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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致儿子的信(6)

  致儿子的信(6)

  没过多久,我引起了一名精明的商人马太·亚当斯先生的关注。他还是一位收藏家,家里有一大批图书。他经常光临我们的印刷厂,一次,他邀请我去参观他的藏书室,并且慷慨地允许我随意挑选借阅。我那时候正迷上了诗歌,自己也写了几首小诗。我哥哥认为这或许能够派上用场,所以大加鼓励,并且要我编写几首即兴歌谣。于是,我就写了两首叙事诗,一首是《灯睡剧》,讲述华萨雷船长和他的两个女儿在海上遇难的故事。另一首是水手歌谣,叙述捉拿海盗铁契(或叫作“黑胡子”)的事情。这两首诗都是用贫民谣小曲的格式写的,行文颇不雅,并没有什么价值。诗歌印好以后,哥哥就让我拿到镇上去卖。第一首诗十分畅销,因为它所讲述的事件就发生在不久以前,曾经轰动一时。这一成功使我感到很得意,但是父亲却对此大加嘲笑,他说诗人大都是些穷光蛋。这使我十分扫兴,我终于没能成为诗人,这也许是一件幸事,因为我即使成为诗人,恐怕也是很差劲的。但是,练习写作散文却对我的一生有极大帮助,我人生的进步主要得益于此。因此我将告诉你,在这样的生活境况下,我是怎样掌握写作散文这门技能的。

  在我们的镇上还有一个酷爱读书的小伙子,名叫约翰·科林斯。我和他交往密切,不过我们时常争论,我们也的确喜欢争论,相互间都希望能够驳倒对方。可是,这种爱好争辩的癖好很容易发展成为一种很坏的习惯。争论往往会产生摩擦,朋友之间一有矛盾就很难和睦相处,结果不但交谈被破坏,产生厌恶情绪,甚至可能导致敌意。要不然的话,这倒是一种加深友谊的好方法。我这种爱好争辩的习气,可能是从阅读父亲的宗教辩论的书籍中染上的。以后,我注意到除了律师、大学教授以及在爱丁堡受教育的各种人士以外,绝大部分明白事理的人都没有这种陋习。

  有一回,不知是为什么,我和科林斯展开了一场争论,问题是妇女是不是应该接受教育、她们有没有学习知识的能力。他固执地坚持妇女天生不是学习的料,她们受教育很不适宜。也许是为了争论的缘故吧,我则站在相反的立场。他向来比我能说会道,词汇丰富,出口成章,说起来滔滔不绝。他之所以占上风,在我看来是因为口齿伶俐,绝非他的论据比我充足。

  我们一时不能取得一致的看法,就这样分手了,我很想把自己的观点阐释明白,而一时又没法再见面,因此我就拿起笔来,把我的论点整理清楚,写成文章寄去。他也用信来回答,于是我再回信答复。这样一来,我们每人都写了三四封信。父亲碰巧看到了我们写的东西,他认真地看了一遍之后,没有对讨论的问题发表意见,却趁此机会和我讨论起了文章的写作风格。他认为虽然我在文词的拼写和运用标点上要强过对方(这当然得归功于印刷厂),可是在措辞的优雅、陈述问题的严谨和条理的清晰方面却远远落后于对方。他对此一一举出例证,使我心里信罚我以为他的评论很有道理,从此以后开始注意文章的写作方法,下决心提高自己的写作水平。

  恰好在这个时候,我偶然看到一本《旁观者》的第三卷,以前,这一套书我一卷也未见过。于是我把这一卷买下来,反复读了好几遍,真是乐趣无穷。我认为此书的文章写得妙极了,如果可能的话,希望能够模仿它的风格。这样一琢磨,我就选了其中的几篇文章,归纳出每段表述的要旨,接着把它搁置几天。然后不看原书,用自己想得起的合适词句重新组合句子,尽量按其原来的内容充分展开,重新写就这篇文章。然后将原文与我写的复制品做一个比较,找出其中的错误,一一修正。我发现自己的词汇太贫乏,或者说不能在需要的时候想出恰当的词汇来,使翼达的内容即刻变为言词。我想假如我继续坚持写诗的话,这种技能早应该掌握了。因为要配合诗歌的韵律,即使是相同的含义也要使用长度各异的词汇,而且要讲究押韵,还需要声调各不相同的词。这样就会迫使我不断地搜寻不同形式的同义词,也就会使我牢牢记住形形色色的词汇,这样自己就能够得心应手地运用词汇了。于是我找出其中的一些故事,把它们改写成诗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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