刚从安徽来的朋友(日记中称为“泳如”和“梁溪王春帆”)向曾国藩的幕僚赵烈文描述了曾国荃部入安庆后大杀大掠之状。他们说,城破之后,城内“房屋贼俱未毁,金银衣物之富不可胜计”。曾国荃的士兵在残酷杀害战俘的同时,展开了大规模的抢劫,“兵士有一人得金七百两者。城中凡可取之物扫地以尽,不可取者皆毁之。坏垣地,至剖棺以求财物”。惟英王府“备督帅行署,中尚存物十七,余皆悬磬矣”。至于曾国荃所获多少,无可推测。唯当年十月二十八日,曾国荃又一次回到湘乡故里。

当然,曾国荃部最臭名昭著的一次抢劫,是同治三年六月曾国荃攻陷天京后。

随着带兵时间越长,曾家经济实力就越显著增长。这种增长最直观地体现在曾国荃所营建的宅第上。

咸丰八年,曾国荃托二哥曾国潢代他买下荷叶大坪村雷家湾徐家宅第,作为自己的宅基地。

咸丰九年冬,曾国荃回乡料理父母改葬事宜,同时开建这座“大坪大屋”。曾国荃做事原本贪大求奢,手笔宽博。更何况他想以这座宅第,向世人证明他已经不再是从前那个科举路上屡屡失败的曾老九,而已经是呼风唤雨的四品大员了。所以虽然曾国藩一再告诫他要节俭,这座新居还是建得规模宏大,富丽堂皇,成为湘乡不折不扣的豪宅,这就是后来命名为“大夫第”的庞大建筑。

居乡期间,曾国荃的主要精力都放在这座房子上面,他兴兴头头地亲自设计,亲自采买材料,亲自督工。咸丰九年底,这座大屋屹然矗立在湘乡田野之上,不过这只是“大夫第”的初步落成。后来这座大宅又经过两次重大扩建,拖拖拉拉一建就是八年。原来曾国荃每下一城,就要请长假回家,将“大夫第”扩建一次。安庆英王府的财物,据说许多归于曾国荃,用于“大夫第”的第一次扩建了。另一次重大扩建,当然发生在攻下天京之后。

大夫第二次扩建,历时八年,其规模气派可以想见。这座豪宅面积长六百多米,宽二百三十余米,总面积达十三万平方米,分为“奖善堂”、“敦德堂”和“曾氏家庙”三大建筑。三大建筑结构相似,每处都是三正六横,故有“九正十八厅”之说。“奖善堂”和“敦德堂”各有房屋一百零八间,“家庙”有房间四十八间。三处加在一起,共有天井二十四个。它们一字排开,迤逦近一公里长。宅外更建有三里长的走廊,“晴不曝日,雨不湿鞋”。门前又建有两个巨大的池塘,池上建有气派豪华的玉带桥。

这一庞大建筑群巍峨浩大,殿阁重重,看上去犹如王宫帝府。曾纪芬在《自编年谱》中回忆道:“前有辕门,后仿公署之制,为门数重。乡人颇有浮议。”曾国藩则听人说它“规模壮丽,有似会馆”。而那些嫉妒眼红曾老九的老乡们则“讥之……以为似庙宇”。

除了规模宏大,大夫第还以其精致富丽引人注目。它的栋梁、廊柱、横枋多以珍贵的楠木、樟木、梨木和杉木建成;每块青砖都磨得四平八正,石料全部是花岗岩,特别是许多七八米高的廊柱竟然是由一块块完整的花岗岩巨石凿成。窗户、梁枋、柱枋、横枋上面均有精美雕刻。曾国荃的经济实力由此一目了然。

除了曾国荃的宅第之外,曾氏家族在湘乡还陆续修起了多处宅第,后来与老屋“白玉堂”、“黄金堂”一起,总称曾氏“十堂”。其中曾国潢所居为“修善堂”,修建时间大约与大夫第的第一次修建相当。而老屋白玉堂、黄金堂也在此期间经过多次修缮,越发富丽堂皇。

对曾国荃的兴家创业,曾国藩的态度有些矛盾。

首先,他对老九替他“照顾家族”的“功劳”是肯定的。

长久以来,曾国藩对家族怀有深深的愧疚心理。旧时代的通例总是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不仅曾国藩的亲兄弟惦记着依靠曾国藩出人头地,他的众多同族、亲友,也都盼着沾他的光。虽然曾国藩偶尔也会寄钱回家,分润亲族,然而,在“不靠做官发财”的誓言约束下,曾国藩对他们的关照,与他们热烈的期望相比,实在是杯水车薪,以至曾国藩常觉愧疚。

好在现在曾国荃替他弥补了这一遗憾。曾国荃既贪婪又大方,自肥的同时,又源源不断地大手笔资助同族以及亲友。不光曾国藩几个原来生活相当困苦的妹妹都有了田宅之安,连远房亲友都不再有流离失所之人。这让曾国藩不再有内疚之感。

分家之后,曾国荃对其他几家,也一直慷慨相助。因此他努力捞钱,实际上为的是整个家族,因此曾国藩才说:

家事承沅弟料理,绰有余裕。

对这一点,曾国藩私心极感安慰,曾国藩晚年曾对赵烈文说过这样的私房话:

(曾家)亲族贫困者甚多,虽始终未一钱寄妻子,但多年为官,心中不免缺憾。九舍弟手笔宽博,将我分内应做之事一概做完,渠得贪名,而偿我素愿,皆意想所不到。

后来曾国藩还这样对儿子们说:

