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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庆云(4)

  那几年,她接连写出《快乐的童年》、《花几朵朵开》及《和爸爸比童年》几本儿童诗集。那些小诗琅琅上口,既能用普通话念,又能用广东话念,试举两首,那种明朗、清新、细腻、情景交融的艺术风格,便可足见一斑。第一首——《织竹箩》:

  折手掌,

  唱山歌,

  爸爸种瓜我织箩。

  我织竹箩个个好,

  我织竹箩心事多:

  箩大又怕爸爸挑得累,

  箩小又怕西瓜大过箩。

  后两句多细、多巧、多神!把“织竹箩”的孩子的矛盾心理,活脱脱形象地表现出来,天真和童趣,俱在其中。第二首——《绣秧秧》:

  枕头布,

  二尺长,

  我家有两个巧姑娘。

  姐姐在田里绣花花,

  妹妹在布上插秧秧。

  金针来,

  银线往,

  忙坏蝴蝶一双双,

  又错认手儿作同伴,

  又错把假秧作真秧。

  这首《绣秧秧》的后两句也是画龙点睛,其新巧跃然纸上。其他如《摇摇摇》、《送香蕉》、《小小鸡》和《摘根野草当萧吹》等,虽都具有传统童谣的特点,却又有作家自由的创造和发展。历来中国诗歌都是寓情于景,情景交融、诗中有画的,黄庆云的儿童诗在这方面更有其色彩。女画家林琬崔用画笔淋漓尽致地把她的诗情画意表现了出来,那些精美的儿童画,也为诗作增色不少。诗的大自然、画的大自然,与大自然揉成一体,且不说对儿童的陶冶,就是对大人来说,也是爱不释手,有一种返老还童之感。香港儿童文学作家何紫评论她的儿歌时说:“黄庆云的儿歌有几个特点:一是柔,水柔柔的,意悠悠的,一念就知道是岭南出品,仿佛只有珠江三角洲河道纵横才会孕育出这样的作品来;二是村,俏丽的也藏在乡土气息下。”他说的“村”,自然是甜美、纯洁、自然的南国乡村特有的情致。我喜欢她的儿童诗……《花儿朵朵》是其儿童诗的代表作,曾译为英文、法文、日文、西班牙文和乌尔都文出版。

  五

  作家也很难绕过政治设制的路标。文化大革命中她去了干校。经验和教训,对于国家和自己都很难忘。但作为一个作家,她是社会和生活之中的主人和观察员,思索自然要多。她思想上没有铺设曲折的道路,但终于踏上了这条道路。整个民族都付出了高昂的代价,个人的损失似乎不必怨恨。“懊悔已晚,”黄庆云说,“问题是如何夺回失去的时间。岁月不饶人,人也该更学会不饶岁月。”逝去的岁月已经望尘莫及,追是追不到的,但她在文革后却高扬精神,到艰苦的地方,熟悉亲爱的大地。她五次去海南岛深入生活,为了创作一部既给大人又给孩子的小说。

  《刑场上的婚礼》这部传记文学,是她这时期的代表作品。它讲述这样一个可歌可泣的真实故事:大革命时期,广州起义中的赤卫队总指挥周文雍和陈铁军相爱,但为了革命工作,却不能很快结合。起义失败,他们被捕,判了死刑。他们视死如归,同赴死难,并在刑场上宣布结婚。黄沙地上,红花开得如火如茶,刑场上,敌人的刺刀寒光闪闪。陈铁军向周围的群众作最后一次演说:

  “亲爱的同胞们,兄弟妹妹们,我和周文雍同志的血就要洒

  在这里了。为了革命,为了救国救民,为了共产主义的伟大事业

  而牺牲,我们一点也没有遗憾!……今天,我要向大家宣布:当我

  们把自己的青春和生命都献给了党和人民的时候,我们就要举

  行婚礼了。让反动派的枪声来做我们结婚的礼炮吧!……”

  故事催人泪下,震撼人心。故事是在大的历史背景下,以陈铁军的成长为主线展开的,她纯洁、善良、正直、坚毅、忠诚,性格鲜明,形象生动。真人真事,情节引人人胜。写这样的文学传记,对黄庆云来说尚属第一次尝试。她在《附记》里说:“传记是真人真事,因此要忠于它的时代和忠于传记的主人翁。”这两个重要的因素,她做到了。但是“搜集一个烈土的一生,好像深入宝山,探索明珠,然后用一条红线把它串起来。明珠要探求,线也要选得好,既不要遗珠,也不能把鱼目和砂砾都混进去。有些看来是砂砾,其实把表面的尘埃抹去之后,明珠才更绚烂。”这是作家在筛选资料上表现出来的深浅。但传记文学毕竟是文学,不是生平资料的搜集和编排,应该说也是文学风格的一个展示窗口。传记文学应是历史的真实和小说的色彩的高级混合物。没有任何虚构也不能成为传记文学。但虚构的权利是有限的。关于这一点,黄庆云又说:“故事中的虚构部分也是以忠于时代和忠于事实为原则的。历史事情发生很久了,具体细节无法搜集。你要去穿珠,但确实有一些遗珠寻而不见。那只好由作者根据人物和情节的发展去塑造,否则见线不见珠,甚至连线也断了。在这种情况下,作者完全有自由去想象和安排的。”但这种想象要合情入理,因为有一个史实的限制。传记作家之大手笔,是可以让冰冷的石头散发出热和灿烂的火花的。有位美国作家说,写传记无异是把自己卷进生命的万有之链里,而传记作家也无异是鉴赏生命的行家。黄庆云就是如此,她把自己的感情交给了时代和传主,这样初试获得了成功,使《刑场上的婚礼》成为好书。接着她又创作了以大革命时代省港大罢工的劳动童子团为题材的长篇历史小说《第一条红领巾》,还在香港出版长篇童话《金色童年》和小说《爱我香港》。

  黄庆云是一位专业作家,但事实上并不能专事写作。她总是有许多事情。1979年参加中国文学艺术工作者第四次代表大会后,她担任了中旬作家协会广东分会副主席,并主编于1981年创刊的《少年文艺报》。作为中国广州笔会中心副主席兼秘书,她努力把中国的文学作品,通过书籍、翻译介绍到国外。自1984年始,广州笔会中心每年编一本广东作家作品的英译本,总题为“桑叶丛书”——第一本《花城》,第二本《雾失楼台》,第三本《泰山神女》;还编儿童文学的英文译本。1986年,她出席了在纽约举行的国际笔会四十八届大学,并主持了儿童文学小组的讨论,还以《中国儿童文学的概况》为题发言,讲稿发表在美国约翰斯·霍普金斯大学(JOHNS HOPKINS)出版的世界儿童文学批评杂志《狮子和独角兽》(THE LION AND THE UNICORN)。除了以上的职务,她还任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及新《少男少女》主编。

  探索,不停地探索!是她在文学创作上的追求。

  1987年夏之末,在她赴香港前给我的信中说:“除了探讨历史题材的创作,我还要继续研究怎样写好儿童诗和童话。为了孩子,学习科学知识也是我的一个新课题。创作上仍然是一条不断向明天延伸的路、还需要跋涉……”她还说,要像春蚕一样,结茧成丝,一丝一缕,一分一寸,虽然微不足道,但都献给人民和文学。

  再往后,她又定居香港,同她女儿——女作家周蜜蜜——一起在文学的王国里耕作开拓。

  南方的云,善良。将血化作彩色的雨,永远浇灌大地和青春。

  1987年夏末于北京

  1995年元旦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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