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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君臣之典叙于天"

  在中国封建社会中,君主不仅是封建地主阶级的总代表,而且也是封建**制度的象征和灵魂,国不可一日无君,无君不成其国。因此,要维护封建**统治,首先要尊君,维系君主至高无上的地位。对此,吕祖谦深信不疑。他旁征博引,反复论证,形成了较有系统的尊君理论。

  一、"全天子之尊"

  君权来自何方?早在殷周之际,已滥筋天命之说。汉代大儒董仲舒在继承殷周以来人格化"天"的基础上,撷取战国末年神秘的阴阳五行说,精心编织了君权神授理论,以强化君主**。尔后,历代正统封建主义思想家基本上都服膺董氏之说,吕祖谦亦不例外。他说:以一人而制**,下至众而上至寡也,群天下之所乐,革天下之所贵而集有之,虽悍强狼暴,屈首尊戴,无敢不驯者,以君臣之典叙于天,而儒者实品节扶持之也。噫!

  至贵之无敌,至富之无伦,染指垂涎者至众也。使勇者守之,遇勇之倍者则夺之矣。使智者守之,遇智之尤者则夺之矣。守以盟誓,则有时而渝;守以法度,则有时而废;守以城郭则有时而隳,守以甲兵则有时而衄;惟守之以天,然后人莫敢与之较。由于君主至贵至富,无与伦比,故而天下时刻想"染指垂涎"九五之尊的人实在太① 《文集》卷2《馆职策》。

  ② 《东莱博议》卷1《晋封曲沃并晋》。

  多了。而在这些人中间,不乏比君主"勇之倍者"、"智之尤者"。然而君主却能以一人之力箝制天下,穷极天下之乐,萃集天下之富贵,就是连那些最精明强悍,凶狠、残暴的人也只好俯首帖耳,不敢不唯君命是从,关键就在于君权来自于天。大在帮助君主捍卫自己的地位。至于儒者在其间所起的作用只不过是"品节扶持"而已。吕祖谦的这种说法,应视为是对董仲舒君权神授理论的发挥。

  中国封建社会进入宋代以后,理学家们除了一再重复董氏之说外,又给君权至尊织编了"理"之华衮。程颐说:"父子君臣,天下之定理,无所逃于天地之间。"①作为南宋时期的重要理学家,吕祖谦亦持与二程同样的观点。

  他说:大哉乾元,至哉坤元。然无两大之理。然于此又可以见天高地下,君尊臣卑,上下之分,自然如此。②君尊而臣卑,夫倡而妇和,上天下地,理之常也。③吕祖谦的这些议论并不新鲜,而是差不多所有理学家在这个问题上所持的看法。大在上,地在下,纯属自然理象,而君尊臣卑则是特定的社会经济结构和政治体制的产物。二者毫无内在联系,根本不可混为一谈。然而吕祖谦硬是采取无类比附之手法,将不相关联的自然现象与社会产物勾挂起来。断定这是"理之常",无非是要人们相信君权至上,自然合理。谁要是不尊君,也就是违犯了理。

  尊君必须循"礼"。因为"礼"体现了君尊臣卑之理。循"礼",即能在思想上、行动上自觉维护君主至尊之地位。他指出:圣人欲上全天子之尊,必先下谨士庶人之分。守其下所以卫其上也。??吾观儒者之议礼,每力争于毫厘尺寸之间,非特校公侯壁马多寡也。如天子之席五重,诸侯之席三重,所争者再重耳。天子之堂九尺,诸侯之堂七尺,所争者二尺耳。由庸人而观,天子诸侯之分岂再重之席,二尺之堂所能抑扬,何儒者之迂耶???然则儒者力争于毫厘尺寸之间,非迂也,势也。按照吕祖谦的设想,如果天下人人都能遵循"礼"的规定,诸多潜越动乱之事就不会发生,君权也不会受到任何威胁,因而"礼"是"卫其上"、"全天子之尊"的最好手段。儒者之所以严格天子、诸侯之间"再重之席,二尺之堂"之区分,"力争于毫厘尺寸之间",其目的就是为了不使"全天子之尊"的"礼"受到任何形式的破坏。这不是什么迂腐之举,而是客观形势的需要。吕祖谦接着又以大堤洪水之譬进一步论证说:大堤云横,屹如山岳,其视尺寸之上,若不能为堤之损益也。然水潦暴至,势与堤平,苟犹有尺寸之土未没,则濒水之人可恃无恐。当是时百万生灵之命系于尺寸之土焉。

