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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缘读书

  林语堂爱书。

  林语堂爱读书。

  佛家说“人生一缘”,林语堂的“缘”就是书。

  林语堂读起书来也是不走寻常路。

  他反对一切“必读书目”之类的说法,教育部编审的“中小学生必看书??本”、“大学生必看书??本”都是他批驳的对象。古人说“头悬梁、锥刺股”,他认为是读书人中最笨蛋的;今人说“古书有毒”,他认为是头脑发昏之语。

  林语堂在束缚人性的考试和课堂之外,发现了一片新大陆,那就是图书馆。

  自由地读书,就是图书馆最大的特色。图书馆才是一切知识的源头,也因为图书馆,学校才变得不那么面目可憎。

  他说,一个学校的好坏,取决于图书馆的大小。

  他还说,图书馆是神秘的丛林,每个探险者就是林间的小猴子,为了寻找合适的坚果,从一棵树跳到另一棵树,畅饮潺潺的溪流,品味果实的甜美。

  圣约翰藏书只有约5000册,近1/3是神学类,林语堂多次在著作中抱怨。“一直等我进了哈佛大学,我才体会到在大学时代我所损失的是什么。”

  他钟情于哈佛,就是因为卫德诺图书馆。在那个浩如烟海的书世界里,只要是想看的书,都唾手可得,仿佛站在一个支点上,只要轻轻一翘,就可以托起整个地球。他和翠凤没有钱去看球赛,就借了心仪的书本回来,点燃灯,面对面坐着看。“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那是贫贱夫妻的幸福。

  在上海,有了经济能力后,他在自己的家中办起了图书馆。

  书房是林家总管廖翠凤惟一不能插手的地方。林语堂把书房当成一个自给自足的王国,每次看完书,就随手一扔,常看的,就在眼睛看得见的地方,不爱看的,就打入冷宫,埋在层层的书堆下面。书桌乱七八糟地堆满了书,只够铺开稿纸和伸开两支胳膊的地方。他进房间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把椅子上的书拿开,一屁股坐下来,双腿搁在书桌上,随手拿起一本,可能是阿加莎·克里斯蒂的《东方快车谋杀案》,也可能是牛顿的力学理论,或者是莎翁名著。他还异想天开,要在书房天花板上装一佛教的油灯笼,书房中要有油烟味和发霉的书味,以及无以名状的其他气味才好。

  翠凤觉得乱得难以忍受,语堂就拿“乱中有治”之类的混话来打哈哈。他描述了这样藏书的好处:

  每个人都知道女人的美丽,是在她们予人一种莫名其妙又遍寻不着的感觉,古老的城市如巴黎与维也纳之所以耐人寻味,是因为你在那里住了10年以后,也不确知某一个小巷子中会有什么东西出现。一个图书室也是同样的道理。……这样,一层神秘与可爱的轻纱将永远笼罩着你的书室,你始终不会知道你会找到什么。总之,你的书室便将有一种女人的乖巧与大城市的秘密了。

  林语堂识得的某留学生也有个“图书馆”。那学生通共只有一箱子书,却按大学图书馆的方式,细致而严密地分类贴标签。语堂想找他借《经济学史》,学生马上很得意地说,那书是“580.73A”。语堂惊奇不已,赞扬是“美国人的效率”。

  廖翠凤以为逮着了好机会,当即建议语堂也学习学习先进的管理经验,把书房拾掇一下。林语堂用烟斗一敲夫人的后脑勺,分类是科学,读书是艺术,怎能混为一谈?

  林语堂书房的名字叫“有不为斋”。

  “有不为”,就是“有所不为”,他说:

