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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专著(8部)

第十九章 孝悌为先

  讨论中国人的性格,不能不谈谈孝顺。这可不是个容易对付的课题。“孝顺”与我们不得不采用的许多其他概念一样,难以用英语词语将它准确地翻译过来。其意义也和我们所理解的大相径庭。汉语中还有不少包含这一意义的概念,其中与“孝顺”联系最紧密,也最常用的一个是“礼”。为了对此加以说明,并为讨论中国人的“孝顺”性格提供一个背景知识,最好先引用卡莱尔先生的一段话(引自《中央王国》):“礼是中国人所有思想观念的集中体现;在我看来,中国可以贡献给世界的最合适、最完美的专著就是《礼记》。中国人的感情靠礼来满足;他们的职责靠礼来实现;他们的善恶靠礼来评判;人与人之间自然的关系靠礼来维系——总而言之,这是一个由礼来控制的民族,每个人都作为道德的、政治的和宗教的人而存在,受家庭,社会和宗教等等多重关系的制约。”对这段话,威廉姆斯博士的评价最令人信服,他说:“将‘礼’译为‘ceremOny’很不准确,ceremony‘的意义太过贫乏,而’礼‘不仅指人的外在品行,还包括支配所有真正的礼仪和礼貌的正确原则。”

  翻阅一下“四书”和其他古代典籍,尤其是《孝经》,最容易让人确信,中国人十分重视孝顺。目前,我们只关注中国人现实生活中的孝顺观,看看他们是如何理解孝顺的,孝顺是如何成为中国人独一无二的特性的。要切记,中国人的孝顺是多侧面的,并不是在所有的条件下或所有的观察家都能发现其实质。 

  1877年,在上海召开的传教士会议上,雅蒂斯博士宣读了一篇论“祖先崇拜”的论文。在这篇精心写作的论文中,他具体阐述了自己三十年来在中国的观察与经验。在论文的开头,作者提出,祖先崇拜只是孝顺的一种表现形式,接着又说,“孝’这一概念,容易产生误导,我们应当警惕,以免误人歧途。在我们了解的所有民族中,中国人是最不孝顺的,不服从父母,他们一旦知道了自己的需要,就开始固执己见。”曾在中国生活了三十三年的、著名的中国典籍翻译家莱格博士,则断然否定雅蒂斯博士的观点。他宣称,他在中国的生活经验与此截然相反。这种相互矛盾的现象表明,人与人之间总存在着不同的观点,就像两支温度计一样。要想获得正确、全面的观念,就必须将这些互相冲突的观点联系起来,综合考虑。 

  长期的经验证明,中国的孩子,没有接受过如何正确听从父母的教育,我们把立即服从父母当成一条规则,他们对此却一无所知。可是,这些不受约束或半受约束的孩子长大之后,情形就不再像我们所预料的那样了。中国人认为,“树大自然直”,这个比喻就是说,孩子长大之后,自然知道自己应该怎样做,它也可能讲的是其他意思,但它确实为孝顺行为提供了理论依据。不过,这种现象似乎是由人们的孝顺观念、受教育的方式和各地孝顺的典型共同促成的。《孝经》中说:“五刑之属三千,而罪莫大于不孝。”还有一种最普通的说法:“孝为万德之首,其诚存于心,而不在行。以行而论,世无孝子。”中国人还特别指出,任何道德缺陷都可追溯到孝心。违背礼节是因为缺少孝心,不忠心耿耿是因为缺少孝心,不克尽厥职是因为缺少孝心,对朋友不忠诚是因为缺少孝心,临阵胆怯是因为缺少孝心。这样,孝顺的内涵就远远超出了行为的范畴,不仅包含了行为的动机,还包含了所有的其他道德内容。 

  一般人认为,孝顺实际上是出于感激。《孝经》敕令章对此作了强调。据孔子说,父母死,要守孝三年,因为“子生三年,然后娩于父母之怀”。守孝三年似乎成了对父母这三年养育之恩的回报。就是小羊羔吃奶时,还知道要跪着呢(羔羊,兽也,跪哺乳)!孝顺的人还要善待自己的身体,因为它是父母赐予的。不善待它,就等于忘恩负义。孝顺的人,当父母在世时,要竭力服侍;去世后,要经常祭拜。孝顺的人,要继承父道,子曰:“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父母明显有了错误,作子女的也可以努力促使他们纠正。威廉姆斯博士引用《礼记》中的一段话,可以为证:“父母有过,下气怡然。柔声以谏,谏若不入,起敬起孝,说则复谏。不说,与其得罪于乡党州闾,宁孰谏。父母怒,不说,而挞之流血,不敢疾怒,起敬起孝。”令人担忧的是,在大多数西方国家,可以完全不听父母的告诫,然而,就连在中国都很少听到这样的事。 

