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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有谁替我杀了孙青霞

  

一、你们错了

  “我告诉你们,你们错了。”孙青霞剑指着他在寒芒下尽皆变色、退缩的敌人。“这世间是有报应这回事的,如果没有,便由我来执行。”

  隆的一声,长空划过一道闪电。

  他的剑还滴着血。

  正滴到了最后一滴血。

  刚刚死去的“混天猴”金不闻,对孙青霞作出全力的反扑,他的“混天铖”旋舞起来,猛烈得就似一道道惊雷劈在冰山上、殛在雪原上。

  那不是斧铖之利。

  而是一次又一次的爆炸。

  可是没有用。

  孙青霞递出了他的剑。

  金不闻就送了他的命。

  ——就像他特别往孙青霞的剑锋送上了身子:

  他的咽喉。

  尽管他的攻势很狂烈,但血却流得并不狂也不烈。

  只一点点。

  沾在剑口上。

  很快,血自剑尖上滴落、滑落。

  剑又回到原来的剑。

  一把锋利得雪亮、雪亮得锋利的剑,——就像它的主人一样。

  霹雳一声,院外又划过一道寒电。

  照亮了剑和持剑的人。

  孙青霞,高、瘦,雪衣,唇薄如剑,眉扬发剑,目亮如剑,笑纹如剑。整个的人便是一把剑。

  一把已出了鞘、冠绝了天下的剑。

  他也正是一个桀骛不驯,独步天下的人。

  剩下的还有十几个人,其中“独行狼”明充尔的“行雷斧”在江湖上也大是有名。

  ——当年他才一出道,“斧头党”党魁“一斧当关”于吼地给他三斧就摆平了,那时他想不出名都不可以了。

  “独行狼”明充尔与“混天猴”金不闻,都是“一线王”、“老张飞”查叫天的两名爱徒。

  他们来到苏杭,只有一个任务:

  保护朱仙震

  ——只要保护得了朱仙震,他们便一切不愁不忧,应有尽有了。

  当然包括了:美女华厦、锦衣玉食、富贵功名、名誉地位。

  所以他们十分清楚自己的责任:

  无论发生什么,第一要务,就是要保护朱仙震。

  因为他是他们的荣华富贵,也是他俩的衣食父母,

  为了保护他,什么都可以牺牲。唯一例外的,或许只有:死。

  一死就什么都没有了。

  ——死了,什么功名利禄,也就没有了,享用不到了。

  所以什么都可以牺牲,性命却不可以。

  在这儿的人,不止是金不闻和明充尔,其实谁都是同一个想法。

  因为他们都是吃朱仙震的、穿朱仙震的、靠朱仙震的、仗朱仙震起家的。

  他们也愿为朱仙震拼——但不是拼命——因为连命也没了就不必再仗谁靠谁的。

  可是,不愿牺牲的“混天猴”金不闻,却还是牺牲了。

  不止是金不闻,在这“青华别府”里,伏尸于那傲岸剑客白刃之下的已经有一十三人了。

  但事情还没了。

  对方不但武功高到要命,更要命的是,他不但是要朱仙震的命,也要在场所有人的性命。

  他一个也不放过。

  当发现自己纵和自己这些人一块儿全力联手、全面反扑,也决非此人之敌手,明充尔就曾想过弃战投降。

  他曾嘶声问过:“你找的不过是朱公子,我们不插手这事,你能不能让一步?”

  “不。”

  那剑手仗着剑,冷峻的回答:

  “你们错了,每一个人犯错都要付出代价。”

  听到这种说话,明充尔知道自己不管出不出手保护朱仙震,但除开一拼之外,只怕就活不出这时、这儿、这一关了。

  所以他这次只好拼命。

  也只有拼命。

  命只有一条。

  谁都一样。

  拼了命就没有命了。

  可是到了这地步,明充尔已不得不拼命。

  ——只有拼命,或许才能保住性命。

  一个人拼命的时候,往往是很要命的。

  连自己的命也不要了,还要不了别人的命?

  更何况是这么多人在拼命?

