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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大辩论(一)

  “一幢裂开的房子不可能久立不倒!”林肯铿锵有力地在本城人头攒动的一个大厅里喊出了这句圣经式的话。在这之前,朋友们曾奉劝他在演说中把它省掉:因为它听起来就像战鼓声一样,太具有挑战性了,可林肯却回答说,在奴隶解放问题上“你们呢?你们难道不是更极端吗?”他之所以表现的如此激动,是因为当时道格拉斯也在伊利诺伊演讲,他的演讲圆滑而空洞,让林肯十分气愤。望着大厅里惊讶的听众,林肯继续说道:“我不认为这座房子会倒塌——联邦会解体——但是我却衷心希望它能停止分裂。它要么全部变成这种东西,要么全部变成另一种东西…

  …这个国家不能长期保持这种半奴隶半自由的状态。”而后他提出,让当时未在场的道格拉斯明确解释,他是如何看待堪萨斯以及德雷德。斯科特事件的;并且让他在全体美国人面前坦白,他到底是想看到蓄奴制被控制住还是希望它继续蔓延。不过,同时林肯也对暴力解放者的理论表示坚决反对。因为他们主张武力干涉对奴隶的追捕是不合理的。他强调说,斯科特裁决案既是合法的,就只有通过法律途径来与之斗争。

  他又用一种新的方式来表达自己的想法:“我要对那些荒谬的逻辑表示抗议,有人说我不希望某个黑人妇女沦为奴隶,就是想娶她为妻。其实除了希望她能够平静的生活之外,我根本别无所求。我也承认在某些方面她与我不同;但是我们却有着相同的权力,不必去乞求任何人便可以吃自己劳动所得的面包,在这一点上我们大家都是平等的。如果当时斯科特和他的女儿们自由了的话,那么他们就可以同我们一道参加自由的选举了。然而他们的自由却因为要保全奴隶主的利益而被牺牲掉了。现在有百分之九十的黑人受到不公正待遇!但,我们人民的血液却注定要和黑人们的鲜血水乳交融!”

  多么掷地有声的演说!听众们的激情被点燃了。不久后,这篇激昂的演讲报告便传遍了全国。林肯知道其价值之所在,他不无兴奋地说道:“如果我得一笔划掉一生所做的其它演说,只保留一篇的话,那保留的就应该是这次讲演。”他强烈地预感到,现在正在酝酿着一场变革,而他也学会了历史地看待自己。

  就连道格拉斯也感觉到了这次演讲的历史性意义。他仿佛越来越清楚面前的危机了。按照他的秉性,他开始竭力避免与林肯作公开辩论。“全国人都知道我,也了解我的能力,和我相比,林肯还很没名气。一旦我在这场辩论中输了——毕竟他在很多人当中绝对是佼佼者——那么我就失去了一切,而他则赢得了一切。即便我胜了,能赢得的也很少。所以我宁愿不去参与这种事。”

  公开场合中他换了另一种解释:林肯只不过是暴力解放者中的一员;至于那所“立不久的房子”,他显然是针对国家里一半公民的意志,想以此挑起不和与分裂的。对于这种歪曲事实的话,林肯在一篇演讲里进行了反驳:“我等待着死亡,然而这却和故意去寻找死亡完全不一样。”——“林肯先生真是一个友好、有爱心的聪明人”,道格拉斯如是说,他又错误地理解了林肯的话。

  在这种情况下,林肯做出一个决定——这在美国历史上还是绝无仅有的:他向道格拉斯发出了挑战,要和他展开辩论,决一雌雄:“您如果觉得合适的话,我们可以确定一个日期,在共同的听众面前进行辩论,这样可以同时节约您和我的时间。

  如果您没有异议,给您带去这封挑战书的贾德先生已接受了授权,同您共商条件问题,并带回您的答复。”这一举动既大胆又很聪明,因为这样一来他可以挖走道格拉斯的许多听众。道格拉斯当然觉得,这样对自己一点都不合适,他先是绕着圈子说:他已经把民主党人集会的时间、地点确定好了,他很奇怪,为什么林肯没有早一点提这个建议;而后他又假意建议了许多城市。林肯先是抗议对方字里行间对此建议不公平的指责,而后,他就选出了七个城市,接受了道格拉斯提出的辩论日期:“至于其它的细节问题,我希望我们能够保持联系,我愿意同您讲同样长的时间,我们可以轮流进行。此外,我别无他求。”

