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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鲜停战谈判的若干问题〔1〕(一九五一年十一月十四日)

  【正文】

  菲利波夫同志:

  自从十月二十五日朝鲜停战谈判〔2〕恢复以来,美国方面由于近两月来战场上损失的惨重及国内外要求停战的压力的增加,对于接受体战条件的可能性已在增长。但同时,又由于内政外交的原因,美国政府仍企图继续保持世界紧张状态,故在谈判中又尽量使用试探和讹诈的手段,以拖延谈判。谈判的中心问题,是确定军事分界线,敌人已从将军事分界线深入到我方战线以内的要求上,退到要求调整现在战线将开城〔3〕列入非军事地区,现在又退到不要调整战线,不提开城地区而要求在签订停战协议时的双方实际接触线上建立军事分界线。我们则主张就地停战,在现时双方接触线上,建立军事分界线,到各项议程达成协议时,双方接触线如有变化,可作相应的修正。现在敌人在这个问题上与我们争执不下,但估计不会争得很久。

  我们之所以将三八线分界留到将来政治谈判中与一切外国军队撤出朝鲜一道解决,而主张先行就地停战,不仅因为目前的谈判是军事停战,敌人无论如何也不愿立即从三八线以北的东部高地撤出而换回三八线以南的西部沿海平原,并且因为三八线以北的东部高地,即使敌人不撤,我们仍有高地可守,而三八线以南的西部沿海平原,人口多过东部,农产亦丰,更可控制开城成为进出汉城的要冲。关于这一点,金日成同志今年六月在北京商谈停战条款时,便有此意。此次亦是得他同意后始行提出的。

  谈判中关于监督问题,我们原来只拟提出成立双方停战机构,专门处理停战条款的实施和非军事地区的监察工作,但敌人一定会要求扩大监察范围到双方后方,以限制双方增兵和输入军火。我们拟只同意监察双方后方的一两个口岸,并遵照您原来指示,提议由中立国家(实际是非交战国家)担任监察,我方并准备提请苏联、波兰、印度三国担任,美国可能先是反对,后提出加入瑞典及一拉丁美洲国家。

  关于遣俘问题,我们反对一对一的原则而主张有多少遣多少的原则,估计这一问题不难达成协议。

  关于建议有关各国政府召开高一级的会议问题,方案可能有三个:一个是以目前谈判双方的政治代表召开高一级会议,美国可能提此方案;一个是由苏、中、美、英召开四国会议,南北朝鲜均派代表参加;一个是由苏、中、美、英、法、印度、埃及召开七国会议,南北朝鲜亦均派代表参加。三个方案以哪个为好,或更有新的方案,请您根据国际形势给以指示。

  我们现正根据上述各点,努力争取停战谈判在年内达成协议,但对敌人的拖延甚至破裂谈判,也作充分的准备。从朝鲜战争还要拖延半年甚至一年着想,我们在朝鲜战场上正在节约兵力、物力和财力,采取持久的积极防御的作战方针,坚守现在战线,大量消耗敌人,以争取战争的胜利结束。在国内,我们正在准备整编部队,精简机关,厉行节约,增加生产,继续加强抗美援朝的工作,以支持朝鲜战争,保证国内财政状况及市场物价继续稳定和国家建设主要是国防建设加紧进行。今年因为抗美援朝的关系,中国政府的全年预算已较一九五○年预算增加了百分之六十,而总预算中百分之三十二均直接用于朝鲜战场,苏联政府给我们的军事贷款还未计算在内。因此,如现在不立即采取紧缩节约方针,则明年预算必更膨胀,财政必定影响,物价必大波动,势必使前方战争打不好,后方建设亦搞不好。故现在我们这样打法和做法,正是为着在朝鲜谈判中,和固有利,拖亦不怕,而打下去一定能打出一个结果来,国内各项工作均好做,并有把握争取政治和经济的继续稳定和发展。

