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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文学史

第二节 《醒世姻缘传》

  《醒世姻缘传》一百回,原署“西周生辑著,然藜子校定”。关于此书的写成年代有不同说法。清人杨复吉《梦阑琐笔》说:“鲍以文云:留仙尚有《醒世姻缘》小说,盖实有所指。”胡适以此为基础进行考证,认为它确为蒲松龄作。但近些年来许多研究者对此表示反对。小说中称明朝为“本朝”,称朱元璋为“我太祖爷”,且不避康熙名讳,大体可以断定为明末之作。此书在日本享保十三年(清雍正六年,1728)的《舶载书目》中已有记载,其刊行年代大约是在明末清初之际。

  《醒世姻缘传》以明代前期(正统至成化年间)为背景,写了一个两世姻缘、轮回报应的故事。前二十二回写晁源携妓女珍哥打猎,射死一只仙狐并剥了皮,后娶珍哥为妾,虐待妻计氏,使之自缢而死,此是前生故事。二十三回以后是后世故事:晁源托生为狄希陈,仙狐托生为其妻薛素姐,计氏托生为其妾童寄姐。在后世姻缘中,狄希陈变成一个极端怕老婆的人,而薛、童则变成极端悍泼的女人。她们想出种种稀奇古怪的残忍办法来折磨丈夫:把他绑在床脚上、用棒子痛打、用针刺、用炭火从他的衣领中倒进去,烧得他皮焦肉烂……。而狄希陈只是一味忍受。后有高僧胡无翳点明了他们的前世因果,又教狄希陈念《金刚经》一万遍,才得消除冤业。

  《醒世姻缘传》的主旨很明确:通过说因果报应来劝人为善,这没有什么高明的地方。但除此以外,它另有不可忽视的价值。这部小说同《金瓶梅》一样,是以家庭生活为中心的“世情书”,虽然两世轮回的故事框架是虚妄的,但其具体内容则有许多写实成分,在一定程度上也代表了古典小说向非传奇化方向的转变。它的故事,有值得注意的地方:首先,小说反映了封建时代家庭中一个尖锐的问题,即虽然古代向来有针对妇女的“七出”之条,但实际上,因婚姻牵涉到社会的安定、家族之间的关系,离异也是很困难的,因而,无论怎样的“恶姻缘”,往往也只能维持下去,纳妾制度实际是为维持婚姻而对男性的一种补偿。这样,夫妻再加上妾之间常常形成势若仇人的尖锐矛盾,乃至彼此虐待。女性受男性虐待固然是最常见的,而同时也存在女性对男性以及女性彼此之间的虐待。小说中对几个“悍妇”的描写不免有些夸张,但从一个过去小说很少涉及的视角确实反映了不合理的婚姻制度所造成的家庭与个人的灾难。而且,她们的所谓“悍妒”,有些地方实际上表现了妇女的正当要求。第二,这部小说虽是以家庭生活为中心,所涉及的社会生活面却是十分广阔,书中写到的人物,上至朝廷官府,下及市井小民,形形色色,无不收入笔下;书中描写的社会景象,有官场中的贪贿,科举中的舞弊,奸商的掺假牟利,地痞的胡作非为,以及宗族之间、家庭成员之间的利益争夺,都写得很有真实感,具有较高的认识价值。

  《醒世姻缘传》长达一百万字,情节琐碎冗长,因此不耐读。它的长处是人物的性格(特别是又妒又泼的素姐、寄姐)写得很鲜明;人物对话大量运用方言土语,口气非常生动。像五十二回写狄希陈在外偷情被素姐查出,挨了一顿毒打,他老娘来解围,并说了几句不忿的话,素姐便连他老娘一齐痛骂:

  “我还有好几顷地哩,卖两顷给他嫖!”(这是狄母的话)你能有几顷地?能卖几个两顷?只怕没的卖了,这两把老骨头拾还叫他撒了哩!小冬子(狄家女婿)要不早娶了巧妮去,只怕卖了妹子嫖也是不可知的!你夺了他去呀怎么?日子树叶儿似多哩,只别撞在我手里!

  这一顿骂堪称洋洋洒洒,以上仅是其中一小节,写素姐被激怒后泼辣而粗俗的口气活灵活现,显然作者对这一类人物和她们的生活非常熟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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