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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薇

  丹薇最近非常的不开心。刚从学校里出来的人都这样,有非常多看不惯的事,天天下午来了我这里牢骚大发,一边喝最好的威士忌,一边骂。

  昨天丹薇说到她的父母──“真老了。”她说从来没把她的父母看清楚过,直到最近,昨日她母亲坐在她对面吃饭,挑着鱼骨来啜着,那种“嘘嘘”的声音,丹薇说隔一幢屋子都听得见,丹薇震惊地放下筷子,看到她母亲用手拿着鱼骨张口大嚼,全神贯注,嘴唇非常的厚,丹薇告诉我,“我不认识她,为什么要这种吃法?又不是说穷得要吃骨头!”她脸上非常的不置信与害怕,像是受了什么刺激。

  我沉默一会儿,告诉她中国人吃东西都是这样子。丹薇不该到英国去读那么多年的书,英国人是最注重这种礼仪的,甚至连当众擦汗也不可以。如果在美国也还好,右手拿一把又,左手拿一罐可口可乐,也就罢了。

  丹薇说:“不是的!中国人吃东西也不是那样的,他们老了,真是老了。我父亲也是那样,我跟他说,有一本书禁掉了,他没听清楚,瞎七搭八说:‘广告登在哪里?去买吧。’我觉得要炸开来,我整天在家说话,原来是说给自己听的,谁也没理我。”

  我说她的要求过高。

  她吼叫起来,吓了我一大跳。

  你知道,上学太久了会变成这样。成天在学校里进进出出,见着志同道合的同学,一大班人都为一个相同的目标努力,没有生气的机会。人上学久了会变成丹薇这样。

  有一天丹薇说:“我不能忍受这种气温,早上一起床就是个大太阳,把脸上的皱纹雀斑照得清清楚楚。”

  我说:“你为什么要回来?你为什么不设法留在英国?英国比较适合你,你这假洋鬼子!”

  她看上去很痛苦,喝一点酒,然后躺在我的床上睡一个懒觉。丹薇是个最有潜力的酒鬼。她喜欢我的屋子,因为我这里够凉够暗有自由。所谓自由,并不是说可以开疯狂性舞会那种自由,而是一种一投手举足的自由。电话铃响了,找的必然是我,决不是找三站六婆,要令我拔直喉咙叫。我不喜欢与家人住,有一次丹薇打电话到我家,说了半小时的话,母亲问:“什么人?男?女?”第二天我又搬出来。我也想像丹薇那样尖叫。男?女?什么人?乌搅些什么?不过是一个电话,三十岁的女儿打一个电话还这么多乌搅,要管为什么不管比较有意义的事。

  但是与他们说话是没有用的。对他们来说,生命是一天又一天的例行公事,甚至连生孩子也是公事,一个又一个,一个又一个,再也引不起兴奋、快乐、悲哀。他们唯一的享受是事事轨一脚──“男?女?谁?什么人?”世界已远离他们,他们还自以为是主人,把权力伸展到儿女头上,他们就是这样子。搬出来往可以把感情维持久一点。

  我不知道别人对父母的看法如何,我与丹薇非常的有同感,丹薇还在那里努力,我早已放弃了。我们的问题是交通的失败。

  我说:“你可以结婚。”

  丹薇说:“对的。”

  我知道丹薇的感情生活,在她十七岁的那年,有个男人送她一本“莲的联想”,从那刻开始,她长大了,她忘了那男人的嘴脸,那不过是很暂短的事,拉拉手,春电影,但是那本“莲的联想”到现在还好好的在书架上。丹薇说:“这种人也许一打打的买着诗册,送给十六七岁的女孩子。”非常有可能。丹薇始终没有遇到对手,感情上的对手。

  她笑说:“真不可思议,一朵花似的年龄,跟这种人去挤公路车,看前座电影,电影票都买不起最好的,便有胆子约女孩子出来,这年头不负责任的男人大多,寂寞的女孩儿太多。”即使是记忆,也不甜美。