  我不请人题字。

  我始终背不来总理遗嘱,在三分钟静默的时候也制不住东想西想。

  我从没有休过自己的老婆,而且完全够不上做一个教育领袖。我始终不做官,穿了洋装去呈献土产,我也从未坐了新式汽车到运动会中提倡体育。

  我也不把干这些蠢事的人当作一回事。

  我憎恨强力,从不骑墙,也不翻斤斗,无论是身体的、精神的或政治的,我连看风头也不会。

  我始终没有写过一行讨好权贵或博得他们欢心的文字,我也不能发一张迎合要人心理的宣言。

  我从未说一句讨好的话:我连这个意思也都没有。

  我不今天说月亮是方的,一个礼拜之后又说它是圆的,因为我的记性很不错。

  我从不调戏少女,所以也并不把她们看作“祸水”;我也不赞成长脚将军张宗昌的意见,主张禁止少女进公园,藉以“保全私德”。

  我从未不劳而获而拿过人家一分钱。

  我始终喜欢革命,但不喜欢革命家。

  我从不泰然自满;我在镜子里照自己的脸时,不能不有一种逐渐而来的惭愧。

  我从未打过或骂过我的仆人,叫他们把我当作一个大好佬。我的仆人也不会称赞我会赚大钱;他们对于我的钱的来源总是知道的。

  我从不受我仆人的堂而皇之敲诈,因为我不给他们有这一种实在的感觉,以为向我敲诈,便正是“以人之道,还治其人”。

  我从不把关于我自己的文章送到报馆去,也不叫我的书记代我做这种事。

  我从不印了些好看的放大照片,把它们分送我的儿子们叫他们拿去挂在客堂。

  我从不假喜欢那些不喜欢我的人。我从不临阵逃脱、装腔骗人。

  我极不喜欢那些小政客,我绝不能加入我有点关系的任何团体中去同他们争吵,我对他们是避之惟恐不及的,因为我讨厌他们的那副嘴脸。

  我谈论我国的政治,绝不冷漠、无关及使乖巧,我也从不装得饱学,道他人之短,以及自夸自大。

  我从不拍拍人家的肩膀装出慈善家的神气,以及在扶轮社中受选举。我喜欢扶轮社,也正如我喜欢青年会一样。

  我从来没有救济什么城市里少女或乡下姑娘。

  我觉得我差不多是一个不比大家差的好人。如果上帝能爱我,像我的母亲爱我的一半,那么他一定不会把我送入地狱的。如果我不上天堂,那么世界一定是灭亡了。

  1933年10月26日,上海,天气晴好。

  林语堂来到了阔别近20年的母校圣约翰大学。

  当年,他是圣约翰的校园才子;现在,他是名噪一时的幽默大师。

  校方领导大费周折,终于请到这位校友来作讲座。

  《论语》在高等校府很受欢迎,学生中没有不知道林语堂大名的。加上他又是圣约翰的校友,前辈来演讲,学弟学妹们都涌进礼堂,想一瞻林语堂的风采。

  林语堂自选的题目是《读书的艺术》。校方很满意,说这个题目很适合时下的年轻人。

  一开场,林语堂就暗讽时事,嘲笑校园讲座的荒谬。他说,最近常有贪官污吏到学校致训词,叫学生有志操,有气节,有廉耻;而卖国官僚则劝学生要坚忍卓绝,做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的大丈夫。

  一些政治要员常到大学作秀,学生们不堪其苦。语堂的反讽,正好说到点子上了。学生们立刻报以热烈的掌声。

  陪同的校方人员苦笑,今天的讲座估计是个大型炮弹,千万别把圣约翰给炸飞了。

  果然,林语堂把自己求学时离经叛道的读书方法倾囊相授。他尖锐地说,学校的书都读不得,要读小说概论,不如读《水浒》、《三国》,上历史课,不如读《史记》。

  他说:

  今人读书,或为取资格,得学位,在男为娶美女,在女为嫁贤婿,或为做老爷,踢屁股;或为求爵禄,刮地皮;或为做走狗,拟宣言;或为写讣闻,做贺联?或为当文牍,抄账簿;或为做相士,占卜卦;或为做塾师,骗小孩……诸如此类,都是借读书之名,取利禄之实,皆非读书本旨。

  林语堂感叹着总结:幼时认为什么都不懂,大学时自认为什么都懂,毕业后才知道什么都不懂,中年又以为什么都懂,到晚年才觉悟一切都不懂。

  此话一出,又是热情洋溢的掌声。

  接着,林语堂详细讲了如何读书。读书首先要重“味”,找出和自己气质相和的书,他以婚姻作比:

  一人必有一人中意的作家,各人自己去找,找到了文学上的爱人,“文学上的爱人”,奇语,但极有道理。读书若无爱情,如强迫婚姻,终究无效。他自会有魔力吸引你,而你也乐自为所吸,甚至声音相貌,一颦一笑,亦渐与相似,这样浸润其中,自然获益不少,将来年事渐长,厌此情人,再找别的情人,到了经过两三个情人,或是四五个情人,大概你自己也已受了熏陶不浅,思想已经成熟,自己也就成了一位作家。若找不到情人,东览西阅,所读的未必能沁入魂灵深处,便是逢场作戏,逢场作戏,不会有心得,学问不会有成就。

  他揶揄古人,追月法、刺股法、丫头监读法等苦读之举都是笨,欧阳修的“三上读书”才是真谛,澡堂、马路、洋车上、厕上、图书馆、理发室,天下没有一个地方是不能读书的。

  “我不喜欢二流的作家,我所要的是表示人生的文学界中最高尚的和最下流的。”高尚的,就是指老庄、柏拉图之类人类思想的源头者,而下流的,就是民间歌谣和苏州船户的歌曲,余下“二流”的都是从这两流中抄袭过来的。

  校方领导冷汗直冒,频频向语堂使眼色,让他说点“正经的”。语堂故意装作没看见,继续他的鸿篇大论。

  学生们从来没有见过敢说真话的大人物,鼓掌把手都拍红了。

  最后,林语堂引用了他读书那阵很流行的校园打油诗:

  春天不是读书天,

  夏日炎炎正好眠。

  夏去秋来冬天到,

  收拾书包过新年。

  学生们笑声震天。有人在下面喊,这首诗,我们还在用呢!

  林语堂的演讲深受圣约翰学子的欢迎。光华大学、复旦大学闻讯,也纷纷请林语堂过去作讲座。他的随意读书法在校园流行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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