  以上所述一切,不知当否,请予指示。

  毛泽东

  一九五一年十一月十四日

  【出处】

  根据周恩来手稿刊印。

  【注释】

  〔1〕这是周恩来就通报朝鲜停战谈判的若干问题为毛泽东起草的致苏联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苏联部长会议主席约瑟夫·维萨里昂诺维奇·斯大林的电报。对于电报中提出的关于朝鲜停战谈判的若干问题的主张,斯大林分别在十九日和二十日两次复电。十九日的复电表示:“我们完全同意您对目前谈判形势的估计。最近时期以来,整个谈判进程表明,虽然美国人在拖延谈判,可是他们是更需要迅速结束谈判的。这也正是由于整个国际形势所决定的。我们认为,中朝方面在今后谈判中运用灵活的策略,继续实行坚定的路线,不表现急躁,也不表露对迅速结束谈判的兴趣是正确的。我们认为你们在确定军事分界线和在一两个口岸建立监督问题上的立场是正确的。我们也同意您关于执行监督职务的委员会成分的意见。你们在交换俘虏问题上的立场是完全正确的,并且这是敌人很难反对的。关于在停战协定签订后召集继续解决朝鲜问题的会议的几个可能的方案,我们觉得最好是召集目前进行谈判的双方的政治代表的会议,但必须有北朝鲜和南朝鲜的代表参加。”二十日的复电指出:“维辛斯基关于美国军队立即撤离三八线的要求,和目前中朝同志关于宣布以目前实际战线为军事分界线的立场之间,确实有着差别。为了揭露美国拒绝其军队撤离三八线的立场之不合理,维辛斯基不能不这样做。维辛斯基的这种立场,对中朝同志是有利的。因为它一方面揭露了美国人的贪求无厌,另一方面也表明了为获致和平而作巨大让步的中朝同志的让步和爱好和平的态度。”

  〔2〕朝鲜停战谈判。一九五一年五月十六日,美国国家安全委员会经过对美国在朝鲜所追求的政治目标与军事目标所进行的长达半个月的反复研究,向杜鲁门总统提出政策建议:在恢复战前状态的三八线上通过停战谈判,结束敌对行动。此项政策建议次日即得到批准。得到此项信息之后,朝鲜政府首相金日成于六月三日到达北京,与毛泽东、周恩来商谈有关朝鲜停战谈判的方针与方案。七月十日,朝鲜停战谈判在开城来凤庄举行,朝鲜人民军与中国人民志愿军代表团(简称朝中代表团)首席代表为南日大将,“联合国军”代表团首席代表为查尔斯·特纳·乔伊海军中将(后为威廉·哈里逊中将)。自一九五一年七月开始,朝鲜停战谈判在开城(十月下旬移至板门店)举行。朝中代表团在中国人民志愿军和朝鲜人民军英勇作战的配合下,经过艰苦、细致和复杂的谈判,以高超的谈判艺术,先后与“联合国军”代表团就谈判议程、军事分界线与非军事区、停火与停战的具体安排、战俘的安排、向双方有关政府的建议等逐项达成协议。七月二十六日,朝鲜停战谈判会议通过停战谈判的五项议程:一、通过议程。二、作为在朝鲜停止敌对行为的基本条件,确定双方军事分界线以建立非军事区。三、在朝鲜境内实现停火与休战的具体安排。包括监督停火休战实施机构的组成、权力与职司。四、关于战俘的安排问题。五、向双方有关各国政府建议事项。一九五一年十一月二十七日,第二项议程达成协议;一九五二年二月十七日,第五项议程达成协议;一九五二年五月二日,第三项议程达成协议;一九五三年六月八日,第四项议程达成协议。一九五三年七月二十七日,《朝鲜停战协定》由双方首席谈判代表南日和哈里逊签字后经朝鲜人民军最高司令官金日成、中国人民志愿军司令员彭德怀(七月二十八日在开城签字)、“联合国军”总司令马克·克拉克签署并正式生效,朝鲜战争实现停战。

  〔3〕开城,位于三八线以南的朝鲜城市,朝鲜古都,停战谈判前在朝中部队控制下,现属于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朝鲜停战谈判曾在此举行。

  2007/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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