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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章 广阔的乡村修道院

  1940年一个美丽的傍晚,我陪乔治·盖洛普坐火车去芝加哥。途中,我们看到车窗外有一群人,看起来就像是当年坐着五月花号来美国的清教徒。盖洛普说他们是阿米什(Amish)教徒。三个星期后,我妻子和我骑着自行车到宾州的兰开斯特(Lancaster)寻找他们的踪影。骑了两天,我们发现自己已经到了因特考斯(Inter-corse)郊区,在一座整洁的农舍的门廊上,有一大群戴阔沿帽的人。那是星期天早晨,阿米什教徒正在做礼拜。

  阿米什教徒是18世纪中叶为了寻求宗教自由,从德国南方迁出的,在宾夕法尼亚,他们找到了要找的东西,于是在那儿住下来,已经住了200年,离群索居,远离尘世的变迁。他们生活中的每一个细节,都为他们严格的宗教传统所支配,不准使用汽车,只用马车。用马耕种而不用拖拉机。不准用电,只用蜡烛和油灯照明,没有收音机、电视、电影院,也没有电话。

  当地的邮差帮我们找到一家愿意提供外人住宿的艾米许教徒,从此我和我妻子在我可以抽身逃离华盛顿的每个周末,都要跑到这儿来住:三天晚上的住宿,外加六顿饭,只收15美元。兰开斯特郡曾经是英国人的殖民区,所以村庄仍沿用着英国名字:因特考斯(Intercourse)、掌中鸟(Bird in Hand)、天堂(Paradise)、丰饶(Fert)、蓝色球(Blue Ball)、白马(White Horse)、蜜溪(Honey llrook)等等。(因特考斯最早被称为十字钥匙(Cross Keys),但在19世纪40年代,村民们认为用一个英国酒馆的名字当自己村干的名字,并不妥当,因此改名为因特考斯。

  莎拉·菲舍尔(Sara Fisher),我们在阿米什社区的女房东,长得酷似老年的维多利亚女王,但却幸运地享有拉伯雳作品中的人物式的幽默感,还是位极棒的厨师。她介绍我们认识琼斯·约德(Joas Yoder),一位79岁的退休阿米什农夫,有七个不到12岁的小孩。这位和蔼可亲的老人,花了好几个下午用他的四轮马车带我们在乡间小路上徜徉,并为我们解说阿米什教徒的生活方式。树篱中的金银花和田野中的三叶草的气息直到今天还萦绕在我的身边。那儿有一种充满宁静、丰裕和满足的氛围。史诺顿勋爵(Lord Snowdon)曾说,作客阿米什教徒的居住地,就像拜访一座非常宏阔的乡村修道院。

  琼斯把他的侄女安妮和侄女婿赖维·菲舍尔(An-nie and Levi Fisher)介绍给我们,这对夫妻还邀请我们去他们家作客。我们到访的第一天晚上,一场龙卷风掀走了他们的屋顶,这次奇遇使我们成了最亲密的朋友。多年之后,当他们到康涅狄格州来看我们的时候,安妮告诉我,我们去作客的那天早上,她自12岁以来第一次没有在早餐前把牛奶挤好。

  大部分阿米什教徒都以务农为生,另外一些不务农的,就做木匠、马具匠、马车匠、铁匠或家具匠。他们一天工作15个小时。妻子们只有在帮丈夫或孩子做衣服的时候才会坐下来。妇女们的头发都是中分,在脑后梳成一个合,再用白色的细棉布软帽包住。她们的衣服都是单色的棉布做的,长及地面。她们一生只穿一次白衣,那就是在结婚那天。此后,白衣服就被收到箱子里,直到死后才穿它下葬。

