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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我不会忘记我所看到的,我不会说出我所看到的,我不会……不会……永远不会!

  静静地,我们长时间地对视着……

  刘晓庆扑了过来,抓住我的胳膊苦苦地哀求我。我一甩手,把她摔了出去,也可能因为正在气头上,我用力过大,刘晓庆是一下子飞出去的……

  说起来人们可能不相信,那真是一个漂亮的三百六十度空翻……

  我疯了,一定是疯了!

  我让“小严”通报了姓名、单位和职务,然后,就让他站到阳台上去。

  三月的北京仍旧是春寒料峭,“小严”求我,让他穿上衣服。我想了想,给了他一件外衣。他披着外衣蹲在阳台上,我随手把门关上了。

  我一下子坐在沙发上。

  当时,我的样子一定很可怕,眼里一定是凶光毕露。刘晓庆哭着走过来求我。

  记不清她都说了些什么了,可是,我决不会那么轻易地就原谅她。

  百般哀求之下,我仍然保持沉默。

  突然间,她要给我跪下。我飞起一脚,踢到了她的小腹上。那一脚踢得很重,而且,我穿的还是一双消防队员的那种靴子。甚至,踢她的一瞬间,我感受到了通过靴子传来的强大的力量,在这种力量下,刘晓庆手捂着肚子蹲在了地上。看着她的样子,我的心猛地一酸。

  我好恨啊!又好心疼!

  这种恨也包含着对我自己的。

  那时,我还幻想着刘晓庆的肚子里怀着我们的孩子,曾幻想着那是我们孩子生长的地方,可是,我却狠狠地踢了那儿一脚。虽然我当时连想也没想,但是我更不能原谅的,就是自己连想也不想。

  我他妈的真该死!

  “小严”在阳台上不时地敲着门,希望我能让他进来。

  “你爬下去吧。”我说。

  他好像还做了一下努力,爬到了左面一家的阳台上,但是,也许是因为那家有人,也许是因为他不好意思,总之,他又爬了回来、在阳台上苦苦地哀求我、希望我让他从屋里离开。

  唉。我天生是个顺毛驴,吃软不吃硬,在他说了许许多多“我该死”、“对不起”之类的话之后,我把门打开,放他走了。

  这段细节,刘晓庆在《自白录》里写得很清楚。

  剩下来的时间,只有我和刘晓庆……

  我们说什么?怎么说?我不知道。

  我们做什么?又怎么做?我也记不清了。

  反正那天晚上,我们说了许多许多至今已想不起来的话,也做了许多许多至今已想不起来的事。也可能刘晓庆会记得,如果我都想不起来了,那么可能记得的只有她了。

  或者是因为我本能地想忘了它,忘了那晚上,那晚上,确实是地狱,确实是地狱。

  我同意刘晓庆在书里写的那些想法,看来,她还记得很清楚,既然她不想说,那么就让我俩还互相保留一点隐私吧!我想,今生今世,我也不会再谈起那个夜晚发生的事情,它永远是我和她心里的一块没有任何人知晓的秘地。

  说起来好像还很高兴,毕竟,我们还有一点隐私。在刘晓庆《自白录》里,洋洋万言所谈的除了我们的隐私之外,还有什么呢?但是,她毕竟没有“伟大”到坦白一切的地步。在我们之间,还有许许多多故事没有说。

  让我继续写下去是困难的,在上一个段落辍笔之后,我一直不想写。我尽力地回想着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可是不管我如何绞尽脑汁,好多事情好像还是想不起来了。也许是我的潜意识不想让我自己进入那个永久封闭的地带吧。

  但是,这是我们感情的一个转折点,这个空白应该有最简单的说明。

  我们是如何度过这场危机的,我的记忆是含混的,我所记得的只有两点:或者,我离开她,结束我们之间的一切,我们那灿烂爱情已经失去了光芒,前途黯淡了,只能就此分手;或者以十分的勇气来承受这不幸,用宽阔的原谅来感动天地,让她以此为戒,用这最后一次不忠换来那永远真挚不变的感情……

  说来真是难为情,即便是发生了这样的事情,一想到要离她而去,心里又涌出一股恋恋不舍。如果原谅她的这次过失,我的胸怀又没那么宽阔。

  经过了刚才的急风暴雨,这夜晚更显得万籁俱寂。她坐在那里,一动不动呆呆地看着我。我坐在沙发上,故意不去看她,两眼望着天花板,不时地喘着粗气,我势必要离开了,我站起身,缓慢而坚定地向门口走去就在我将要把门打开的时候,她突然从身后扑了上来,紧紧地拉住我:“不能走,你不能走,无论如何你今天晚上不能走,要不然我会死的。”话音未落,她就嚎啕大哭起来,那伤心的哭声会把世上所有的男人都融化掉……

  第二天,太阳升起的时候,我们之间也雨过天晴了。

  上午,我们请了一个吉他手。本来刘晓庆是想让我学吉他的,可是我对乐器实在是不擅长,所以学不久,就放弃了。因为我觉得女孩子自弹自唱是很有出路的,所以力劝刘晓庆学,她学起来也比我快一些,因为她有学扬琴的基础。

  当吉他手来了以后,我就出去买菜了。在北新桥附近就有蔬菜市场,但我还是登上了公共汽车。也许是我想出去散散心,好回想一下发生在我周围的事情。

  在车上,我突然间觉得嘴里有些异样,连忙背过身,把手伸到嘴里。天!我的牙碎了,我的左面最后一颗牙被咬碎了。

  我把掉下来的那一小块碎牙拿在手里,它白花花的,有如小拇指盖那么大。

  我的心里很不是滋味。

  小时候,在评书《薛刚反唐》里听到过咬碎钢牙的描写,后来。样板戏席卷全国的时候,也和大人们一起听李铁梅唱过“咬碎钢牙”,我一直认为这是文学表现手法,夸张的成分很多,现在才知道,确实“词出有因”。

  想来从古至今,人们也是在这种爱恨交织的日子里度过的。我想我绝不是咬碎钢牙的第一人,也不会是最后一人,这件事对我,恐怕是没齿难忘了。

  对于剩在嘴里的那半颗牙,虽然我一直尽力保护,但它还是经常作乱,给我增添了很多疼痛后来,和刘晓庆离婚之后,我就把它拔掉了,我的牙一直很好,只有这一颗,成为这件事的殉难者。我拔掉它,本来是想拔掉那些不愉快的回忆。可以肯定地说,如果刘晓庆不在她的书里提起的话,我是永远不会把这件事公之于众的,而且、这么多年来我是这样做的,我从来没有讲给任何人听。

  为那件事,刘晓庆埋怨我:“你为什么要这样做?为什么?”

  那天晚上,我把她吓坏了,我曾经对她大吼,“如果再有一次,我就杀了你。”

  在吉他师走了以后,刘晓庆对我说,“你要是悄悄走了就好了,那样,我不但不会离开你,反而会更爱你。”

  可是,事情已经发生了,无可挽回地发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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