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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名人传记(64部)

塔布曼

第一章 美好的马里兰

 引言

 1850年夏天一个雨后的早晨,三名年轻的黑人来到美国马里兰州却普坦克河边。带路的是一位年约30岁的妇女,她身后跟着一男一女。他们是逃亡的奴隶;经过一夜的跋涉,刚走出森林,已经疲惫不堪。带路的妇女又躺在地上昏晕一阵才醒过来。他们随时有被人发现的危险,偏偏这时又看见路旁一个新贴出的告示,上面写着:

   赏现金12000美元

 缉拿哈丽特·塔布曼

 该逃奴系黑人妇女,从杰西·巴林顿太太(娘家姓布罗达斯)种植园逃跑。其特征为:皮肤深可可色;身材较矮,体格健壮;嗓音低沉,略带沙哑;左额有一深陷伤疤,背部有两道交叉鞭痕;目光放肆,沉默寡欢;举止粗俗;步态略显蹒跚。对于捉获送交者,多切斯特县地主委员会将奉致谢仪12000美元,对于披露其住址者奖赏3000美元。捕获后可径交该种植园,亦可直接解送巴克镇或坎布里奇市立监狱;只须向该种植园报知尊姓大名即可。

 附注:哈丽特·塔布曼又称“摩西”。

 带路的女人就是这位号称“黑人的摩西”的哈丽特·塔布曼。

 根据《圣经》记载,摩西奉耶和华神的旨意并得到神的无数次帮助,历尽磨难,将在埃及为奴430年的犹太人带出火坑,迁到迦南。

 与摩西不同,哈丽特·塔布曼从小为奴,一辈子目不识丁,毫无神助,却获得了“黑人的摩西”的美称,这是为什么呢?

 哈丽特·塔布曼大约于1820年出生在马里兰州一个黑奴家里。

 其时,美国建国已有50年左右,南方各州仍然实行黑人奴隶制。他们劳动繁重,生活艰辛,人格低贱。他们只有三条路可以选择:屈服、斗争和逃跑。前两条路尽管也屡有人尝试,最终结果却无一例外以失败告终。不少人选择了逃跑的道路:或逃到大山沼泽,或投奔印第安人。但更多的人则通过叫做“地下铁道”的秘密组织,逃往实行雇佣劳动制的美国北部和加拿大。这个“地下铁道”是一批富有牺牲精神的废奴主义者组建起来的,它有供逃奴食宿和隐蔽的所谓车站,有实际是向导的所谓乘务员,还有负责通消息的所谓暗探,乘客当然就是逃奴了。这个“铁道”在19世纪30至50年代帮助了好几万名奴隶从南方逃到北方,使他们获得人身自由。

 哈丽特·塔布曼从小备尝作奴隶的艰辛。她不堪忍受种植园主的折磨,于1849年偷偷离开父母和丈夫,在“地下铁道”乘务员们的帮助下,冒着生命危险,几经周折,逃到北方。然后,她也作了一名出色的“地下铁道”乘务员,前后19次潜回南方,引领300多名黑奴脱离苦海,获得自由,并且无一丢失,成为声震四海的传奇人物,现代的摩西。她四处奔走,发表演说,以自身经历控诉奴隶制的罪恶。她同当时著名的废奴主义者如R.W.爱默生、W.西沃德、T.W.西金森、L.M.蔡尔德和W.菲利普斯等都有往来。她的朋友、废奴主义运动的杰出领袖约翰·布朗曾赞誉她是“这个大陆上最美好、最勇敢的人之一”,称她是“塔布曼将军”。

 在1861-1865年美国南北战争期间,这位“将军”成为南卡罗来纳州联邦军的第一名女战士,在军中作厨子、护士、洗衣工和侦探。她曾率军深入敌后,发动黑人抗击南方军,出奇制胜,屡建奇功。但是,她的身份和功勋却一直没有得到美国政府的承认--虽然北方军取得了战争的胜利,但是主张废除奴隶制的总统林肯却很快遇刺。新任总统同情南方奴隶主,新的政权并不喜欢这位为奴隶的解放而奋斗了一生的妇女。她的晚年生活因此极为贫困凄凉。

 1913年,她以93岁的高龄在她安定的奥本市居所中默默去世。

 但是,她的名字已经载入了几乎所有最重要的百科全书和历史教科书。

 因为她是一个时代的代表人物。

 因为她代表着人类不懈追求的社会进步。

 这本小书记录了哈丽特·塔布曼传奇式的一生。我们在书中可以看到南方黑奴的苦难,奴隶主的残忍,黑人和白人废奴主义者表现出的无畏忘我精神。这本书向我们展现出100年前美国社会生活的广阔画卷,它让我们接触到黑奴、种植园主、农场主、邮政局长、马车夫、报人、工人、废奴主义者、参议员、捕奴人、三K党徒、将军等形形色色的人物,了解到美国一系列伟大的历史事件,其中包括南北战争的细节,林肯总统签署废奴宣言和被刺的经过。我们还能通过这位黑人女豪杰晚年的遭遇,看到美国社会进步的艰难步履--黑人虽然在名义上获得了自由,但是他们的处境却没有得到根本性的改善,社会对他们的歧视一如既往。他们追求社会正义的斗争一直继续到100年以后的今天仍未止息。

 1. 黑人哈丽特·罗斯

 这件事情并不轻松。

 不妨设想一下:叫你摇摇篮,三个月大的婴儿,睡上半小时左右总要醒来,一睡醒就哇哇直哭。更深夜半,四周漆黑一团。女主人是决不会去哄她的孩子睡觉的。白人夜里从不起床,他们把孩子交给仆人照管。

 最先,10岁的海特站着摇,后来她坐下了,瞌睡老叫她睁不开眼。她觉得,哪怕砍掉她的手脚,也比一直不能睡觉好受些。白日里家务事忙得不可开交,晚上婴儿又哭闹不休。

 海特最后坐在地板上,用一只脚推动摇篮——这是一只紫黑的赤脚,皮肤粗糙,瘦骨嶙峋。孩子安静些了,仿佛已经睡去。

 海特也昏昏睡去,还梦见了一群白人喝着放糖的咖啡。那一定是甜滋滋的——她知道糖的味儿。有一次,一个白人妇女坐篷车从这里经过,扔给她一只棒糖。海特的兄弟姐妹们把这糖打量了半天,最后他们的母亲老丽特也来查看了一番。母亲向大家宣布,这是一种香甜可口的东西,白人每天都能吃上,黑人只能在过节时才能尝尝。他们把这只棒糖一直留到圣诞节。冬天,孩子们把棒糖平分着吃了,父母没有忍心接受他们的宴请。

 不错,这糖的味道的确很甜,可惜这样的享受实在太短暂。糖在口中很快就溶化掉了;要是咬着吃,一眨眼工夫就没影了。

 婴儿又哭闹起来,把海特也惊醒了。她用脚小心翼翼地推着摇篮,觉得嘴里好像还留着糖的滋味。这梦要能接着做下去才好呢!

