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三一年一月一日二十二时)
(一)敌谭道源师(全师六团)[1]主力在源头、上下潮一带,其先头(约两团)进至树陂。许逆克祥部(两团)[2]现仍在洛口,毛逆炳文部 (四团)[3]先头已于三十日到宁都县城。 (其余敌情详谍字第十三号通报)
(二)方面军决以全力扑灭谭师[4]。
(三)二路军[5]任官岭下、芦峰岭以北地区之攻击,应以主力抄过油榨陂占领廖坊以北高地一带,向源头、上潮之敌猛攻前进,须于明(二)日正午十二时到达目的地开始攻击。
第三军任树陂以西地区之攻击,应占领布头西端四百米标高高地(用第三军第二次及三军团第一次测绘之小布附近略图),亘于洋参窝之线,向树陂之敌攻击,须于明(二)日午前十时到达目的地开始攻击,诱敌注意树陂正面。
第十二军任大元里以西地区之攻击,应由现在地经拨云亭、上茶元、油麻江迂回至大元里,向下潮攻击前进 (须以一部沿大元里西端羊石寨高地攻击),须于明日正午十二时到达目的地开始攻击。
(四)总司令部明日进至西山指挥。注意[6]:
(1)此次战争关系全局,各官兵须不惜任何牺牲,达到最后胜利之目的。
(2)第三军须特别努力构筑工事,以支持正面之阵地。
(3)胜利后须注意收缴敌之军旗及无线电机,无线电机不准破坏,并须收集整部机器及无线电机务员、报务员。缴获敌之经理处款项不准分散,纸票不准焚毁,须一律缴部。
(4)战后俘虏兵与伤兵之处置,均由各军负责办理。
右令
注 释
[1]谭道源师指谭道源任师长的国民党军第五十师,当时属第九路军序列。
[2]许克祥部指许克祥任师长的国民党军第二十四师,当时属第六路军序列。
[3]毛炳文部指毛炳文任师长的国民党军第八师,当时属第六路军序列。
[4]一九三一年一月一日,红军第一方面军在永丰县龙冈地区歼灭敌第十八师主力后,向撤退中的敌第五十师展开追击。一月三日,在宁都具东韶镇歼灭该敌一个多旅。
[5]二路军指红军第一方面军专门派出迷惑敌人的部队。
[6]本文系根据中央档案馆保存的原件刊印,中共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一九四二年编印的《军事文献》在此件注意中还有“(5)各军小行李及卫生队自己处理”一项。
① 这是以总司令朱德、政治委员毛泽东名义发布的红军第一方面军胜字第一号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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