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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操场上的白衣女孩

  每天都有一班女生在操场上练排球。她是其中一个。我第一次留意她是因为她一身蜜桃色的皮肤。白色的汗衣和白色的短裤。有一双修长的腿。

  我问余佬:“她是谁?”余佬东张西望:“谁是谁?”我指着操场:“那个长头发穿白色汗衣的女孩子。”余佬眯起眼睛看了一会,告诉我:“名字不清楚,但知道她有个绰号叫‘女飞鱼',是校内游泳队四个仰泳代表之一。”我“哦”了一声。原来我跟她早已碰过面,我记起了,在学校的级际游泳比赛会上,但那天她戴了个潜水镜,身上披大毛巾,我们打了个照面,印象模糊。

  我并没有因此而走去操场上认识她。但有时早上到学校后,会不自觉地走去操场兜一个圈,看看她。每次都很容易的就能把她找着,因为那班女生中,她的头发最长。后来,我打听到她的名字叫林安琪,跟我念同一年级,喜欢运动,功课不差。但是我始终没有走近她身边,好好的将她看清楚。我有时会在教室外的走廊上碰见她,她每次都跟一大群同学走在一块,笑得很开心,毫不掩饰真情。余佬老爱在这时候用手肘大力撞我,鬼鬼祟祟地在人家背后“喂喂”。有次给她听到了,她回过头来朝我们友善的笑了笑。这还是我第一次站得这么近看她。她并不是那种精雕细琢,看了教你屏息的女孩子,但她有一张教人难忘的脸孔。眼睛黑白分明;眉毛纤合度;鼻尖上有几颗小雀斑;嘴唇微翘,笑起来露出一颗小犬齿;皮肤是蜜糖色,头发黑得发亮。林安琪并不予人十分漂亮的感觉,但很健康,很神气。

  然而年轻人要兼顾的事情实在太多!我忙着捣蛋,忙着运动,并没有剩下太多的时间,可以让我放一颗心在林安琪身上。我把吃饭的时间用来念书,把应该念书的时间用来玩,乐此不疲。学期终,我在日记上写下过去一年的总结:

  一、拿了五面铜牌,两面银牌,两面金牌。

  二、因逃学被记了一个小缺点。

  三、被英文老师罚抄“我上课要安静”五十次。

  四、跟余佬打了两次架,两败俱伤。

  五、替同学剪头发,五毛钱一次,总共赚了五块钱零用。

  六、公开声称国文老师的花名为“聂龟”(他姓聂),后又因上课时向他请示甲骨文的“龟”字如何写法,得罪在先,恼羞成怒在后,终被重重罚抄甲骨文“龟”字一万次。

  七、余佬借去我一块钱未还。

  八、我向二姐借了一块钱,待清。

  九、英文成绩优异,顺利升班。

  我想了一想,在第十项上写下“林安琪”三个字。

  开学第一天,林安琪跟我踏进同一间教室。余佬来不及地向我挤眉弄眼。我们竟被编排在同一班。更巧的是她被编排坐在我前面的一个位子。余佬跟我坐在一块,林安琪身边则是一个叫李萍的女孩子,她们以前念同一班,因此分外投契。上第一节课时,林安琪转身向我借尺。用完后,她回过头来还给我。“谢谢。”她说,笑了一笑。她是一个爽朗的女孩,爱笑,笑声像铃一般清脆,不拘小节。有时候笑起来鼻子皱在一块,有如一个小男孩。我喜欢跟她在一起的感觉,很舒服,可以随意地谈话。她没有一般女孩子的忸怩,这是她性格上可爱的地方。

  我和林安琪都是爱运动的人,疯狂地把课馀的时间都奉献给这门学问上,毫无怨言。我们分别是男、女排球队的代表,同属甲队,余佬则是乙队,甲队负责教导乙队球技,一星期三节课,而甲队本身每星期也需练习三至四堂。因此我跟林安琪每天放学后都有见面的机会。她仍然是白色的汗衣,白色的短裤。有时候她会把头发编成一条粗辫子搁在胸前,打扮得土土的,另有一种味道。冬天地会穿红色。一身红,像小火焰。我还是喜欢她穿白色,清清爽爽,像小男孩,可以随时拍打她的头,跟她开玩笑称兄道弟。