  在《论语》第二章,我们发现,孔子对孝作出了几种不同的解释。在不同的情况下,他的解释也不同。第一次是在鲁国一位名叫孟懿的官员请教时,他只简单地说了句:“无违。”意思很容易理解,就是“不违背”,那位官员自然也是这样理解的,可是,孔子和他的同胞一样,也具有“拐弯抹角的天赋”。他并不亲自对孟懿作出解释,而是直到后来,他的弟子樊迟驾车送他时,才又重提这件事。樊迟听了,自然问他:“夫子,您是什么意思呢?”孔子就抓住这个机会,作出了如下解释:“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毫无疑问。孔子希望樊迟能将这话转述给孟懿,这样,孟懿就会理解“无违”的真正含义了。还有一次是回答“孝”意味着什么。孔子强调对父母要事之以礼,否则,只照顾他们的身体,就无异于把他们当成马、狗来看待了。引用上面那些,是想表明,中国人的孝顺观主要是应该依从父母的愿望,满足他们的需求。在中国,这是个古老的观念,孔子曾明确地说:“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这也说明他感到当时与古代已大不相同了,而他对古代则心往神驰,希望复古。夫子的这些言谈已过去好多世纪了。可他的教诲已深深地渗入到中国人的骨髓中。如果今天他仍活着的话,我们深信,他会更坚定地说:“今之孝者,是谓能养!”我们现在已经了解了中国人是如何看待孝顺与其他社会职责间的关系,可我们还不清楚中国人在现实中如何理解孝顺。随便挑十个未受过教育的中国人来问,怎样才算是“孝顺”?可能会有九个人回答:“不让父母生气。”父母生气是因为子女没有好好地服侍。说得简单些,还是应该“无违”,这是孔子的话,尽管他这样说时,包含着“特殊的意义”。 

  如果读者想知道有关的实例,就请看一看《二十四孝图》,它讲述的故事在中国可谓家喻户晓。其中讲到东汉的一位少年,六岁时随父亲去拜访一位朋友。他发现,那人家里的桔子特别好吃,于是,就像一般的中国人一样,偷偷地塞了两个桔子在袖筒里。但在他告辞鞠躬时,桔子掉了下来,气氛变得十分尴尬。可是,这位少年非常镇静,他马上跪在主人面前,说了两句令其名声留传千古的话:“家母喜欢吃桔子,我是拿给她的。”他的父亲是当时的一位高官,在西方人看来,这孩子不可能没其他机会为他的母亲弄到桔子,但在中国人眼里,他却成了典型的孝子,因为小小年纪就能够为母亲着想,不过,也或许是因为他反应敏捷,很快就能想出借口吧。晋代也有一位少年,因为父母没有蚊帐,就想出了一个绝妙的权宜之计,每天早早地上床,整夜静静地躺着,一动不动,甚至连扇子也不摇一下,为的是让家里的蚊子都来叮自己,好使父母能睡个安稳觉。与他同时代还有一个少年,在家里很不受继母的喜欢,可他的继母有个爱好,就是喜欢吃鲤鱼,但在冬天又弄不到。于是,这少年就不加思索地脱去衣服,躺在冰上。冰下的一对鲤鱼看到这情形,大受感动,就钻了个冰窟隆,跳了上来,以供他那暴戾的继母享用。 

  中国人认为,“偏袒妻儿”是一种不孝之举。《孝经》敕令章中曾把它与赌博并列。《二十四孝图》中有一个典型的例子。一位汉朝人,家中很穷,没有足够的粮食来养活老母和一个年仅三岁的儿子。他就对妻子说:“我们太穷,甚至连母亲都养不起。但孩子会争母亲的口粮。为什么不把孩子埋了呢?孩子埋了,咱们以后可以再生;母亲死了,就不能再有了。”妻子不敢反对,就挖了个两尺多深的坑,可在坑底,他们挖出了一坛金子。坛子上刻着一些字,说这些金子是上天赐给这位孝子的。假如没挖到金子,孩子可能就真被活埋了。按照一般人的孝顺观念,这人的行为可以理解,做法也正确、“偏袒妻儿”的感情不应阻止他活埋儿子以使其祖母活下去。 