  丹薇是很考究的。她不只是那种衣服鞋袜的考究,她在细节上轧排场,浴间洗手的肥皂都是姬仙蒂婀的,而且不是蒂婀小姐,是蒂婀拉玛。家中经年订阅新闻周刊、国家地理杂志、明报月刊,各国的时装杂志,一个月就是一堆,丹薇挑灯夜战,每个字都读过。丹薇是这种人,她自己有一套做人的方式,固执的坚持下去。连抽烟也是这样,开头是健牌,后来银星出来,改抽银星,一只最普通的银色登喜路打火机,丢了,再买一只。这些日子来她变了不少,开头只穿米色咖啡色的衣服,现在也穿浅蓝色,衣服都干净,洗熨得无懈可击。尤其是在炎夏,看到丹薇,总是眼目清凉。

  丹薇喜欢玛莉莎贝伦逊。“这才是美女。”她说。我们去看巴利林顿。

  丹薇有男朋友。有一日我在大会堂看见她,她非常的目中无人,木然的站在那里看画展,身后跟着一个年轻男人,眼看便知道不是那回事,替她挽着一件晴雨衣,跟班似的亦步亦趋。我马上皱眉头。

  后来丹薇看见我,马上展开笑容,跟我寒暄。但是没有介绍那个男人。恐怕是不值得介绍的,后来问起她,她含糊地说是一个普通的朋友,约了她多次,她才出来的,没想到碰见了我。那个男人也是个大学生,丹薇说:“戴平价表,我一看马上倒围困。”丹薇自己戴的是福英露贝,连康斯丹顿她都嫌俗气。

  我笑说她:“小资产阶级、法西斯,你有什么资格?”

  她微笑。她不担心。香港协出产她这种废物,她真是个废物,在嘉第吃法国菜,她用法文跟大师傅说:“不是这样的,这只千层叶蛋糕不是这样……”我在她身旁翻看白眼。丹薇这种人对社会一点好处也没有。

  她又找不到工作,她不但挑工作,而且要挑老板,老板若果是个老土,马上辞职,是以一年有十个月闲在家中。可是她自己是个最大的俗人,钱字挂帅。

  “笑话,没钱,没钱怎么活?气温超过七十八度要开冷气,钱便是有这个好处,我没想过要发财,但是人活在世界三不能太刻薄自己,况且我又不骗不偷不抢不卖,有什么关系?我还是十多廿岁呀,我现在不容易上当了。”

  丹薇如果每分钟维持这种论调,倒也是一种性格,可是她也常常忘掉钱的用处,太没用。譬如说有一天我们在街边买水莫,摆水莫摊子的是一对年轻夫妻,穿得粗,长得粗,可是却有说有笑。

  丹薇买了两只菠萝就走了,她说:“你看这一男一女,他们才是快乐幸福的人!”不知道为什么,她回到家中,为他们流了一睑的眼泪。

  丹薇常说:“自八岁以后,我母亲便不了解我的快乐与忧伤。”可是我也不了解她。各人的命运是不一样的,没有什么好羡慕,他人的幸福不是我的幸福,叫我风吹雨打的跟一个男人去摆地摊,再幸福也还是别人的幸福,我不干,我相信丹薇也不会干,我不知道她为什么会难过。

  我跟丹薇说:“你是应该认得一个男朋友。”

  “他会不会在仙西巴?”她问:“我一直没找到。”

  我说:“你的地理不灵光,非洲早已找不到仙西巴了,你应该去赞比亚找。”

  她问:“真的?真的改了名?”

  我说:“生命中后来发生的事,与个人事前的预测是永不符合的。”

  “生命中充满了失望。”

  我说:“不是有成语还是什么吗?人生不如意事常八九。”

  “也不对的,有种人出奇地幸运。”她说。

  “人家看你也很幸运,你不能这么说。”

  “我有没有告诉你?我是慈禧太后,我不是假洋鬼子,我痛恨洋人。”

  我白她一眼,她这个人说话永远是一块一块的。丹薇是丹薇。她有我屋子的锁匙,喜欢来便来。所以有时候我出去了,再回来的时候会吞见茶几上有一只蛋糕,又有时候会有张字条:“我不吃散利痛,下次记得买百服灵。”

  我知道丹薇只需要一个男朋友,她找到一个好男人的时候,就会忘掉这些噜嗦,什么百服灵,根本来不及头痛,马上结婚生子,抱着一个美丽的小孩,用廉价药水肥皂替他洗澡,看的书是烹饪大全与育婴指南,最好的文凭是孩子脸上的笑容,一个女人是一个女人,苦苦的标新立异,弄得非驴非马做什么。

  我跟丹薇说:“你快找一个男朋友吧。”

  她侧头想一想,“好,要不戴平价表的。”

