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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安

  不安(上)

  夜的颜色是深蓝的。

  这是许多年前我发现的。一直以来,我总是对别人说,夜的颜色是深蓝的,不是黑的。可没有人愿意相信。其实这是一个很简单的事实。但就是没有人愿意相信,连我最亲密的女友也不相信。晃晃挽着我的胳膊说,你是一个诗人,是不是?

  我说不是。

  不是你耍什么酸词。我不爱听。

  那天晚上,我和晃晃搭最后一班车。城市仿佛是一杯鸡尾酒,五颜六色的霓虹油彩一样涂抹在夜的脸上。我把鼻子紧压在玻璃上看着流动的窗外。冰冷。晃晃靠在我的怀抱里,温柔得像一只小猫,我们的手紧紧地抓在一起,随着车子一起起伏和晃动。

  我在回忆往事的时候总不免带了一些伤感,美好而残忍,就像那些坐在酒吧的灯影里苦笑或者流泪的人们一样。似乎所有的变化都潜伏在那天晚上,化学变化一样,迅速的,骤然的,来不及避闪的,一切就都开始了。

  那两个人是在青泥洼桥上的车,两个文质彬彬的年轻人,站在车门口,目光水蛇一样在空旷的车厢内游移。窗外变幻的灯光不断掠过年轻人的脸庞,水一样沉浮。开车的是个女司机,她的声音仿佛是经历了岁月的磨砺,变得沙哑而破碎,她叫两个年轻人找座位坐下。

  两个年轻人坐下了。

  一个是水蓝色的布衫,样子干净。另外一个是牛仔服,皮肤黑得像墨,只有明亮的眼睛倒映着城市浮夸的光芒。他们是在公交车驶出繁华的闹市区进入甘井子的时候下的手。两个人手里各是一把泛着冷光的刀子,刀刃上闪烁着一道刺目的光线,很细小。但是我清楚的记得哥哥对我说过,其实越锋利的东西是越细小的,它们不钝,一下子就能插到人的身体里的,比如从你的胸口插进去一根长针,扎在你的心脏上,那么,没你的好下场。

  空旷的车子上零星十几个人。我和晃晃坐在最后面。很快,他们就来到我们俩面前,牛仔服没有把刀子架在我的脖子上,他的刀子只是架在了晃晃的脖子上,刀刃上细小的光线被晃晃好看的下巴遮掩住了,我看不见。牛仔服声音很低,酷似电影里的黑道老大。晃晃没有声音,但身体在抖,她往我的怀抱里靠,我感觉她从来没有靠我这么紧。我不知道怎么了,把晃晃从我的怀里推出去,然后坐直身体,把自己从上摸到下,钱包,手表,手机,还有手上的戒指也脱了下来。那一刻,我看了看晃晃,她看着我,眼睛里像升起了雾霭,有点模糊的样子。我低低地说,没事,没事,钱都是身外之物,给他拿走就是,大家都不容易,是不是……我又抬头去看牛仔服,他的脸上看不见表情,一团黑,还是像墨。等我把身上所有的东西都拿出去之后,他又意识我把晃晃身上的东西也拿出来,我再一次看了看晃晃,然后开始动手掏她身上的东西,她使劲地往后退了一下,被我拽回来。我说,晃晃,听话,把东西给他们,一切就好了,平安就好,不是吗?在那一瞬间,我又看见了刀刃上的细小光线闪了一下,映现在晃晃的脸上。我把晃晃从上到下也摸索了一遍,所有值钱的东西全拿出来,交到了牛仔服的手中。

  他转身。

  窗子似乎行驶在海洋上,上下飘摇。

  牛仔服在走到车门的一瞬间,坐在前面的一个男子突然跃起来,闪电一样的速度将牛仔服按在地上,他怀抱里的一大堆东西稀里哗啦地落在了地上。我去抱晃晃,晃晃一闪身,我扑了个空。那时,前面的女司机和水蓝色的布衫纠缠在一起,我目瞪口呆地坐在那里,手脚冰冷,试图抓住点什么,可是一片虚无,掉在水里一样,不能呼吸。

  然后,我看见了红色,那个女司机的脸上已经被割了一道口子,鲜血像条美丽的丝带挂出来。红色飞溅在了玻璃上,玻璃变成了一面开满红色小花的透明墙壁。车厢中间的男子回头看我,大声地说,来啊!来啊!我用手指了指自己的鼻子,我看看晃晃,晃晃正在看我,她什么也没说,我也没动。很快,那个叫我的男人就败了下风,牛仔服把刀插进了他的胸膛。男人不再叫我了,只有他因为疼痛而发出的声音,野兽似的,呻吟,藤蔓一样纠缠住我。

  车子停在一条公路的转弯处,昏黄的灯光打在每个人的脸上,奇怪的颜色。

  水蓝色的布衫和牛仔服迅速消失在苍茫的夜色中。

  我有点忍不住,想哭,我拉着晃晃的手。她一下就甩开我,一个人走到黑暗里去了。我恐惧地想到,也许黑暗里会有一个黑色的人影,窜出来,将刀刃上的细小的光线带进晃晃的身体,我跑上去,踢踢踏踏的声音,我拽住晃晃的胳膊。

  我说,晃晃。

  晃晃说,水格,难道你要我送你回家吗?