吾兄弟姊妹各家,均有田宅之安,大抵皆九弟扶助之力。我身殁之后,尔等事两叔如父,事叔母如母,视堂兄弟如手足。

这是曾国藩坐地分赃,享有田宅之安的最好的自白。让老九唱白脸,他唱红脸,这似乎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

但与此同时,对于曾国荃的贪婪,曾国藩也一直没断了敲打、规劝和批评。他当初允许曾国荃“与塔罗杨彭二李诸公相仿,有其不及,无或过也”,而现在,曾国荃显然超越诸公,有独树一帜之嫌了。

同治元年,曾国荃以安庆归来之资完成“大夫第”第一次扩建。他再次回到军营后,曾国藩对他的训诫批评明显增多。显然,曾国荃部及其本人在安庆的大烧大杀行为,以及这次回乡又一次大规模“求田问舍”,已经为他惹来了恶名。五月十五日,曾国藩在给曾国荃的信中说,曾国荃时有妄取之处,而对亲族之馈赠也经常过多:

沅弟昔年于银钱取与之际,不甚斟酌,朋辈之讥议菲薄,其根实在于此。去冬之买犁头嘴栗子山,余亦大不谓然。以后宜不妄取分毫,不寄银回家,不多赠亲族,此廉字工夫也。

在这封信中,曾国藩还提醒曾国荃,要求他“廉”,实是因为家门气运太盛,要以此“自概”:

余家目下鼎盛之际,余忝窃将相,沅所统近二万人,季所统四五千人,近世似此者曾有几家?沅弟半年以来,七拜君恩,近世似弟者曾有几人?日中则昃,月盈则亏,吾家亦盈时矣。管子云:斗斟满则人概之,人满则天概之。余谓天之概无形,仍假手于人以概之。霍氏盈满,魏相概之,宣帝概之;诸葛恪盈满,孙峻概之,吴主概之。待他人之来概而后悔之,则已晚矣。吾家方丰盈之际,不待天之来概、人之来概,吾与诸弟当设法先自概之。

“保泰持盈”是曾国藩一直着力思考的问题,也是他清廉自守的一个重要思想背景。谨慎、忧惧是曾国藩性格的重要特点。由普通农民而跻身朝堂,这巨大的身份落差令他一直惴惴不安。从道光二十五年他命名自己的书斋为“求阙斋”,就可以看出他自那时起,就已经着力思考如何持盈不坠了。他在《求阙斋记》中说:

国藩读《易》至《临》,而喟然叹曰:……天地之气,阳至矣,则退而生阴。阴至矣,则进而生阳。一损一益者,自然之理也。物生而有嗜欲,好盈而忘阙,是故体安车驾,则金舆骢衡,不足与乘;目辨五色,则黼黻文章,不足于服……向所谓而不得者,渐乃厌鄙而不屑御。旁观者以为固然,不足訾议……

……于是名其所居曰“求阙斋”。凡外至之荣,耳目百体之嗜,皆使留其缺陷。

当初他寄银千两回家,要求将其中四百两用于周济族人时,曾专门给祖父写了一封信,解释他为什么这样做:

孙所以汲汲馈赠者,盖有二故。一则我家气运太盛,不可不格外涉心,以为持盈保泰之道。旧债尽清,则好处太全,恐盈极生亏;留债不清,则好中不足,亦处乐之法也。

在那之后,“我家气运太盛”,“正当全盛”之类的话就屡屡现于家书,自概之道,也是他经常向诸弟所讲的道理。

无奈曾国荃对这位提携了他一辈子的老兄的话,常常是当做耳旁风。对这位名满天下的老兄,曾国荃既佩服,又经常不以为然。他经常觉得这位老兄太拘谨、太保守、太唐僧。收到这封信后,曾国荃写了一封回信:“于人概天概之说,不甚厝意。”说当今之天下,乃“势利之天下,强凌弱之天下”。老兄您所念叨的那些道理,只能行于三代,不能行为当今。当今之世,只看谁强,强者通吃,做人不能过于谦退。

虽然不要求曾国荃和自己一样清白如水,曾国藩也不能容忍这个弟弟彻底破坏曾氏家族的俭朴形象。更何况,凡事谨慎小心的曾国藩还有另一重担忧:他担心太平天国虽然镇压下去,天下其实仍不太平,另一场大乱随时可能到来。乱世之中,露富显财,实为不智之举。因此,在曾国荃修建大夫第的过程中,他一直竭力想限制其规模。咸丰九年正月初八日,在看到曾国荃所画的图样后,他写信说:

若另起祠堂于雷家湾,而此仅作住屋,则不宜太宏丽。盖……我家若太修造壮丽,则沅弟(曾国荃)必为众人所指摘,且乱世而居华屋广厦,尤非所宜。

可惜的是,比曾国藩小十三岁的曾国荃此时经常不能领会老兄的良苦用心,反而对曾国藩的教导充耳不闻。事实上,直至同治三年遭遇重大挫折之前,曾国荃对曾国藩经常是面服心不服。曾国藩去世之后,曾国荃在祭文中曾这样写道,自己年轻时候,对长兄的教导常常不服,“兄裁以义,翻不谓然”,“昔我乘气,自谓无前”,“辜负教训,四十九年”。

所以收到曾国藩此信之后,曾国荃回信蛮横地说:

