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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封建伦常化的"天"

  "天"的构成表明了天的自然物质性。这可以说是它最基本的性质之一,或者说是天的最基础的性质。但是,除此之外,董仲舒还赋予了它以封建社会的伦理意义。如上面所指出的,这实质上是"封建社会人类学的普泛化",或叫"泛封建社会人类学",其意主要是说他把天地、阴阳、四时和五行都封建人伦化了。董仲舒之成为汉代名儒,除了他熟读经书,善解《春秋》,首倡独尊孔氏之外,重要的一条,就是他"首推阴阳",把阴阳、五行说纳入了儒家学说。这可以说是董氏新儒学区别于孔氏儒学的重要特色之一,也是他赋予天的重要性质之一,甚至是天的核心的性质,故在此作一专门的叙述。

  董仲舒说:"天道之大者在阴阳。"①我们就从阴阳谈起。从构成天的十端之二的阴阳来看,无疑纯属自然现象,而按照一阴一阳来运行的天道,显然也是自然规律。但是,董仲舒又认为,阴阳的运行具有如下特点:阴阳运行"终各六月,远近同度,而所在异处"②,阳出东北而南,阴出东南而北,少阳因木而起,居东方,助春之生;太阳因火而起,居南方,助夏之养;少阴因金而起,居西方,助秋之成;太阴因水而起,居北方,助冬之藏。这样便出现了两种有意义的情况:第一,物随阳而出入,"阳始出,物亦始出;阳方盛,物亦方盛;阳初衰,物亦初衰"③,即所谓阳之出"常县于前任岁事",阴之出"常县于后守空虚",由此表明了天之任阳不任阴;第二,从一年四季天覆育万物,化生养成来看,"天之道,以三时成生,以一时丧死"④,这表明,阳为主,阴为辅,或叫阳主阴助。应该说,至此这些仍属对阴阳运行规律的把握或认识。但是董仲舒井未就此止步,而是由此得出了两条重要的认识:第一条认识叫做任德远刑;第二条认识叫做阳尊阴卑,阳贵阴贱。先看第一条认识:"任德远刑"。董仲舒说:天道之常,一阴一阳,阳者天之德也,阴者天之剂也。天道之大者在阴阳,阳为德,阴为刑;刑主杀而德主生,??以此见天之任德不任刑也。阴与阳,相反之物也;??阳之出,常县于前而任岁亭;阴之出,常县于后而守空虚。??天之任阳不任阴,好德不好刑如是。故阳出而前,阴出而后,尊德而卑刑之心见矣。在董仲舒看来,天之道是一阴一阳在运行,由此造成了植物的一岁一枯荣,这种自然现象同时也表现了"天"之"德"、"刑"之志,特别是天的生育养长主要靠了阳的作用,阴只是"稍取之以为助"④,因而表明了"天"的"任阳不任阴"、"好德不好刑"的情感和意志。

