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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〇

  【出走外国乃因信心动摇】

  霍英东出走外国半年这回事,除了公司职员和家人知道外,外界并不太清楚,故我所搜集到的大量报章、书刊资料,对他的这段经历也只字不提。至于他当时的心情、思想如何,则更是只有寥寥几个知心的人才知道,因为霍英东极少向人提及这段经历。

  1995年7月,我才第一次听说霍英东曾经出走半年的事,而且还是无意中听到的。有一天,我和霍英东等人一起坐船从香港赴番禺南沙岛,途中,我们聊起“六七风暴”的事。

  “‘六七风暴’中,有一个‘斗委会’,曾经有人传你参加,有没有这回事?”我问霍英东。

  霍英东断然否定:“没有,我当时已离开香港……”

  “为什么离开香港?”我接着问。

  “那夜塑料花事件一发生,第二天我就即刻去了英国……”霍英东欲言又止,答非所问,似乎不想深谈。

  这时,坐在一旁的一位霍英东的助手说:“当时,内地正在搞‘文革’,不少人被剃头发,被迫下跪,一些从香港回去内地的知名人士也首当其冲,红线女被人剃头发,邓荣超也挨斗……见到这些情况,霍生思想受到一些冲击,担心香港也会这样,于是就到世界各地走走、看看。”

  后来,在霍氏集团办公室,我又向霍英东提起这些问题。

  “内地搞‘文革’,你认为与你有什么关系?”我问。

  霍英东摇摇头:“那时‘文革’的一些做法,比如游行示威,批斗别人,剃发,下跪,要读毛主席语录,这些我并不太理解。当然,并不是害怕什么,但总是有一些担心‘文 革’会波及香港……”

  霍英东的担心并非多余。事实上,“文革”发生不久,港澳两地就受其影响,一些“左派”工会组织工人上街示威游行,“文革”式的造反动荡已隐然可现。

  “是什么直接的原因,促使你匆匆决定出走外国?”我又问。

  “当然,并不单单是一件塑料花厂事件,在这之前,已经爆发了一些事。”霍英东开始侃侃而谈。

  “较早前,澳门发生‘一二·三事件’,搞到何贤在街上晒了几个钟头,搞到英国领事馆的官员也晒了几个钟头。结果,英国撤走领事馆,到现在还没人恢复。一个‘一二·三事件’,澳门就成了一个死城,没有人敢去。

  “胡应湘和他父亲胡忠的中央、上海的士公司事件,也搞得很大。胡应湘解雇一个工人,

  一些司机就天天坐在车棚门口,不肯走,工人起来造反,最后搞到胡应湘要壮士断臂,几乎

  把所有的士都卖给工人,平息事端。

  “何添那家好像叫银龙的的士公司也一样,卖了一些的士,解雇工人,最多拿钱出来遣散他们,但工人不肯,一定要复工。不久,恒生银行门口 坐着一些人,最初坐10多个人,后来静坐的人越来越多,好像银行要挤提那样……”

  胡应湘当时打理他父亲胡忠创建的的士生意,是香港最大的的士公司——中央和上海的士公司的董事总经理。他当时还兼任香港地产商会副会长,与霍英东较为熟络。而何添当时是恒生银行的董事总经理。那时,霍氏集团的写字楼就设在恒生银行总行大厦里头,故每天上下班,霍英东都目睹工人静坐、抗议的情景。

  这一连串的工潮,霍英东虽然不尽明白个中详情,但他却隐隐约约地感觉到香港将会像内地一样,时局动荡不定,出现大的混乱。

  我们可以想像得到,这个时候的霍英东,心情一定很复杂,他虽然无从预测香港出现大动荡将会给市民带来什么影响,但他却不能不为自己的生意、事业是否受到冲击而顾虑,更不能不为自己的安危而担忧。眼见香港时局动荡不定,对香港前途的信心自然动摇;倘若这时又联想到港英当局向来对自己的歧视,那么对事业、对香港意兴阑珊,也是自然不过的事。

  三十六计,走为上策。在动荡的时局中彷徨、迷茫的霍英东,于是决定暂且告别香港,远走高飞,避避已经逼近的风头。

  【半年的海外生活】

  谈了出走外国的原因,我们又谈到霍英东在外国半年的生活。

  “你第一站是先到英国,住在什么地方?”

  “我记得,起初好像是住在伦敦的一间叫做爱嘉顿的酒店。那时,在英国有很多笑话,用电灯、淋浴用热水,好像我们现在在香港打公共电话那样,要向一个小孔里扔进硬币,如果不及时把硬币扔进去,电灯会熄灭,淋浴时也会突然间没有热水。住酒店,样样都觉得不习惯,衣服没人洗,放着一大堆脏衣服。早晨要冲开水、饮茶,样样不方便……”

  “在英国一直住在酒店吗?”

  “不是。那时我有个儿子在英国读书。他们读书很头疼,他们在学校住宿,一到假期,学校一定叫他们搬走,连行李也要搬,没地方放;学生住酒店当然不太好,而一些出租屋一般不会租给学生,因为学生是短期居住。他们有时扮大人去租屋,但业主也不租给他们。我儿子假期起初住在同学家,但不方便,10多个同学住在一起。那时披头士正风靡全球,他们就模仿披头士,个个留长头发,日日去唐人街玩。我担心他学坏,于是干脆花了5000多英镑,在伦敦买了一栋半别墅式的房子。我后来就到自己的房子住下来。”

  “半年间,一共去了几个国家?”

  “去英国之后,又去了日本,最后一站是经加拿大去美国。那时,我还有儿子在美国、加拿大读书。那么多地方当中,在英国和加拿大住的时间最长,差不多有半年。”

  “那在加拿大住在哪里?”

  “在加拿大最初也是住酒店的,后来也买了房子。其实,本来并不想买的,我有一个同学很热心,一定要带我到温哥华去看一间屋,看完之后,不讲价也不好意思,于是随口还了一下价,不想买。但我去了美国,我儿子打来电话,说对方同意卖给我。当时,那间屋只是几十万港元,小数目,但买了以后又怎样?于是,我叫儿子叫人去装修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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