外间訾议,沅自任之。

曾国藩当然仍然会“絮聒不休”。咸丰九年二月初三又写信详细解说乱世之际不可过于露财的道理:

余则谓外间之訾议不足畏,而乱世之兵变,不可不虑,如江西近岁,凡富贵大屋,无一不焚,可为殷鉴。吾乡僻陋,眼界甚浅,稍有修造,已骇听闻,若太闳丽,则传播招尤,苟为一方首屈一指,则乱世恐难幸免。望弟再斟酌于丰俭之间,妥善行之。

曾国藩还以林则徐的例子加以讽喻,希望沅弟效此大人先生之风:

沅老近来所办之事,无不惬当。银钱一事,取与均宜谨慎斟酌。今日闻林文忠(林则徐)三子分家,各得六千串。督抚二十年,真不可及。

然而对这些话,正在兴头中的曾国荃一律听不进去。在曾国藩的不断批评下,这座大宅一次又一次扩建,越发似王宫。曾国藩也无可奈何,内心却十分担忧。

第三节 曾国荃在天京到底捞了多少油水

谈到这里,我们就不得不接触到这样一个问题,那就是曾国荃在天京大劫中到底收获了多少?

曾国荃是南京之劫的罪魁祸首,这是他百口莫辩的事实。

太平天国经营多年的“天京”,金银如山,财货似海。这是攻城前所有人的预期。南京有无圣库,诸人说法不一。假使如曾国藩转述李秀成语,“昔年虽有圣库之名,实系洪秀全之私藏,并非伪都之公帑。伪朝官兵向无俸饷,而王长兄、次兄且用穷刑峻法搜括各馆之银米”,这只能说明天京事变之后,太平天国政权由洪氏嫡系掌管,“圣库”的性质已经由“公帑”变为“私藏”,而不能由此证明经过长期围困的天京城内已经没有财货了。

事实上,太平天国战争就是晚清中国南方社会的一次财富大转移:“第一个阶段是太平天国在征战的过程中大量聚敛财富,东南一带的社会财富除毁于战乱的以外,其余大部分都被太平天国囊括而去。”圣库虽然空虚,诸将府中却往往金银似海。我们只看李秀成一个例子。

李秀成拥有私产的确切数目无法计算,但在他的《自述》中有些脉络可寻。他在《自述》中曾多次讲到从他手中支出的钱粮数。这些支出,有的难以判断是公是私,仅将明显属于他私财的有具体数目两笔银钱珍宝账,列举如下:

同治二年秋在天京城中,李秀成以银米救济贫者。“开造册者七万余,穷苦人家各发洋钱二十元,米二担,俱到保堰领取。有力之人,即去保堰领米,无力之家,各自领银作些小买卖救急。”以每人领二十元计算,七万余人就是十四万余元。

与此同时,李秀成因为要离开天京赴苏州,天王不许他走,后来花钱买通上下得准出京:“主及朝臣要我助饷银十万,方准我行。后不得已,将合家首饰以及银两交十万。”

从这两笔支出,就可以推算出他的财产是相当可观的。此外,他在天京和苏州城内尚各有一座王府。天京明瓦廊的忠王府史料记载“规模颇宏”,而苏州忠王府则至今仍然是名冠苏南的著名园林。当时率领淮军攻占苏州以后住进忠王府的李鸿章也惊叹“忠王府琼楼玉宇,曲栏洞房,真如神仙窟宅”。说其花园戏台“花园三四所,戏台两三座,平生所未见之境也。”李秀成从1859年夏季封为忠王到1861年底占有苏、浙两省大片地区,不过两年时间,即迅速致富。太平天国后期高官的腐化与军纪之败坏可见一斑。我们很难相信,除李秀成外,南京城内外那些将领都是清廉之辈。事实上,在战火纷飞之际,许多太平军将领都效仿李秀成,在各自的驻地营造安乐窝。许多府第虽已被破坏了,但从遗迹上仍可看出当时的豪华程度。比如江苏金坛、傈阳以及浙江绍兴、金华等地所发现的王府遗迹都相当可观。

事实上,在入城之前,湘军将帅都明确知道这是湘军最大也是最后的一次发财机会,百战艰辛,都为了这一刻,军官们渴望再暴富一次,士兵们则渴望捞足一生的资本。“但愿多得金,还乡愿已足。”湘军上上下下对此都做好了充分的心理准备,在此之前,之所以坚拒李鸿章来援,一个重要原因也是担心李部来与他们争抢财物。曾国藩在致李鸿章信中就这样说:“恐……城下之日或争财物。”曾国荃对全军的这种心理状态,当然了如指掌。

事实上,早在发动总攻之前,在财富冲动之下,全军编制已乱,号令不行,连曾国荃都控制不住。人人争相入城,不是为了杀敌立功,而是怕赶不上这空前绝后的盛宴:

时中军亲兵传令出六成队,留四成守营,而兵勇贪破城功利,皆违令赴前敌,中军至无一人。中丞(曾国荃)派营务处易良虎司后事,其意见与诸兵勇同,竟不过问。

破城前即已人心汹涌如此,破城之后的情形自然可以想见。而曾国荃对这股凶暴的贪婪之潮完全听之任之,此际所部欠饷极多,他想以此作为对湘乡老乡最后的报偿,甚至当赵烈文劝他整顿纪律时,他居然发了脾气:

