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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名人传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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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五

  零残的细节,更不计其数,她一力苦撑,作了一些力之所及的补缀工作,勉强弄出了一个八十回的本子,以求问世。

  雪芹临终的死不瞑目,正是这位奇才的深仇大恨。

  敦诚挽诗的“邺下才人应有恨”、“目岂瞑”,也正是指此而言。

  雪芹殁后的十二年,乾隆三十九年甲午(1774)

  的八月,脂砚在她自己收藏的一个抄本上的开头处批道:

  “(针对书中正文‘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这首诗)能解者方有辛酸之泪哭成此书。壬午除夕,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

  余常哭芹,泪亦待尽。每意觅青埂峰再问石兄,奈不遇癞头和尚何?怅怅!

  今而后,惟愿造化主再出一芹一脂,是书何幸!

  余二人亦大快遂心于九泉矣。甲午八月泪笔。”

  这就是脂砚下世之前的最后所写的一段沉痛的批语,即可作绝命词来看了。她流着泪祈祷。她表明雪芹泪尽而亡,抱恨的就是“书未成”,而所谓“书未成”,并非是说书未作完——不敢直言全稿之后已遭破坏不全,只能说“未成”。也不敢说希望真本必须永存天地之间,不容阴谋破坏,而只能说“再出一芹一脂,是书何幸!”多么令人悲愤的深冤至苦啊!

  “一芹一脂”,就是“余二人”,余二人即是夫妻的声口语气。这一对苦命夫妻,为这部书,苦斗了一生,最后留下了这几行痛心无比,抱恨无穷的泪墨。

  曹雪芹的一生,并不是一本传记所能表达的。如果要为他镌刻碑文,最好的文词应该就是脂砚的泪笔写下的这一段可歌可泣的铭记。

  (注)

  脂砚甲午年(乾隆三十九年,1744)泪笔批语中记云“壬午除夕”是雪芹逝世之时,这是因十余年后追记,误写了“干支”,实应作“癸未除夕”,这是经过严密考证而得的正确结论。欧洲法文译本《红楼梦》的介绍作者的文章中已采用“癸未除夕”(1764年2月1日)的论点了。脂砚误写的原因或系壬午年诸事予雪芹以打击最巨,因以致疾,所以印象中总记得“壬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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