  这种好德不好刑的情感,也就是董仲舒所常说的,通过春夏秋冬四时而表现出的仁美之意。

  仁之美者在于天。天,仁也。天覆育万物,既化而生之,有养而成之。

  事功无己,终而复始。⑤① 《汉书·董仲舒传》。

  ② 《春秋繁露·天辨人在》。

  ③ 《春秋繁露·阳尊阴卑》。

  ④ 《春秋繁露·阴阳义》。

  ① 《春秋繁露·阴阳义》。

  ② 《汉书·董仲舒传》。

  ③ 《春秋繁露·天道无二》。

  ④ 《春秋繁露·天辨人在》。

  天常以爱利为意,以养长为事,春夏秋冬皆其用也。??天有寒有暑,喜怒哀乐之发,与清暖寒暑其实一贯也。喜气为暖而当春,怒气为清而当秋,乐气为太阳而当夏,哀气为大阴而当冬。四气者,天与人所共有也。??春气爱,秋气严,夏气乐,冬气哀。爱气以生物,严气以成功,乐气以养生,哀气以丧终,天之志也。①类似于此的说法,还有很多。例如他在《天辨人在》中也说,"春爱志也,夏乐志也,秋严志也,冬哀志也。故爱而有严,乐而有哀,四时之则也。喜怒之祸,哀乐之义,不独在人,亦在于天。而春夏之阳,秋冬之阴,不独在天,亦在于人。??天无喜气,亦何以暖而春生育?天无怒气,亦何以清而秋就杀?天无乐气,亦何以棘阳而夏养长?夭无哀气,亦何以激阴而冬闭藏。"这些足以表明,在董仲舒看来,天是常以爱利为意,以养长万物为事的。夭的这种仁爱之心表现于四季之变,春喜、秋怒、夏乐、冬哀,喜气爱生,乐气主养,怒气就杀,哀气闭藏。春夏秋冬之四气,表现为喜怒哀乐之四志,此四志不独在人,亦在于天,天人所共有也。

  在董仲舒的眼里,"天"的构成虽是纯粹为自然物质性的,其各种现象也是自然规律的表现,但是,它们同时又表现了"天"具有同人一样的情感和意志。因此他又说:"天道大数,相反之物也,不得俱出,阴阳是也。春出阳而入阴,秋出阴而入阳;夏右阳而左阴,冬右阴而左阳。??此之谓天之意。"①在董仲舒看来,阴阳之出入、上下、左右交相代理的运行,实际上又是天的一种意志的表现。这种意志就是前面所说的喜怒哀乐的德、刑之志。有时,董仲舒又把春夏秋冬四时所表现的这些意志,称之为和、德、平、威。如说:"天有和有德,有平有威,有相受之意,有为政之理,不可不审也。春者,天之和也;夏者,天之德也;秋者,天之平也;冬者,天之威也。天之序,必先和然后发德,必先平然后发威。此可以见不和可以发庆尝之德,不平不可以发刑罚之威;又可以见德生于和,威生于平也。无和无德,不平无威,天之道也。"②由此表明,天道阴阳和四时的运行与变化,同时也是一种情感和意志,这就是前面所说德、刑、仁、美之意以及喜、怒、哀、乐、和、德、平、威之志。

  再来看他的第二条认识:"阳尊阴卑"、"阳贵阴贱"。这显然是从"阴为阳之助"或"阳主阴辅"的观点引申而提出的人伦关系。"天之志,常置阴空处,稍取之以为助。故刑者德之辅。阴者阳之助也。阳者岁之至也,天下之昆虫随阳而出入,天下之草木随阳而生落,天下之三王随阳而改正,天下之尊卑随阳而序位"。③在董仲舒看来,阴阳在它们的自然属性之外,不仅具有类似于人的情感意志,而且还具有封建社会中人伦的上下、尊卑、贵贱的关系。这个关系主要依照阳主阴助、阳贵阴贱、阳尊阴卑的关系来确立的。因此他明确提出:幼者居阳之所少,老者居阳之所老,贵者居阳之所盛,贱者当阳之所衰。藏者言其不得当阳。而[不]当阳者臣子也,当阳者君父是也。故人主南面,以阳为位也。阳贵阴贱,天之制也。①这里非常清楚他说明,天之阴、**有① 《春秋繁露·王道通三》。

  ① 《春秋繁露·阴阳出入上下》。

  ② 《春秋繁露·成德所生》。

  ③ 《春秋繁露·天辨人在》。

  ① 《春秋繁露·天辨人在》。

  着封建社会的君臣之间的主与从、贵与贱、尊与卑的关系。当然不止如此。他还说:"君臣父子夫妇之义,皆于诸阴阳之道。君为阳,臣为阴;父为阳,子为阴;夫为阳,妇为阴。"②这就把阴阳的关系同封建社会的主要人伦关系都作了相类的观照。

  阴阳既有封建社会的人伦关系,那么由阴阳运行所形成的四时自然也有同样的人伦关系。例如董仲舒说:"春主生,夏主长,季夏主养,秋主收,冬主藏。藏,冬之所成也。是故父之所生,其子长之;父之所长,其子养之;父之所养,其子成之。诸父所为,其子皆奉承而续行之,不敢不致如父之意。尽为人之道也。"③这里就把春与夏,夏与季夏,季夏与秋,秋与冬,都看作了人伦父子关系,春、夏、秋、冬相次为父子。既是父子关系,因此,其"诸父所为,其子皆奉承而续行之"。