  男人们蓄着长发与胡子,但却不留上唇髯,因为按照他们传统的看法,只有军人才留上唇髯,而他们都是和平主义者。他们的外套都是黑的。上衣没有领子和翻领,外面也没有口袋,衣服用钩子固定,因为钮扣也是军队的标记。他们裤子的式样像谷仓大门,开口在旁边,而不是在前面。冬天,他们披厚重的黑披肩,戴黑色毡帽。教会规定男人的平顶帽的帽顶必须高3.5英寸,帽治必须宽四英寸。他们夏季的帽子也是相同形状,但是用他们自己种的麦子的麦秸编成。小孩子的衣着完全是大人缩小的翻版,看起来就像是一群小玩偶。

  阿米什教徒给人的第一印象是过于冷峻严肃,但事实上,我还没见过比他们更嗜好狂欢作乐的人。我们第一次参加阿米什人的午宴时,话题转到我和我妻子只有一个小孩上。这件事让他们觉得不可思议,甚至还有一位可敬的曾祖母级老奶奶建议我妻子“再去找一只种雉”。阿米什人的家庭非常庞大——平均每对夫妻有8个孩子,而一家有16个孩子也不是什么新鲜事。一个193C年去世的阿米什人,总共留下了565个直系后代,还有一个人曾留下410个。玛林达·史多兹弗斯留下324个。这样多产的结果,就是阿米什人的人口比本世纪多了五倍。

  也许你会认为像这样在遗传上与外界隔绝的社会,近亲通婚很多,会造成不幸的结果。但是我只知道一个这样的例子,那是一种只有阿米什人才会有的侏儒。阿米什人的侏儒每只手有六根手指、心脏畸形,而且全是撒母耳·金(Samuel King)的后代。撒母尔·金是一位18世纪的阿米什人,他本身并不是侏儒。但是,直到1964年,移民到宾州之后的200年间,整个社会也只发现了24个这样的例子。除此以外,阿米什人特别健壮、聪明、长寿。

  每四个阿米什人家庭中,就有一家姓史多兹弗斯(意思是骄傲的脚的),七个大姓的加起来占到了总家庭数的77%:史多兹弗斯、金、贝勒(Beder)、菲舍尔、莱普(Lapp)、祖克(Zook)以及艾什(Esh)。男孩的名字都来自圣经旧约,像摩西、约伯、撒母耳、亚伯拉罕、以撒、大卫、乔纳森、丹尼尔、阿莫斯、托比亚斯、本杰明,以及克瑞斯特(当地人读有押“李斯特”的韵脚)。女孩子的名字则是玛丽、安妮、凯蒂、莎拉、芬妮、芭芭拉、吕贝卡、丽兹、莎蒂,还有玛琳达。(阿米什人也给他们的马取英文名字,像吉姆、哈里、查理、汤姆,还有法兰克)。因为用的名字非常有限,所以很容易在离得木到几英里的家庭中找到四五个以撒·菲舍尔、约伯·金,或者丹尼尔·贝勒。因为大部分人都有绰号,所以同名同姓的人不会被弄混。我认识一个白胡子的教会执事,全世界的人都知道他叫屎蛋阿贝,因为他小时候淘气得要命。另外一位年高德助的老人叫胡椒丹,70年前他把胡椒放到学校的炉子里,让老师打喷嚏。还有一个叫做公车班,因为他的谷仓门高得你可以驾着双层公共马车而不是通常的单层马车直驶进去。然后还有秃头大卫、粉碎机约翰、护花使者乔和黑杰克,黑杰克制作的玩具是我见过的最棒的。(安达路西亚(Andalusia)的印地安人村落中用的绰号和他们的有点像。)

  阿米什人自己说一种德国方言,但是上学的时候学英语,于是他们的英语便成了一种混杂着过时英语和直接从他们的德语翻译过来的话的怪异语言。这些怪异语言乍听来让人发笑。

  有一天我开车载着一家阿米什人,有一个孩子放了一个屁。“臭气是做什么用的,阿莫斯?(What for foulair,Amos?)”孩子的母亲问。他们说一个农场原来“毫无价值”(drecky),等到一个阿米什人买下了那个农场,就说那是“红五类”(all red-up)。聚会快结束时,吃光了冰淇淋(一人一夸脱),阿米什人会说:“冰淇淋是无限的(The ice cream is all)。”一位阿米什妇女曾告诉我她久病卧床的公公在前一天晚上“拉出”了自己。

  “让楼梯跑上去,让窗子关下来。”

  (Run the stairs up and shut the window down.)