 她又昏昏欲睡,可再也没梦见吃糖了。她梦见许多麝香鼠,闻到它们浓烈刺鼻,又酸又涩的味儿。小河上垂着一簇簇茂密的绿茵,四周杳无一人。寂静中,海特只听见轻轻的拍水声,这是麝香鼠露出鼻尖在游泳。它们游动的声音多么轻啊!白人的耳朵好像什么都听不见,黑人听见的声音要比白人多得多。有一次,女主人苏珊太太曾鄙夷地说:

 “这也证明黑鬼不是人。真正的人哪里能听见麝香鼠游泳、猫头鹰飞翔?这是狗和黑人才有的特征。”

 黑人哪!就连他们的皮肤也长得不像人样。他们的皮肤黑黝黝的,真正的人难道生下来就一团漆黑?这完全不正常!

 黑孩子海特才10岁,还弄不清做人是怎么回事。那一定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吧?她只知道自已有两条腿,可以走路;有一双手,可以干活;有一双眼睛,可以看东西;有一颗脑袋,可以想事儿。她还长着嚼食物的牙齿,不过她得到的那份食物却少得可怜。

 她好像与白人并没有多大差别呀……只是那婴儿总不让她睡觉,她必须摇摇篮,而“人”是不必干这些的。这样看来,海特确实不是人了?

 她觉得真是奇怪——有腿有胳膊有眼睛,说的也是人话,却不算是人。有一次,海特听见大种植园主的侄女杰西·布罗达斯小姐怒气冲冲地喊了一声:“黑人也是人哪!”到底她们谁错了呢?是杰西小姐还是苏珊太太?

 不过,最好别想这些。倒不如求上帝让她睡一会儿,同时也不忘用赤脚去推摇篮。这时婴儿又哭起来,他想要什么呢?这孩子真走运:出生才三个月,就是一个白人了!而黑人哪怕活上100岁,终归还是一个黑人。问题在于一个人出生时的肤色。

 不过,在我们出生之前,谁也没问过我们愿意作什么人:是作黑人,还是作白人?我们刚一呱呱坠地,事情也就定了……确实“定了”,因为这绝对无法改变。

 生下来就是黑人,这意味着,人家可以把你卖掉。

 海特刚刚出世,她母亲老丽特(那时她27岁)和父亲本·罗斯就担惊受怕,惟恐这小妞儿终归要被卖掉。

 他们的主人布罗达斯老爷有时会卖掉自己的黑奴,不过他只卖掉那些“不中用”的。主人曾告诉过本·罗斯,永远也不会卖掉他,因为他是马里兰州最出色的伐木工。布罗达斯做建筑木材生意。一根根橡木沿巴克沃特河漂运到坎布里奇,然后由黑人装上轮船。布罗达斯只需要伐木和装卸的能手,至于女孩子……她们有什么用处呢?充其量学会织布烧饭而已。

 老丽特的邻居都劝她教海特学会一门手艺,要不,她一长大就会成为“田里的劳力”。

 一个人不被叫做“人”,而像牲口般被叫做“劳力”,这是怎样一种滋味!

 然而,在田里干活的黑人,确实被叫做“田里的劳力”。当时,美国南方一位学者在他的著作里对此曾作过这样的说明:

 “‘田里的劳力’,指的是黑人中年龄在16—45岁的男人和14—35岁的女人,他们身强力壮,能在一天内采摘一捆棉花,或从事价值相同、技术要求不高的其他任何劳动。”

 海特还没长大,主人就把她列入“不中用”的一类了,虽然卖出去还嫌太早,但主人已把她赁给苏珊太太当保姆,作女佣。她每天劈柴火,洗地板,擦窗户,提井水,把一日三餐做好,端上餐桌,还得洗衣服,养猪喂鸡,夜里哄婴儿入睡。海特挣的钱,却被她的主人拿个精光。

 干所有这些活儿,都比被卖到大南方去要好得多。黑人到了南方,马上会变成“田里的劳力”,每天收摘一捆棉花,身体拖得羸弱不堪,很难活过50岁。

 随便干什么活,都比流落到大南方要好。马里兰不产棉花,这里的黑人要轻松一点。

 离圣诞节还有三个月,黑人贩子一般在年终到来。布罗达斯老爷不算富裕,为振兴家业,他可能卖掉多余的黑人女孩。不过,赁出去的女孩他是不会卖掉的,因为这可以按月给他带来进项。能带来进项的人,不算是多余的。但愿苏珊太太圣诞节前别赶走海特……

 海特醒来了,她拼命地摇着摇篮,尽管婴儿已不再哭闹。这孩子真走运,生下来就是白人,这会儿他正像人那样,睡得又香又甜。

 窗外,森林里一片喧闹,显得阴森而又神秘。林中有一条只有少数猎户知道的小路,森林深处有些谁也没去过的泥泞地带中的小岛,有古代印第安人和海盗就看见过的千年大树。有时,本·罗斯在林中看到一些迷路者的尸骨,锈迹斑斑的破斧和铁铲,最早的垦殖者的腐烂的祈祷书,从非洲直接用轮船贩运到这里的黑人逃跑时从身上砸下的铁链。

 夜里,林间传来各种声音:时而鸱枭哭泣般地呼号,时而夜莺断断续续地哀鸣,时而灌木丛低沉地簌簌作响,时而传来一种奇妙的乐声,宛如远处有人在拉小提琴。

 这小提琴声海特听见过好几次,任何动物都发不出这样的声音。她把这件事告诉父亲,可爸爸只望着天空,叹了口气,吻吻老挂在脖子上的护身符。

 10岁的海特仿佛觉得自己在森林中游荡,脚老是绊着树根,好像她已经被卖掉了,正逃避人贩子的追捕。远处,狗在狺狺狂吠;巡逻兵骑着马,正搜寻逃跑的黑人。马蹄在潮湿的地上发出沉闷的得得声。海特惟一的希望,是渡过巴克沃特河,使警犬找不到踪迹。提琴声愈来愈近,愈来愈清晰了。一个手握提琴的人,从老橡树上爬下来。

 “你是谁?”海特问。

 拉琴的人没有做声。

 “你是谁?”海特问。

 拉琴的人没有做声。

 “你是谁?怎么在林子里拉琴?你能帮帮我吗?”

 拉琴的人肯定地点点头,用琴弓指着天空。天空中,黑森森的树枝后面,海风正把轻烟般的云团从海湾驱散。这些云团只能暂时遮住星星。

 南方的星星光亮夺目。海特清楚地看到了琴弓指向的那一颗,不过,这是什么星呢?这位缄默不语的人又想说些什么呢?