  在渥太华,他们为竞选参议员的辩论拉开了序幕。辩论场地是一块露天的平台:道格拉斯讲了一个小时,林肯一个半小时,而后道格拉斯又讲了半小时。数千名听众涌到这里来观看这场奇怪的竞赛,不但整个伊利诺伊州都在对此进行报道,电报机也把这次活动的消息传到了其他州;第三个回合之后,整个国家都为此沸沸扬扬起来,人们纷纷问道:“台上的那两个人是谁?”

  只消看一眼坐在一处的这两个人,便会发现他们是水火不容的。其中一个是人们称作“矮子”的大人物,身材十分矮小敦实,宽胸脯、宽肩膀,巨大的脑袋,强壮的颈项,顽强而有冲劲,同时又很灵活,甚至几乎可以用优雅来形容;一套合身的西装,华丽的衬衫紧贴在他那圆滚滚的身体上;谈话时,喜欢把那一头长长的略有点花白的黑发向后甩去,表情富于变化,双目之间,一条深深的皱纹似乎在显示着他意志的坚强;而那双美丽的灰眼睛则散发着一种诱人的魁力。只有当他仔细听什么的时候,人们才会从那张微微浮肿的脸庞上发现饮酒的痕迹。他的肤色,因为久居城市而显得苍白。再看看他那胖乎乎优美的双手,人们也会理解他为什么会对这里露天的自由空气感到陌生。而用一句话来形容前者为矮小、敦实的话,那么后者则可以说是高大,削瘦了。他的鼻子轮廊分明,双目仿佛总在探寻什么,而不是想要去征服什么,面无神采,满脸皱纹;瘦骨磷峋,穿的衣服都不太合身,或者过短,或者歪歪斜斜,过于邋遢;那双大脚板仿佛在告诉人们他步履的稳健,那青筋凸出的大手,也仿佛他在显示他干过的重体力活。然而尽管如此,他通身的气质却像是个诗人,仿佛他一眼就能看透别人的品性。

  演讲台上的这两个对手各自的经历又如何呢?四十五年前道格拉斯在一位医生家里呱呱坠地,童年时代家里生活拮据,后被遗弃,靠干体力活赚钱还债。后来,他成了父亲中学里的木匠,开始攒钱读书。二十岁时他成为教师,二十一岁便通过自学当上了律师。由于惊人的勤奋与毅力,他平步青云,年纪不大便进入议会,被认为是最可塑造的后继人,受到大家的宠爱,并被迅速列人到首都大人物们的行列。

  土地投机生意一夜之间使他腰缠万贯,生意与政治两方面的事业在他那里也总能相得益彰。在步人不惑之年以前,他便已经是参众两院的议员,高等法院的法官,国务秘书以及新区委员会的主席了,他的欧洲之旅受到了俄国沙皇和英国女王的接见,是个不折不扣的外交家,上届选举便有望参选。他的前妻是个奴隶主加军官的女儿,婚后不久便继承了她家的遗产。他是在优越的环境中认识的蓄奴制,因此对它持有赞同的态度,但是为了谨慎起见,他却把那些奴隶都划归在妻子的名下。妻子亡故后,他续娶了一位聪颖美艳的天主教徒为妻。他的第二任妻子整日生活在南方人的圈子里,在华盛顿的社交界颇为出名。就这样,今天,他成为了民主党的领袖,政府的要人,有财有势,受人敬畏,同时又优雅有礼,魅力十足,很会取悦女人。

  而另一个人,也就是林肯,则是慢慢地从自己经营的小圈子里走出来的。让他走出来的既不是什么野心,也不是金钱欲和权力欲,而是对自己潜力和优势的认识。

  当他的对手按部就班,不敢懈怠地搬来一块块石头,垒筑自己成功的城堡,以便能够更快地独自登上塔顶,饱览远景时,他却总是漫无目的地倘祥在朋友们之间观察着、提出问题。当然在他的前方,也总是远远地矗立着他那座崇高理想的山峰,只是对他来说那有些可望而不可即。当他几次接受妻子的建议离开平原去攀援那座山峰时,不久便会由于阻力而放弃奋斗,转而只是微笑着自问:这又是为了什么呢?