  尺寸之土可以遏昏垫之害,尺寸之礼可以遏僭乱之源。大堤是为防止洪水泛滥,保护生灵所设。在一般情况下,"尺寸之土"对于"屹如山岳"的大堤似乎无关紧要。但是当洪水暴涨,呼啸而来之际,有无"尺寸之土"就大不一样。

  假如大堤还有高出水面的"尺寸之土","濒水之人"则可有恃无恐,安然① 《二程遗书》卷5。

  ② 《文集》卷12《易说·坤》。

  ③ 《文集》卷13《易说·离》。

  ① 《东莱博议》卷2《王赐虢公晋侯玉马》。

  ② 同上。

  无恙;少了这"尺寸之土",后果则不堪设想。因此,"百万生灵之命系于尺寸之土",决非耸人听闻之词。同样的道理,"尺寸之礼"所起的作用在天下太平时期往往被人忽视,而在多事之秋,有无"尺寸之礼"则不可等闲视之,"可以遏僭乱之源"。这也就是儒者于礼"力争于毫厘尺寸之间"的原因所在。

  西周时期,周成王为表彰周公匡扶王室之功,特"以天子之礼乐祀周公。"周公之子伯禽坦然受之,遂成鲁祭礼之定例。对此,吕祖谦发了如下之评论:周公制礼作乐,以致太平。天子八俏,诸侯六俏,是乃周公所作之乐也。周公制是乐舞之数,盖欲行之天下,传之万世也。周公在诸侯之位而荐天子之乐,岂非欲尊周公之身而废周公之乐耶?周公欲行之天下而子孙已乱之,欲传之万世而身后已违之,使周公而有知,吾知其不享鲁祭矣。周礼规定"乐舞之数",天子八佾、诸侯六俏。尽管周公有大功于周室,但其身份只是一名诸侯,而享六俏之祭,不能以八俏祭之。周成王、伯禽原为尊重周公而"荐天子之乐",而实际上是辜负了周公生前制定礼乐的一番苦心,乃是"欲尊周公之身而废周公之乐"之举。原指望自己制定的礼乐"行之天下、传之万世"的周公,如地下有知,一定会对自己子孙违礼之行深为不满,"不享鲁祭"的。吕祖谦还专门为此事引了孔子关于"鲁之郊谛非礼也,周公其哀矣"之说,断定谁认识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谁就"必人圣人之域",把握了维系"天子之尊"的关键。

  "礼"的核心是名分。孔子有一段广为流传的论述:"必也正名乎。??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①吕祖谦奉此为万古不易之至理名言。他认为尊君则必须正名分。"正大下之大分,明君臣之大闲。"②吕祖谦认为正名分是保证君权至尊至上的不可缺乏的措施。他指出和君权一样,名分亦渊源于天,而君主不过是为天守之。

  为天守名分者,君也。天未尝以名分与人君。天特寄人君俾守之耳。舆地广轮之博,版籍生齿之繁,甲兵乘卒之雄,皆君之有。独名分者非君之有也。??天秩有礼,多多寡寡,不可乱也。假天之秩以为私惠,则天之所以寄我者乱矣。这就是说君主可以拥有广博的土地疆域,众多的户籍人口。雄厚强壮的军事武装,唯独不能拥有名分。名分是为天所有的,只有天才具有对名分的支配权。如果君主认为自己可以随意支配名分,这就是"假天之秩以为私惠",乱了"天秩",非坏事不可。