  中国人还相信,父母的痼疾、只要吃了子女的肉,就有可能治愈。这些肉应该做好后、让父母无意中吃下。即使不敢肯定会治愈,中国人认为总有可能。北京《邸报》上经常出现这类事例。笔者认识一个年轻人,为了给父母治病,就曾经从自己的腿上割下了一块肉。对那块伤疤,他一直十分自豪,就像个老兵一样。毫无疑问,这类事情并不普遍,不过也许并不罕见。 

  中国人的孝顺中,最重要的方面是孟子说的:“不孝有三,无后为大。”需要有后,是因为需要人继承香火,祭把祖先。这已成了生活中最重要的内容。同样因为这一点,中国的男孩子必须尽早成婚。三十六岁做祖父,在中国司空见惯。笔者的一位熟人,在弥留之际,曾责备自己有两不孝:一是不能亲自为老母亲料理后事;二是没安排好儿子的婚事。他的儿子当时只有十岁左右。这种想法,无疑会为大部分中国人所接受。 

  中国人休妻一般有七种理由,第一种就是不生男孩。对男孩的渴求,导致了纳妾制度。也随之产生了各种不幸。他们生男孩时就兴高采烈、趾高气扬;生了女孩,就神情沮丧、意气消沉。大部分的溺婴事件也与此有关,这种事南方比北方多。有时,人们甚至根本就不知道。想获得这方面的信息极为困难,因为人们对此讳莫如深。中国的私生子也不少,但无论男孩女孩,人们都不希望把他们留在世上。即使不能直接证明各地溺杀女婴的事件比实际上要少,但从道理上肯定活埋三岁小孩以便养活其祖母的行为,无论如何都不能逃脱杀人的罪责,即使是不受欢迎的女孩。 

  中国人守孝的观念,上文已作了阐述,原来要求应满三年,可实际上已缩短为二十七个月。在《论语》第一十七章,夫子的一个门徒就坚决反对守孝三年,坚持说一年就足够了。对此,夫子最后说,在三年守孝期间,君子不能行乐,但如果你把它缩短为一年,只要行乐时能心安,就行乐好了。可是,夫子明确评价他“不仁”。 

  守孝比一切社会职责都重要,作儿子的,为政府服役时除外,一生要为此付出很多时间。也有一些特别的孝子,会在父亲或母亲的坟前搭个棚,整天住在那儿。最平常的做法是夜晚住在那儿,白天照常生活。也有一些人情守礼仪,完全沉浸在悲痛中,什么事也不做。笔者也认识这样一个人,他对父母极尽孝道,在父母坟前守了很长时间,仍然心绪不宁,给全家带来了一个不必要的负担。但中国人对此极为赞赏,完全不考虑后果。履行仪式是绝对的,其他任何事情都无关紧要。 

  好多人为了给父亲或母亲置办体面的葬礼,卖掉了最后一块田,甚至扒屋卖棒。这种行为是一种社会性的错误,但又很不容易让中国人明白。它符合中国人的天性,也符合礼,所以,他们觉得必须去做。 

  中国人极重视札仪和孝行,胡克神父依据自己的亲自经历,为我们提供了一个精彩的例子,那时,他来到中国,尚不足一年,住在南方某地。他雇用了一位家在北京的教师,教师家中有一位老母亲,母子已四年未通音信。有一次,神父要派一个信差到北京去,考虑到这是一次难得的机会,就让教师也写封信回家,听说信差马上要走,这位教师就从隔壁教室叫了一个学生,对他说:“过来,拿着纸,替我给我母亲写封信,别耽误时间,信差马上要走了。”胡克先生十分惊讶,就问那孩子是不是认识老师的母亲,结果是他根本就不知道还有这样一个人,“你没告诉过他,他知道写些什么呢?”老师不以为然地说:“他不知道该写些什么?他学作文已有一年多了,掌握了不少文雅的辞令,你认为,他不清楚儿子该怎样给母亲写信吗?”孩子很快把信写好了,而且还封了口,老师只是签了名。这封信可以送给帝国的任何一位母亲,她们收到信时,也都会同样满心欢喜。 

  由于孝行对孩子的影响不同,就导致了两种情况。当然,两种极端的例子在哪儿都能找到。杀死父母的现象并不多见,这种人一般都是疯子,但对他的处罚与常人没什么不同。普遍百姓,终日在穷困潦倒中痛苦地呻吟,父母对子女过分苛酷,有时在所难免,所以才会有这种事情发生。另一方面,主动代父接受死刑的事也时有发生,它有力地证明了孝心的真诚与力量。尽管做父亲的可能罪该万死。 