  权力和名气能给你带来幸福吗?每一次远征都要以失去内心的自由作为代价,这值得吗?有些人能独驾轻舟,灵巧地周旋于政党斗争的湍流,最后终于到达目的地;

  他会竖起耳朵打听,什么时候要修筑铁路,便购进土地,让朋友们按他的愿望选择铁路的走向,而后卖掉手中的土地,一夜之间成为巨富。另外一些人却只会买进一个行将倒闭的公司,躺在商店的桌子上看书,坐起身时发现已是负债累累,于是不得不花十几年的功夫赚钱还债;他会拒绝和朋友争斗,为此失去一个重要的职位,不得不远离首都和家乡,在泥泞的道路上跋涉,夜宿阴暗的旅馆,用滑稽故事把人性的缺点呈现在自己和众人面前。

  比较之下,除了他们内心的经历之外,矮小机灵的道格拉斯在所有方面都比人高马大行动迟缓的林肯强,矮个子在炫耀着皇帝和女王的恩宠,以及御前大臣如何向他们鞠躬行礼时,高个子还在讲着幻想中国王的故事,而且即便是绞尽脑汁他也找不出曾给他鞠过躬的人,当然他自己也从没向别人那么做过。于是,前者精确地计算出了自己的事业能给自己带来什么样的成功,放弃所有不可及的目标;而后者则漫无目的地游荡,最后又逃回到虚无的天堂梦境里去了。青年时代性格耿直的林肯,曾向这个经常卑躬屈膝的道格拉斯借过一百美元,最后林肯肯定是毫无感激之情地又还给了他。到现在为止,林肯只有一次战胜过道格拉斯,那就是娶了玛丽。

  托德,但这只不过是女人内心斗争的结果而已,而且,这惟—一次胜利也使他付出了极大的代价。

  不,过去和现在结果都是不言而喻的。道格拉斯胜利了。只要看看他,你就会想,难道他不正是伊利诺伊的国王吗?他乘坐着专列或坐上专门的火车车厢,穿行于伊利诺伊州大大小小的城镇之间,一辆装着青铜制加农炮的敞篷车伴于左右,火车每到一个城市都会鸣炮庆贺。它常常鸣三十二响礼炮,以象征当时尚未分裂的联邦的三十二个州。在城里等待他们夫妇二人的豪华的车旁,也并排着三十二个骑马的男女,他们会带领胜利的道格拉斯去市政厅或是旅馆;而他则只需站在车上,手持礼帽,到处向人们问候就行了。这时,他心里可能正在暗暗得意:“这个州属于我。林肯现在正不得不进入拥挤的车厢呢,因为他根本就不是个真正的绅士,城里的官员是不会向他提供什么专列的!”一次,坐在边轨的一辆货运列车里候车的林肯夫妇看到道格拉斯的火车开过时,有人听到林肯自嘲似地说了句:“这辆车里的先生一定猜不出坐我们这种车厢的滋味。”他到达的时候,没有礼炮迎接,朋友们是驾着一辆运干草的高大的马车来接他的,那车没有任何装饰。若是偶尔再奏起铜管音乐的话,那么你会看到那位被迎接的英雄会马上露出难以忍受的表情。

  如果那个矮个子道格拉斯在演讲之前接见听众的话,那么一连几个小时,他的唇边都会挂着胜利的微笑。他向所有人坦诚热情地挥着手,不像是个尊贵的议员,倒更像是个真正的人民英雄,这位英雄仿佛又认出了他曾经熟识的每一个人,向他们打着招呼。在此期间,他好像在向全世界供应着他的威士忌,他自个儿也在不停地喝着、吐着,只有他的夫人在旁提醒他不要多喝,那样对他的身体不利。等到林肯到了的时候,周围的人都对他十分冷淡,认为他向道格拉斯挑战,简直是无理取闹,自不量力。在这样陌生的环境中林肯是很难取胜的;由于听众很多,他也无法向单个人发问,而到了应该去取悦地方领袖的时候,他也只会像个罗马人似的,僵直地站在一边。

  辩论开场时,他们分别登上了讲台,现在就让我们来听听他们都讲些什么吧!