  隐公三年,周平王与郑武公为了换取对方之信任而相互以子为质。不久双方交恶。对于这一历史事件,吕祖谦也有过一段评论。

  乌可以君臣并称而乱其分乎?周,天子也;郑,诸侯也。??交质,邻国之事也。

  今周降其尊而下质于郑,郑忘其卑而上质于周,势均体敌。尊卑之分荡然矣。未交质之前,周为天子,郑为诸侯,既变质之后,周、郑等耳,亦何所惮哉!??向若平王始恶郑伯而亟黜之,郑虽跋扈,不过一叛臣耳。天子之尊犹自若也。苟与之质,是自处以列国而不敢以天子自处矣。岁改月移,岂知周之为君哉?一旦用兵而不忌,非诸侯之叛天子也,是诸侯之攻诸侯也。使周素以天子自处至尊严之分,郑岂敢犯乎?东周时期,① 《东莱博议》卷1《隐公问羽数》。

  ① 《论语·子路》。

  ② 《文集》卷13《易说·离》。

  ③ 《东莱博议》卷2《王赐虢公晋侯玉马》。

  ① 《东莱博议》卷1《周郑交恶》。

  交换人质时有发生,但这是诸侯与诸侯之间的事情,而不应该发生在天子与诸侯之间。吕祖谦认为周平王虽弱,但毕竟是位天子;郑武公虽强,却不过是位诸侯。周平王与郑武公"君臣之分犹在"。现在,平王与武公相互质子,这就意味着周平王"不敢以天子自处",而把自己降至诸侯之列,辱没了"至尊至严之分",模糊了"尊卑之分"。此例一开,久而久之,天下"岂知周之为君",周室的衰落就是从这里开始的。如果周平王不是与郑武公交换质子,而是"素以天子自处",保持自己"至尊至严之分",对于自己不再信任的武公"亟黜之",其结果就会大不一样。纵然郑伯敢冒天下之不韪,向周室挑衅,"不过是一叛臣",肯定形成不了气侯,不至于出现后来君臣不分,尊卑不辨的局面。论古是为了说今。吕祖谦发表上述的两段评论,决不只是发思古之幽情,而是为了强化南宋小朝廷的权威,要求人们臣顺于南宋皇帝。

  为了严格君臣名分,强化君权独尊的地位,吕祖谦提出了一系列设想:大凡居君位者,当使我裁制于人,不可受人裁制。①上刚而下柔。上刚则果决而有行,下柔则易使,如此而治蛊,则元善大亨,而天下治矣。若是上柔下刚,君弱臣强,安能治天下之事?②天下之事所以不治者,在上常患主宰不定,在下常患人各有心,若上之止如山岳之定,下之顺如水之从,何蛊之不可治?③人君致危亡之道非一,而以豫为多。若以豫自处则权必移于下,既逸豫,虽云久不死,亦终亡而已。如人之气血耗散,而肤革仅存,亦终于死而已。④六五,乾健也。天以刚为德。五居尊位,所谓居天下之广居,立天下之正位,宜发强刚毅以为尚,今反以柔居上,??又安足以济事,故在天子则凶。要维护君主至尊至贵之位,大权必须牢牢地掌握在君主自己手中,而又不能使之旁落下移。

  这样,君主就可以藉此箝制天下臣民,而不受其他人的控制。君主必须刚强、果决,一旦拿定主意就要山岳般地坚定,而不能犹豫不决,"柔懦巽弱"。

  臣民们则应该齐心忠于君主,对于君主要象流水般地顺从,决不允许有敢于违抗君命之人存在。吕祖谦认为只要实现了上述目标,君主至上之地位就算是基本上巩固了。

  二、君降志尚贤,臣尽道辅君

  吕祖谦认为封建社会最理想的政治局面应该是"上厚于下,下厚于上,上下相应,固尽善矣。"②封建统治集团内部融洽无间,相互尊重,配合默契。

  其谓:君降志而应乎刚明之臣,臣尽道以辅乎柔顺之君。君臣之间尽道相与,于睽乖之时,虽不能大有所为,亦可以小吉。大抵天下之治,患君臣之不相与。③① 《文集》卷13《易说·贲》。