傍晚闻各军入城后,贪掠夺,颇乱伍。余又见中军各勇留营者皆去搜括,甚至各棚厮役皆去,担负相属于道。余恐事中变,劝中丞再出镇压。中丞时乏甚,闻言意颇忤,张目曰:“君欲余何往?”余曰:“闻缺口甚大,恐当亲往堵御。”中丞摇首不答。

后来虽然在赵烈文的极力坚持下,贴出了禁杀告示,但谁都知道这只是表面文章,根本无人执行。

湘军的抢劫行为是从上到下,从内到外,遍及曾国荃部几乎所有成员。诸位高级将领们首先做出了极鲜明的示范:

中丞禁杀良民,掳掠妇女,煌煌告示,遍于城中,无如各统领彭毓橘、易良虎、彭椿年、萧孚泗、张诗日等惟知掠夺,绝不奉行……又萧孚泗在伪天王府取出金银不赀,即纵火烧屋以灭迹。伪忠酋系方山民人陶大兰缚送伊营内,伊既掠美,禀称派队擒获,中丞亦不深究。本地之民一文不赏亦可矣,萧又疑忠酋有存项在其家,派队将其家属全数缚至营中,邻里亦被牵曳,逼讯存款,至合村遗民空村窜匿。所恨中丞厚待各将,而破城之日,全军掠夺,无一人顾全大局。

连曾国荃的幕府文案也乘机抢掠:

是日文案委员有至城(者),见人幼子甫八岁,貌清秀,强夺之归。其母追哭数里,鞭逐之。余诸委员无大无小争购贼物,各贮一箱,终日交相夸示,不以为厌,惟见余至,则倾身障之。

长官如此,普通士兵的疯狂掠杀当然更如虎添翼,以致其情状惨绝人伦:

计破城后,精壮长毛除抗拒时被斩杀外,其余死者寥寥,大半为兵勇担抬什物出城,或引各勇挖窖,得后即行纵放,城上四面缒下老广贼匪不知若干。其老弱本地人民不能挑担,又无窖可挖者,尽遭杀死。

城中遍掘坟墓求金。

这场大劫难持续时间很长,直到一个多月后,南京城内仍然纷乱不止,湘军甚至互相劫掠:

城中各军尚纷乱不止,兵勇互相掠夺,时有杀伤。本地人有自泰州挈眷来者,兵勇利其妻财,指为余党,搂(掳)其妇女,括其囊箧而去。

经过一个多月的大烧大杀大抢,每个无名小卒全都发了横财。他们不仅将城内的金银财物洗劫一空,甚至连建筑物上的木料也拆下来,从城墙上吊出,用船运回湖南。“泊船水西门,见城上吊出木料、器具纷纷。”顿时整个长江中千船百舸,联樯而上,满载从天京抢来的财物妇女,日夜不停地向湖南行驶。

直到同治四年春,回湘的船队在长江上还连绵不绝。湖南一位读书人杨恩寿在长江上见到衣锦还乡的湘军将士的船只,仍惊愕于其财富之多,气派之大:

邻舟有客声,自言凯撤从江东,桅杆簇簇连艨艟,前列五色纛,后列八宝骢;左拥二八姬,右拥十五童;船头低压雪白镪,船尾饱载赤廑铜,敷腴意气何豪雄!旁有小弁夸是翁:是翁福命郭令公,生平从未习战攻。习战攻,必终凶,何如高垒坚壁死不出,待贼自遁尾贼踪。岂知贼势亦疲癃,久据孤城城已空,饥餐树皮食人肉,猛兽落阱鱼釜中,一时涣散如沙虫;大军乃得振旆入,捷书飞奏红旗红。吁嗟乎,杀运终,贼技穷,将军静坐成奇功!奇功成亦何从容,十年方博茅土封。

经过这场大劫掠,“江宁货尽入军中”,太平天国惨淡经营十余年,其转移到天京的大量财富,大多都成了湘军的囊中之物。而曾国荃“老饕”之名从此满天下。有野史说:

闻忠襄于此中获资数千万。除报效若干外,其余悉辇于家。

天京之战,曾国荃一战成名,不过所成却是贪名恶名大于功名美名。以前安庆等抢劫,知闻者尚局限于当地和湘军内部。对曾国荃“良田美宅”的评品指摘,则多来自其湘乡老家。这一次不同了。湘军由南京运输战利品回湖南这一情景,距离既远,时间又长,数量又是如此巨大,为长江上下诸省人民所共见。由于南京地位的重要,朝廷还特意派出重臣,到南京明察暗访。“朝廷……派富(明阿)将军来,托言查看旗城,其实僧王有信,令其访查忠酋真伪及城内各事。泊船水西门,见城上吊出木料、器具纷纷,颇有违言。”湘军的行径,一时哄传遍及全国,直至上达“天听”。

关于曾国荃在此次抢劫中的收获,经过重重传说渲染,达到令人无法相信的程度。

一说天京城破后,曾国荃得部下所献明珠一串,其珠“大于指顶,悬之项下,则晶莹的铄,光射须眉。珠凡一百零八颗,配以背云之类,改作朝珠”。

又说:“(曾国荃)于天王府获东珠一挂,大如指顶,圆若弹丸,数之,得百余颗;诚稀世之宝也。又获一翡翠西瓜,大于栲栳,裂一缝,黑斑如子,红质如瓤,朗润鲜明,殆无其匹。识者曰:‘此圆明园物也。’”

这些传说有鼻子有眼,更有种种如同身见的细节,更增加了其流传的魅力。但是这类传说漏洞太多。比如这个“翡翠西瓜”就做了太多野史传说的道具,从和财宝到曾国荃赃物再到慈禧棺中,我们不能不说这些野史的作者想象力太差了些。

那么,曾国荃在南京大劫掠中到底有没有暴富呢?