  今天是从道格拉斯开始,当他在此之前殷勤地向大家表示问候,用灵活的目光将观众的注意力吸引到自己身上来的时候,大厅里已是掌声四起了。他颈项坚挺,声音浑厚、沙哑而有力,口齿清晰,打着手势富有表情地开始演讲了!他那诡辩的逻辑娴熟而且具有魁力,而且恰恰是因为他用的不是俗语,而是一些对寻常百姓颇为陌生的言辞,所以他的演讲吸引了所有的听众;在引经据典,咄咄逼人之后,他又忽然变得正直率真,而后又冷静自信,这一切都使得他的听众们就如同是看焰火一般心情激动,忘乎所以了。

  他的演讲结束以后,林肯出场的压力很大。于是,人们先是看到一个笨手笨脚的人登上了讲台,衣着不合体,精神也不饱满,脖子上顶着个脑袋,僵直地站在那儿,很有些不自然;两脚叉开,没有丝毫风度可言;垂下的手交叉在身前,转动着自己的手指头。人们可能还以为上场的是个反应迟钝的修鞋匠呢。他用一种尖尖的声音作了开场白,向他的听众询问了些问题。不过此后,他变得温和起来,声音变得有力了许多,动作也放得开了。他把左臂甩到背后,支着右手,右手手背贴在背上,言语间掀起了一个高潮,用脑袋而不是用手臂摆着姿势,仿佛想用那骨节粗大的手指把自己的论据敲打进听众的脑子里去似的。当他把手掌平平向上扬起作了个大幅度的手势,以表示高兴或者晦气时,当他向蓄奴制挥动着拳头,发出无声的崇高诅咒时,他也慢慢地和听众们贴近了。此后,即便是他四着胸站在讲台的一角也足以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因为每个人都感觉到了这种动容的真实性。

  带着一种对对手的认可,他开始了自己的演说;他那柏拉图式的思想和真实的情感,就如同在法庭上一样总能抓住对手的要害。他首先总是试图以他那种男性的睿智将对手的理论根据给听众们—一列出:也会以此赢得大家的信任。而后他便开始慢慢地分析对手每一个说法的荒谬之处。

  仿佛要引导每一个人去检查剖析对方的理由根据,最后再指出病症之所在一样,而后,他开始以他那清晰的逻辑进行攻击。由于他援引的例子都来自于下面坐着的农民们的日常生活,他又和这帮农民共同生活过,所以他的那种淳朴的演讲风格便牢牢地抓住了农民们的心。他的目标是在情感和道义范畴之内的,就像最初时一样,他所选择的途径都完全是合乎逻辑的,理智的。

  对他在辩论当中发生的转变,道格拉斯先是自信地频频摇着头。而后,因为无法驳倒它们,他就曲解对手的论据,言论虽流于粗俗,但却借助于朋友们的欢呼给自己助威。林肯他毫不示弱,他用词巧妙,语言犀利,对道格拉斯的取笑反唇相讥,毫不留情。在这场辩论中,败下阵来的仿佛是道格拉斯这个外交家,而不是律师林肯,在这里这位内阁演说家似乎缺乏了些说服力,而那个所谓庄稼汉显得要胜他一筹。于是,我们若是说,道格拉斯吸引了公众,那么林肯就是吸引了每一个人。道格拉斯反应敏捷,爆发力强;林肯则虽然反应迟缓,但后劲十足。听了道格拉斯的演讲,人们会想:嗯,这就是华盛顿的大人物;而面对林肯,人们可能在希望,我们的确应该在华盛顿拥有这样一个属于我们自己的人。

  这两个男人,一个会首先取得短暂的胜利,而另一个却将会在今后取得长期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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