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四五年八月十五日)
南京冈村宁次[1]将军:
一、日本政府已正式接受波茨坦宣言[2]条款宣布投降。
二、你应下令你所指挥下的一切部队,停止一切军事行动,听候中国解放区八路军、新四军及华南抗日纵队[3]的命令,向我方投降,除被国民党政府的军队所包围的部分外。
三、关于投降事宜:在华北的日军,应由你命令下村定[4]将军派出代表至八路军阜平地区,接受聂荣臻[5]将军的命令;在华东的日军,应由你直接派出代表至新四军军部所在地天长地区,接受陈毅[6]将军的命令;在鄂豫两省的日军,应由你命令在武汉的代表至新四军第五师大悟山地区,接受李先念[7]将军的命令;在广东的日军,应由你指定在广州的代表至华南抗日纵队东莞地区,接受曾生[8]将军的命令。
四、所有在华北、华东、华中及华南之日军(被国民党军队包围的日军在外),应暂时保存一切武器,资材,静候我军受降,不得接受八路军、新四军及华南抗日纵队以外之命令。
五、所有华北、华东之飞机、舰船,应即停留原地;但沿黄海、渤海之中国海岸的舰船,应分别集中于连云港、青岛、威海卫、天津。
六、一切物资设备,不得破坏。
七、你及你所指挥的在华北、华东、华中及华南的日军指挥官,对执行上述命令应负绝对的责任。
中国解放区抗日军总司令朱德
注 释
[1]冈村宁次,当时任日军中国派遣军总司令官。
[2]波茨坦宣言指波茨坦公告。一九四五年七月十七日至八月二日,苏、美、英三国在德国波茨坦举行会议。会议期间,中、美、英三国于七月二十六日以会议宣言的形式发表了《中英美促今日本无条件投降之波茨坦公告)。八月八日苏联宣布加入该公告。
[3]一九三八年秋,日本侵略军侵入广东。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广东各地相继成立了东江纵队、琼崖纵队、珠江纵队、韩江纵队、粤中人民抗日解放军、南路(雷州半岛)人民抗日游击队,进行游击战争。这里所说的华南抗日纵队指的就是这些部队。
[4]下村定,当时任日军华北方面军司令官。
[5]聂荣臻,当时任中共中央晋察冀分局书记、八路军晋察冀军区司令员兼政治委员。
[6]陈毅,当时任新四军代军长。
[7]李先念,当时任新四军第五师兼鄂豫皖湘赣军区师长(司令员)兼政治委员。
[8]曾生,当时任华南抗日纵队东江纵队司令员。
① 这个命令在一九四五年八月十六日延安《解放日报》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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