  ② 《文集》卷12《易说·蛊》。

  ③ 同上。

  ④ 同上《易说·豫》。

  ① 《文集》卷13《易说·恒》。

  ② 同上卷12《易说·临》。

  ③ 同上卷14《易说·睽》。

  大抵君臣之间,惟降志以相接,则治可日彰,德可日明,若在下者方命,在上者骄亢,则治与德俱退矣。惟是上柔顺以接下,下柔顺以辅上,则为晋盛。然而君臣"降志以相接"、"尽道相与",古来少有。更多的是在上者骄亢暴虐,刚愎自用,在下者唯命是从,曲意奉承,抑或是在下者方命专权,桀骜不驯,在上者受制于臣,失去控制全局的能力。无论是前者还是后者,都相对削弱了封建统治,不利于封建秩序的稳定。有鉴于此,吕祖谦探究了君臣关系,对君与臣分别提出了要求。现先评述其君道观。

  与"全天子之尊"的思想相一致,吕祖谦认为君主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要总揽"国家治乱兴衰之大纲"。但决不是说事无巨细,都必须由君主亲自过问,--动手。恰恰相反,君主如果在具体政务上纠缠不清,过多地耗费精力,则非出纰漏不可。他指出:既得尊位,??但恐用明太过,虑事太详,恤其失得而凡事迟疑。故圣人教之曰:以尔所见一,无可悔,不须更顾虑得失。但据所见而往,则吉,无不利也。以柔在上,能接在下之贤,而在下之贤又能顺辅,所以能亡其悔。大抵人君之体,若屑屑亲细务而恤其得失,以此为明察,安能无不利?惟夫俨然在上,总其大纲,委任大臣而得失勿问,使在下者得尽心力为之,则无往而不利。②吕祖谦认为君主之患是"用明太过,虑事太详"。往往有这样的情况,因为害怕有失误,便遇事犹豫彷徨,迟迟不能委决,这不仅有失为君应有之"刚明",而且会贻误时机,造成混乱。君主要自己"不须更顾虑得失",唯一的办法是充分信任"在下之贤"。

  如果君主以为只有"屑屑亲细务而恤其得失",才算"明察"的话,这就"用明太过,虑事太详"了,不能不发生差错,因此,真正的贤明之君总是伊然在上,总其大纲,具体的事件则放手让大臣们去处理,而不作过多的干预,"勿问得失"。这样在下之"贤者"就会为君主尽心尽力,哪里还有什么办本好的事情呢?君主又有什么必要"顾虑得失"呢?

  天下安定之时,君主不应"屑屑亲细务而恤其得失,以此为明察";而在天下动乱之际,君主就更不应该对什么事情都追究到底,"过当穷治"。

  刚上而柔下。当万事蛊坏之时,下巽顺而从上,上之意惟欲止乱,下既顺而上即止,不复过当穷治,此所以能治蛊也。君主所希望的就是在下者能"巽顺而从上",制止动乱,而当在下者业已表示了对自己"巽顺而从",动乱实际上也就被制止了。这时对有些事情的处理就应本着既往不究之原则,而不必追根到底,非要弄个水落石出不可。否则就很容易因激生变、反为不美。

  "天下有道,则礼乐征伐自天子出",这是儒家的传统见解。吕祖谦同意是说。但是他又认为政由君出,决不意味君主可以随心所欲,无论出什么政令都行,君主所出之政令必须符合"君子之道"才行。他说:九五,居人君之位。故须观我之所生德教刑政之类,事事合于君子之道,人人归于君子之域,方始无咎。??盖使天下皆为君子,是人君本分职事,才得恰好。何谓"君子之道",吕祖谦没有作出具体说明。但从他的一系列论述可以推知,"君子之道"义近孟子所言的"王道"、"仁政",而"君子之域",则是指封建等级制度之轨道,吕祖谦以为君主所做的一切事情都合乎"君子之道",天下一切人都变成温顺之臣民,生活在封建主义轨道之中,整个社会就会风① 《文集》卷14《易说·晋》。