让我们还是继续来看赵烈文的说法。赵烈文当时由曾国藩派驻曾国荃军中“督导工作”,湘军屠城之惨状他记得非常真实,我们没有理由认为他的下述陈述是假的:

同治六年六月十七日,曾国藩与赵烈文言及沅师收城时事。师云:“本地人尚知感激,若非各营统领猎取无厌,岂非万全美事。”余云:“沅师已实无所沾,但前后左右无一人对得住沅师耳。”师云:“沅浦不独尽用湘乡人,且尽用屋门口周围十余里内之人,事体安得不糟,见闻安得不陋。”

同治六年七月二十日,他和曾国藩聊起曾国荃攻天京后的事。“谈问沅师收城时事。余曰,沅师坐左右之人累之耳,其实子女玉帛无所与也。”

按这种说法,虽然部下后来向他进贡,必不能免,但当时曾国荃本人并没有直接把手伸向子女玉帛。因此,曾国荃在天京之劫中虽有所收获,但绝不是湘军中收获最多之人。

除了赵烈文以外,还有一些人为曾国荃辩解,他们所言,大抵也有说服力。比如说此为“诬蔑不经之词。其兄弟皆总师多历年所,而国荃甲子(指同治三年)乞病归,倾所储,置田屋,实不过银三万而已。其姻娅曹襄纪为予言之最详,湘绮先生亦谓曾氏昆季皆非富”。

确实,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不能轻易套在曾国荃头上,因为仅凭合法收入,曾国荃就可以把他的家产说得很清楚。曾国荃自咸丰七年至同治三年,都是湘军重要统帅,如果按前文所算年收入五千四百两计,六年收入三万二千四百两。这与“国荃甲子乞病归,倾所储,置田屋,实不过银三万而已”相符合。

至于人传曾国荃家产百万,那已经是他担任总督多年之后的事了。徐珂在《清稗类抄》中说:“湘乡两曾之富,文正逊于忠襄,世所知也。然忠襄资财亦不及百万,不若近今疆吏之筮仕数年可致千万也。(徐)花农(琪)兄之次女杏文适忠襄之嫡长孙慕陶侍郎,尝言:‘忠襄身后,仅有田六千亩,长沙屋二所,湘乡屋一所。’”

《曾国藩年谱》载,曾家原有土地一百余亩。太平天国失败后,曾国荃“号有田百顷”。郭嵩焘在驳斥王运《湘军志》时说过:“曾国荃亦无百顷田。”百顷为一万亩,不过百顷,则其田产不过几千亩。

说曾国荃资财不及百万,乃是指一生的积蓄而言。带兵六年之后,他还当过数任巡抚,以及接近七年(光绪十年至十六年)的两江总督,其收入亦极可观。按照当时大家流传的关于总督一级每年陋规收入的算法,所得当在二百万以上。相比郭嵩焘从广东离任,行李船六十只,我们确实不能说曾国荃贪污得很厉害。

近代名人小传上还进行了一个很有说服力的辩解:

国荃官鄂抚,至即劾官文提用公款,时文势方煊赫,使己亦有贪行,安敢为此?其后文党佛尔国眷劾荃,亦不及是事,可知传说之诬。

也就是说,曾国荃在任湖北巡抚时曾经弹劾官文挪用公款的事。当时官文势力很大,如果曾国荃自己手脚不干净,他怎么敢以此为突破口攻击官文?其后官文的党羽佛尔国眷弹劾曾国荃,也没说曾国荃贪污。由此可知传说之不实。

通观以上数层,我们可以确定,曾国荃虽然放纵部下抢掠,但自己在天京之劫中的收获并不是特别巨大。平心而论,曾国荃毕竟是曾国藩的弟弟,也以“读书人”自居。虽然对曾国藩的话每多违抗,但如果说他贪婪到不顾名节,丧心病狂,也不可想象。

那么为什么关于曾九暴富的传说会满天飞并且如此有鼻子有眼呢?

其中一个原因是曾国荃那屡屡为曾国藩所批评的粗豪作风。

曾国藩曾对赵烈文讲过这样一个有趣的故事:

咸丰七年,他乡居在家。纪泽之妻病,其母自省城来视,同时还要买高丽参。曾家人说,乡僻无上药,既自省垣来,何反求之下邑耶?对曰,省中高丽参已为九大人买尽。他初不信,派人探问,则果有其事。老九在省买高丽参数十斤,临行装一竹箱,令人担负而走,人被创者,则令嚼参以渣敷创上,亦不知何处得此海上方!