  我抽一口气,机会马上去掉百分之六十。

  “要是知识份子。”她说。

  机会再去掉百分三十。

  她说:“样子不能太差劲。”

  我说:“你晓得这年头在街上走来走去的男人,他们就是这个样子,再也不会高明的。况且你又这么能花钱,这真是……”

  丹薇说:“昨天半夜我咳嗽,想找一颗咳嗽糖,拉开抽屉半晌,也没找到,却看见张十年前拍的照片,我就呆住了,窗外吹进来的风比什么时候都凉,真的是,什么也没干,就已经十年了,我根本不晓得发生了什么事。”

  “每个人的日子都是那么过的,”我微笑,“你何必独自伤神。”

  “这个我明白,可是人家至少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听话的子女,体贴的丈夫……”

  我说:“各人的命运是不一样的。”

  丹薇不说什么,只笑了一笑。她美丽的眼睛有点疲倦。我们能有多少个人是不寂寞的。

  上下班的时候,每天都要乘搭渡海小轮。我从不在这三分钟内看报纸,我只是肴着我身边的那些人。学生、小职员、花枝招展的女人、老人。在海底隧道没有造好之前,风景更好。当我年轻的时候,深夜跳舞回家,很留恋渡海轮的那一刻。年轻的时候,我与丹薇都太懂得浪费时间。

  现在船还是每天来来往往。就在丹薇来过之后一天,过海的时候,我看到了那么一个男人。他很瘦长个子,卅多岁,挤在芸芸众生当中,一副孤芳自赏的样子,长型秀气的脸上戴着一副雷朋太阳眼镜,头发很柔轻,梳得非常洁净,无论从那方面看来,都是一个漂亮的男人。

  我坐在他对面,我是不看报纸的,他也没有看报纸。他扬起腕看看时间,腕上是一只薄薄的白金表,表上写着AP。在忽然之间想到了丹薇。他提着一个公事包,现在把公事包放在膝盖上,一套西装的颜色十分优雅,鞋子是极薄底的。香港好几百万的人口,天天有多少人过渡海轮,大家面对面的坐三分钟,之后可能永远也没机会再见,他是一个完全陌生的人。

  船到了,我跟在他身后落甲板,在人潮中一下子就不见了他。

  回到家里,烦忙的事很多,吃完晚餐看报纸,丹薇打电话来,“又一天了。”她说。

  “是的。生命真是太长太长,”我笑,“怎么办才好呢?”

  她笑看不答。我忽然想起在渡海轮中那个男人。丹薇说:“明天我来找你。”

  第二天下班,我坐在原来的位子上,看看船外的风景,等到回过头来,吓了一跳,我发觉他又坐在我对面。这不是什么巧事,许多人在同一个时间下班,天天乘同一班小轮,坐同一个位子,像我就是,数十年如一日,没有改变。

  他拿下他的太阳眼镜,放进口袋里,脸上什么表情也没有,似乎是陷在沉思中,相当好看的眉毛与眼睛,即使丹薇在这里,她也不能上去跟他打招呼?这到底是香港,女人还没有自由到这种地步。

  我宽慰的想:也许他不是一个知识份子,有很多草包是穿戴得非常整齐的。

  第三天我又碰见他,他身边跟着一男一女,非常年轻,男的最多也不过廿岁左右,他们坐在他的身旁,那个女孩子异常的活泼娇俏,我听见她叫他“老师”。“老师,”她说:“下学期我们一定要非常用功的干。”他并没有笑,他仰了仰头,非常的沉默,依然一派孤傲的样子。

  这一夜我忍不住,跟丹薇说起他。

  丹薇并没有取笑我,她全神贯注的听着。

  听完了,丹薇说:“也许他已经结了婚,对于有妇之夫,我是决不会感兴趣的。”

  我说:“他没有戴结婚戒子,我知道很多男人都没有习惯戴结婚戒子,但是他不是那种含糊的人,如果他结过婚,他一定戴结婚戒子。”

  丹薇说:“我明白你的意思。可是也许他的理想对象,会是另一种女人?”

  我反问:“怎么样的另一种女人?艳丽的?年轻的?像你这样的?”