  ① 《文集》卷12《易说·蛊》。

  ① 《文集》卷12《易说·观》。

  平浪静,就不会产生掀起动摇封建统治的浪潮。

  怎样才能知道"我之所生德教刑政"符合"君子之道"呢?吕祖谦提出了一条检验的标准,即要俗美时治。他说:人君居尊位,最难自观,盖左右前后阿谀迎合。然却自有验得处,俗之美恶,时之治乱,此其不可掩而最可观者也。由于君主特殊的社会地位和权威,决定了他平时所听到的多是阿谀奉承之词。如果仅仅是征求自己"左右前后"对朝廷所颁发的"德教刑政"的看法,往往是不真实的,人们会专拣君主喜欢听的说。而要考察"我之所生德教刑政"之臧否,唯一的办法是认真考察社会风气习俗之美恶,时政之治乱得失。吕祖谦的这一观点具有很高的政治价值,其中包含了社会实践与社会效果为政纲得失检验标准之因素。

  社会是复杂的,天下的事情更是千头万绪,单靠君主一人之心力是不可能将社会治理得有条不紊,也不可能将天下所有的事情办好。还必须有"道全德备"、"致君泽民"的贤者尽力辅佐才行。吕祖谦说:"人君得刚明之臣相助乃有益,苟不得刚明之人,虽有柔弱者千百辈相助,何益于事。"①他认为君主要能达到天下之治的目的,必须寻找"刚明之臣"辅佐自己。如果君主身边都是平庸无能之徒,人数再多,又有什么用呢!

  基于这种认识,吕祖谦要求君主必须竭尽全力网罗贤者,使他们萃集在自己的周围。

  今也为上九所止者,以其所尚者,贤而大正也。大正者,理也。天下之健,物莫能止,惟理可以止之。不家食,吉,养贤也。??圣人于彖,恐人以不家食为贤者之吉,则必求所以不家食者,故又从而发明其义。夫贤者之进就,自有时命,本无可喜可忧者。

  若以不家食者便为吉,则非贤者之所养矣。故继之日养贤也。言此者系国家之吉也,非贤者之吉也。以为如是之人,能使之不家食,举而在位,此人君所以养贤而吉也。"上九"(君主)为"天下最健"者,如果他做出悻逆于理的事情,一般人是很难予以纠正("止")了。惟有以"大正"("理")对其晓以利害得失,使其迷途知返。"贤者"是世上真正懂得"大正"之理者,只有他们才能纠正君主的失误。有人认为拿国家之俸禄而可"不家食"是"贤者"本人之"吉"。

  吕祖谦不同意这个观点,他认为对"贤者"本人来说,朝廷对自己用与不用,纯属机遇,故而用而不"喜",不用而不"忧"。然而从朝政之得失社会之治乱的角度考察,是否将贤者举而在位,加以重用,使其吃国家俸禄而"不家食",情况就大不一样。说到底君主将"贤者"举而在位,加以重用,这是朝廷之"吉",而非"贤者之吉"。

  进而,吕祖谦强调指出,君主身边有无贤者关系着自身统治的存亡兴衰。

  他说:诸葛亮治蜀之规模有后人不能尽知。其耕战之法,立国之纪纲,赏罚之必信,此人所共知,最是亮死后,其规模犹足以维持二十年,以刘禅之庸,黑白不分而蜀不乱,此谁能及?后之为相者。身在时尚不能无失,而亮死后犹若此。只缘亮当初收拾得人才在。

  故亮死后有蒋琬代之,琬之后董允代之,允之后费代之,皆是贤者。此亮之规模有以维持之也。②三国时期,蜀国的君主刘禅昏庸之至,以致"黑白不分",全仗诸葛亮这样的大贤维系。诸葛亮死后之所以还能维持二十年的统治,还② 同上。