  当“独行狼”舞着双斧,使他全身犹如两朵开得极大极盛极亮极厉的斧花之际,其他保护朱仙震的十几名仆从护院,也一齐执着兵刃,红了眼,嘶喊着,杀了出去。

  他们也要跟那剑手拼命。

  因为对方不让他们活命。

  要活下去,就得先要了对方的命。

  这时,苍穹又正好殛下一道闪电。

  屋里也掠起一道又一道的剑光。

  人生在世,有的是这种:不拼命就得丧命的时际。

  有时候你并不想要对方的命,可是,你要保住自己的命,恐怕就得要对方丧失性命。

  当然,真的用刀剑拳脚拼搏的时候,也许并不太多,但用智谋、诬陷、钱财、名权、利禄等方式转折使人全丧了活命机会,却在这世间时时都在发生着,常常都在发生着的。

  只不过,有时是在商场,有时是在政界,有人明着干,有人暗中来,有的人笑着出手,有人骂着出招,有的人打着正义的旗号、法统的招牌下其毒手而已。

  人活着就要拼命,不管读书、从商、当官、出家都如此。

  不如此就得给淘汰,让人奴役。

  连出家剃度的僧侣亦如是,不然就只能是当个烧饭砍柴的杂役沙弥,就别说别行别业了。

  只不过,在武林中、江湖上的挤命,更明刀明枪、流血流汗一些而已。

  至少,在这“青华别府”朱系世家里的这一刻,这些人杀红了眼豁出了性命,更加分明彰显一些而已。

  孙青霞,身高:六尺三,剑长七尺三,外号:朝天一剑。

  他从十三岁开始杀人,杀到三十岁那一年,没有人知道他杀了多少人。

  他自己也不知道。

  在“青华别府”那一场拼命的结果是:

  死。

  明充尔以及那一干保护朱仙震朱公子的高手、护院们,无一得活。

  全都死了。

  孙青霞的剑仍淌血。

  血沾得越多,滑落得就越快,剑也越来越清亮。

  电光乍闪。

  剑芒更厉。

  这是一把好剑。

  “你们付出的代价就是:死。”孙青霞也这么说了,“这是把好剑,拿来杀他们太可惜了。”

  他对早已唬得脸无人色的朱仙震说:“用来杀你,还差不多。”

  朱仙震全身抖哆,突然扔掉了手上的剑,跪了下来,向他“冬冬冬”的叩了几个响头,哭着哀求:

  “你可以不可以不杀我?能不能饶我狗命?”

  孙青霞笑了。

  他剑上的血已流光。

  他用手指弹了弹他的剑。

  嗡的一声。

  清脆好听。

  他向他的剑吹了一口气,然后耐心等水气消散,再映出他的眉目。

  斜飞入鬓的眉。

  锐若飞星的眼。

  他淡声道:“奇怪,你那天在蕉市得意之时,我却听不到这句话。”

  然后他说:“俟我的剑光重新回复清明之时,我就要你的命。”

  他补充说:“你放心,我的剑一如我的心,很快就明亮如镜,也一向清亮如镜。”

  只听哗啦啦连声密响,雨,开始倾盆而下。

  “青华别府”惨案很快就传了开来,沸沸荡荡。

  朱仙震朱三公子死了!

  朱厉月的公子死了。

  这是骇人听闻的消息:不但朱仙震本来也是剑术上有名的高手,而且还是“东南石塌天”陈沙河的爱徒,“南面王”朱厉月的儿子!

  况且,近三十名高手,不但保护不了朱仙震,反而一起丧命。

  其中,连同“混天猴”金不闻、“独行狼”明充尔也未能幸免。

  谁都知道,这一猴一狼,都是“老张飞”查叫天的徒弟。

  谁敢杀他们?

  ——孙青霞。

  几人下的手?

  ——只一人:孙青霞。

  有无目击证人?

  ——没有。但已不需要。

  因为现场有人用剑刻上几个字:

  ——杀人者:孙青霞。

二、夜夜焚烧他名字的女人

  剑之决断在于利。

  剑之神采在于光。

  剑之要诀在于快。

  剑之意义在于杀掉他的对手与敌人。

  这也是孙青霞的用剑之道。

  朱厉月恨孙青霞已恨入心、恨入肺、恨人膏盲。

  他说道:“谁替我杀了孙青霞,我就让他当应奉局之督运使,井赏他半座太真阁。”

  应奉局是最多“油水”可捞的部门,管理的是把天下各种奇花异石、珍宝巧物,献给皇帝,在转运过程中、大可广征役夫,极尽搜求,任凭劫取。

  谁担了这个官职,谁就大富大贵。

  至于“太真阁”,那是用来招待迎讶皇帝、丞相的地方,足以度前规而侈后观,极致奢华,馆舍尤精,乃穷数万民役费七年建成。谁能拥有太真阁,如同坐拥一座城池。

  这还不够,半年之后,朱厉月见派出去杀孙青霞的高手已前后送命了二十一名,他又加了一句。

  “外加赐十万两黄金。”

  ——注意:是黄金,不是银子。

  这时际,东南大局,虽哀鸿遍野、民不聊生,但朱厉月却随手出得起这个价钱。

  因为他是“南面小朝廷”朱匡的弟弟。

  以朱匡的势力,雄踞东南,极尽搜刮,独霸一方,坐拥巨富,江浙无比。朱厉月既是其近系,又是他左右手,动辄广征役夫,募资数千,一时无俩。

  何况,朱厉月出得起这奖赏,既是为子复仇,也是要保任性命。

  他一直都认为孙青霞杀掉了自己儿子,也一定不会放过自己。

  他对孙青霞下格杀令的丰赏厚赐,同时还来自其兄朱匡的默许与支持。

  朱匡的看法也是一样:

