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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请大户走人的铁腕管理者(6)

  第三章  请大户走人的铁腕管理者(6)

  罚完了之后,董明珠也觉得不对劲,因为这个被罚的人一个月才挣800元钱,而且家里非常困难。晚上她找到那个员工,自己掏了一百块钱给他,但罚款还是交了上去。从此以后经营部的人就非常规范。

  在企业管理上有一种观点,即大罪可恕,小罪难逃。很多时候,企业员工犯了大的过失反而可以宽恕,因为没有人会诚心去犯那么大的错误,往往是客观因素所导致的。但是说上班天天迟到之类的小过失却不能原谅,因为这是挑战管理,日积月累会动摇整个企业根本,所以大罪可恕,小罪难逃。1994年底,董明珠摔断了肋骨住进医院,同事们一起去医院看她,董明珠很感动。可出院的第一天,她依然不讲情面地对违反纪律者进行批评和罚款。

  董明珠觉得在工作中一定要得罪人,才能有成效。如果不得罪人,根本不见成效。有些人犯错很多是因为自己不知道自己错在哪里,要让他知道自己做错了,就不再会犯错了。很多人在争权夺利的时候首先从个人利益得失的角度出发,害怕伤害到别人的利益而给自己造成麻烦。而董明珠做决定的时候,永远是从企业的利益出发,只要是有利于企业运作的,就去争取。

  董明珠面对的人事纠葛非同寻常,“眼里揉不进沙子”的董明珠不断和别人进行斗争,和不诚信的经销商斗,和公司里有来头的“皇亲国戚”斗,和公司高层领导斗,和已有的陈规陋习斗。

  严厉处罚下级或平级不算什么,敢跟上级进行较量却是特别需要勇气。董明珠不是专捏软柿子,必要的时候也一样敢于碰硬。她不仅和其他部门如生产部门、运输部门发生摩擦,甚至会顶撞自己的上司。她批评起部下毫不留情,与领导争执起来更是言辞激烈。不过好在她不是在私营老板那儿打工,格力是国有企业,否则的话早就被开了几个来回。她的“斗争哲学”是:“在斗争中成长,在斗争中壮大”。

  95年初的时候,董明珠感到棘手的问题是,经营部里很多人都是因为上级领导的关系过来的,连分管的领导对他们也没有处置的主动权,得看上级领导的脸色办事。她的前任总是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盘算着不得罪人八面玲珑,结果总是管理不好。要整顿这个部门必须要找到一个突破口,必须得专门找钉子碰,找个有关系的人开刀以立威。此时正好有一个人撞在了她的枪口上,他的工作中出现了多达五百万元的货帐不符。董明珠明知他和朱江洪关系密切,但依然决定对他罚款并扣一级工资,而且进行全公司通报。她觉得如果处理了这个人,所有的人都会知道纪律执行的一视同仁,没有人不可以被处理。

  这个决定当然引起了连锁反应。第二天,朱江洪把董明珠叫过去询问情况,董明珠把情况进行了说明,并说扣一级工资一百块钱还少了,如果自己有权的话就把他开除了。为人宽厚的朱江洪觉得顶多罚款加警告就行了,没必要做到降级通报的地步。董明珠的观点是,这不是个人感情的问题,站在个人的角度她完全可以做好人放过这件事,但是从企业的角度必须进行处理。当时经营部已经有了要送礼才能拿到货的风气,这样下去对公司贻害无穷。朱江洪听了也没有话说,这件事就算过去了。

  看到局面比较尴尬,格力分管人事的领导出面对董明珠进行劝告,说人事工作要慢慢来不能急,急就要出问题,别人都对你有意见,要与人搞好关系,弄不好你这个部长会当不下去。有些“愣”的董明珠则表示,如果为了搞好人际关系放弃原则,弄得公司不能发展,如何是好好?自己从上班第一天起就预备明天下岗,不是为了钱回来而是要做事业,那就要坚决履行自己的职责。话不投机,自然没有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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