  “他对那匹马的出价对我感到惊愕。”

  (Itwonders me what he paldforthehorse.)

  “你祖母已经活着了吗?”

  (Is your grandmother living yet?)

  “让灯出来。”

  (Outen the light.)

  “好了早就好了。”

  (All right already.)

  “大卫病得很了不起。”

  (Davy is still Sick.)

  “我们住在他们家邻居。”

  (We live neighbors to them.)

  他们说胆敢(dare)的时候,总用已经过时的过去式durst——“你已经胆敢再吃点苹果奶油试试看。”用“你”(you)的多数的时候,他们用古英语的youns——“阁下们别客气”。

  我们真的宾至如归。我一直搞不懂为什么那么多阿米什人对我们那么好。也许是因为我们没有试图为他们拍照。他们恪守戒律上的话:“你们不可偏向虚无的神,也不可为自己铸造神像。”我们奉守安息日,并决不被人看见饮酒。而且我们与他们的邻居门诺教徒(Mennonote)没有任何相像之处。阿米什人像荷兰人讨厌比利时人那样讨厌门诺教徒。

  1946年,我离开伦敦,在飞机上经历了17小时的乱流,到了巴尔的摩(Baltimore),我妻子在那儿与我会合,然后我们驱车前往赖普主教靠近因特考斯的农庄。那幢房子建于1956早期,它是一个缩小了的跳舞厅。房子正要出售,而且主教也知道我非常想买下来。“大卫,”他说,“我不能卖给你。因为我的同胞们认为你可能会在这儿搞一个啤酒屋或建个机场。”再怎么跟他解释啤酒屋和机场是我生平最痛恨的两个东西也没有用。不过,几个月之后,另外一个农场要出售,我请一位阿米什朋友帮我去投标,成功地将它买了下来。100英亩的石灰岩土地、一个巨大的谷仓、两幢房子,一共13000英镑。一条游着群鱼的小溪穿过草地,溪里有鱼狗、野鸭、双胸斑沙鸟。我们在这儿住了下来,我妻子、我,还有我们三岁的儿子,周围都是阿米什人。

  在他们的社区中,阿米什人过着极社交化的生活。隔周的星期日,他们都去做礼拜,人们聚到一起,就像是一群猪狐犬在集会。不去教堂的星期日,他们就驾车四处拜访朋友,或待在家里等别人来做客。这种无休无止的娱乐活动,要求阿米什家庭的主妇永远保持食橱中有丰厚的贮藏。有些主妇每年都用瓶子储存五百夸脱的水果、蔬菜和炖牛肉。按照惯例,客人吃中饭时,桌子的每一英寸都必须摆满肉、肉汁、沙拉、马铃薯、脑黄瓜、果酱和蛋糕。阿米什人的食量很大,但工作辛劳,所以吃得再多也不会胖。然而,我不得不遗憾地说,大部分阿米什人在30岁之前,就已经都是一口烂牙了。我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除非是他们的孩子从小不喝牛奶。

  他们对医生的信赖有限,但是对各种庸医却深信不疑。“电水”(Electric Water)是他们用来治疗多种疾病的秘方之一。他们迷信巫医,而巫医们的治疗方法则纯粹由符咒组成。约瑟夫·由德(Joseph Yoder)15岁时,一只挑粪叉戳了他的脚,几个小时后,伤口疼得厉害。他母亲用手在伤口处划了三次十字,两分钟后,疼痛消失了。

  阿米什人最令人羡慕的地方是他们对长者的尊敬。我从未听到过任何一个阿米什小孩对父母无礼。一位父亲年纪大到无法耕种时,就把农场传给最小的儿子,然后搬到预备自己死后留给妻子的房子去住。但是他的儿子们仍然继续听从他的意见,而他的妻子仍然继续履行在家中带小孩的永久职责。在阿米什人的社会里,根本就没有养老院这种东西。

