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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初夏时节,不论生活还是心情,一下子绚烂如花。像是带着湿气的雨润之感席卷了这座苍茫的古城,像是花雨绽放开在这片绿意盎然的土地上。而彼此的亲密又像是这个时节上市最新鲜的水果,清香甜蜜,噙在口中都不愿意吃下去。

  他准时来接她下班,低调内敛,车子等在门口,很是耐心。人人都知道小黎有了一个温柔体贴的男友,却甚少有人见过真面目。有一次费邺章从门外进来,见到他,还聊了几句,回来就喊忆玮:“丫头,谈恋爱也重要,别光顾着工作了。这几天加班没工资。”一个办公室的人都在笑着起哄。以至于她躲进了车里,脸还发烫,红得润泽可爱。

  陆少俭冲她笑笑:“还有一星期。”

  这么快!她猛然惊醒,平平安安的渡过二十多天,悄无声息,像是日日浮滑过天边的白云,舒畅的轨迹,透彻而明晰。她的手指微微一绞,泛了淡淡白色。忽然想起了一个话题,于是乐滋滋的开口:“你知道么?原来老大也有避之不及的人!”

  方采薇好几次代替王老来校对稿子,也不知道是不是巧合,费邺章总是若有若无的避开她,像忆玮这样的小姑娘,自然轻轻松松就察觉出来了。其实方采薇很好相处,及肩的长发,随意挽了挽,身上总是淡淡有种温馨的香气。有时候来还会带来一些点心,邀请一个办公室的人喝下午茶。

  其他的一切进行的顺利,就在等最后的几篇文稿,因为还在王老的学生那里,一时间无法编订成册。而这些日子,校对录音稿让忆玮可以惟妙惟肖的模仿出略带江西口音的普通话,老是说着说着,就蹦出几句,自得其乐。和王老说话,竟然以一口乡音出现,引得老人大笑,一老一少,更加的熟稔起来,聊着聊着,早忘了稿子和资料,倒是说些老人年轻时候的趣事为多。方采薇送她出来的时候,也忍不住拉了她的手:“老头子很喜欢你啊!要是有空,就多来看看他,他心里欢喜。”

  陆少俭很认真的听她说话,偶尔和她目光交错,见她神采飞扬的样子,忍不住浅浅一笑,试探着说:“明天晚上有没有空?”他恰好停下车,拉着她上楼,“和我爸爸一起吃个饭吧?”又急忙向她保证:“就吃个饭,没别的意思。”

  忆玮没说话,抬起眉眼向他无声的一笑。陆少俭的五官一下子舒展开,加上一句:“我就当是默认了。”下面就无非是一些老话了:“小玮,你搬去我那里住吧?”“我家离杂志社比较近,早上你可以睡懒觉。”

  她充耳不闻,嗤的笑了一声,明确的表达了自己的意见。又把刚刚出炉的新鲜小菜排开,最后搁上两碗米饭,面对面坐着吃。俨然有了小家过日子的感觉。陆少俭每晚离开的时间越来越晚,有时候一起看看电视,更多的时候抢电脑玩,气得忆玮大喊大叫:“下次把你的电脑拿来行不行?”

  陆少俭比了个手势,“嘘”了一声。果然,三秒钟之后,就有人“砰砰”来敲门抗议了。忆玮忍着笑,使劲把他推到门口去协商解决,自己隔着墙,仔细的听着动静。他干净利索,说了几句话,就转回来,一把捉住她,脸色轻松:“搞定了。”

  她在他怀里闷声发笑:“这么快啊?”

  他很快的说:“表情要真诚,语气要抱歉,就这两点。”又抬起她的脸,“小玮,这里太不方便了。去我那里住,好不好?”

  离得很近很近,她的目光柔柔的,像是晶莹甜美的布丁果冻,如果能吻在唇间,想必也是味美如斯。她长长的睫毛轻轻蹭过陆少俭的唇线,像是细细长长的导火线,滑进了心底最细微的地方。而呼吸而出的灼热气息像是小小一簇火苗,刹那间点燃了烈火。

  他臂间微微用力,让她的脚尖轻轻离开地面,拥吻着走进她的房间。她在家的时候本来就穿得很随意,一件很大的格子衬衣,以前一时起兴练瑜伽而买的运动裤。如今倒是方便了他,轻轻一褪,露出了大半个个肩膀,连肩带都露了出来。

  忆玮有些无力,又推不开他,只能勉强偏过头,说了句:“不行……”

  他半压在她身上,修长的手指滑过她的锁骨,微微一停,低声在她耳边说:“为什么不行?”又轻轻含住了她的耳朵,声音都带了热度:“我们明天就去领证,好不好?”接下去的动作反而更加流畅起来,又有耐心,她仅有的一些抗拒也被他轻而易举的破解。

  灯光太亮,他抬起一只手,摸索到墙壁的开关。让房间只剩下一盏壁灯,光线都暧昧起来——相识至今,她终于第一次对他完全妥协,双手抚在他光裸的背上,微微皱眉,指尖几乎陷进他紧实的肌肉中。