  丹薇问:“你这个人真奇怪,你也不认识他,你也不过是在渡轮上见过他几次,为什么以家长的姿态出现?”丹薇笑了,这一刻她笑得很高兴,眉毛是弯弯的。

  晚上我想看丹薇的笑,很久很久睡不着,像丹薇这样的年纪,再也娇艳不到几年了,赶快找一个对象,廿四小时的欣赏她,也不枉她长得这么好,那必须是一个有耐心,懂得她的人。她不只是一个略具要色的女子,丹薇有许许多多的好处,不应埋没在寂寞中。

  记得有一次我与她散步,偶而走过,有一户人家的花开了,一盆昙花结了七八个花蕾,雪雪白的探出露台来,那房子却是座空屋,没有人住。丹薇与我在楼下徘徊很久,她说:“不要说人,花也这么寂寞。”丹薇说得一点也不过份,后来我们再经过那地方,花已经谢了,从花开到花谢,并没有人说过一句好。

  我当然又在渡轮里看见这个男人,他天天都准时,就像我一样,固定的一班船,固定的一个位子,他坐在那里,不看报纸,不读书报,只是那么静静的养神,我越肴他越觉得他是丹薇心目中的那种人。可是我怎么向他开口呢?我又不能向他点点“头,说:“先生,我有一个朋友,想介绍给你,你贵姓?”如果我是个男人,倒也罢了,最多被他骂声神经病,可是我是个女人,这……

  机会去了不会再回来,我今天见得到他,明天不一定还可以再见,我一天比一天焦急,但是丹薇说我神经病。

  我抢着说:“看你那样子,你以为你天天坐在家里,男朋友会来敲你的门?那么多的门,他怎么知道敲哪一扇.。”

  丹薇反问:“为什么不,不然什么叫缘份?”

  “你太苛求了,你会失望的。”

  “失望?我早就不干了,什么叫失望?做人像做戏,我早已拉了幕,不再做下去,没什么好看的。”

  她说得这么灰色,我十分的黯然,丹薇就是这样,稍微跟她说一些认真的问题,她就告诉你命运不在她那一边,她再尽力也没有用,事实也确是这样,因此就更加难受。

  我天天练习着,怎么向这个陌生人开口说话,我一次一次练习着,怎么样不经意的说:“天气真好。”然后笑一笑……我可不是为自己。

  但是那三分钟是那么短,我始终没有足够的勇气。我们虽然天天这样面对面的坐着,但是我保证他对我是视若无睹的,我想春穿他的公事包,我想知道他到底是在哪一间学校教书。他天天打扮得这么整齐,领带的颜色是这么素雅,永远笔挺的,皮鞋上面没有灰,衬衫洗得雪白。我尤其喜欢他的一双手,手指织长,指甲修得干干净净,文文雅雅的放在那只公事包上面,那只浅咖啡色的真皮公事包,现在对我来说已经很熟悉了。

  我天天像一个侦探似的盯着地,越舂越觉得他与丹薇是天造地设的一对。两个人都似乎有点怪脾气,冷着脸与世界佗对,这么些日子,我就没有看见他笑过,他的嘴唇是紧闭的,上下班都是一个人,他那两个年轻的学生,也不知道哪里去了,以后再也没有出现过。

  天气凉之后,他加上毛衣,那种浅咖啡色的细毛线,一看就知道是开丝米,可巧是那一日丹薇来找我,她身上的毛衣是一模一样的颜色、样子。我不由自主的呻吟一声,她说:“怎么了?这是我新买的,一共两件,可以穿好几年。”

  我说:“丹薇,你一定要找个机会看看这个男人,明天你跟我一起过海,好不好?”

  丹薇笑,“他天天坐你对面,恐怕是爱上你了。”

  我叫丹薇少开玩笑。

  丹薇跟我说:“我今天来,要告诉你,我要结婚了。”

  我十分震惊,“什么人?”

  “一个做生意的中年人,你不会喜欢他的,样子……很粗,没受过正式的教育,可是答应给我相当好的生活。”

  我说:“丹薇……你疯了,你不是个要急于从良的舞女!你是个大学生!你这样的才貌,你!”