  孙青霞既杀得了他侄儿朱仙震,也必敢杀他胞弟朱厉月——杀得了朱厉月,便会轮到他了。

  所以他大力促使朱厉月追杀孙青霞,甚至赏赐的一半,都是归入他的账下。

  可是没有用。

  又隔了半年,朱厉月又公布了新的赏红:

  “杀了无耻败类土匪强盗外号‘一直剑’的孙青霞,除原有赏赐外,再加赏黄金十二万两。”

  如此,又多加了二万两。

  但仍然无用。

  没音讯。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可是去缉杀孙青霞的人愈多,死的人也愈众。

  如是者,赏赐黄金每年加一次,足足加到了二十万两。

  可是孙青霞仍没死,倒是朱厉月的另一个儿子朱大长,也成了“一直剑”孙青霞的剑下亡魂。

  甚至连朱匡家的大管家“天地神通”朱义伸也死了。

  就死在宅里。

  孙青霞的剑下。

  由于朱义伸丧命时朱匡就睡在只隔了三间的房子里,甚至还隐约听到剑刺入肌骨的声响,而他刚好那一晚才跟管家对换了房间(朱匡每天都更换睡处,且临时起意取抉,连身边亲信也不得事先知悉),使得朱匡惊觉:朱义伸是代自己枉送性命的。

  看来,孙青霞迟早要杀到他的身上。

  这还得了!

  朱匡急召正在惊骇中的朱厉月面议。

  他们讨论了很多法子。

  杀孙青霞的方法。

  可是没有用。

  重要的是:谁能杀得了孙青霞?

  有这个人吗?

  就算有这种人,他愿意跟孙青霞结仇吗?

  他们熬尽了脑汁,伤尽了脑筋,至少,给朱厉月想到了一个。

  朱匡立问:“谁?”

  朱厉月犹豫地道:“是有一个,但只怕他不肯出手。”

  朱匡嘿怒:“以我名义相请,谁敢不动手?”

  朱厉月却忽然一改忧色,“我想到了,只有请动太傅梁师成,只要他开口、下令,这人不敢不从。”

  言下之意,就连坐拥东南,专权宠贵的朱匡,只怕也请不动此人,只有日夕处于帝位之侧,人谓之为“隐相”,文武百官,莫不畏惮,囊政于朝的梁师成,才有可能请动这个人。

  朱匡却因而灵机一动,道:“我也想到了一个人。”

  朱厉月皱了皱眉,道:“一个人?”

  他不认为:除了他心目中的人选,有谁可以一个人对付得了孙青霞。

  朱匡哼哼唧唧的道:“这个人一到,不仅可杀孙青霞,还可以把他活擒交给咱们。”

  朱厉月倒吃了一惊!

  要知道对付孙青霞这种人,生擒要比格杀更困难三、五倍,真是谈何容易!

  朱匡的态度又有些迟疑:“不过,要请动此人,也有点困难。”朱厉月甚诧:“以今时今日地位,随手一,谁敢不来?莫不是马上要请的人比我心里头那人还难请动么?”

  朱匡搔首说:“难,难,难,这人用银子请不动,用权逼不出,用面子——也只怕他不赏面。”

  朱厉月更诧:“世上有这种人么?”

  朱匡忽又有喜色,道:“不过说难也真不难,只要请动两个人,下道命令,他就立刻便来了。事成之后,连金子银子屋子女子,都不必赏赐,都省了!”

  朱厉月大奇:“却有这种呆子,倒是要请谁来下达这命令。”

  朱匡道:“诸葛先生!”

  朱厉月为之膛目,结结巴巴道:“请他下令?他是我们的对头人,要他帮我除敌,只怕难若登天。”

  朱匡笑道:“幸好世上还有一个请得动他的人。”

  朱厉月问:“谁?”,

  朱匡道:“皇帝天子。”

  朱厉月倒呼了一口气:“你说的那人,莫不是……”

  朱匡反问:“你心目中的人选会不会是——?”

  朱厉月忽道:“若是认为开口不便,不如用笔写下名字可好?”朱匡看了看几上的茶杯,用手指了指,道:“白纸黑字,不如水干迹隐。”

  朱厉月当即会意,以指醮茶,在云台石几上写了一个字。

  朱匡也以茶为墨,在几上画了几下。

  两人对着一看:

  朱厉月写的是一个字:“铁”。

  朱匡画如是一只:手。

  两人相视,拊掌大笑,都说“就是他。”

  “他来了就好办了。”

  “这叫一石二乌,谁死对咱都有好处,一齐抱着死则可高枕无忧了。”

  我常常问:“有谁替我杀了孙青霞?而今总算有了人选。”

  “只要这个人肯出手,孙青霞就一定吃不了兜着走。”

  “这还不止。”

  “不止?”