  阿米什人认为,既然他们的孩子注定终生务农,那么除了阅读、书写、算术外,学别的东西是完全没有意义的。因此,孩子14岁后,父母就拒绝让他再上学。在这方面,他们的根据是《圣经》(哥林多前书>第三章 第19节的说法:“在这个世界的智慧,在神看是愚拙。”坚持这样的原则使阿米什人常常与宾州或其他州的法律发生冲突,有人还因此入狱。我听一个阿米什农夫说:“年青人读完高中就什么都不想做,除非让他们做一件可以坐下来做的工作。他们被惯得不爱做农活。女孩子要是读完大学,就想着靠罐头食品生活,男人娶到的可能就是个开罐器。”

  1971年,威斯康辛州将这一问题提交高等法院审理。因为阿米什人的教义禁止他们卷入任何诉讼中,因此他们不能为自己辩论。但是一些好心人,我也是其中之一,请哈里斯堡(Haris-burg)的威廉·鲍尔(WlliarnB Ball)代表他们出庭。这个案子后来变成要判定——依照美国宪法第一次修正案的自由行为条款,即宗教自由——威斯康辛州的强制义务教育法是否生效。鲍尔先生告诉法庭,阿米什教徒的教育目的并不是要让孩子在人世中超越别人,而是为了要上天堂。陪审团全体赞成阿米什教徒,大法官伯格(Berger)宣布:“强制义务教育阿米什教徒16岁的孩子,的确伴随着一种非常真实的威胁,那就是损害阿米什人的社会与宗教信仰。”(经久不息的热烈欢呼。)

  阿奇伯尔德·麦克利什(Archibald MacLeish)曾写道:

  对阿米什人的普遍看法是,他们是个不合时宜的民族,一个伴随着马和马车、旧约中的上帝以及其他一些年代久远的事物,如农艺、用很长时间都习惯不了的家务技艺,还有和谐的生活……生活在过去的历史中的民族。阿米什人有理由相信他们自己、他们的父亲,以及父亲的父亲对这个世界的看法比那些笨拙的观光客的祖先要睿智得多……当我们仍天真地相信轧棉机、火车、飞行器,以及内燃机,认为我们知道它们将去向何处时……阿米什人已经决定不加入这个行列。

  如果有一天你成了一个流浪汉,四处游荡,我建议你到兰开斯特吉。阿米什人决不会吝于给你一顿饭吃,而且还会让你睡在他们的谷仓里。有些流浪汉在救济院过冬之后,会一个夏天接一个夏天地回到兰开斯特,像老臭,(Old Stindr),他用皱纹纸折出一束束的玫瑰花作为我们供给他食物的回报。他在我们的农场待得很久,在他再次上路流浪之前,我们的每一个房间都变成了充满玫瑰花的闺房。不过,现在睡在谷仓中已经不像以前那么舒服了,因为现在的农民都把干草捆起来。在干草上打滚已经是过去的事了,在一捆一捆的干草上是没法打滚的。

  同样,如果你是黑人,很不幸地陷入城市贫民窟中,并且失业了,你也可以搬到兰开斯特去。我保证你可以在那儿找到份工作,而且阿米什人会纷纷来帮助你。他们知道什么是基督徒精神。

  他们对金钱与权势不感兴趣。有一天我带葛莱德温·吉伯(Cladwyn Jebb)去拜访一位看起来像圣彼得的上了年纪的阿米什教徒,这位老先生当时正在吊在两棵苹果树之间的吊床上打盹儿。他躺在吊床上问吉伯他是谁。“我是英国派驻联合国的大使。”这位老先生想了大概一两分钟,然后说:“你还是个大人物嘛,对不对?”