  ① 《文集》卷12《易说·坤》。

  ① 《文集》卷13《易说·大畜》。

  是在于诸葛亮身前为他"收拾得人才在",如蒋琬、董允、费袜等都是"贤者"。相反,如果满朝文武都是"浮华之士",而无一个识得"大正"之理的贤者在位,则非坏事不可。卫懿公好鹤而轻人,最终招致亡国之惨祸,吕祖谦在评论这一"历史事件时指出:卫懿公以鹤亡其国,玩一禽之微,而失一国之心,人未尝不抚卷而窃笑者,吾以为懿公未易轻也,世徒见丹其顶、素其羽、二足而六翮者谓之鹤耳,抑不知浮华之士,高自标致而实无所有者,外貌虽人,其中亦何以异于鹤哉!一旦朝廷委任的全是些浮华佞幸之臣,这些人平时空耗国家俸禄而"不家食",只会"高自标致",视君主好恶行事,而当天下危难之际,则固"习于骄惰,至不能跨马,束手就戮,莫敢枝梧","未闻有画一策杖一戈佐国家之急。"②这和卫懿公好鹤有什么区别呢。他的结论是:所用非所养,所养非所用,使亲者处其安,而使疏者处其危;使贵者受其利,而使贱者受其害,未有不蹈懿公之祸者也。③吕祖谦认为国家"平居暇日所尊用者",应该是有真才实学"道全德备"的"贤者",不应该是"玩其辞藻,望其威仪,接其议论,揭其风度可嘉、可仰、可慕、可亲,卒然临之以患难"而束手无措之废物。如果君主"所用非所养,所养非所用",就必然会重蹈卫懿公之覆辙。

  怎样才能保证君主所重用的都是一些"贤者"呢?吕祖谦说:当泰之初,贤人汇征,人君不能遍识,必首先用一大贤,则天下之贤人,自然牵连而进。如舜之选于众,举皋陶,则八元八凯皆进,汤选于众,举伊尹,则旁招俊义,如仲鹿之徒皆进。君主要想自己所用的都是"贤者",事实上又不可能遍识天下之贤,这就产生了一个矛盾。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是在天下太平时先举用一两个自己熟悉的大贤,然后通过他们去物色其他的贤者,形成贤者识贤者,互相荐举,互相牵连的局面,天下之贤就会陆续不断地聚集到朝廷中来。例如古之圣君明主舜、汤就是这样做的。舜先将大贤皋陶举而用之,不久"八元八凯"就进于朝廷;汤先用伊尹,结果仲虺之类的俊义之士也就为汤所用了。

  吕祖谦又指出,天下之贤者能否最终诚心悦服地为君主所用,关键在于君主能否礼贤下士。他说:"人处富贵荣显之地,须是得谦,故而和豫。"②天下还有谁比君主更"富贵荣显"呢?所以君主一定要格外注意这个问题,时刻警惕自己产生骄佚。"矜胜之心",保持谦和之态度。从名分上说,君尊臣卑当然不可变易,但君要贤臣为自己的国事政务"尽心力而为之",就必须主动"屈己以下臣"。

  以交感之道,则必在上者先感下,则在下者斯应,如君必屈己以下臣。这里说的"屈己",并非真的要君主委曲自己,甚至放弃至尊至贵之分,而是指在和贤者接触过程中,要做出"谦"、"和豫"之姿态,让贤者感受自己的一片真诚。吕祖谦之所以强调君主必须"和豫",还基于这样一种认识:非常之材类,皆不肯舍规矩准绳而徇人,惟忘势尽礼,有宾友之义;推诚笃信,有① 《东莱博议》卷2《卫懿公好鹤》。

  ② 同上。

  ① 《文集》卷12《易说·泰》。

  ② 《文集》卷12《易说·豫》。

  ① 《文集》卷13《易说·咸》。

  父子之亲而后可致。这是说贤者与一般人不同之处在于,他们有独立的见解和独立的人格,不愿"舍规矩而徇人",即不肯为捞一官半职而出卖自己的学识,辱没自己的志向,这就要求君主"推诚笃信"、"忘势尽礼",使贤者们觉得自己值得"尽心力"而辅佐。吕祖谦的这种说法既是统治者拉拢部属的一种权谋,同时亦是"收拾""非常之材类"的经验之谈,不可轻易加以否定。