 忽然,拉琴的人面孔模糊起来。树木在移动,周围变得漆黑一团。可怜的海特觉得一棵橡树朝她劈头倒下……是,是倒在背上……并且有一根灼热的枝条火辣辣地烫着她。眼前,电光闪闪,她蓦地惊醒了。

 苏珊太太左手叉腰,右手用鞭子抽打海特。女主人紧蹙着一双棕黄色的浓眉,板着阴沉而漂亮的面孔,蔚蓝色的眼睛像两道闪电。

 这是一根小小的短鞭,南方农场主管它叫“家规鞭”,女主人用它惩罚女仆、小孩,或用来防狗。它用软皮条做成,跟监工用的绳鞭不同;它不会扎进身体,却能在皮肤上留下一道道痕迹。

 朝霞布满天际。远处布罗达斯的种植园里,响起了催促黑人上工的号声。婴儿哭个不停,苏珊太太高声叫骂道:

 “贱货!黑鬼!睡死啦!活像躺在窝里的狗熊!我要赶走你,今天就赶!……”

 海特缩做一团,低头躲避皮鞭。可最后一鞭仍然打在她脸上了,她顿时觉得眼睛金花四溅。

 “求求您,太太,”她抽抽噎噎地说,“求求您,圣诞节前千万不要赶走我,我一辈子也不敢打瞌睡了。”

 苏珊太太把鞭子往屋角一扔,说:

 “迪格比·平奇说什么不该用鞭子教训黑人,简直是胡说八道!要那样,他们就老想骗人。完全是懒鬼、小偷!我真受不了黑人那股臭气!那是非洲味儿……滚,到井边打水去!”

 千万不要以为克制诱惑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

 照海特的看法,诱惑就是饥肠辘辘而不准吃东西。

 事情始于苏珊太太同丈夫出去通宵作客。苏珊太太爱玩乐,特别喜欢跳舞。她为此穿了好多条裙子,最外面是一条丝绸连衣裙。她戴一顶时髦的草帽,上边缀着花朵。她身上散发出一阵阵茑尾花根馥郁的幽香。她笔直地挺着腰板儿,在房间里穿来穿去,显得真别扭。瞧一瞧这种稀奇古怪的事儿,对海特来说倒是一件赏心乐事。因为她从没见过一个人能往身上穿这么多衣服。她自己只穿一件麻袋缝的衣裳。

 终于,一辆双轮骡车驶到台阶前来;鞭儿“啪”地一响,苏珊太太同丈夫一溜烟作客去了,只剩下海特一个人看家。

 这也是一种消遣。海特早就觉得奇怪:白人都不止住一个房间,而是住在各种各样的房间里,而且每个房间都有一种叫法,什么客厅啦,卧室啦,餐厅啦,厨房啦,等等。白人的一切都与黑人不同。比如说吧,他们的炉子上有烟囱,烟雾不会在屋里弥漫;白人都坐椅子;饭菜摆在桌上;杯盘碗碟放在柜子里。白人有许多衣服,换来换去,一件衣服好像简直讨厌穿第二遍。客厅的墙上挂着两支枪,桌上放着一本用牛犊皮作封皮的《圣经》;另一堵墙上,挂着一只只金色的椭圆形木框,上面嵌着前辈的肖像。这些列祖列宗,都是面容粗犷的大胡子男人,或臃肿高大的太太,戴着天鹅绒绦带颈饰。所有这些人都做出一副虔诚教徒的模样,而又个个显得矜持傲慢。他们好像在对这个黑人女孩说:“我们是这里的主人。我们靠枪炮和上帝才夺得这个国家,因为我们是白人!弱肉强食,这就是自然的法则,这就是美利坚合众国的法则!”

 海特欣赏了苏珊太太幸运的先辈,穿过了所有的房间,最后来到餐厅。她突然呆住了:桌上有一个糖罐,里面盛着蔗糖。海特不禁深深吸了口气,装出这与她毫不相干的样子。

 苏珊太太自个儿把糖忘在桌上了,这与海特有什么关系?女主人并没有吩咐把糖收拾起来,所以糖依然应该留在那儿。哪怕这糖像前年布罗达斯的火药一样轰然炸开了,海特也是无权过问的。黑人绝对不能自作主张,他们没有任何头脑。

 海特千方百计躲开糖罐的诱惑。她走出餐厅,来到厨房,检查一下所有的东西是不是都原封未动。然后,她确信婴孩已经睡熟,便插上门闩,以防万一;又把悠然摆动的壁钟摆看了好一阵,后来……

 一股无形的诱惑力又把她吸引到餐厅来,她又看到了罐子里的糖块。

 海特祷告上帝,祈求免除诱惑的痛苦。她甚至闭上了眼睛。可是,上帝大概太忙,没有关注她的祷告。她双目紧闭,刚摸到糖块,竟吓得往后一跳。她猛然抓起一块糖,掉头奔进厨房。她在那儿呜呜地哭起来,把糖塞进嘴里。

 这样的诱惑力,10岁的小女孩总是难以抗拒的。这味儿多甜啊!味道持续了很久,因为糖块很大呢。

 海特就此犯下了弥天大罪。她吃了白人不许她吃的东西。现在,等着她的是一顿毒打,然后赶走。

 她差不多哭了整整一晚上。房里阒然无声,只有时钟滴答作响。婴儿酣睡着,海特渐渐镇静下来。她决心跪在苏珊太太面前,立即承认自己犯了罪。她已经看见苏珊太太噘着鲜红的大嘴角,左边腮帮子一个劲地抽搐,把手伸向了“家规鞭”。一场劈头盖脑的鞭打不可避免了。她只好缩做一团,咬紧牙关,尽量保护好脑袋。挨了打,苏珊太太或许圣诞节前不会赶走她吧?

 可是,在寂静的夜里,当传来一阵阵隐约可闻的骡蹄声和丁丁当当的车铃声时,海特感到害怕极了。假如灾难像旋风般猛然逼来,任何人心中都会乱成一团。只有几分钟啦……

 海特哼哼地叫起来,她奔向客厅,掀开窗户,跳到菜园里。她跑得像小鹿一样快。她奔过一片瓜地,一双赤脚在黄熟的南瓜间磕磕绊绊;然后她越过篱笆,直冲猪圈。猪圈里黑咕隆咚,大肥猪墨米正把鼻子扎在饲料槽里呼呼大睡。一群猪崽在它身旁挤挤攒攒,不断地尖声号叫,想在母亲身边躺得更舒服些。海特是墨米的老熟人,她跨进来,墨米一点也不吃惊;它只是毫不经意地哼哼两声,又依然睡去。

 过了很久,海特才听见有人说话的声音。

 “除了糖,她什么都没拿,”苏珊太太的丈夫说,“看来,她不会跑得很远。”

 “可不能轻饶了她。”苏珊太太用铿锵而低沉的声音回答道,“对这些黑鬼事事迁就,有朝一日他们会宰了我们,把我们的钱财抢个精光……得把捕奴人叫来,带上狗……”