  “想吃其肉,啖其骨的人有很多,其中有几个,只怕孙青霞随时都得要吃不了兜着走的。”

  “谁?”

  “‘老张飞’查叫天。”

  “他也给惊动了!”

  “谁叫孙青霞连他徒儿金不闻,明充尔也给一齐杀了。”

  “还有呢?”

  “龙舌兰。”

  “京城第一紫衣女神捕!她为什么要趟这浑水?”

  “原因有四。”

  “嗯?”

  “第一,孙育霞奸淫掳掠,恶名昭彰,试想‘巾帼神捕’龙舌兰的性子,能沉得住气,容得下这种人么?”

  “她容不下,那就太好了?”

  “第二,就算她忍得下,我也能请得动她——她毕竟还欠王黼一点情,而王黼却仍欠我九个人情。”

  “只要她来了,咱们就如虎添翼了。”

  “第三,”朱匡用手指了指茶几,但几上的图和字,已渐消散,只剩下一些水影片段,“这个人若接手办这件案子,你想她会不跟他缠在一道吗?”

  “说的也是,这就好办了,却不知第四个理由是啥?”

  “龙舌兰有一位手帕交,名叫苏眉,名号‘狂菊’,可是大大有名的人物。”

  “这我知道。‘狂菊’苏眉之母,正是‘更衣帮’的女帮主‘大红狼’铁秀男。”

  “对,但这铁秀男,却正是死在孙青霞手里,死前还给这孙一剑蹂躏了,听说苏眉原是孙青霞的爱侣,却因而恨死了孙青霞。”

  “那就太好了,自作孽,不可活,‘更衣帮’、‘狂菊’苏眉,再加上龙舌兰,这次孙青霞想活命都庶几都矣。”

  “最有意思的还是:这回‘纵剑’遇上了‘横掌’,不管谁死谁活、谁胜谁败,都有好戏可瞧了。”

  “那太好了。”朱厉月拍拍他自已的头:“免得我每晚临睡之前,总得要措措顶上人头,方才安心。只要这些人都出动,晚晚睡不安、吃不下的,该是姓孙的恶果苦报了。”

  她每晚临睡之前,都例必做一件事:

  她写下他的名字:

  孙青霞。

  字写得很秀气。

  也很猖狂。

  她的字把猖狂与秀丽合为一道,连她生命里的精华与锐气,也尽泄在这三个字里。

  这三个字,合起来就是一个人。

  一个她梦寐不忘的人。

  一个她思念入骨的人。

  也是一个她恨不得将之杀一千次、挫其骨、扬其灰的人。

  她曾是那么深爱着他,但他却蹂躏了她的母亲,发出魔鬼般的狂笑与厉笑,然后扬长而去。

  她恨死他了。

  她恨得一定要他死。

  她夜夜都记得这件事、这种恨、这般恨、这个人。

  她晚晚都写下他的名字。

  然后点火。

  烧。

  她披着发,焚烧他的名字,且喃喃诅咒着:

  ——然而她仿佛看见火光之中,他的痛苦、挣扎、哀号、求饶。如此之后,她才安心睡去。

  因为她知道,凭她自己之力,无法为死去的父母报仇。

  ——正如那晚他杀了她母亲,厉笑而去,她也一样拦不住他。

  但她已下定决心报仇。

  她决定请动她的好友:

  “京师第一紫衣巾帼神捕”——龙舌兰。

  也许光是一个龙舌兰,还未必对付得了孙青霞。

  但只要“她”来了,“他”说不定也会来。

  只要“她”和“他”都来了,加上自己,就不愁孙青霞那禽兽飞得上天了。

  所以她这一夜把他名字扔在火堆里焚烧之后,睡得很甜,很香。

  ——因为她知道她的好友已答允她出手对付淫魔孙青霞了。

  她甚至梦见他死了:死在火光中、刀光下、铁手里。

  可是,到了第二天,她一觉醒来,第一件事却是到那灰烬之处,用一双纤纤玉手,秀秀十指,翻扒寻察:昨夜的一个烧掉了的名字。

  脸上还留着珍珠一般的泪。

  她是个夜夜焚烧掉他名字的女人。

  可是第二天都为寻找这灰烬里的名字而流泪。

  稿于一九九四年四月二~十二日,Enane、俊能、紫萍等各路汇集于香港自成一派欢聚。

  校于九四年四月十三~廿日温方芳何梁赖“六人帮”畅游深圳、其乐融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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