  吕祖谦对君主的要求大致就是这样,似嫌简略。这与当时的社会政治气候有关。在君主**的社会中,对君主又怎能提出比此更多的希望!即使上述的这些,要求至高无上的君主身体力行,又谈何容易。说穿了不过是吕祖谦的天真幻想罢了。

  从维护君权至上的角度出发,吕祖谦特别强调臣对君的粪顺与忠诚。他认为君臣关系是上下尊卑的关系,是发号施令和绝对顺从的关系,二者之间不存在是非曲直的辨别。"所谓君臣无狱者,固可以为万世训。"①君臣之间有了龃龉,臣不管有多少理由,都无权诉说君主的不是。

  桓公十年,虢公与其大夫詹夫发生冲突,詹父力诉虢公之非。对此,吕祖谦发表过一段议论。

  臣之诉君者,先有诉君之曲,不必复问其所诉之辞也。当詹夫??未诉君之时,其理固直,既启诉君之口,则已陷于滔天之恶矣。是詹义之直因诉虢公而曲也。②天下无不是之君,这是君主**社会中基本的政治准则。这也是吕祖谦评划君臣之间龃龉的唯一标准,在他看来臣只要一开口议论君之非与过,即使原先"其理固直",也变得毫无道理。犯有"诉君之曲"而"陷于滔天之恶"。

  与诉君之曲的詹父形成鲜明对照的是"不洁其名"的乐毅。燕国名将乐毅受燕王无端猜忌而被迫亡走他乡,在其给燕王的信中说:"古之君子交绝不出恶声,闻忠臣之去也,不洁其名,臣虽不佞,数奉教于君子矣。"吕祖谦将乐毅这段话原文抄录,收进《择善》篇,其用心就是人们应仿效乐毅,而以詹夫为鉴。

  在君为臣纲的封建社会,臣拭君被视为大逆不道,万世不赦。吕祖谦是这一观点的虔诚信徒和积极倡导者。他以桓公拭隐公为例;说:臣弑君,凡在官者,杀无赦。子弑父,凡在官者杀无赦。桓公以弟弑兄,以臣弑君,凡在鲁国者,虽牧围厮养之贱,皆可剚刃以戮之。况哀伯,鲁之世卿,有禄于国,有赋于君,有职于祭,宁忍坐视而不救乎?力能讨则诛之可也,力不能讨则去之可也。今乃低首下心,日趋于朝,又发忠言以补其阙,其于桓公信无负矣,独不负于隐公耶???桓公亲为弑逆而不忌,况可责其取乱人之一鼎乎。史载桓公二年,宋督弑殇公,而以郜鼎赂桓公,桓公取之纳于大庙。为此,鲁大夫臧哀伯谏桓公,认为纳之非礼。吕祖谦对此事颇为感叹。他认为桓公接受宋之贿赂将部鼎纳于大庙,固然是非礼之举,但这与桓公拭其兄隐公而篡君位之行径相比,只不过是一"微罪"而已,根本不值得哀伯之谏。因为这好比"斩关之盗,人不责其穿箭;杀人之囚,不责其斗殴。以斩关而概穿箭余事也。以杀人而概斗殴微罪② 《文集》卷1《淳熙四年轮对札子二首》。

  ① 《东莱博议》卷1《詹父以王师伐虢》。

  ② 同上。

  ① 《东莱博议》卷1《臧哀伯谏郜鼎》。

  也。"②臧哀伯原为鲁之世卿,与鲁隐公有君臣之分,他面对桓公的篡弑行为是不可"坐视不救"的,对于哀伯来说,能诛戮桓公则诛戳,不能诛戮则应迅速离桓公而去,这才是为臣之职分。然而哀伯竟置拭君之大仇于不顾,对桓公"低首下心,日趋其朝",还"发忠言以补其阙"。论其罪实在不亚于直接挑唆桓公弑隐父的羽父之下。因此,他不同意《左传》作者关于"哀伯为贤"的评价。