 海特全身发抖,动手找寻藏身之地。“明天他们会到这里来的。”她寻思道,“要不,狗也会把他们带到猪圈里来的。那都是些恶狗啊!它们曾经把渔夫克列米活活咬死。母亲曾经给她讲过,克列米想逃跑,在森林里藏了三天三夜……”

 “何必小题大作?”苏珊太太的丈夫说,“小孩子不会有那么多心眼儿。她拿了糖,躲到附近什么地方去了。说不定就呆在树丛后面呢!捕奴人要价可不低啊……把灯笼给我,我自己去找找。”

 几分钟后,传来了脚步声。一道光线从猪圈的壁缝间射进来;海特闪到一边,躲在饲料槽后面。

 “只要他不进来,”海特浑身瑟瑟颤抖,想道,“新年前每个礼拜日,我都祷告一整天。”

 可怜的海特相信上帝是大慈大悲的。上帝也许是个白人,不过心肠一定很善良。他肯定喜欢人们祈祷。只要什么都不求他(黑人做祈祷总是有所求),他就会受到感动,帮助你。除了上帝,有谁能帮助海特呢?

 脚步声更近了。海特在猪圈缩做一团,使劲屏住呼吸,叫人听不见一点声息。沙土又发出嚓嚓的响声。

 “这个黑鬼女子,大概逃到森林里去了。……”苏珊太太的丈夫嘟哝说,“太阳落山以后,一个黑丫头逃进森林……不可能!她真的跑了,我们倒没什么损失,吃亏的是布罗达斯。不过,这丫头是我们赁来的,我们对人家的财产负有责任……呸!这些黑鬼真讨厌透了!”

 脚步声朝屋子那边响去了。远远地,海特还听见苏珊太太愤怒的叫骂声,她丈夫低沉的说话声。不久,一切又都安静下来。

 “我出不去了。”海特想道,“明天别人来喂墨米,一定会发现我。还是翻出篱笆,躲到那边喂骡的干草堆里,他们就一定找不到我。不过,可千万别带狗来呀……”

 就这样,一夜过去了。早上,啁啾的鸟语把海特唤醒。远处传来水桶的碰撞声,有人打水去了。过后,猪圈旁又响起脚步声;墨米爬起来,哼哼地叫个不停,小猪崽也一个个嚷开了,有人喂猪来了。

 来的正是苏珊太太。海特一眨眼工夫跳到篱笆外面。

 苏珊太太把逃之夭夭的海特骂得真够尖酸刻薄。要知道,喂猪这种脏活儿,对白人压根儿不相宜。“黑嘴脸!”“可恶的小偷!”“坏种!”“臭非洲的懒鬼!”诸如此类的骂声,冰雹般噼噼啪啪打了下来。不过还好,没见到狗和捕奴人丝毫影子。海特躲在干草堆里,大气也不敢出,直等到门砰然关上,骂声在远处消逝。

 “他们什么也不会告诉布罗达斯老爷的。”海特猜想,“老爷知道了,一定要向苏珊太太索赔我的身价,我值多少钱呢?”

 这一点海特从没想过。她听说黑人的价码提高了,成年“劳力”能值上1200美元。但海特不是“劳力”,她不能在种植园里摘棉花,这么说,她还只是一个……小姑娘。一个小姑娘又值多少钱呢?

 小姑娘?真奇怪啊。她从来没有这样想过:她是小姑娘,而不是狗!

 于是,海特突然想到,也许她完全不比苏珊太太蠢。要是苏珊太太偷吃了糖,她能想到跳出窗外,躲进猪圈吗?

 海特竟感到有些自豪了。这一切干得真棒!他们简直没料到海特藏在这儿,离他们的房子只几步远。无论今天还是明天,她都不会出来,说不定她还能逃回村子,找到自己的父母呢。无论如何,这一切干得漂亮极了。

 不,决不能再回到那个红头发苏珊太太跟前去,不能再看见她那暴戾无情的面孔!最好先藏在这儿,骗骗她,然后跑掉。反正,决不再俯首贴耳去挨她狠毒的皮鞭。因为海特也是人哪!

 可人能值多少钱呢?苏珊太太又值多少钱呢?

 过了几小时,海特感到饥渴难忍。她从猪食槽里夺过一只马铃薯,几口把它啃着吃了。一昼夜啃一只马铃薯,实在难以充饥,海特弯腰想再夺得一只,这时墨米向她进攻了。它一口咬住海特的手。

 墨米哺育着一群猪崽,所以拼命捍卫它们的美餐。看它那架势,就像要把海特咬个粉身碎骨,一口吞下肚去。它那双猩红的小眼,闪着凶恶的光亮。它呼哧呼哧喘着粗气,用笨重的身躯怒冲冲地往海特身上拱。

 海特也怒火中烧。难道连这头蠢猪也不让她吃一丁点儿东西?她眼睛里冒着怒火,紧握着拳头。说打就打!海特挽起衣袖,从隔板后面找出一根劈柴,向墨米冲过去。啊,天哪,这家伙竟大声嚎叫起来,叫得多厉害呀!海特猛然想起,这样吵闹会引起人们注意,发生危险。她虽然把对手赶到圈角,又在食槽里抓到一根腐烂的胡萝卜,可再也不能这么干了。她决定同墨米和解。和睦共处虽然勉强,却胜似打打闹闹。她把猪食向墨米投去,手中仍然握住一根劈柴以防万一。趁墨米叭哒着嘴大吃大嚼,海特也啃了好几根没剥光的玉米棒子。就这样,她今天是对付着填了填肚子。但一天中要同这畜生斗几次是不行的。白天其余的时间和整个夜晚,她都呆在干草堆里。她试着吃了吃干草,可这跟嚼青草一样,又没味,又不能充饥。第二天,海特又向墨米发起进攻,但收获微乎其微,只弄到两块面包皮,一撮土豆渣儿。她的肚子阵阵作痛,而最使人烦恼的是闲得发腻。海特不习惯无所事事,这里连唱唱歌也不行,只好小声用鼻子哼起来:

 黑人栽种棉花,

 心怀一个希望;

 收成全归白人,

 黑人两手光光。

 唱歌没有给她带来快乐,这样又过了一天一夜。第二天,海特熬到天黑,悄悄爬出了猪圈。

 一阵清风使她陶醉,她眯缝着双眼,身体摇摇晃晃,在那儿站了好几分钟。

 屋子里灯火通明,海特清楚地看见苏珊太太丈夫的身影映在窗帘上。他低头坐在窗前,正给火枪上弹药。

 要逃离庄园,必须绕过这所房子。海特沿木板墙蹑手蹑脚溜过去,看家狗威尼向她走来,用脸擦擦她的膝盖。威尼不会出卖她——他们是老熟人了。苏珊太太似乎没在家。真要这样,海特可就走运了!