曾国藩多次批评曾国荃不拘小节,做事太拙,太过露财,容易贻人口实。比如为了造屋,他强买百姓家的大树,花钱不少,结怨也多。“吾乡中无大木,有必坟树。或屋舍旁多年之物,人藉以为荫,多不愿卖。余弟已必给重价为之,使令者则从而武断之。树皆松木,油多易蠹,非屋材,人间值一缗者,往往至二十缗,复载怨而归。”

曾国藩又说,曾国荃买田得地,强求整片结方,如若曾家田地中夹有他姓田地,必重价购致,“不愿则强之”,“大遗口舌”。曾国藩感慨地说:“故湘中宦成归者如李石湖、罗素溪辈买田何啻数倍舍弟,而人皆不以为言。舍弟则大遗口舌,其巧拙何盖有如天壤者。”

怎奈不论曾国藩怎么苦劝,曾国荃就是不改,以致其贪名早已为湘军上下所知。这些传闻也通过种种途径,传到朝中那些关注湘军一举一动的人耳中。天京城破之后,曾国荃又做出这样一件骇人听闻之事:“尝见沅师专弁入京,以八百金购笺纸,京中为之沸然。”

花八百两银子买几张信纸,这事,确实也只有曾国荃能做得出来。而仅凭这一桩事,曾国荃的贪名,就可以为京中名公巨卿们所确认了。所以曾国荃所获恶评极多,“世谓其既克江宁,洪杨军中货尽为所有”。

第二个原因是曾国荃的凶残。曾国荃赖以成名的法宝是“用钱如海,杀人如麻”。湘军在天京的大屠杀,不过是曾国荃部一贯作风的沿继,因为南京这座名城而更广为人知而已。相当多的人对曾国荃的作风早已痛恨入骨,比如那个以刚正闻名的彭玉麟就曾建议曾国藩大义灭亲,杀掉曾国荃。由此可见曾国荃的恶名如何深重。

无论如何,天京之劫后,曾国荃的贪名恶名已经遍及天下,上至朝廷,下至百姓,都对他充满恶感。李鸿章说:“沅翁百战艰苦,而得此地,乃至妇孺怨诅。”

曾国藩提醒他注意名誉的那些规劝,此时看来成了先见之明。多年积累的不佳名声,此时放大成“漫天箕口复纵横”。早在天京之劫前,朝廷对他印象就很不好。同治二年曾国荃升任浙江巡抚后,本有单折奏事之权,但当他上奏军情时,居然遭到朝廷的批驳,以其尚未赴巡抚任,不准单折奏事,以后如有事,仍由曾国藩转奏,此事给了他一个大大的难堪。攻陷南京后,他当天夜里就兴兴头头上奏报捷,满以为会讨到头奖,不料又挨当头一棒。上谕指责曾国荃破城之日晚间,不应立即返回雨花台大营,以致让千余太平军突围,语气相当严厉。这显然是朝廷节外生枝,有意苛求。事情并不到此为止,数日之后,又追查天京金银下落,令曾国藩迅速查清,报明户部,以备拨用。尤其严重的是,上谕中直接点了曾国荃的名,对他提出严重警告:“曾国藩以儒臣从戎,历年最久,战功最多,自能慎终如始,永保勋名。惟所部诸将,自曾国荃以下,均应由该大臣随时申儆,勿使骤胜而骄,庶可长承恩眷。”这无疑是说,曾国荃如不知禁忌,就难以“永保勋名”,“长承恩眷”了。寥寥数语,已经暗伏杀机。

特别是处死李秀成之后,“群言益欢,争指目曾国荃”,大家都纷纷讥评曾国荃。“国荃自悲艰苦负时谤,诸宿将如多隆阿、杨岳斌、彭玉麟、鲍超等欲告去,人辄疑与国荃不和,且言江宁货尽入军中,左宗棠、沈葆桢每上奏,多镌讥江南军。”曾国荃心情极差,而老将多隆阿等人欲告退时,人们都疑心是与曾国荃不和,纷纷传扬曾国荃在金陵发了多少财。左宗棠、沈葆桢上奏之时,也屡屡批评曾国荃部的军纪。朝廷因此想令曾国荃离开军营,又不想让他赴浙江巡抚任。

这几次硬钉子,碰得暴脾气的曾国荃大病一场。曾国藩只好替他奏请开缺,回乡调理。奏折一上,朝廷立刻批准,这又给了曾国荃一次严重打击。当曾国藩移驻江宁那天,曾国荃当着满堂宾客的面,大发怨言,使曾国藩狼狈万状,无地自容。后来对赵烈文回忆那天事说:“三年秋,吾进此城行署之日,舍弟甫解浙抚任,不平见于辞色。时会者盈庭,吾直无地置面目。”

不过,曾经几度政海沉浮,曾国荃终于明白了老兄的苦心。我们阅读曾国荃家书,可以明显发现,从同治五年参劾官文闯了祸之后,他给曾国藩的信件,从文字到精神,都恭顺了许多。同治五年十一月十一日致曾国藩信中说:

承示引退之念宜熄,天道忌二宜儆,不肯认错宜改,自当切记儆省。

六年正月初九日又说:

前日奉初二日手示,训诲肫详。悔字一诀,吉之所由生也。能站得住之谓立,能行得通之谓达,切实浅近,令人易于玩味。兄去年信内,随时指点一二语,弟犹漫然不甚介意。今于忧患之后,一经提醒,始知一字一珠,均早诰诫于事端未发之先也。

同治六年正月初十信,则大谈黄老,竟是一副乃兄口吻:

近观世事,即色即空,旋生旋灭。老氏祸倚于福,福伏于祸之说,与圣人悔吝吉凶之理,互相发明,争竞之心稍平。而自强之焰亦渐减矣。进境乎,抑弥退乎?不自得而主,亦不得而知也。仍求兄随时策励为叩。