  阿米什人从不善于多愁善感。男孩子在结婚安定下来之前,非常野性、鲁莽。他们离谱地买下快步马,骑着它们以极危险的速度飞驰。他们还在星期天的傍晚,在因特考斯的大街上举行轻便马车比赛,伴随着令人心惊肉跳的大喊大叫。他们的第一个孩子通常在结婚不到九个月时就出生。

  整个教会被分成不同的教区,每个教区大约包含40个家庭,由一位主教、两位牧师,以及一位赈济员管理。这些神职人员都是农夫,同样14岁时就离开学校,但他们中有许多人可以把圣经新约倒背如流。他们用抽签的方法决定谁来担任神职,把选举的重担委托给上帝。这些神职人员用铁腕管束教徒。任何人拥有拖拉机、通好或偷窃,就会被神职人员祭起本教戒律,用法铃、书本和蜡烛逐出教会。被逐出教的罪人,不仅仅不能参加圣礼,还会遭到整个阿米什社会的遗弃。即使是他的家人,也不允许与这名罪人同桌吃饭(“不可跟那自称为信徒,却淫乱、贪婪、拜偶像、辱骂别人、酒醉或窃盗的人来往,就是与他同桌吃饭都不可。”《哥林多前书》第五章 第11节)。我还听说连他的妻子都不能跟他共睡一张床。这种可怕的惩罚,是保护阿米什人生活方式的一种非常有效的力量。

  身为阿米什人也有实质上的好处。如果你断了腿,离你家最近的邻居会帮你耕种。如果你的谷仓失了火(许多谷仓的确毁于火灾),邻居们会帮你盖一个新的。如果你死了,留下家人孤苦无依,教会的赈济员会照顾他们。

  阿米什人的宗教仪式在隔周的星期天举行,但不是在教堂,而是在一栋农舍,这样做是为了纪念以前他们在德国因信仰而遭到迫害的日子。这栋房子建有隔墙,隔墙可以向后折叠,以便腾出一个大的房间容纳参加聚会的所有教众。举行宗教仪式的前一天,是每个人“做准备”的日子,一辆马车把板凳、用架子支起来的桌子,以及赞美诗集——奥斯本赞美诗集(the Ausbund),1564年在瑞士首次印刷——运到这栋房子。星期天早上八点,教众纷纷驾着单座马车和多座马车来到聚会的地方。仪式的开场是用古代宫廷式的德语进行介绍性布道,大约半小时。接着是默祷,然后开始日课。主要的布道通常由主教进行,至少要一个小时。这时就有人会嫉妒刚当母亲的妇女,因为她们可以带着小宝宝到外面的夏季厨房中喂奶,这个景象是我四岁的儿子百看不厌的的奇观。

  主要的布道结束后,其他牧师对布道内容进行解释,这要用相当长的时间。接着大家就在没有任何伴奏的情况下,用跑胜走调的和音、送葬乐般的慢速度,以及一种阿米什人称之为zutterich singe的颤音唱赞美诗。这些从未被正式地记录下来的悲伤的挽歌,源自6世纪的格列高里圣歌(Gregor-tan chanting)和一些音调并不和谐的德国民谣,诸如“我见到了人形怪的主人”(ISawthe Lord of Frankenstein),“我见到了一位提着壶的少女”(ISaw a Maiden with a Jug)。有些赞美诗长达6G节,讲述16世纪再洗礼派受难者所受的折磨。我家的农夫托比·史多兹夫斯常常在挤牛奶时对牛唱这些赞美诗,因此增加了牛奶产量。

  最后,经过在三个小时的布道、祈祷以及听起来像猫叫般的歌唱之后,整个仪式在祝祷中结束。在听到Durch Jesum Christum这句话时,所有的教众都跪拜,这样的举动出现在这个超虔诚的清教徒教会中真让人吃惊。

  接着是午餐。每次午餐的菜色都一样:汤、脆黄瓜炒蛋、甜菜根、馅饼派、乳酪和咖啡。大人们整个下午都懒洋洋地在草地上消磨时光,小孩子则玩游戏,直到大家都到了该回家挤牛奶的时候。

