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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这是我们俩的钱。正因为如此,我一直没有动它,即使在我几乎身无分文的时候也没有动。为什么?我知道那里面有你的一半,我没有权力私自动用它。可是,你却又一次背着我把这笔钱全拿走了,而且,还在你后来的书里说我动过这笔钱。其实,你只要算一下利息就知道我到底动没动过了。

  一下子,我想起了很多很多。

  我想起了你曾经问过我,当危险来临的时候,先保护你还是先保护钱,当我回答保护你的时候,你还说不对,应该先看好钱。当时我只不过觉得这是一个笑活,可它确实早已暴露了你很看重钱的禀性。我曾经为此说过你,你还说什么“即使你为了钱,这钱也有我的一半,也是为了我的钱”。

  我想起了,当我们和你的大表哥一起谈论最初的一万元钱时,你说过的话——“这钱也有他的一半”。即使是在一九八八年我们闹离婚之前,你还重复过同样的语言。可是在你取走这十三万元的时候,一定连想都没想过这些活。

  我并不想占什么便宜,只是想拿回属于我的那一半。我不想要你的钱,可是你不应该把我的钱也拿走了。

  在后来打官司的过程中,我总是遇到这样尴尬的境地——法院总是不停地问我,你有什么证据?

  他妈的!我没有证据,一点证据也没有。如果一个人的良乙都不能出来作证的话,要证据又有什么用处?

  善良的人怎么会在两情相悦的时候为后事准备证据呢?可是如果没有证据,又怎么能证明你的话是真的呢?想到留证据的人未必会用得上,需要证据的人常常不会留有证据。也许生活就是这样吧。

  过了几天,刘晓庆找了两个律师来见我。

  哼,对于那两个律师.他们的名字我根本不想提。我只知道,有些人太可怜了,他们也许一辈子的“伟业”就是替刘晓庆打了这场官司。其中的一位还就我和刘晓庆婚姻的故事写了一本书,对于那本假话连篇的书,我只有嗤之以鼻。曾有朋友劝我对书里面的恶意中伤起诉,可是,我一点兴趣也没有。和他们对簿公堂?不值!

  六月二十七日,上午,我找了几个朋友凑了些钱,把该还的账都还清了;下午,就和朋友们一起去洗印厂的游泳池游泳去了。

  在游泳的时候,突然有人告诉我,刘晓庆今天晚上要去棚里录音。听了他的话,几个朋友的目光一下子转向了我。

  其实我去不去在两可之间,蛇口之行己使我再也不想见她了,但我还是想当面问她一句:你怎么把我的钱也拿走了。我想看看刘晓庆在听到我这句问话之后的表现,会不会睁着那双美丽的大眼睛撒谎。人都是有两重性的。背着当事人瞒天过海的本领谁都不缺,可是当面撒谎却需要智勇双全。我想知道。刘晓庆到底是哪一种人。

  朋友们都看着我呢,不管我愿意不愿意,我都要去,因为我是个男人,况且,在大庭广众之下看自己的老婆,这又算得了什么呢?自小我就不缺勇气,我的那个英雄主义又在膨胀了,这回当然也不能让人小瞧了!大丈夫也是被激出来的。

  大家照样看着我,一个人慢慢他说:“刘晓庆可能会带着保镖。”

  刘晓庆的保镖是姜某通过他父亲的关系找到的,是北京武警一中队的。本来刘晓庆想让厂里出面去找武警的,但负责法律事务的陈某某却一口回绝了她:厂里的职工到厂里来生产还需要保镖?这种事情没有任何条例可循。你说你人身受到威胁,可以去找公安局,武警又有什么理由出面呢?再说,这种要求本身就是过分的,你带保缥,他也带保镖,厂里的正常生产怎么进行?

  由于陈某某坚持原则,刘晓庆想通过厂里找武警的想法是不可能实现了。那么,她找保镖完全是一种私人行为。法律在一步步健全。我不知道它是否已经“健全”到可以私自找中国人民武装警察来保护个人人身安全的地步了。

  既然她请的是武警,我更不必担心了。我虽然只参加过中国人民解放军,但我知道,武警的入伍教育里很重要的一项是“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人民的武警怎么能打人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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