  西方基督教国家的家庭关系纽带十分松弛,对刚从这种纽带中解脱出来的西方人来说,中国的孝行的确有些吸引力。尊敬长者的品质就对盎格鲁一撒克逊民族特别有益。在西方,儿子长大后,想去哪儿就去哪儿,愿做什么就做什么。在中国人眼里,这有点像长大了的牛犊或驴驹,因为只有动物才不受礼的约束。站在中国人的立场思考一些问题,就会发现,我们还有许多社会行为需要改进,我们大多数人就像生活在玻璃房子中一样,确实应该小心谨慎,不能乱扔石子。不过,不重点强调一下孝顺的几个致命缺陷,一切讨论都将徒劳无功。 

  中国人的孝顺观念有五大缺陷,两个已经讨论过了,还有三个未讨论。第一是它对作儿女的,列举了一大堆义务,可是对父母的义务,却只字不提。在中国,提这类建议是多余的。而在世界其他各地,它一直都是必不可少的。神启的智慧曾引导使徒保罗,使他以精炼的语言道出了理想家庭的四大支柱:“你们作丈夫的,要爱你们的妻子,不可苦待她们。”“你们作妻子的,当顺从你们的丈夫,这在主里面是相宜的。”“你们作女儿的,要凡事听从父母,因为这是主所喜悦的。”“你们作父亲的,不要惹儿女的气,恐怕他们失了志气。”孔子道德思想中的那些世俗的智慧怎么能与这些意义深远的准则相比呢?所有的教义都不为女儿说话,全都为了儿子。在这方面,多少世纪以来,如果中国人不是色盲的话,怎么会没发现这是对人性的严重摧残呢?生为男身,就被家里奉为至宝,生为女身,则成了家中可怕的累赘,就算不一定被溺死,也一定会终生饱受歧视。 

  中国人认为,妻子是卑贱的。孔子没有说过丈夫应该对妻子如何,或妻子应该怎样对待丈夫。儒教只是要求男人应该依从父母,同时也强迫妻子这样做。妻子与父母产生矛盾时,因为妻子次要、卑贱,她就应该让步、屈服。中国家长制的社会结构存在着严重的弊病。它压抑人的某些天性,但又将另一些天性训化至极端;它使整个社会成了老年人的社会,青年一代则倍受压抑,处在从属地位。钢铁般的压力禁锢了人的思想,阻碍了社会的发展利有益的变革。 

  孝道中传种接代的宗旨是一系列弊病的根源。它要求,无论有没有养活孩子的条件,都必须生养。它导致了早婚与人口泛滥,使人们倍受贫困的煎熬。它也是一夫多妻制和纳妾制的根源,它永远是一个祸根。祖先崇拜真正是中华民族宗教信仰的集中体现。如果正确地理解的话,它是一个民族被迫套上的最沉重的苦轭。正如那茨博士在上面的那篇论文中指出的:令人恼火的是,数亿中国人都受无数死人的支配,“活着的一代受过去无数代人的控制。”对于令人窒息的保守主义来说,祖先崇拜是最好的形式与保证。如果保守主义不受到道德上的打击,在本世纪的最后十五年,中国如何能够使自己完全适应新的形势呢?如果中国人继续把过去的死人当做真正的神灵,他们如何能够向前迈出切实的一步呢? 

  我们认为,中国人的孝顺完全是由恐惧和自私造成的,这二者是左右人灵魂的最有力的因素。鬼魂因为具有制造灾难的力量,故而受到崇拜。孔子有一句富有智慧的格言:“敬鬼神而远之,可谓知矣。”忽略了供品,鬼魂就会发怒,接着就要报复。崇拜它们就是一种较保险的方式,这似乎就是各种崇拜死人观念的核心。活人之间,推理也同样简单。儿子孝顺老子,也要求自己的儿子尽孝,这就是养孩子的目的。“种树遮荫,养儿防老。”无论是老子,还是儿子,都很清楚这一点。“没有尿床的孩子,就没人坟前烧纸。”每一代都要偿还上一代的养育债,也要求下一代最大限度地偿还自己。因此,孝顺的品行就年复一年、代复一代地传了下来。 

  对于中国人过分夸张的孝顺,有一种忧郁的观点认为,中国人既没有把崇拜对象具体化为上帝,也没有能够认识到上帝的存在。祖先崇拜是孝顺最完美的,最终的表现形式,它纯粹是由泛神论、不可知论和无神论构成的。它把死人变成神,神也不过是死人而已。他们只对父母表示爱、感恩和畏惧,他们不知道天上的父,就是知道了,也毫无兴趣。中国人要么接受基督教,要么放弃祖先崇拜,二者不能共存。在这二者生死斗争中,适者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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