 屋后那条路是最危险的,海特平安地通过了。她两步跳到栅栏旁边,跨上栅栏。忽然,一只有力的手抓住了她的肩膀,把她扔到草地上。

 海特刚跳起来,就被人紧紧抱住。她想咬,想抓,但两只强壮的手死死地钳住她,把她向屋那边拖去,借着窗户射出的灯光,海特看清了追踪她的人,原来正是苏珊太太的丈夫。

 “放开我!”海特喘着气喊道,“反正我再也……再也不留在你家了……”

 主人没吭声,把女孩抓进厨房,苏珊太太正坐在火炉边。她一看见海特,淡蓝色的眼睛就发出一种特殊的光亮。

 苏珊太太一句话没骂,她站起来,从容不迫地从小橱柜里拖出一根新折下的胶树条儿,这是专门抽打不肯循规蹈矩的黑人的。这种枝条的汁水浸入伤口,伤口久久不能愈合,叫人疼痛难忍。

 “她在猪圈里藏着,从礼拜五直到礼拜一。”苏珊太太的丈夫说,“真是倔骨头,这鬼女子太倔了!”

 “黑人必须百依百顺。”苏珊太太不动声色地说,“要把他们的性子打掉!”

 说罢,她就动手来“打掉”海特·罗斯的性子了。

 傍晚,老丽特从家里出来打水。一座座用破木板拼凑钉成的房子里,黑人正在生火做饭。青烟从房门里直往外窜。“田里的劳力”们在熬玉米粥——这是他们一天中的惟一一餐饭。

 老丽特没碰见任何人。只有一个身影——穿一件衬衣、光着脚——从圆木栅栏边往街心摇摇晃晃地走去。

 丽特丢下打水用的小木桶。

 “海特!”她惶然地叫道,“海特,上帝保佑,你怎么回来啦?”

 海特踉踉跄跄迈了两步,一头栽倒在地上。

 丽特抓住她的双手,嚎陶大哭起来。这哭声引动了所有村民,老老少少的黑人都从家里跑出来,一片吵嚷。母女周围,立即聚满一大堆人。

 “她被打死了?”

 “没打死,打残废了。”

 “看样子不是打的,像落进了捕狐狸的陷阱。”

 “她是遭了管家的毒打!”

 “姐妹们,我向你们发誓,管家到巴克镇买酒去了!我亲眼看见的。”

 “这有什么要紧。”赛基大婶取下叼在嘴角的烟斗——这是她成天不离口的家什——煞有介事地说,“要是打残了,就不能卖掉她。残废人没人要。要是打死了,倒更好,她可就自由了。你要死了,也就自由了……”

 一个身材魁梧、肌肉结实的黑人向这群妇女走来。七嘴八舌的叫嚷顿时安静下来。他双手抱起孩子,走进茅舍。

 他就是海特的父亲本·罗斯,一个肩宽膀圆的大力士,出色的伐木工、漂运工和猎人。他在布罗达斯那儿当黑人领班。

 本·罗斯砍伐一棵又一棵遮天盖日的老橡树,每次,当他又砍下一棵高大壮观的橡树时,总要喟然长叹一声:

 “过不多久,这儿就会变得光秃秃的了。”然后又埋怨道:“这空荡荡的地方,河水也会干掉……主人的境况也会越来越糟;他只能种点玉米、小麦什么的,总共也就这点点。兄弟们,从前这里种过烟草,我记得很清楚。可今天烟草连影儿也没有了,再也没有了。”

 “没有了,谢天谢地!”他的下手约克里·金布斯接过话头,“这该死的烟草,是用我们的血汗浇出来的。”

 “眼下,”本严峻地说下去,“主人要破败了,就会把你们卖到大南方去。他拿这么多黑人干什么?一个黑人,值1200块呀!算算看,要是卖掉40个,那是多大一笔收入?”

 “老爷不会卖人的,”一个年轻的漂运工说,“说不准他只卖掉一两个,可是不会卖掉40双手。”

 本微微一笑,又动手砍树了。

 “你倒好。”金布斯说,“老爷答应过不卖掉你。”

 “我嘛,他倒不会卖,可是他会卖掉我的老婆孩子。我的两个孩子已经下了火坑,”本低下头来,“黑人不能有自己的家。我们黑人的家就像一窝狗。狗崽长大了,就卖掉……我简直不想给他们送行,我觉得他们已经死了。”

 “本,可不该这么说。”金布斯说,“他们应该逃跑。”

 “逃跑?逃进森林?让恶犬在那儿把他们逮住?”

 “不往森林跑。”金布斯阴郁地答道,又小声添上一句:“根本不进森林,往北逃。”

 “谁知道北方又怎么样。”本疲惫地说,“听别人讲,那儿一年中好几个月都是冰天雪地,人们冻死在街头……唉,伙计们,起来,砍树吧!”

 本·罗斯默默地把女儿抱进屋里,放在火塘边上,老丽特咬着牙,查看女儿的伤势。

 “是用胶树条抽的!满背没一块好皮肉哇!”她说。

 “胶树条!”一个女邻居叫起来,“这可是苏珊太太打的,我敢发誓!这一定是她打的。”

 “只要偷了东西,他们就这么打人。”另一个妇女插上一句

 “什么偷东西!”赛基一个劲地抽烟,伤感地说,“准是苏珊太太自己搞丢了什么!她要是搞丢了东西,总要吆喝说是黑人偷了。”

 “一点不假,是用胶树条抽的,就跟我那在弗吉尼亚的兄弟一样,人家一直把他抽到咽气!”

 “可怜的海特,你死得这么早!”

 “海特,真可怜哪,主啊,救救她吧……主啊,你听见吗?她快死啦!”

 “你们这些女人,各自回去吧!”本喃喃地说,“你们在这里哭哭啼啼,她也好不了。”

 她们立刻四散回去了。她们带回去一条新消息:本的女儿海特·罗斯被打成残废了。

 丽特一言不发,从屋角拖来一只麻袋。这是她每天睡觉的“床”,她让海特俯卧在上面,随后在一只大口袋里翻寻起来,里面装着从森林和草地上采来的各种野草。

 她抽出几把干草,放在锅里,搀上水,祈祷一阵,把锅放到火上。

 在这座黑人村寨里,人们絮絮叨叨地闲聊了很久,断定海特·罗斯小命难保,不在今天就在明天,一定会死去,说这是上帝从罗斯家中夺去的第三个孩子了。

 罗斯的两个孩子已经被驱赶到了大南方,而第三个正在床上发着梦呓……这些罪孽都是那个绰号叫“豌豆泰斯”的泰斯·戴维茨招来的。他上月逃往北方,而且走得巧妙,连巡逻骑兵也没追上他。现在,白人总是惶惶不可终日,使出了胶树条抽身的酷刑。看来所有人都逃不出“打成残废”的厄运了。

 “想打死海特·罗斯吗?”老赛基从嘴角抽出烟斗,一本正经地说,“那是办不到的。海特的脾气可倔着呢!”