经过数次重大挫折,再回想起曾国藩的重重教诲,曾国荃为人处事风格亦发生一大变化,这一变化颇类于曾国藩的中年变法。然而毕竟修养功夫相去太远,所以他学曾国藩,可谓肖虎不成反类犬。曾国藩之变,是由纯阳至刚成为刚柔相济,以刚为主,如同好钢淬过火,变得更加锋利。而曾国荃却是由鲁莽、操切而变为圆滑、退缩,从当初那个闯进瓷器店的公牛,变成一个不思进取、明哲保身的老官僚,成天求神问卜,不干正事。他晚岁任两江总督,以清静无为为旨,对外自称“卧治”,人称“国荃晚任江督,软滑不治事,诚无足称”。

不过这种作风显然十分适合于晚清的政治环境,翁同因此认为,曾国荃对官场对人生的思考都很深刻,对他评价极高,他在《日记》中称曾国荃:“其学有根柢,再见而益信畏友也。吾弗如远甚。”他认为曾国荃所宗乃是老庄:“沅甫之学,老庄也。然依于孔孟,其言曰‘抱一守中’,又曰‘止念息心’,又曰‘收视反听,是为聪明’,其养生曰‘神水华池,时时致念’,其为政曰‘顺民心’,其处世曰‘恕’,其临事曰‘简’,其用兵皆依乎此而已”,“其人似偏于柔,其学则贯彻汉、宋,侪辈中无此人也”。从翁同的描述来看,除了“偏于柔”之外,曾国荃简直成了曾国藩的翻版。曾国荃晚年写信给侄子曾纪泽,也认为是兄长的教导,使自己找到了与官场相安的途径:

余昔日自作聪明,间或背文正公之教训而私智自逞,往往不能妥叶。今稍符于众议者,实皆恪守懿训而弗爽也。

第四节 诸将皆富,大帅独贫

其实,曾国荃只是贪名最大,论起经济实力,他在湘军将领中,绝不是最富的。平定太平天国之后,湖南各地豪宅纷起,曾国荃的大夫第相比之下,已经毫不起眼了。

湘军早期军纪之严明,有许多证据可以证明。但咸丰八年之后,违纪现象开始增多。咸丰八年,湘军在江西因纪律败坏,激起民愤,竟然被民众暗中杀死百多人。及至后期,湘军整体上开始趋向腐败,绿营中那些致命的恶习,比如“吃空额”、克扣士兵等也开始在湘军中出现了。唐炯《成山老人自撰年谱·卷四》说:“大都带勇专为牟利。其虚籍克饷,智计百出,视绿营又加厉焉。”

鲍超军队在湘军中纪律最差,吃空饷也最突出。同治元年,鲍超军万余人,病故伤亡逃走共减员四千余,为总数三分之一,但仍千方百计领取全饷。曾国藩对鲍超的伎俩看得很清楚,曾说,鲍超霆军军饷“积欠本已不少,而该营哨每于发饷之时,借划边米价为名,又复多方克扣”。左宗棠也说鲍“位尊金多,自为之念重”。

曾国藩对这种情况心知肚明,却表示难以处理:“亦有所闻,欲求一破除情面之人前往点名,殊不可得。近日各营弊端甚多,不仅缺额一事。鄂中积习更有甚于此间者。若军务不速完竣,正不知迁流之何极耳。”曾国藩的这种态度表示,当时的湘军确已腐败到了相当的程度。

其实不靠这种恶劣手段,一样可以致富。除曾国藩之外,湘军中最清廉的高级将领,当属彭玉麟了。然而正是从他的案例,我们可以发现,作为湘军高级将领,如果想发财,会多么易如反掌。

《彭玉麟集》之第四十四、四十五页,有《赋性》二首。其中有“污吏贪官仇欲杀,贤人君子敬如神”及“眼孔着高看义利,分明黑白好安身”之句,以示自己的清廉。诗下自注说:

军务告竣,除已报销饷项及阵亡恤赏养伤各银外,下余应归私囊银近六十万,悉留协济长江,不敢携分厘以贻害子孙,咨明六省督抚在案。

也就是说,打完仗后,除了已经报销饷项及阵亡恤赏养伤各银外,剩余可以归入私囊的白银近六十万两。他把这笔钱全部留作公用,没有带回一分。那么,他这六十万来源于哪里呢?查《彭玉麟集》下册,可知,因为军饷没有来源,清政府允许彭玉麟部“以盐抵饷”,以食盐专卖权充军饷,通过贩卖此项权利,积累了六十万存银。从诗中的自注可以看出,按当时人的观点,这笔钱他是可以自由取用,视同私囊的。则湘军军官的灰色收入空间之大由此可见。其他湘军军官的发财之道,可以推知一二。

丰厚的薪俸,再加上巨大的灰色空间,使湘军将领,不论清廉与否,都迅速发家致富。“故一充营官统领,无不立富,家中起房造屋,水面连舟宗大舟,四出营利,而士卒恒半菽不饱,人心思乱。”征战十余年后,湘军将领“人人足于财,十万以上殆百数,当领未发之饷辄公输县官,计银动数十万”。就是说有十万家产的可达一百人之多,许多人的欠饷后来捐给国家,动辄几十万两。优厚的兵饷制度造就了大批“湘军富翁”。

