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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溪(11)

  《四姊妹》的父亲——地主官商高殿臣,是写得最成功的一个人物。他精通商业行情,是交际场中的大市侩;他一生中唯一遗憾的是没有“爵位”,恨自己只是一个“土鳖地主”。为了挽救家庭败落的命运,他以四个玉树般美丽的女儿为钓饵,让那些有权有势的军政界的官宦人物上钩,好“有个能作威作福的乘龙快婿,管他什么伪满、中华!”他以杨玉环如何被唐明皇册封为贵妃对女儿们进行教育:“她爸爸成了老太爷,她哥哥杨国忠成了宰相,连文武百官也顶不上人家一个杨家闺女!……你们姐妹四个,要有一个成了这么显贵的一品夫人,光耀咱们高家的门庭,那我也不白来人世走这一遭啦!”当“新京”皇宫传出“选妃”“圣诏”时,高殿臣恨不得立刻携眷奔赴“满州国”应诏,为当“老国丈”,竟把家从哈尔滨搬到长春,大花“运动费”,不惜走“后门”……高殿臣是个随机应变的几朝“元老”,伪满、国民党时期他是上面的人物,共产党时期,他仍然浮在上面,成了“红色资本家”。“统战对象”。实际上,他的骨子里却是一个没有国家、没有民族、货真价实的卖国贼、反动派!他自己曾说,他称各式各样的女婿:“有高干女婿,外国女婿,还有劳改释放的女婿……”这是一部多层次、多矛盾,纵横交织的历史!高殿臣,则是在中国这块土地上,不管风吹浪打,成长起来的一个令人费解的“怪物”!

  《彩凤凰》是一部农村劳动妇女高尚道德、情操的颂歌。柳溪说,它“是专门描写农村妇女形象的。她是我在抗日战争中就熟悉的妇女,而她的遭遇,又是在老解放区常见的,我为这些勤劳、勇敢、善良的女性流过眼泪,抱过不平,因而写起来不仅感情饱满,而且也献上了我崇敬的心情。”

  小说中的葛素娥,在八年抗战中,支持丈夫参军打日本,以自己的生命,勇敢地掩护过他。她不仅承担了养育一家老小的重担,还跟着雁翎队打过伏击。然而,这位对革命有功之臣,革命胜利后她得到的却是不幸。她和进城后当了官,变了心,抛弃了她的乔振民是“抓髻”夫妻,过去非常和美,他当了八路军后,她为他站岗放哨,盖洞口,他挂了彩,为他养伤。但在文化大革命中,当乔振民被揪斗时,她不仅疼爱地可怜他,还为其申张正义:“……尽管乔振民对我没良心,我恨他,可我要说,他不是一个孬种,更不是一个叛徒!他打日本鬼子,把脑袋掖在裤腰带上干革命咧。他不是胆小鬼,怕死鬼,他身上挂过多少彩,有多少枪眼儿,我知道的最清楚……这是实际事儿!我恨他没良心,这也是实际事儿,但这是私人间的个儿,可那是革命的大事儿,不能胡编。”这些话,只有一个公正、善良、仁慈、高尚的心灵里才能流出,这些话如同雕塑家的一刀一斧,画家的一笔一抹,最后完成了这个闪光妇女的形象。葛素娥的性格也有弱点:那就是奴隶般地忍受痛苦,“打断胳膊往袖里掖,打掉了牙往肚里吞”这种从中国几千年妇女的命运中因袭下来的逆来顺受的一面。这个人物的心理刻画、性格描写极其细腻、准确。作者从千百万个葛素娥的命运中,把最真切、感人之处,提炼出来,诉诸笔端。在朴素、自然、抒情、清疏的文笔之中,为我们创造出一个有着民族传统的文学形象。

  在生活中,或在历史上,虽然邪恶得逞的悲剧普遍存在,但在柳溪的多数作品(如以上三部中篇小说)中,都是大团圆的结局。这从美学上,表现了中国人在艺术上的美好的善良愿望,也体现了作者美学观点及对弱者的同情。

  九

  《功与罪》是柳溪以二十多年的奋斗写下的具有较高艺术概括力的长篇巨著。它以主人公方红薇的成长为主线,再现从“九·一八”到“七七”事变前夕中国北方城乡波澜壮阔的革命斗争与社会生活。

  小说是从美国传教士查理德和与他有两代世仇的贫农女儿方红薇的斗争展开的。聪明、美丽、天真、善良的方红薇,在水峪镇为父母取药时;被从事对中国儿童做征服心理实验的查理德拐骗到北平,幽禁在深宅大院。曲折、复杂、激烈、艰苦的斗争就从这里发端,并逐步深入、激化。方红薇从被拐骗,到接触革命,受到启示,挣脱教会势力的羁绊,积极参加“一二·九”运动,并作为领导,南下请愿,这是一个艰苦的历程,也是她从幼稚到成熟、成为革命战士的过程。这中间,交织着民族矛盾、阶级斗争,有真诚的友谊,有纯洁的爱情,既有历史长河中激流勇进的战士,也有沉沦、叛变的渣滓。

  这部小说,是柳溪在1958年酷暑中,被戴上右派分子“荆冠”那天,下定写作决心的。《功与罪》从写作意图、结构、时代背景到成稿,都有不少重要的变化。柳溪说,她写《功与罪》的目的,最初比较简单,但酝酿了好久。她老家献县的张庄有个大教堂,在抗战与解放战争中,专门搜集共产党的军政情报。1947年被破获,她对此颇有感触。解放后她去参观育婴堂,见到白骨累累的死人坑,深受教育,于是便决定写一部单纯揭露教会配合侵略中国的作品。但后来她被劳改,时间挤掉了,拟写的作品搁浅了。是她划成右派之后,才又燃起创作这部小说的欲望。那时她在天津南京东路看见一座德国天主教堂正作晚祷,许多中国人虔诚地在听一个身穿白色绣花道袍的人在讲经。柳溪说:“当时我心里很难过,已是六十年代了,在我们国家对宗教还那么火热,我感到有一种揭穿宗教的责任。这时我想到我仍旧要写这部作品。”

  她在冀中时,认识一位曾是内蒙古王爷的军区司令部的参谋长,为了投身革命,他坐过牢,爱妻在狱中生下一女后牺牲。“二十年后,在一次剧团为部队演出时,她发现一个女演员长得很像他死去的妻子……非常凑巧,女演员原来也是一个没有父母的孤儿,父亲是革命者,母亲在狱中生她后死去,她被送到育婴堂长到十五岁,才偷着跑到根据地参加了革命。参谋长从身上拿出保存的照片,于是他们抱头相哭,从此认了父女。北平解放后,女演员忽然接到她生身父亲的信函,被认走了。可是他们还保持着父女一般的感情。这件事使我非常感动,于是初稿我就写了这个故事。”(《功与罪》上部《后记》)在农场劳改时,柳溪与与一位也被打成右派的巾帼英雄人物同居一室。她的故乡是基督教美以美会的一个教区……八岁时被一名美国传教士拐骗到北平,经过学生运动和地下工作的锻炼,“七七”事变时参加了革命。之后,东挡西杀,业绩辉煌。柳溪说:“她是我们这个时代孕育的女性英雄人物的典型……劳改分手后,我书中的女主人公的形象,便鲜明地树立起来了。于是我以参谋长的故事和她的经历结构新的梗概,重新写作了第二遍。”这位女英雄,就成了方红薇的原型。这部小说她从1958年构思,1962年写作,到1965年,她完成了两部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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