  君因民而王天下,无民拥戴则为"独夫"。民心的向背决定着君是王天下还是为"独夫"的问题。这就要求臣千万不可与君争民心之归附。

  九四,天下皆随于已当危疑之地,虽正亦凶。惟至诚于道,自然无咎。所以至诚无咎者为其自诚而明故也。伊川所以引伊尹、周公、孔明,皆以其明哲而诚,故可处危疑之地。??居人臣之位、处多惧之地,若有心于得民之说(悦),此固奸臣所为,不可论。至如中正之大臣,为民心所随,虽贞犹凶,要必有处之之道,有李在道以明,何咎是也。有孚在道此一句最好看。盖有孚诚于中,即为合道,见善又明,则何咎之有?何咎与无咎不同,乃伊尹、周公、孔明事也。有孚在道以明。董仲舒曰:为人臣而不知春秋,必陷篡试之祸,为人君而不知春秋,必被首恶之名。其始莫不自以为善而不知其罪,自以为善则似有享而不知其非,则不能在道以明。从道理上说应该是上刚下柔,君强臣弱,君当有恩于民,民应归附于君。然而在实际生活中,往往有这样的情况,上柔而下刚,君弱而臣强。居于至尊之位的君主不能总揽天下大局,治理天下的重担不得不由刚明之臣承担,结果造成"天下皆随于己"而不随于君的局面。吕祖谦认为天下只知有己而不知有君是很不正常的现象,其后果也比较险恶("凶")。这就要求刚明之臣对柔弱之君怀有满腔之"至诚",严格遵循"君尊臣卑"之道。这样既可使万民信服而又不威震其君,避免陷于"篡弑之祸",自然是"何咎之有"了。从理论渊源上看,吕祖谦的这一观点是对程颐之说的继承。因为程颐不止一次地提伊尹、周公、孔明之贤辅佐其君之事。如他说:古之人有行之者,伊尹、周公、孔明是也,皆德及于民,而民随之。其得民之随,所以成其君之功,致其国之安,其至诚存乎中,是有孚也。其所施为无不中道,在道也。

  ①臣贤于君,则辅君以所不能,伊尹之于太甲,周公之于成王,孔明之于刘禅是也。

  伊尹、周公、孔明这三人都是中国历史上有名的贤相,他们所辅佐的君主如太甲、周成王、刘后主都不过是"中常之主",并不具备总天下之纲,专天下之势的刚阳之才能。在这三对君臣关系中,都是"臣贤于君",但是伊尹、周公、孔明等人对其君莫不忠诚,以己之贤能,"辅君以所不能",从不居功自傲。故而虽然"天下皆随于己",却不威摄其君,不仅"何咎之有",而且亦使自己的业绩彪炳于史册,光照后世。吕祖谦在这里要求人们注意程颐的这些论述,无非是希望人臣们始终坚持臣节,维护君主独尊之地位。

  吕祖谦认为人臣之所以不能居功自傲,是因为人臣们能建功立业,受天下之称赞,究其根源乃是君主对自己的任用。假如没有君主"粪顺以求之",哪里还有功可建,有誉可称呢。他说:② 同上。

  ① 《文集》卷12《易说·随》。

  ① 《周易程氏传·随》。

  ② 《二程粹言·君臣篇》。

  九二,虽有刚阳之才,若非六五之君巽顺以求之,安能委曲承之而用誉也。因此,对于真正的忠臣来说,不管自己建立了多大的功劳却不能贪君功而为己有,必须将之归于其君的信任和重用。

  君臣之地不同也。损,君也。以人君而受天下之益可也。益,臣也。以人臣而受天下之益,其地至难居。故须长守正而归功于君,不可私其善于已。故虽受众人之善,合众善而守之确然不移。然众善本非我有,又当听人君所用以治天职,岂可认为己有哉。

  君主居天下至尊之位,故而人君可以"受天下之益",而处于卑位的人臣是无资格"受天下之益"的。否则就是贪为己有,属于不"守正"的表现,必须亟待纠正。

  吕祖谦在君臣关系上所持的这些观点,完全着眼于维护君王**制度,他所强调的是人臣必须死心塌地做君主的温顺奴才和忠实鹰犬,其间浸透着封建主义毒素,必须加以认真的剔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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