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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发展

  蒋介石关于工业发展的措施,是首先发展农村经济,提高农民生活,为工业品提供市场。同时农产品和农业又为工业生产提供原料,促进工业发展。

  也就是一边进行土改和推广农技以发展农村经济,一方面又不断增加工业投资,扩大工业再生产,既利用农作物,又吸收农村剩余劳力,使工业生产发展的同时,也促进农业的全面发展。使两者互相推动,互相利用,互相促进。其总目标是鼓励“进口替代工业”的发展,限制进口消费品,对外汇进行最有效的利用。从而达到以国货满足国内市场的工业水平。然后转向积极的产品出口的扩张政策。

  这是一个极其正确的工业政策,是大力发展民族工业的政策。试想一个国家没有自己的强大的民族工业,如何自主?

  而地主们则利用手中资金转向工业生产,自然增加了工业投资。这也是有益于生产发展的政策。

  台湾旧有工业是日本的殖民工业,基础并不雄厚,主要是糖、盐、樟脑、烟酒、造纸、制革、肥料、水泥等,以特产加工和轻工业为主。1937年以后,才开始建立钢铁、机械、炼铝、造船等工业。但此等各项建设因战争关系多未完成。战争后期又因被轰炸,已破烂不堪。加之战后日本技术人员撤走,工业建设几乎停顿。蒋介石于1949年逃到台湾后,才开始真正着手台省工业建设。

  因为当时不能广投资金,加之物价高涨,便首先以稳定经济为主要目标。其具体办法是增加消费品生产,以保证供应。投资方向是选择投资少、时效快的工业部门。当时选中的工业部门是电力、肥料、纺织三大类。电力为人人不可缺少的工产品;肥料可以与农业共同发展;纺织品更是城市、乡村人人需要之物。

  此时期工业投资主要依靠台湾当局;其次则为私人。技术人员主要是从大陆带来的;技术设备是日本人留下的,由台湾当局接受’。一部分售于私人,一部分改为“国营”和“省营”进行重建。大陆迁台设备也有一部分,到1952年完成重建工作。工业建设第一步是以“国产”工业品取代进口品为具体目标。台湾称之为“进口代替”,以节省外汇。其它如糖业、交通业等,也相应发展起来。

  此时期的工业生产主要为农产品加工工业。

  1953年,台湾制定了经济建设第一期四年计划,于1956年完成。其主要任务是:内求充裕省内物资的供应,解除物价与财政的压力;外求平衡国际收支,减少对外依赖,接近自力之境。

  具体生产品类为:矿业、制造业、电力、交通运输四项。制造业中包括食品、制糖、纺织、木材、造纸、化学、肥料、油脂、石油、水泥、钢铁、炼铝、机械、电气机械、造船等项。

  其具体发展工业的办法共有四点:

  (一)采取重点主义,保持工业平衡;即以重点发展工业是为国家建设方针,关于工业的发展计划,又十分严密。对每一工业,均从资金、技术、原料、市场、利润诸方面考虑,研究其发展的可能性;同时从国防、民生和国际收支方面考虑其重要性;从资源利用、成本大小及对整个经济贡献等角度,考虑其与本地有关工业及国外进口品业的比较利益,然后决定取舍。

  在全局上,则务必保持各类工业和新旧工业之间的平衡关系,不可偏废。

  工业之中,又以电力业为母体工业,列为优先地位。交通运输则视实际需要,作配合发展。第三位为肥料工业。肥料用途很广,可以节省外汇,减少进口,并可转为出口。第四位是化学、制糖、木材、石油、造纸、机械、水泥等工业,对外贸收支也有重大影响。

  以上制造业,四年间(1953—1956)共投资新台币23亿元。增产60%。其中糖业增产量为48%;肥料为30%;石油提炼为185%;化学为53%;木材为30%。增产效果极为显著,速度极快。电力的装置容量和实际发电量也各增57%和59%。电力的增长又促进工、矿业的增产。

  (二)增产目标以国内外市场为根据:

  凡本地和国外市场已达饱和者,则暂维持原生产量;若本地市场已饱和,而国外市场尚有发展前途时,则酌量增加生产;若外国已无市场,或目前产品尚无外销可能者,则增产计划完全以本地市场为对象。

  (三)充分利用现有设备,非属必要,就不增添新设备:充分利用自产原料,以减少对于进口原料的依赖,以节省外汇。同时尽量将副产品予以利用,以增长产品的整体经济价值。

  (四)扩充生产与改进生产并重,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

  在这四年之内,工业总投资为新台币48亿7000万元。还发展了新的工业品种:人造纤维、蜡纸、平板玻璃、铝箔、冷拉钢、机械铸管、车辆零件、渔船用柴油引擎、自动织布机、轧金属机、电表、日光灯、低压输电缆等。

  这时台省经济已趋稳定。台湾省的居民真实所得提高了34.2%。个人真实所得每年增加3.5%。共提高了16.5%。但国际收支尚未平衡,通货膨胀也仍未彻底解决。工业品也未能够达到自足之境。

  自1957年至1960年,为第二个四年计划,又叫第二期四年计划。这个四年计划中的主要目标是进一步增加工、农业生产,扩展出口贸易,提高台民所得,增加就业机会,平衡国际收支,加强经济竞争力量。同时开始发展重工业。

  其中工、矿企业的设计原则是:调和短期和长期需要;开发省产资源;发展出口工业;提高生产效能;大力发展制造业;改进产品质量;降低成本;促进和东南亚、远东地区经济合作,维持经济平衡发展。对此种发展,尤其要注重整个经济对工业发展的需要和负担能力,以及工、农之间,各个工业部门之间的密切配合。

  列入发展计划的制造业有二十三种:食品加工、制糖、酒精饮料、制烟、纺织、木材、制纸、制革、塑胶、工业化学、肥料、人造纤维、制药、其它化学、石油炼制、玻璃、水泥、钢铁、机械、电工器材、造船、手工业。

  其中对能利用土产资源和能在国际市场竞争的出口工业优先发展。对电力工业则给予特别的重视。其余的各种工业项目,除原有公营事业必要扩充和民间创办有困难者仍由政府创办外,一律以鼓励民营为原则。也希望充分吸引外来投资与技术合作。对华侨投资工业建设者,尤应予以辅导和鼓励。

  在这些制造业中,较重要的有四项:

  (一)金属工业:到1960年建成年产20至25万吨钢锭的炼钢厂。

  铝锭,由于扩充和改善了铝业公司,1960年可达19000砘,较1956年增产1038倍,并且大部分铝锭可以出口。

  美商在台投资建立造船厂,可造三万二干吨级油轮。

  (二)纺织工业:力求降低成本,推广产品外销,然后以出口收入购进原料,继续扩大生产范围。

  (三)肥料工业:比1956年可增加净产值3.28倍。

  (四)制糖工业:为台省最大工业。本期内又完成酵母与蔗板副产品以及其它副产品工业。

  (五)水泥工业:1960年可达年产量为120万吨,除供应本省,尚可出口。

  此时期新发展的新工业产品有:洋菇罐头、嫘荣丝棉及其制品、纯碱、尿素、化成氮磷、硝硫亚钙、聚氯乙烯塑胶、合成清洁剂、汽车轮胎、均质木板、电锅、耕耘机、电动机、高压电容器、工作母机、汽车等。

  第二期四年计划完成后,台省工业已有生产结构的显著变化。部分机械已经可以自造,工程设计与机器操作人才也日益增多。甚至可以对落后国家提供技术援助。工业产品至此已进入大量外销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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