  忆玮闭着眼睛,额角带了汗珠,隐隐渗透出青色的经脉来。嘴唇轻轻抿着,又似乎在忍着痛苦,他温柔的低下头去,吻住她的唇,又将互相的汗水缠绵在一起,旖旎万千。夜色寂静透凉,正是各种小虫聒噪的时候,而在这里,却只有低低的喘气声,见证彼此。

  这一晚就是将就着在这张床上过的。因为床不大,他就让她睡在自己手臂上,像是怕她摔下去。其实忆玮睡相很乖巧,可以自己挤在角落里,一动不动。她筋疲力尽的推推他,想要自己占一个角落,最后还是被强横的制止了。她没再计较,又缩了缩身子,沉沉睡去。

  第二天在他臂弯里醒来的时候,还迷糊得有些不知所以,于是勇敢的看了他一眼。

  陆少俭还闭着眼睛,她眨眨眼,微微仰视,看得见他线条完美的下巴弧度和长长翘翘的睫毛。

  就这样稀里糊涂的过了一夜?忆玮忍不住侧过脸,恶作剧般在他手臂上轻轻咬了一口,又觉得不够重,再咬一口——然后觉得他的怀抱越来越紧。

  他似乎觉得有趣,声音慢慢传来:“黎忆玮,现在是真的来不及了。”

  忆玮半支撑起身子,也顾不上害羞了,看着他的眼睛,晶亮晶亮的,微笑:“你放心,我不会死缠着要你负责。”

  他吻吻她的鼻尖,语气满足:“唔,我知道……”

  头一次上班差点迟到,上午她审一篇稿子,题目取得也噱头:《从婚前同居看社会契约性》,不知为什么,忽然就脸红了。天气不凉不热,头顶上电扇呼呼的旋着,空气透着甜甜的味道。忆玮看着纱窗上疏影横斜,忽然像是小女生一样开始发呆。

  直到听到走廊上有人脚步匆匆,她才半站起来看了一眼。费邺章走了过去,一瞬间只看到了脸部表情肃穆,脚步极快,很快的又穿过小院出门去了。

  她忙到下班,想起今晚要和见陆少俭的爸爸,在镜子里打量了下自己。穿得普普通通,不过也很整洁,据说不过就是便饭,倒也无所谓。正准备收拾了出门,接到了费邺章的电话:“丫头,王老走了。”

  她的嘴巴半张着,傻傻的问了句:“嗯?”

  那个鹤发童颜的老人,眼神明朗,忆玮常常会觉得,自己如果能活到这一把年纪,还能有这样清明的目光,那么就真的不枉这一辈子了。

  前几天还非要让她尝尝自家保姆做的绿豆糕,又会因为忆玮随口说起的一些新名词而如同老顽童一样追问不休。这样可爱可敬的老人,毫无预兆的走了?

  为什么电话那头老大的声音这样低沉?一点都不像在和自己开玩笑?

  她木然的走进空无一人的办公室,只拿了钱包,走到屋外拦车。头皮竟然一阵阵发麻,大概是这段时间来,心底早把这个老人视作了自家的长辈。而本该做成的王老的选集,竟然来不及让他先看一眼,这样子想来,愈发的痛苦和不安。

  在花店买了一束花,走进临时放置遗体的大堂,第一眼见到的是已经挂置得方方正正的遗像,用了老人一张年轻时候的照片,彼时剑眉星目,说不出的英武潇洒。岁月荏苒,她忍不住看了一眼安详躺着的老人,其实不过就像睡着了一样,嘴角还带着微笑。而他积累起的知识也好、漫长的人生历练也罢,终于也慢慢的远逝而去了。

  有人轻轻拍了拍她的肩膀,语气沉肃:“王老走得很安心。午睡的时候走的,一点痛苦都没有。”

  其实这应该是一个人最好的结局了吧?不必忍受病痛的折磨,也只有宽厚通透的人,大约才有这样的优待?明知这是宽慰人的好消息,却还是眼睛微微一湿润,忆玮点点头,向遗体鞠躬,又低声问费邺章:“要帮忙么?”

  他的目光远远的投向了方采薇,神情复杂,一时间没有答话。王老自从妻子去世后,膝下无子,方采薇是他唯一的小辈了。此刻她正和人说着话,一件黑色的连衣裙,身材愈发显得瘦削,连忆玮见了,都忍不住心疼起来。

  她要走上前去,却被费邺章拉住:“她……很好强。”却又不知道说什么,长长叹口气,“你去和她说说话吧,或许会好一些。”

  方采薇的眼底布满了沉沉阴影,连说话都生出了疲倦,忆玮去握住了她的手,低声说:“采薇姐,你节哀。”两只手都是冰凉,轻轻握在一起,忆玮接着说:“有什么要帮忙的,请一定不要客气。我把王老当作了长辈看待,这是应该的。”

  就一直忙了下去,布置灵堂,乱七八糟的杂事,空气中还有花香,淡淡的花粉味道,闻得久了,却觉得叫人窒息。她在洗手间冲了把脸,又在大门口站了站,才觉得舒缓了过来。

  星子像在天边慢慢浮动,灼灼闪烁。

  昨晚的欢愉,此刻的悲恸。

  这便是世事无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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