  就是这样我和林安琪很自然地走在一块。每天早上我会去她家的楼下接她,然后步行到学校吃早餐。中间两节小休,我们各自和自己的朋友玩。放学又一起去参加课外活动,偶尔会看看裤袋里有没有多馀的零用,跟她去看一场电影。但大多数的时间都耗在学校里,礼拜天我们会相约同学到学校打排球,开开心心又一天。我们都没有刻意去讨好对方,或者刻意地去想了解对方的一切。我和安琪的感情像“生活”,但又比生活多了一点爱情。

  她生日那天,我送了一条链子给她,链子上吊着一小颗心型的水晶坠。我约了余佬一起跟她庆祝生日,她自己后来也拖了李萍来,一共四人,跑去一间小餐厅吃西餐。我没有买生日蛋糕,就把餐桌上的洋烛台凑近她眼前,当作生日蛋糕。“许个愿。”我跟她说。她抿嘴笑了笑,很认真地闭上眼睛,双手合十许了个愿。我没有问她许了什么愿,倒是她先告诉我:“我希望能在今年的排球比赛中得大奖。”这就是她的生日愿望。我听了,装出失落的表情:“我还以为你的愿望与我有关。”大家都知道我在说笑,唯见李萍这时候摆出个替我不值的姿态,弄得气氛氐僵僵的。我留意到安琪脸上掠过一丝不悦,但很快的又回复笑意。余佬带头搞气氛,大家又嘻嘻哈哈笑了。

  我送安琪回家的时候,装作不经意地问:“开心吗?”“开心。”她简单地回答,拨一拨颈上的水晶链坠,“我喜欢这个。”她说,微微侧着头,带笑看我。我牵起她的手,拍拍,“喜欢就行了。”我说,口吻像个小小大男人。我们走了很长的一段路,一直没有说太多的话,我发觉只有在操场上我们才有说不完的话题。我有点不放心,又神经质地问了一遍:“你开心吗?”她没有立刻回答我,仔细地想了想,才说:“李萍告诉我!她很喜欢你。”我“吓”得张大嘴巴。

  安琪停下脚来,退后一步,脸上带淡淡的笑,释然平静地说:“我想让我们暂时分开一下会比较好一点。”我挥挥手。“你把事情复杂化了。”“李萍也许比我更适合你,她比找更细心。”我哭笑不得。“我完全不同意你的说法。”我说。“至少她会在生日那天许个与你有关的生日愿望。”安琪半带真半带假地说。我笑了,“我没听过一个比这更不像理由的理由。”“我应该对你公平一点,给你个机会,也给李萍个机会,说不定你跟她相处了,会发觉她比我更适合你。”“我根本不会喜欢李萍。”

  我提高声音说,为之气结,忽然想学那些肥皂剧里的对白念:“她根本不是我的那杯茶!”但最后还是忍了下来,没说出口。安琪固执地说:“李萍是我的好同学好朋友。”我垂头丧气,我知道我无法改变林安琪的想法。“好的,好的。”我投降,“明天开始我会照你的意思去跟李萍培养培养感情。”我抬起头来,这才发觉安琪已走在我前头。我像傻子般追上去,重新把她的手牵起来。我们相视一笑。我想大家都认为自己已把事情处理得很妥当了,虽然一个故作大方,一个故作轻松,但都算了吧,还能要求些什么呢?我这样想。安琪明显地跟我疏远了。虽然后来她很清楚的知道:我根本不会喜欢李萍。但她还是很决绝地跟我分开了。安琪是一个对朋友很善良的人(对我例外),她不想教李萍难下台。我依然每天早上见到她在操场练习排球。她碰见我,依然会跟我笑。冬天来了,她换上红色球衣,把头发剪短并且烫了。余佬把我拉到一旁,怪里怪气的问:“这是谁?这是林安琪吗?怎么弄成这个样子?”我忍俊不住。他继续刻薄:“把她放在‘屈臣氏'摆,人家会以为那是椰菜娃娃。”“要不要我再说些话附和你?”我白他一眼,他这才噤声。  我们约好一大班同学放学去九龙仔公园踢足球。男男女女总共二十多人,浩浩荡荡。我跟余佬都是负责守龙门的,下半场他守阵,我退到一旁看。余佬的技术说坏不坏,但说好又似乎未到家,我蹲在石梯子上喊得喉咙都破了,他还是让球一个个滚进龙门。我气得跺脚!我想我一定叫得像头怪物,以致球场上至少有五个人向我望过来其中有一个是张家盈。我一眼就把她认出来。学校里实在没有一个女生比她更漂亮。瓜子脸,明眸皓齿,两片嘴唇薄薄,似笑非笑。我走过去跟她打招呼。“你也喜砍足球?”她摇摇头,“我跟美宝来凑热闹。”她指一指身边的女同学。“我对运动一窍不通。”她说。这又有什么关系呢?我心想。我照样可以找话题跟她滔滔的说个不停。于是我们坐在热热闹闹的球场上谈琼瑶、谈三毛、谈严沁、张爱玲、金庸和古龙。我留意到张家盈的瞳孔一直张大、张大。我心里暗笑。没想到我还满腹经纶吧?!哈哈!我们说起张爱玲的“倾城之恋”。“我不喜欢范柳原和白流苏,一个假情,一个假义,眉来眼去没有一点真心。”“但我喜欢这篇小说的情怀。”“我因此而爱上浅水湾酒店。”“我希望有机会去那里走一趟。”“但听说快要拆掉了。”“是吗?多可惜。”“我一定要去那间有吊扇的咖啡室坐坐……”从“倾城之恋”又说到金庸的“神雕侠侣”,但那已是翌日我们吃早餐的话题了。我不否认张家盈是一个人见人爱的女孩子。她跟林安琪完全不一样。安琪属于阳光,灿烂明丽,她却宁静如夜里的月。我喜欢早上跟家盈在一起,她的头发总带一种青草的味道。酸酸甜甜,带给我一种不实际的感觉。