 ……直到第二天傍晚,海特终于悠悠醒来,她躺在屋里的泥地上,身下铺着一床垫子,双脚插在暖烘烘的草木灰中。身上缠满的破布,散发出一阵阵苦涩难闻的草汁味儿。

 她仿佛感到,被浓烟翻得油黑的屋架在摇晃,破屋被幽暗的炉火映照着,好像整个儿在迷茫的大雾中飘飘荡荡。在约里克·金布斯的颧骨上,在他那双眉紧锁的额头上,在他那浓密的胡须上,炉火黄铜色的反光正闪烁跳跃。父亲背对火炉,正坐着刨木片。

 茅屋里还有一个人,肩膀窄窄,身材瘦小,两手和脑袋都很大。他就是全村惟一识字的黑人萨姆·格林,号称“先生”。他一辈子只读完了一本书——《圣经》。

 每逢礼拜日,他都把黑人召集到一块林中旷地上,教他们唱赞美歌,然后以《圣经》为题布道,讲得娓娓动听,有时连主人也坐了马车前来聆听。在南方诸州,人们都喜欢能言善辩。

 此外,布罗达斯先生和他的侄女杰西,偶尔也到这旷地来呆一会儿,满意地欣赏黑人歌唱。这歌声里到底有多少真情实感,男女合唱到底有多少和谐庄重,却很难说。

 摩西啊,快降临我们身旁!

 快来到埃及土地上!

 请你告诉法老,

 把我的黎民百姓释放!

 黑人唱歌从来不受禁止,白人监工反而在田里一边把鞭儿抽得啪啪响,一边高声喊道:“唱起来呀!闹起来呀!嘿,快唱啊!”

 “闹起来”对白人大有好处。要是黑人不吭声,便会在心中盘算什么,这样的奴隶准会想出什么坏点子。弄不好会打主意逃往北方,或者还会更糟……

 “这是坎布里奇的马克-阿朗告诉我的……”书生悄声说道。

 他的眉眼舒展开来,额头布满了皱纹。

 “这人叫什么名字?”本问。

 “小声点儿……他叫奈特·特纳①。”

 ① 1831年黑奴起义的领导人,后被警察和种植园主镇压,奈特·特纳被绞死,同时遇害的还有120名黑人。

 “从来没听说过,”本嘟哝道。

 “这是马克-阿朗亲口告诉我的,他不会说谎。特纳通晓《圣经》,《圣经》上说,‘等着吧,主即将来临,这城池定要毁去……’他反复讲这句话。可后来他实在目不忍睹了,便召集了70个黑人,带上割烟刀,高举铁矛,宰了监工,把主人也收拾了……”书生顿了顿,咽下一口唾液。

 “得了,我的圣徒!”金布斯说,“你可没有杀死主人的勇气!怎么不吭声啦?”

 “我……”书生羞愧地说,“我不行,我从没杀过人。”

 金布斯噗哧笑了:

 “我们住在马里兰,离自由之邦只100英里,我们用不着杀人。只要走完这100英里路程……”

 “停停,”本打断他的话头,“后来这个特纳怎样呢?”

 “他起义了,主人们害怕起来。——兄弟们,我敢起誓,种植园主一个个胆小如鼠——他们叫来民族卫队,整编为伍。没一个庄园主敢单独露面。他们都结伙行动,随身带着火枪、手枪和铁剑。夜里,身边总放着荷枪实弹的武器。连鸟儿的叫声也使他们心惊肉跳。”

 “主人总是害怕我们的。”金布斯面色阴沉地加上一句,“他们口头上老想让人们相信,而主要是让他们自己相信,黑人全是蠢货,像驴一样驯服。可实际上,他们生下来就怀着恐惧,所以这样没命地折磨我们。”

 “对,”本说,“特纳后来如何?”

 “他在山洞里躲了两个月。他最勇猛的战士终于牺牲了,他自己也被抓住,送上了绞架。临刑前,他手里还捧着一本《圣经》。”

 大家不作声了。

 “到底还是条好汉,”金布斯说着,一拳打在地上,“这个特纳,算条好汉!”

 “可惜他被抓住了。”本说。

 “他不应该逃跑。”书生若有所思地说,“这样的人是不会逃跑的。他为我们献身,我们永远忘不了他。《圣经》上说过:‘我是主,我要引导你们挣脱枷锁,我要拯救你们,让你们不再做奴隶!’”

 这最后一句,书生差不多是喊出来的。本急忙用手捂住他的嘴巴,说:

 “你从圣书上学得的东西太多了,它会叫你睡不着觉的。黑人不应该拿起铁矛来,这是从来没有的事。”

 “那该怎么办?等一个大发慈悲的白人老爷把自由恩赐给你吗?”金布斯问。

 “从来没有的事!”本坚信不疑地重复说了一遍。

 “你是在懵懵懂懂过日子,”书生说,“连你自己说些什么也没搞清楚。这是常有的事!10年前,大南方有个黑人水手丹马克·维赛……”

 “黑人水手?”本困惑不解,又问了一声。“莫非是人家赁去的?”

 “不,他花钱赎了身,是个自由黑人。他像特纳一样,读过圣书,书中说,上帝面前人人平等……”

 “干吗读书,”本说,往火炉里啐了一口唾沫,“我就不读书!这有什么不好?布罗达斯老爷称赞我是东马里兰州顶呱呱的伐木工,在整个海潮汹涌的岸边……”

 “有学问的人讲话,别打岔!”金布斯阻止他道。

 “后来,丹马克发动黑人,攻取查尔斯顿。弟兄们,你们要明白,那地方可不是巴克镇这样的穷乡僻壤,那是一座大城市。他们铸造了铁矛,还搞到了火枪。丹马克建立起一支军队,他很会筹划的!但有个犹大出卖了他,他被捕了。另外,城里的130个黑人也被抓起来了。白人用烧得通红的铁棍烙他们,他们没吭一声。有个黑人哼了一下,丹马克对他吼道:‘死了别吭声!’那人就再没开口。”

 “后来呢?”本问。

 “后来么?绞死了34人。”

 “我想也会是这样。”本说。

 “可你想过吗?黑人也和白人一样,是热爱自由的!”