  有时候有人会邀请我妻子去参加猜迷会,要玩上一整天,而且会比桥牌更有成就感。阿米什人想在房子里加个房间或改建马厩时,就邀请邻居来家里参加一种叫做“嫁戏”的工作餐宴。他们永远不会错过参加拍卖会的机会。有农场要出售时,拍卖农场的人会在大家叫价投标的中途休会,给竞标者半个小时去向他们的父母、叔叔伯伯,甚至祖父借更多的钱。拍卖会上都准备汉堡和热狗,每个参加拍卖会的人都尽兴而归。阿米什年轻人星期天晚上不去跳舞,而是去“唱歌”。整个过程从唱赞美诗开始,以跳方块舞结束。男孩子们来时都是驾着敞篷马车载着自己的姐妹,离开时马车上坐着的却是别人的姐妹。

  冬天的时候,当白雪覆盖了所有道路,阿米什人就拿出家里的雪橇。教会不允许用雪橇铃,所以在雪橇到你眼前之前,你根本听不到它们来了,我就不止一次把自己摔到雪堆里以免于被它撞倒。

  除牛奶之外,阿米什人最重要的经济来源就是种植用于制作雪茄的烟草。烟草的管理与采收需要极其大量的手工劳作,所以家里的孩子越多,就可以种越多的烟草。种植烟草的工作在二到四月间开始,一辆古老的蒸汽机车来给苗床消毒就是序曲。烟草的种子太小,为了均匀地播种,必须让种子浮在水面上,然后用罐把它们洒在苗床上。当一位来自城市的好心的国会议员向阿米什人建议,每位农民都不应该种超过一浦式耳的烟草种子,这样可以有更多的土地来种小麦时,阿米什人被大大地逗乐了。因为这位议员不知道,一浦式耳的烟草种子可以种7000英亩土地的烟草。而很少有阿米什人种得多于五英亩。

  播种之后,要在苗床上铺上刚宰完的猪的猪鬃,在猪鬃上再盖细薄的棉布。如果勤浇水,到五月底的时候,苗芽就会长到八英寸高。这时候就把苗芽移植到地里,每英亩5000株,每种一株都要浇一次水。

  烟草继续长大,农民也必须不断地用锄头锄去杂草。八月中旬左右,要把每株烟草的顶端折断——每英亩五千株——这样养分才会充分地送到两旁的叶子上。两个星期之后,必须把地里的每一株烟草再仔细检查一遍,除去旁边长出来的新芽和巨大的绿毛虫,这是一桩很腻人的工作。九月中旬,如果烟草还没有被冰雹打成一条一条或者被一种叫“野火”的菌病侵袭,变成无可救药的麻脸的话,那么就可以砍收了。农民们用镰刀从根部砍起。

  全年的农事中,这是最繁重的一种工作。用几个小时把砍下来的烟草在太阳底下晒蔫,再插到木条上,每根木条插五株。之后把这些木条挂在一种叫烟草梯的运输工具上,用马拉到谷仓中。如果马匹已经等得不耐烦了,那么一起步它们就会奔跑起来。一对柏雪龙(Perderons)马载着你的收成飞奔,掠过如画的风景,那景象实在是太惬意了。烟草运到谷仓,就要把木条挂到鹰架上去,你得冒着危险爬上爬下。接下来的几个星期,你得祈祷老天爷给你干燥的好天气,这样烟草才会干透,而不会烂掉。11月时,把烟草从鹰架上取下来——烟草变得金黄,香香的、脆脆的、薄得像纸一样。这时候要把烟叶从梗上摘下来,按照大小分好,紧紧地握在手里,用木制的压板把它们压成一捆一捆,再将捆好的烟草用牛皮纸包起来,最后用细绳系好。如果马不停蹄地工作,我一天十个小时可以处理500株烟草。最后,一家烟草厂的采购员会来拜访农民,用他开出的价钱购买这些烟草。我到这儿的第一年,一个这样的无赖出价每磅28美分,并且向我发誓说我的烟草是他的老板授权给他以这个价钱采购的最后一批了。我卖给了他。第二天早晨,同一个人给我的邻居41美分一磅。阿米什人农民受够了这样的蒙骗行为,因此筹划了一次公开拍卖。买主们都到拍卖场来了,但是没有一个人出价。这是我有生以来见过的最鲜廉寡耻的阴谋。这次改变的尝试因此无功而返,而我们这些农民发现自己又回到了原点,孤零零地站在谷仓中,等着无耻的采购员们发发慈悲。