  冬去。春至。我报名叁加学校的话剧团。第一出叁与的话剧是曹禺的“雷雨”。我没有在幕前演出,因为我比较喜欢编剧、策划这等幕后工作,它们给我的满足感比幕前更具吸引力。饰演白露露的是林安琪。导师认为她的一张脸够特别,可塑性高,可热情、可冷艳,洒脱中又带点泼辣,只是肤色比剧中的造型略黑,但可以化妆补救。最初的一个礼拜,我们每天都开会、排练,放了学就自动自觉跑去礼堂集合,大家席地而坐,大发议论。张家盈有时会留在图书馆等我一起放学。其实在有意无意间,我并不想安琪知道我跟家盈的事,真正的原因,我也说不出所以来。可能我比较自私,不想向任何一方做出解释。

  话剧顺利上演,同学们的反应不错。大家一听到雷声作响,台上演员猛叫:“天啊!”的时候,总不可思议地轰笑起来。我一直站在后台,紧张到手心冒汗。直到谢幕,我才略为宽容,我瞥到家盈在台下跟我做了个胜利的手势。我对她报以一笑。没想到林安琪竟把这幕看在眼里。她回到后台,妆也没下就走到我跟前来。我正在低头收拾剧本。冷不防面前突然抛下一条链子。“我不要了!还给你!”她狠狠地说。我抬头,呆了。安琪拎起衣服,跑出后台。我追上去。把她拉到礼堂后的楼梯间。她一双眼睛都红了。我越发不晓得该说什么好。我们就这样站了很久。

  最后我说了:“安琪,对不起。”她眼睛眨了眨,眼泪就掉下来。“我对你感到失望。”她说。没等我说第二句话,她转身就走了,头也不回。我怔怔的看着她的背影。心里有无法形容的难受。我忘了自己是怎样步行去巴士站的。胡乱上了一辆巴士,坐在窗口的位子,把玻璃窗推得很开。我握着刚才安琪抛回给我的链子,忽然失落得哭起来。我把身子挪近窗口,尽量不让人看到我在哭。我想了很久,想了又想。我想我应该好好的再去练习排球,不然我将永远如今天般的失落。

  那天晚上我睡得并不好。常梦见安琪把水晶项链狠狠地掷回给我,一次又一次,重复又重复,直至我大叫:“够了,够了,我知错了!”然而我睁开眼睛的时候,天也亮了。我匆匆出门,跑到安琪家楼下等地。不一会,她下来了。见到我并不感意外。我跟她打招呼。她犹豫了一阵,终于向我走来。“这么早?”她问。“是的,等你回去打排球。”“哦?”我抓抓头皮,乘机说:“我想我不能放弃打排球,我太热爱这运动了!”我说得小心翼翼的。安琪停下来看着我,咬着嘴唇,眼神狐疑。我静待她的答覆。“咦,台词背得这么熟,练了多少次了?”她转过头来笑了,亲切一如当初。“但满动听的,嗳,你好像胖了,一定是缺少运动,整天躲在图书馆里K书……。”

  我看着安琪的脸,深深的受感动。原来安琪对所有的朋友都如此善良,包括我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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