  丹薇说:“东风不与周郎便。女人不讲才貌,女人讲的是八字,你应该为我高兴,我想穿了,而且我也真的够疲倦的,反正达不到理想,嫁谁都是一样。”

  “太委屈你!”我说。

  “委曲,什么叫委曲,我一辈子生活在委曲中,根本不觉得委曲是什么。你好好的做我伴娘,我重重谢你。”

  我当下就拒绝,我叫她好好的考虑,她只是笑笑。丹薇不是没有男朋友,尽管曲高和寡,她因为长得漂亮,男人对她还是趋之若鹜,学校里的,宿舍里的,朋友介绍的,工作上头认识的,堆山积海,好几百个,丹薇对他们,像脚底尘埃一般,眼角也不要看一看,我记得在宿舍里,好几个男生盯住她,她视若无睹,一日与我说话,笑了起来,那些男人们看得傻兮兮,马上迎过来,她把脸一板,立刻转头走。这是丹薇。我觉得通过得去的男人,被她批评,顿时一文不值。因为一双假皮手套,她便不跟一个男生上街,因为人造皮粗俗得她无法忍受,戴假皮手套的人,对她来说,是一种侮辱。其实我知道她欣赏什么人,她喜欢一个有博士文凭的占姆土甸。

  喜欢她的男人有多少……然而这些男人也不能僮她,他们只不过当她是一个略具要色的女子。

  没有多少人懂丹薇。丹薇要结婚了。

  在渡海轮上,我看到他,心里便嚷:“你知道吗?你理想的爱人要结婚了!你可惜吗?你这个傻子,你简直不晓得你损失了基么,你天天这么寂寞地坐在这班渡轮上,你错过了机会,你住在山的另一边,永远失去了机会。”

  他还是很沉默,那一日他的口袋插了一封信,信封上露出一个“宋”字,他姓宋?可能。

  世界上的事大滑稽了,我认识丹薇,是丹薇最好的朋友,我天天可以见到他,可是我无法把丹薇与他拉在一起。眼看丹薇要结婚了。

  丹薇把她的对象介绍我的时候,我真的急疯吓昏了,那是个长得奇丑的中年人,样子粗俗,衣服穿得乱七八糟,完全是那种卖凉茶起家的商人,不晓得谁瞎了眼,居然有胆子把他介绍给丹薇。

  我记得我一直语无伦次的说:“丹薇,你不要开我玩笑,丹薇,别开玩笑。”

  丹薇不出声。

  丹薇,我一整夜都在念着,丹薇,我们不会饿死的,饿死也比嫁这种人好,丹薇,我们是知识份子。我心里面老觉得丹薇是在开我的玩笑。

  可是我想起她以前遇见过的男人,那么许多,还不是一样,谁又配得上她?谁又有结婚的诚意?谁能养活她?谁又懂得她?一个也没有,既然如此,倒不如是这个二楞子,至少他知道她是有好处的。

  丹薇说:“我不能再活在梦想中,我必须要面对现实,我自问可以做一个好妻子,我会打毛衣、煮菜、缝衣服,只要给我一个冢,我会做得很好,绝对要比那种像主妇的女人更像主妇,现在谁要我真是有福气的,三年前还不行,现在我真是看破红尘了。告诉你我为什么要嫁这个人,有一日我闲得慌,到他的写字楼去找他,一进去却看见他案上端端正正地放着一张我的照片,放大的,照片是哪里来的,他没说,为什么会搁在他案头,他也没说,可是我却被感动了。我要的只是那么一点点,一个女人永远只是一个女人,踏遍全世界的美术馆有什么用?我能要的,只是那么一点点。可是信不信由你,我这一生内并没有碰见过这样的温情,多少风流潇洒的男人,找我不过是为了找一个搭子,可以更显出他的锋头,我这次是真的被感动了。”

  “可是这个男人……”我说:“在渡海轮上的男人……”

  丹薇说:“你留给自己吧。”她又笑了,她的笑是这么的漂亮,雪白的牙齿,弯弯的眼睛,是种天真而活泼的笑,不顾生活上多么不如意,她的笑还是不变的,丹薇的性格是这么倔强。

  我在渡轮上实在忍不住,就是在这几天,我一定要开口,跟他说几句话,就算被他当成有神经病,最多以后不搭渡轮,人海茫茫,他也找不到我,没什么好难为情的。

  可是时间只有短短的三分钟,转眼间就到岸了,我一头汗,跟在他身后下船,还不知道该怎么开口,就在这个时候,船没停定,大家都往前一冲,我几乎跌倒,但他眼快,一手把我扶住,我脸红耳赤,连忙道谢。