  我……

  水格,我们拉倒吧。

  什么?

  晃晃转身,她的腰很好看,水蛇一样。我站在那里,想抱一抱她,抱住了她,我就像在浩淼的大海之上抱住了一块求生的木板。咸咸的海风从南方吹过来,我的头发凌乱得如同一堆稻草。

  她一会就不见了。

  不安(中)

  那天晚上,我到回家去了。回家是一家酒吧的名字。那里是我经常去的地方,以至于后来,我和那里的一个叫侃侃的歌手混成了好朋友。

  我坐在一个角落里,喝酒。我不能喝那种烈性的酒,只能喝一些低度的,我还要了一些零食吃。我仿佛一个孩子。在家的时候,我的哥哥来宁一直说我就是一个孩子,永远也长不大的孩子。他说这话的时候我不乐意,因为以孩子为借口,我失去了很多行使权利的机会。后来他就再也没有那样说过。

  凌晨的时候,酒吧里来了两个人。他们急匆匆地冲进来,坐在吧台前,身体转来转去。我有点醉,但还清醒,一个是牛仔服,另外一个是水蓝色的布衫。

  那种感觉再次到来,潜在水底,不能呼吸。酒吧里的空气稀薄的如同太空,我的身体悬浮起来,没有落定的感觉。我想打一个电话给晃晃,或者给我的哥哥来宁,他现在不在这个城市,在遥远的北方,一个叫扶余的小县城里活着。我摸索了全身之后,发现手机早已被抢走了。我叫来侃侃,我的神色可能很紧张,我问侃侃借手机用,还问他借钱,我说话的时候手不停地抖。侃侃问我,怎么了?我牵强地笑了一下,说,我想回家。

  侃侃和老板打了招呼之后,陪我出来。这个城市的夜晚美丽得让人眩晕。

  我走在宽敞的马路上,抱紧自己的肩膀,黑色的影子在地上移动。侃侃在我后面不远的地方走路,踢踢踏踏的声音。他说,水格,你说,你到底怎么了?

  我站住,没动。我说,侃侃,晃晃肯定不要我了。不等侃侃反应,我还说,我今天遇见了两个抢劫的人,先是在公交车上,我身上的东西全被抢光了。那两个人就是刚才在酒吧里坐在吧台前的两个人,一个牛仔服,一个水蓝色的花布衫。他们在公交车上把一个反抗他们的男的给捅了一刀。

  侃侃说,水格,你想告诉我什么?

  我说,侃侃,你说,夜是什么颜色的?

  侃侃说,黑的呀。

  我说,不是,不是,夜的颜色是深蓝的。

  侃侃看了我半天说,水格,你一定是吓坏了。现在我打一个报警电话,然后送你回家。

  我问侃侃,如果抓住了人,到时候是不是需要我去指认。

  当然。

  别,侃侃,你别打了。

  怎么了。水格,你怕什么?侃侃一边说一边拿出手机,开始拨号,按键的声音像一颗定时炸弹,我的脑子在膨胀。在侃侃拨到第二个键子的时候,我闪电一样扑过去,速度之快连我都不敢想象。然后,我迅速的把侃侃手中的手机抢下来,摔在地上,又踩上去,踩得稀巴烂。并且,我大声地告诉侃侃,你要是敢报警,我就和你拼命!

  侃侃用一种难以置信的目光看着我,他说,水格,你他妈的发疯了啊!

  我说,是,我发疯了!

  侃侃上来扯住我的衣领就是两拳,他说,我真他妈的瞎了眼,怎么交了你这个朋友,整个一窝囊废!侃侃把我打倒在地上,他正了正自己的衣服,转身离开了我。

  我趴在冰冷的水泥地上,一动没动。

  后来,我把自己的身体转过来,睁着眼睛躺在地上,看天。鼻子在淌血,有种温暖的感觉。我想起许多往事,缤纷得如同秋天的落叶,不停地划过记忆的天空,不着痕迹。但有一片火红的,沾染了鲜血的叶子永远驻留在了我的记忆深处。

  

  不安(下)