天京城破之后,大批湘军将领荣归故里,长沙城内顿时“甲等峥嵘”、“簪缨叠起”,新增“宫保第”十三家之多。曾国荃在长沙也修建了多处房产,像1882年移居的贡院西街住所就是其中之一。其他将领如郭松林、杨厚庵、卢俊三等在长沙也有多所豪宅。

湘乡一县更是翻天覆地。如前文曾提到的率军“惟知掠夺”的几员大将,如彭毓橘、易良虎、彭椿年、萧孚泗、张诗日等,无一不是湘乡人。许多湘乡将领纷纷回乡置田建庄。除了曾国荃外,黄田乡章合才,官至提督,在白田一带置田六千余亩。同治三年至光绪三年,建成一百零八间和九十四间的庄园各一栋。横洲乡陈于同治三年六月独领一军攻入南京,抢劫金银财物,船运至家,置田数千亩,人称“陈百万”。湘潭的郭松林,因战功被封一等轻车都尉,“出军中获资,置田宅值十余万”。临湘人刘,入湘军后,官至台湾道,后革职抄家时,抄出田契四百三十一张,值银六千二百九十两,房产六十间,值银四千五百八十八两。

湖南风俗原本敦朴,耕农之余,游闲甚少。然自军功绅士成批涌现之后,长沙府县之人则“衣必绮罗,出必舆马,宴客必珍味,居处必雕几。故近市镇而拥素封者间亦有之”。湘潭“及寇平,诸将拥资,还博戏倡优相高以侈糜。尝一度输银至巨万,明日举典商部帖尝之,传以为豪。”

湖南士子杨恩寿在其日记中记载过的一件旅途佚事也说明了这一现象:

舟子湘乡人矣,昨夜高仆与之谈乡曲事。渠盛夸湘乡之以军功得显秩者以千计,并言:某公由负贩起,今则买田万顷矣!某公由厮养起,今则买田万顷矣。科甲某公连岁买田不下十万,近犹出重价以购。

接这个逻辑,曾国藩应该成为湖南最大的富翁了吧?并非如此。就在上述引用的日记中:“高仆曰:之数人者,皆拔自曾中堂乎?则应曰,诺。高仆曰,然则中堂之田,不更不可以亩计乎?舟子骤然改容曰,子失言。子不知中堂固清官乎?依然祖遗之业四百石也。”

由湘军起家的这一批新绅士,只有曾国藩一人保持了旧乡绅的道德脸面。何以如此?

再出之后,除了允许曾国荃适当捞钱之外,曾国藩还有一个变化,那就是在人情应酬上花钱比以前周到了,咸丰八年十月二十六日在家信中他说:

余此次在外,一切俱照旧样,惟于人情应酬上略周到些(如胡中丞丁艰送二百,龙方伯送一百之类,向来所无,此后家中亲戚族人中如有庆吊,亦当致情,望弟先写信告知)。

当年十二月初三日,他按每年惯例,“付回银一百,寄送亲戚本家”,另“附银六十两”,用于庆吊之事:

以三十两寄兰姊家,内二十为兰姊五十寿辰贺仪,十两为七甥女出嫁奁仪。以三十两寄蕙妹家,补往年奠待聘妹夫之仪。望即日送去。嗣后亲族家如有应行致情者,望写信告我为嘱。

十二月十三日,又“寄银百两与刘峙衡之嗣子。我去年丁艰时,峙衡穿青布衣冠来代我治事,至今感之,故以此将意”。

这一变化,也可以看出曾国藩与外界交往态度之变是多么全面。

不过变的是对他人、对外界的方式和方法,对自己,曾国藩依然故我,固守初心,不改前辙。咸丰八年八月二十二日,他在致澄弟、季弟信中说,兄弟们想分给他的几处产业,他都不能接受。除了为了使季弟安居可以出资资助季弟盖房之外,他将一守上次出山的旧规而不改:

季弟远隔紫甸,余总不放心。汤家屋场之业及各处田业,余皆不愿受。若季弟能在近处居住,或在老屋之上新屋之下中间择买一屋,与季弟安居,我则愿寄钱文至家办成此事。否则,余守旧规不敢少改也。

前文我们说过,曾国藩家居时期得知家中困窘情状后十分后悔,何以再次出山后,仍然“守旧规而不少改”呢?他自有他的逻辑。

在九月二十八日致澄弟季弟书中他说:

余去年在家,见家中日用甚繁。因忆先大夫往年支持之苦,自悔不明事理,深亏孝道。今先人弃养,余岂可遽改前辙?余昔官京师,每年寄银一百五十两至家,只有增年更无减年,此后拟常循此规。明知家用浩繁,所短尚巨,求老弟格外节省。现虽未分家,而吃药、买布及在县在省托买之货物,必须各房私自还钱,庶几可少息争尚奢华之风。

他之所以痛悔,是因为让老父为难,有亏孝道。而今,老父已经去世,无由尽孝,何必反多寄钱回家?

因此,咸丰八年再出之后,曾国藩家书中要求家里勤俭的语言,比以前更稠厚了:

吾家后辈子女皆趋于逸欲奢华,享福太早,将来恐难到老。嗣后诸男在家勤洒扫,出门莫坐轿;诸女学洗衣,学煮菜烧茶。少劳而老逸犹可,少甘而老苦则难矣。

咸丰八年底分家,曾国藩分得“黄金堂”宅院,因为他屡次严命弟弟不可为他添买田产,所以只分到田五十五亩。曾国藩表示满意。

因此,连普通舟子,提到曾国藩之清廉,都“骤然改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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