 “没想到。”本承认说,“这个我倒真没想到。我只觉得我们比白人低一等,因为我们是奴隶。”

 书生望着他,皱皱眉头,说:

 “谁有这种想法,他就真是名副其实的奴隶。”说完,转身走出茅屋。

 “我也该走了。”金布斯说,“要不,碰巧遇上巡逻队,见黑人储备里在外面游荡,会把你抓起来……本,等着瞧吧,我一定要逃跑,逃出这该死的马里兰,我还有一条船……”

 金布斯刚要跨出门槛,忽然远处传来一阵低沉而急促的马蹄声。

 “巡逻队!”金布斯叫道。

 “在田里,不在路上。”本也说,“听,过了赤溪了!没错,这是斯图尔特的马。黑人走路不会一下子跑得这么快。主啊,可别在这里停下来呀……”

 可是他们停下了。四周很静。过了几秒钟,本和金布斯都听见熟悉的鞭声抽得啪啪响,有人在痛苦地呻吟。

 “是有人从斯图尔特的庄园逃跑,被抓住了。我要说错了,让主宰了我!他们抓住了一个徒步逃走的倒霉鬼!……”金布斯恨恨地说。

 海特躺在火塘边,这些话她都听见了。她正发着高烧,屋里的一切好像都飘飘荡荡。她觉得是在做梦,父亲和金布斯都是在梦中。啪啪的鞭声她以为是放枪。后来,她隐约听见了提琴声,她觉得她孤零零地站在森林里。透过榛树枝,一颗明晃晃的星星在熠熠发光。

 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只要是个黑人,白人总要远远地躲着你,就像躲避鼠疫一样。而且永远如此。

 一个黑人无论天资多么聪慧,总被看得比任何愚蠢的白人更加愚蠢;忠厚纯朴被看得比任何白人骗子更加狡黠;滴酒不沾被看得比任何白人酒鬼更加贪杯;勤劳刻苦被看得比任何白人懒汉更加懒惰。而且,也是永远如此。

 一个黑人走进白人绅士的房间,他们马上不再做声。一些人不屑一顾,一些人佯装不见,一些人怒目而视,好像黑人身上恶臭熏天……为什么呢?只因为黑人走进了他们的房间。

 黑人从来不会被称作“先生”或“太太”,白人总是把他们叫做“家伙”、“小东西”、“黑婆子”,大不了叫一声“大婶”。人们可以肆意凌辱他们,不许他们乘坐公共马车,不准他们进马戏院,不准到挂有“只供白人使用”木牌的公共水井打水。而且,从来就是如此。

 未经特许,黑人不允许与白人同坐一条长凳。任何时候,他们都不得同白人握手,他们的手是黑的!这些清规戒律,黑人应当刻骨铭心,牢记不忘。这也是永远如此。黑人没有任何希望,就因为他们是黑人。他们只能时刻想到,他们与白人是迥然不同的。他们能够作的就是沉默,是哀求。

 2. 白人杰西·布罗达斯

 得得的马蹄声从远处传来。林中旷地旁的树木之间,一匹乌黑马时隐时现地疾驰。一位身穿白色连衣裙的女郎骑在马上,雪白的裙裾随风招展。马蹄落处,一团团黄土滚滚翻起,又慢慢沉落到地上。

 女骑手好像不喜欢信马缓行。乌黑马时而纵身驰骋,时而碎步疾趋,登登地走过歪歪斜斜的旧木桥,不一会儿踏上了一棵老希可利树的树根。这棵树的枝柯垂在水面上,它那翠绿的浓荫盖住了半个池塘。

 一个年迈的黑人渔夫站起身来,向女郎深深地鞠躬:

 “您好,杰西小姐!”

 “你好哇,乔大叔!”

 女郎又过了一座桥,上了池塘间的一条小土埂,穿过一座橡树林子,跨过一条从没搭过桥的小河。黑人要过河总是蹚水,白人则是骑马。

 女骑手来到海边,倏地把马勒住;海湾宽阔平坦的水面展现在她的眼前。海水水位很高,波涛滚滚,泡沫飞溅,翻起层层浪花。远处有一艘纵帆船,帆儿张得满满的,正缓缓行驶。一艘黑色的小明轮船,缆索拉着好几只木筏,在海空留下一条浓黑的烟柱。那是漂运的木材,正运往西部的巴尔的摩港。

 一个戴宽边草帽的黑人,在水没膝深的浅滩上走来走去,用一只长柄勺把什么东西往一处堆。

 “比尔大伯,你好!”

 “您好,杰西小姐!”

 “你一大早到海边干什么呀?”

 黑人摇着头说:

 “杰西小姐,您瞧,主人叫我采牡蛎,自然就得来!可现在不是时候。唉,完全不是时候哇!这阵子牡蛎正在长肉,要不是主人有命令,我就把它们留到秋后再采。可主人想尽快把它们卖掉,我看,是主人正缺钱用吧。”

 “对,比尔大伯,主人正缺钱用。”

 “就是嘛,所以我就来采了。再说,又长海绵了。”

 比尔大伯走得更近一些,摘下草帽,拿出一只像长了铁锈的牡蛎给女郎看。

 “杰西小姐,您瞧这牡蛎壳,真糟糕啊,有病了,再也长不肥了。要这样传播开来,整个海滩都要完了!我现在全是用手采,边采边扔。海绵也是个讨厌东西。”

 “怎么回事呢?”

 “谁知道!杰西小姐,可能从河里流下来的淡水太多,牡蛎不喜欢河水,它喜欢有盐分的水,想取得一点什么可吃的东西。可是在淡水里,它就像云雀关进了鸟笼。”

 “比尔大伯,你的女儿好了吗?”

 比尔大伯有些不好意思地微微一笑:

 “对不起,杰西小姐,我尽想牡蛎的事去了,忘了告诉您,简已经好些了。”

 比尔大伯朝他的小房子那边点点头。房子架在木桩上,临着涨潮线。房子旁边的沙滩上,底朝天放着一只刚油漆好的小船。

 “简已经能扶着墙壁走动了。杰西小姐,我们永远忘不了您的关怀!”

 “不要感谢我,应该感谢主,比尔大伯。”女郎从搭在马鞍上的袋子里取出一包东西。“比尔大伯,拿着,这是给你女儿吃的……这船你要作什么用?要去海湾吗?”

 比尔大伯瞥了小船一眼,皱起眉头。

 “是啊,打算去的。您知道,干我们这一行缺了船总是很难的,因为……”

 回去的路上,杰西小姐的马儿嘶鸣起来,因为树林后面传来了马蹄声。她刚把马勒住,小路上就走来一位年约18岁的骑士。他头戴红色骑士帽,身穿很考究的紧身外衣,胸前缀着许多铜纽扣。

 骑士来到杰西小姐身边,勒住马,满面春风地望着她。

 他面前是一位骑马的女郎,栗色的头发蓬松地披在肩头,一顶用带子系住的宽边帽滑到背上,双手戴着管口手套,手中握一条皮鞭。一双浅灰色的大眼睛,直溜溜盯着他,露出鄙夷的神情。

 “您终究还是个花花公子,丹肯·斯图尔特。”她说,“我真想把您看作一个小人。”

 “我要是您,就会首先打招呼。”丹肯不慌不忙地反唇相讥,“您还在讨好那些黑鬼吗?”

 “我不讨好他们,他们就会逃掉,像您的黑人一样。”杰西愤慨地答道,

 “您那儿好像又有人逃跑?”