  五年前,我还生活在北方的一个小镇,肮脏,萎靡还有腐烂的气息充斥着那里。我和来宁,我们的父母离婚了,他们把像踢皮球一样把我们踢来踢去。也是这样的夜晚,来宁告诉我,夜的颜色是深蓝的,不是黑的。来宁说,如果是黑的,那么贼就没法偷东西了。我跟来宁讲,哥,我饿。来宁说,我带你去吃豆腐脑。来宁拉着我的手,穿过一条狭窄的巷子,停下脚步。他从腰里拽出一个小小的刀子,刀刃上泛着一丝刺目的光线,他告诉我说,我们用它就可以吃到豆腐脑。他说话的时候露出一排白色的牙齿,眼神兴奋得像只小兔子。很快,那扇阻挡我们吃豆腐脑的门就被打开了。但是,等待我们的不是香气四溢的豆腐脑,而是两个黑影。他们手里拿着铁棍子,铁塔一样站在那里。

  来宁说,水格,快跑!

  我吓得拉扯住哥哥的手,坐在地上。然后,来宁的身体倒下来,我被压在下面。来宁大声地说,你们打我吧你们打我吧你们打死我也成只要你们放过我弟弟你们要是敢动他一下我今天和你们拼命。我大声地哭,大声地撕扯着来宁的衣服,哥!哥!哥!

  黑影说,把底下的那个也扯出来,你对付一个,我对付一个。

  有时候我想,其实所有的事情都是一瞬间的事情。就像那天,在我还没有察觉的瞬间,来宁已经把他手中的小小的刀子插进了那个人的心脏。黑影倒下来的声音如同大山倒塌一样,野兽似的,咆哮着呻吟。另一个黑影被镇住了。来宁拉起我的手就跑,我的鞋带跑开了,拌倒了好几次,摔得鼻子一直在淌血,但是很温暖很温暖。

  我们去找我爸,我们跟我爸说我们杀人了。

  后来,那个被我们俩叫做爸的男人就把来宁送到派出所去了。

  来宁在被囚禁在一个高高的大墙里,大墙的上面编织着密麻麻的电网。来宁被带走的那天对我说,水格,你一定要记得来看我。

  我点头。

  可是,我只看了来宁一次。隔着铁栅栏,他紧紧地抓住我的手,一直流眼泪,他的脖子上青一块紫一块,眼睛浮肿得吓人。我说,哥,有人欺负你吗?

  来宁说,没,都好。

  一年以后,来宁死在监狱里了。我爸说,来宁是自杀,他把一个小刀插进了自己的心脏。我问我爸,来宁为什么要自杀呢?我爸没吱声。来宁火葬那天,我在他的身上看到了不计其数的伤痕,我不知道那些伤痕都是谁刻上去的。

  后来,我就离开了那个叫扶余的小镇。

  后来,我再也没有回去过。

  我躺在地上,听见对面的车子轰隆隆地驶过来。还听见了几个人的说笑声。天上的星星很好看,我对晃晃说过。城市的霓虹在下半夜的时候突然寂静下来,打在人的脸上除了颓废和皈依之外,我不能够感受到别的东西。脚步的声音越来越近。

  我从地上摇摇晃晃地站起来,走过去。

  我说,站住!

  站在我面前的是两个人,他们嘻嘻哈哈地说,你是谁,醉鬼,让他妈的谁给宰了,这德行?

  我说,你们还给我!

  还你啥?

  另一个人说,嘿,这不是才公交车上见那小子吗?

  我说,对,就是我。我一个晚上遇你们俩三次了。不过这次你们俩是逃不掉了。把抢我的东西全还给我,还有我的晃晃。

  晃晃?晃你妈个……

  那个人一句话还没有说完的时候,我手中的一把水果刀已经插进了他的心脏。他难以置信地看着我,我嘿嘿地笑,笑得很疲惫。我对他说,我哥说了,其实越锋利的东西是越细小的,它们不钝,一下子就能插到人的身体里。

  他是水蓝色的花布衫,在我的面前一点一点地落下去,像一件布满了破洞的衣服。我突然觉得心情很明亮,那一瞬间,我甚至想得意地吹个哨子听听,我还抬头看了看天,天空真的是蓝色的,来宁从来就没有说错。可是所有人都不相信我。

  于是我问在我的身边一时没有反应过来的牛仔服说,你说,夜是什么颜色的?

  他说,你他妈的去死吧!

  其实我很想告诉他夜的颜色是深蓝的,不是黑的。

  可是,已经没有时间了,我感觉一把钝重的利器戳进我的身体。我很痛苦,因为很疼很疼。但是我还是咧开嘴巴笑了。从我身体被戳破的那个洞里流淌出去我所有的不安。

  在我倒下去的那一瞬间,我看见了来宁,晃晃以及侃侃,他们都说我真的长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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