  五行之间的关系同四时之间的关系是相同的。上文所说四季之间的父子关系,就是在同五行比照解释《孝经》的"夫孝,天之经,地之义"时提出的。天有五行,木火土金水是也。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为冬,金为秋,土为季夏,火为夏,木为春。春主生,??由此观之,父授之,子受之,乃天之道也。故日夫孝者,天之经也,此之谓也。①天有五行:一日木,二日火,三日上,四日金,五日水。木,五行之始也;水,五行之终也;土,五行之中也。此其天次之序也。木生火,人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此其父子也。木居左,金居右,火居前,水居后,土居中央,此其父子之序,相受而布。是故木受水而火受木,土受人,金受土,水受金也。诸授之者, 皆其父也;受之者,皆其子也。常因其父以使其子,天之道也。②这里已经说的非常清楚明白,木、火、土、金、水的五行之序,乃前者生后者的父子之序,或者说是授受之序,授之者为父,受者为子。这也是"天之道"。既是父子关系,所以其间也就孝道存焉,所以说"孝者,天之经也。"五行之间不但有孝道存在,而且还有君臣之义。董仲舒在解释何为"地之义"时,把地与土并称:地出云为雨,起气为风。风雨者,地之所为,地不敢有其功名,必上之于天。命若从天命者,故日天风天雨也,莫日地风地雨也。勤劳在地,名一归于天,非至有义,其孰能行此。故下事上,如地事天也,可谓大忠矣。①木已生而火养之,金已死而木[水]藏之。火乐木而养以阳,水克金而丧以阴。土之事天竭其忠。故日五行者,乃孝子忠臣之行也。②这就是说,五行及天地都具有人伦之中父子、君臣的关系,而且这个关系要由忠孝之义来维系。父生、子养;父授、子受;父死,子丧;君待臣以义,臣事君以忠。为此,董仲舒特别推崇土德、地义。他说:"土者,火之子也,五行莫贵于土。??忠臣之义,孝子之行,取之于上。"③他又说:"地卑其位而上其气,受其死而献其生,成其事而归其功。卑其位所以事天也,上其气所以养阳也;暴其② 《春秋繁露·基义》③ 《春秋繁露·五行对》。

  ① 《春秋繁露·五行对》。

  ② 《春秋繁露·五行之义》。

  ① 《春秋繁露·五行对》。

  ② 《春秋繁露·五行之义》。

  ③ 《春秋繁露·五行对》。

  形所以为忠也,著其情所以为信也,受其死所以藏终也,献其生所以助明也,成其事所以助化也,归其功所以致义也。为人臣者其法取象于地。"④这表明,天地之间有着君臣名分。

  以上说的是天地、阴阳、四时和五行具有类似于人的情感意志及封建人伦关系。那么,作为天之一端的人呢?董仲舒说:阴阳理,人之法也。⑤人生于天,而取化于天。喜气取诸春,乐气取诸夏,怒气取诸秋,哀气取诸冬。??明王正喜以当春, 正怒以当秋,正乐以当夏,正哀以当冬。上下法此,以取天之道。??故四时之比,父子之道,天地之志,君臣之义也。①《春秋》君不名恶,臣不名善;善皆归于君,恶皆归于臣。臣之义,比于地。故为人臣者,视地之事天也。为人子者,视土之亭火也。??是故孝子之行, 忠臣之义,皆法于地也。地事天也,犹下之事上也。②这就是说,人类的情感意志以及封建社会中的君臣、父子、大妇等人伦关系的建立,都取之于天,法之于阴阳,来自于五行。正是因此,董仲舒提出:是故仁义制度之数,尽取之天。天为君而覆露之,地为臣而持载之;阳为夫而生之,阴为妇而助之; 春为父而生之,夏为子而养之;秋为死而棺之,冬为痛而丧之。王道之三纲,可求于天。③在董仲舒看来,人所具有的喜怒哀乐和德刑的情感意志以及人类社会之所以要建立如封建社会那样的君臣、父子、夫妇的人伦关系,都是取化于天、效法于天的。董仲舒就是这样,为封建社会的人伦关系和政治制度找到了最根本、最重要的理论依据,奠定了理论基础。