  他看我一眼,愉快的笑,他的笑像春天的风一般,非常的金光万道,我看呆了,然后大家忽忽忙忙的上岸各散东西。机会来了,注定的机缘,明天!明天我要把丹薇拉来一齐过海,他会想起我,然后我可以名正言顺,大大方方的说:“你好,昨天谢谢你扶我一把,免我跌在地下出洋相,这是我的朋友丹薇。”对,就这个样子。

  我抓住丹薇,要她明日无论如何要陪我过一次海,丹薇不肯,她说她忙得很,又要试衣服,又得去看新房的粉刷,婚成要改大小,够多正经的事。可是我不理,我苦苦的哀求她,要她陪我过海。多年的老朋友,她一定要答应我。

  丹薇说:“你这个人最死相,好好好,我答应你。”

  果然,到了第二天,我临下班之前半小时,她来了,穿着一套米色的毛衣与薄呢西装裤,秀发如云,脸上也有点喜气,紫红色的皮鞋手袋,看上去就是帅。到时间我们就离开办公室,算准了是这班船,我与她坐在老位子上。

  丹薇不响,她看看我们对面的空座位,眼神里透着几分好奇。人群不停的拥上来,拥上来,但是他没有出现,他没有出现,最后坐在他位子上的,是一个浓妆的胖女人。

  我低声说:“我的天!这是怎么一回事?池迟到了?他今天生病?这是从来没有的事!”我失望、恼恨、焦急,我脸色发白,命运太作弄人了,一点意外之喜都不给丹薇。

  丹薇平静的微笑,用她的手按在我的手上,她说:“不要紧,反正我要过海试婚纱,你陪我,试完咱们去吃茶。”

  我气得紧闭着嘴唇。

  丹薇的婚纱是一顶小小的草帽,上面有褐色的花,罩在褐色的网中,衣服很文雅,是套普通的洋装,可是穿在她身上,加上一双短短的手套,有说不出的美丽,但她的新郎是一个这等其貌不扬的人,头顶都快秃了,即使以后衣食无忧,又有什么味道呢?生命还这么长……虽然青春已消失了,生命还这么长。

  我们在吃茶,我说:“明天我们再去乘渡轮。”

  丹薇征一怔,她说:“你是知道我的,这种事,我是只能做一次的。”

  我喃喃的说:“这么不巧,丹薇,这么不巧。”

  丹薇说:“我觉得这样只有好──喂,你是要做伴娘的,赶快买衣服,我开支票给你,你可不能这样破破烂烂的来。”

  我火气忽然大起来,怒道:“你那种婚礼!你那个婚礼根本是破破烂烂的!你存心认命,命运苦待你,你索性苦待自己更一百倍,像你这样的一个人,你就去嫁给一头猪!”

  丹薇看着我,不声响,喝她的茶。

  我用手撑着头,哭了。

  她很平静的说:“我父亲真的老了,在露台吃梨子,大声的咀嚼,我在里间看电视都听得见,‘喀喀’作响,吃完后,用牙签剔牙,滋滋作响,我看都不敢看,只好回房看书,日日夜夜的看书,连新数学与物理人门都看,再没得事做,真得看儿童乐园了。”

  我流着眼泪。

  可是丹薇结婚的时候,我还是去了。她一早起来,头发束在脑后,那顶小小的帽子微微向前倾,纱网刚巧遮住眼睛与鼻子,嘴唇上搽了褐红色的唇膏,她看上去很漂亮,身上酒了圣罗兰的男用可龙水,她永还用这只可龙水。

  到了婚姻注册署,亲戚朋友都在,丹薇的父母缺席。众人面孔上只有一个表情,错愕而惊奇,丹薇的美丽有目共睹,那个新郎忽然隐没在人群中,面目不清。我忽然有一种痛快,也好,让他们说去,让他们惊奇一辈子,怎么这样的人材会落在这种男人手中。

  临到签名的时候,丹薇忽然问我:“你……二后来有没有再在渡轮里碰见那个人?”

  我木着脸说:“我不知道,我不搭那一班船了,现在我故意迟半小时下班。”

  丹薇点点头。

  是的,现在我把坏习惯通通改了,我依时上班下班,有空的时候回家去见父母──将来想见而见不到的日子也还是有的。而且我很少去找丹薇。我是个不成熟的人,我喜欢看见男才女貌的婚姻,丹薇没有奋斗下去,是我不能原谅的。她或者有她的理由,她的理由或老太过充分,但是我不能原谅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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