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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王麟陶事件的处置办法〔1〕(一九四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正文】

  华东局:

  你们俘获的美军,正好为美军参加中国内战作证,望即派得力人员前往出事地点,搜集一切有关事证物证,并予拍照,以便公开宣传美帝罪状。宣传材料,望先电告我们。对被击毙之美军,可拍照殓葬,许其家属来领,以便影响美国人民,反对援蒋内战。被俘四人,暂勿释放,必须青岛美军司令部公开以书面有所表示,并使我们满意之后,方能考虑释放问题。你们应即将俘获美军一事发表简单消息,然后将详细情节宣布,并由华东人民解放军发布声明。

  中央

  亥感

  【出处】

  根据周恩来手稿刊印。

  【注释】

  〔1〕一九四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华东野战军东线兵团正与进攻莱阳的国民党军八个旅激战之际,美国海军陆战队伍长波拉德率四名士兵乘坐吉普车,从即墨县的王麟陶附近突然进逼我军阵地,当即遭到我军自卫反击,波拉德等五人全部被俘,其中一人被击伤。伤兵被送往野战医院抢救,后因伤重死亡。一九四八年二月十二日,新华社华东分社公布了事件调查结果和胶东军区对美军直接助蒋作战的严重抗议。二月十三日,人民解放军总部发言人发表评论,指出:“此次山东即墨王麟陶事件,人民解放军采取了完全正当的措施,一切责任应由美军负责。为了避免这种事件的再度发生,美国军事力量及军事人员应停止帮助蒋介石匪帮进行反对中国人民的内战,并应当立即退出中国去。”本篇是周恩来在王麟陶事件发生后为中共中央起草的给华东局的电报,经毛泽东修改过。

  2007/09/10

  对王麟陶事件的处置办法〔1〕(一九四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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