  由此可见,董仲舒的"天"之十端,都具有封建社会的人伦关系。如果说作为"天"之一端的人具有情感意志乃至封建社会下的人伦关系,不足为怪,这是因为在那个时代,作这种设想,是可以理解的。可是,天的其他九端,或者也可以说是"天"的整体,又何以具有同人一样的情感意志和人伦关系呢?董仲舒提出的主要理由就是天人同类。"天亦有喜怒之气,哀乐之心,与人相副。以类合之,天人一也。春,喜气也,故生;秋,怒气也,故杀;夏,乐气也,故养;冬,哀气也,故藏。四者天人同有之,有其理而一用之。"①可见,天之所以具有同人一样的喜怒哀乐之情感意志,就在于天人同类,甚至是"天人一也"。既是同类,当然也就不仅有相同的情感意志,而且也应有人伦之间的关系。

  人与夭又何以同类呢?依照董仲舒的说法就在于:为人者天也。人之[为]人本于天,天亦人之曾祖父也。此人之所以上类天也。人之形体,化天数而成;人之血气,化天志而仁;人之德行,化天理而义;人之好恶,化天之暖清;人之喜怒,化天之寒暑;人之受命,化天之四时。②原来人乃夭之为。"人之[为]人本于天",人的一切都取化于天。因此,天为人之曾祖父。这也就是"人之所以上类天"的根本缘由所在。也正是因此,董仲舒又说:"天地④ 《春秋繁露·天地之行》。

  ⑤ 《春秋繁露·王道通三》。

  ① 《春秋繁露·王道通三》② 《春秋繁露·阳尊阴卑》。

  ③ 《春秋繁露·基义》。

  ① 《春秋繁露·阴阳义》。

  ② 《春秋繁露·为人者天》。

  之精所以生物者,莫贵于人。人受命乎天也。故超然有以倚。物疚疾莫能力仁义,唯人独能为仁义;物疚疾莫能偶天地,唯人独能偶天 地。"①这就是说,由于人之受命乎天,且是由天地之精气所生,所以是天地所生物之中最贵者,所以"独能为仁义","独能偶天地"。所谓"偶天地"者,也就是董仲舒所说"天之副"②。如他所说,人有三百六十个骨节与一年的三百六十五天之数相偶;人的形体骨肉,又同地之厚相偶;人有耳目之聪明,与日月相像;人体有空窍理脉,这文像大地之山川河谷;人之喜怒哀乐,则与天之春夏秋冬四气相类,等等。可见,人之类天,乃在乎人之受命于天。可以看到,董仲舒对天具有人类情感意志和人伦关系的论证的全部逻辑是:将天与人比附,天"与人相副",天人一也;而天人又何以同类?原来人"受命于天"、"本于天",所以"天之副在乎人"。简化一下就是:天"与人相副",人为天之副。这分明是一种无类的循环类比。这当然是缺乏科学依据的。但是他提出的天人合一观点,还是有合理之处的,不可全盘否定。特别是他在这里所说天"与人相副",从另一个角度来观照,说明他是在按照人的形象来塑造"天",也就是说,在这个问题上他是把"天"人化,而不是神化。为了说明这一点,还可以举一例证。

  人有喜怒哀乐,犹天之有春夏秋冬也。喜怒哀乐之至其时而欲发也,若春夏秋冬之至其时而欲出也,皆天气之然也。①由此表明,前面所引董仲舒所说德、刑之志及喜怒哀乐之意,都不是神意的体现,而是如自然之春夏秋冬四时之至,"皆天气之然也",即天气运行所造成的。因此,绝不可把董仲舒将天封建伦理化视为神化,一看到"天意"就以为是神意。这是应予辨析的。

  ① 《春秋繁露·人副无数》。

  ② 《春秋繁露·为人者天》。

  ① 《春秋繁露·如天之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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