  真遗憾,威拉·凯瑟(Willa oath)不认识阿米什人。关于阿米什人这个值得研究的课题,我所知道的书只有两本。一本是卡文·巴哈曼牧师(Calvin Bachman)的专题研究报告,1940年由宾州德国社团出版。巴哈曼在因特考斯附近的基督教联合教会做了41年的牧师,他是唯—一个对阿米什人比我更了解的非阿米什人。第二本是《阿米什的罗珊娜》(Rosanna of the Amish),作者是约瑟夫·由德,一个背叛传统,上了大学的阿米什人。他的书讲述的是他的母亲,一个由阿米什家庭收养的爱尔兰孤儿的生平,用最直接的笔法描述。这本书和凯瑟的《我的安东尼亚》(My Antonia)一样令我动容。

  我去那儿的几年以前,一群当地生意人开始利用阿米什社区在旅游观光方面的吸引力赚钱。我在那儿的时候,夏季的每个星期六与星期天,数本清的大巴士从纽约和费城聚集到因特考斯,慢慢地从车门吐出他们令人生厌的货物——背着照相的观光客。那些都市野人的低俗与阿米什人的高贵形成了戏剧性的对比。对阿米什人的生活方式更严重的威胁来自阿米什人内部。主教们顽固地禁止人们使用汽车和拖拉机,严重损害了教众的意愿。如果你用马犁田,一个小时只能犁三英里,而篱笆的另一边的非阿米什人邻居和在用拖拉机,你一定无法不问,圣经给主教们的哪一项权利让他们禁止我们用拖拉机?于是你可能加入一伙同样看法的叛逆者,成立一个新的教派。这种情况,在我去兰开斯特之前就发生了。那些脱教的人不但使用拖拉机,还开上了汽车。他们用黑漆把车上的铬盖掉,所以他们又被称为“黑保险杠的阿米什人”(Black BumPer Amish)。其他分裂教派也是因为在服饰发型等等诸如此类的问题上有不同意见才出现的。到1940年,阿米什人共有六个不同的教派,从极度保守到相对开放的。这些分裂与教义无关,所有教派的阿米什人都有同样的信条。我是站在老卫道士这一边的,但是我不用马犁田。

  阿米什人虽然自己非常遵守教规,但是他们对过较世俗的生活的人非常宽容。“你走你的阳关道,找走我的独木桥。”这种宽容别人的习惯,使他们可以在我们家使用电话,搭我们的便车。“你可不可以拉我到掌乌林去?我要去拿我的甘蓝苗。”六个阿米什人挤在我们家的A型福持车里,轻快地前进,真是一个放浪不羁的景象。

  在兰开斯特的那几年是我一生中最珍视的时光。但是我永远无法以务农为生的事实也越来越明确。我太多虑了。我担心烟草、大白菜跟麦子的钱。我担心洪水——兰开斯特的雨又大又多。我并没有健壮得足以胜任农活的身体,我觉得除草和给烟草掐尖乏味得无法忍受。我也没有足够的机械头脑使家中的农机保持良好状况。我对动物养殖法一无所知,而从书本上又学不到。最后一次令我大感羞耻的事儿是,一次伊拉·史多兹弗(IraStorltzfus)主教和他的六个儿子来帮我把玉米填到饲料贮藏室里去。主教对我的工作忍无可忍,不得不请求我别碍他们的事儿。”

  我还记得祖父当年如何从一个失败的农夫成为一名成功的商人。我为什么不仿效他呢?为什么不成立一家广告公司呢?那年我38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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