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三一年五月十四日二十时)
(一)敌情见参谋处本日通报。
(二)方面军决先消灭王金任、公秉藩两师[1]之敌,拟于后日 (十六)从左向富田[2]方向出击。
(三)第三军团为左路军(三十五军在内),应于明日(十五号)进至江树头附近宿营,严密断绝交通。后 (十六号)日经固肢向富田前进,须于后日午后一时以前攻击富田。
(四)第三军(缺三十五军)为中路(正面),应于明(十五)日拂晓进到螺坑、张家背、淘金坑一带,并占领白云山、更鼓、石唐、窑子、大垄一带阵地。十六日午前八时开始向桥头江一线攻击前进,得手后以一部追击败走之敌,以一部协助正面之第四军侧击观音岩之敌。
(五)第四军(并六十四师)亦为中路(正面军),明日以全军进驻东固一带,以一师占领三彩、神湾前[3]一线阵地,六十四师则应位置于锅都山之北端。十六日分两路,一攻观音岩,一攻九寸岭,向富田之敌进歼。十六号午后二时猛攻。
(六)十二军(缺六十四师)为右路军,明(十五)日以一部占领大山脑一带主要阵地,牵制由上坊、罗坊、潭头三方向之敌。后 (十六)日待我左路与中路得手后敌全线败退时,则相机向水南追击。如后天右路之敌 (上坊、潭头等)不来,则为方面军之总预备队。
(七)一○四团[4]亦归第四军指挥。明 (十五号)日应即集结兵力,后日(十六号)午前八时相机向大源坑之敌攻击,策应中路军。待敌败走时,配合正面军夹河向富田追击,攻取富田河北端阵地,截击由富田溃走过河之敌。
(八)野战医院应于十五日移到东固开设(各军伤兵即送此转后方医院)。
(九)总司令部随中革军委[5]明(十五)日仍在此地(鳌上),后天则在正面军后沿三彩、观音岩向富田前进。
附记:
1.各部应各带米粮五天。
2.战后俘虏兵送东固。
右令
注 释
[1]王金钰、公秉藩两师指王金钰(第五路军总指挥)兼师长的国民党军第四十七师和公秉藩任师长的国民党军第二十八师(属第五路军序列)。一九三一年五月十六日,红军第一方面军在富田歼灭了敌第二十八师主力和第四十七师第一旅的大部。
[2]富田,村名,位于江西吉安县东南。
[3]神湾前,疑为神坛前。
[4]一○四团属红军第一方面军第一军团第十二军第三十五师建制。
① 这是以总司令朱德、政治委员毛泽东名义发布的红军第一方面军命令。
[5]中革军委即中华苏维埃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一九三一年一月成立,受中共苏区中央局领导,负责指挥全国红军,项英任委员会主席。同年十一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成立后,正式建立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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