 “是啊,”丹肯说,“逃了三个,抓回一个,亏本三千!”

 “捕奴人呢?”

 “昨天一个也没请到,这些先生礼拜天在巴克镇狂喝滥饮。今天来了一个,可他要价之高,把我爸爸都吓了一跳。”

 “唉,可怜的斯图尔特,”杰西嘲讽地拖长声音说,“‘讨好’自己的黑人,不是更好些吗?”

 “啊,杰西,这不行!只能给他们颜色看,黑鬼不通人性。他们只尊重皮鞭。昨天我爸爸说得妙极了:‘我们要想尽一切办法,不让一丝光明透进奴隶的脑袋,得把他们变成真正的畜生!’”

 杰西哈哈大笑起来:

 “所以,你们一天之内就报销了三千块钱!”

 “算了!”丹肯说,“要是照您那么办,我们就只好抛弃自己的种植园,去与乞丐为伍了。您要明白……请原谅……您是一个废奴主义者呢!”

 杰西蹙着眉头说:

 “不,丹肯,我并不喜欢废奴主义者,我只是一个基督徒,我只相信上帝。只是我可怜那些人。”

 “妙极了!可是您叔叔,尊敬的布罗达斯先生,他怎么看呢?”

 “他什么看法也没有。他每天一大早拄着手杖出门,看见又倒塌一堵栅栏,或板棚又漏雨了,就只会唉声叹气。如此而已。”

 “是因为你们的黑人已经被惯坏了,太懒惰!”

 “得了吧,丹肯!您设身处地想想,每天起早摸黑地干活,一个月只能得到八磅猪肉和一品脱食盐。您在这种处境下,会更加卖力,还是会溜之大吉?”

 “杰西,您讲起这种事来总是头头是道,真使我惊诧不已!我是白人,本来就不该干活。”

 “我祝贺您,也庆幸我自己,我俩都是白人。黑人理应干活。可他们不愿干!”

 “不愿干!有时驴子也不愿拉车呢!莫非您会对天祈祷,求上帝把这些毛驴变成赶牲口的?”

 “不。”杰西答道,“为了主,我要尽量把驴养好。”

 她策马奔去,转瞬间便消失在树丛后面。

 老丽特一听见她的小屋外面响起马蹄声,就不禁打了个哆嗦。村里人都不喜欢听到这种声音,这声音总会带来一点麻烦。因为只有主人、监工和捕奴人才骑马。

 老丽特来到孩子成堆的街上,看见杰西小姐正骑着一匹乌黑马站在那里。

 “丽特大婶,你好!”杰西招呼道,“你女儿海特好些了吗?”

 老丽特压根儿笑不出来,但还是强颜笑道:

 “多谢您,杰西小姐,她死不了啦。只是她背上没有一块好皮肉。杰西小姐,您知道,这是用胶树条……”

 这时,在黑洞洞的泥糊茅屋门边,海特走出来了。她的脊背疼痛难忍,但她仍然费力地挺直了腰板。

 “还疼吗?”杰西问。

 海特本想回答“比您想象的厉害得多呢”,但她仍自豪地说:

 “不,杰西小姐,不怎么疼了。”

 杰西摇摇头。

 “这会儿要卖掉她了,是吧?”老丽特忧心忡忡地问。

 “干吗一定要‘这会儿’呢!丽特大婶?”

 “她有罪呀。”

 “我去求求伯父,宽恕了她。”杰西说,“你呢,丽特大婶,该设法让她学会一门手艺呀。手艺好的厨子和织工是不会卖掉的,说不准还让她到主人家里去干活呢。”

 到种植园主家里去做女仆,这是村里的妇女们梦寐以求的差事。

 “主保佑您,杰西小姐!以前曾把她赁给猎人的妻子、织工库克太太,那时我的海特才6岁。可是她干不了啊,杰西小姐,那儿的空气里满是羽毛绒和棉线绒。一口气得站着缠好几个钟头纱线。她吃不消——她习惯了森林、河流,所以遭赶走了。”

 杰西深表同情地望了海特一眼。

 “听说你同一头猪打架,海特,你可真棒!”

 海特笑起来。

 杰西从马鞍上的袋子里掏出几个小包儿:

 “丽特大婶,这些是线团和药膏,”她说,“拿上吧,以后海特也许用得上,这儿是糖。”

 围观的孩子们发出格格的笑声,他们知道,正是因为吃糖,海特才遭了殃。

 “你们不干正经事,笑什么!”杰西瞥瞥这群半裸着身子的黑孩子,不高兴地说,“有些人配吃糖,有些人不配。海特已证明了她是一个倔强的人,主啊,保佑她吧!”

 “我想,主会保佑她的。”丽特说。

 杰西骑马小心翼翼地涉过一条泥沙淤塞的小河。这时从大榆树后面传来噗哧噗哧的响声和七嘴八舌的说话声。

 “戴维,使劲!”有人高声叫道,“再加把油,我来个以十对一,叫这傻瓜马上一命呜呼!”

 在一块阳光明亮、绿草如茵的林中旷地上,一个奇怪的景象展现在杰西面前:两个光着上身的黑孩子,正抡着拳头拼命厮打,丹肯站在一边,手持马鞭,大喊大叫着给他们打气。另一个黑人站在一旁,为丹肯牵着马。更远一些,约里克·金布斯靠着一棵榆树,抄着双手,正提心吊胆地观望。他垂头丧气,双眉紧锁。孩子中有一个被打得鼻血如注,那正是约里克的儿子,7岁的戴维·金布斯。另一个孩子稍大一些,十来岁,个儿很壮。他们像两只公鸡,在旷地上绕来绕去,赤脚践踏着青草。他们都呜呜咽咽地哭个不停。

 “丹肯·斯图尔特!”杰西怒吼一声,“马上停下这种残忍的游戏!”

 “这哪里是残忍呢,杰西,”丹肯不高兴地答道,“我只是教教这两个小子学习地道的美式拳击。”

 “他们的个头、年龄差别这么大,难道是正常的拳击?”杰西驳斥道,

 “何况,他们的年纪学拳击也太早了吧!”

 “小姐,别忘了,戴维是属于我的私有财产!”丹肯满脸不悦地说。

 “而他的对手是属于我叔叔的!丹肯,你故意唆使他们打架,是为了寻开心!”

 “是啊,杰西小姐,这是丹肯先生要他们打的。”金布斯老爹嘀咕道。

 “散开吧,”丹肯愠怒地瞥一眼杰西,说道,“善良的布罗达斯小姐不喜欢拼力气,她喜欢讲漂亮话……戴维,去洗洗脸,畜生约里克,你告了密,要倒霉的!”

 他翻身上马,扬长而去。杰西用责备的目光瞧瞧约里克:

 “你这做爸爸的,怎么竟然袖手旁观,眼睁睁看别人教你儿子打架?”

 “没办法呀,杰西小姐。”金布斯强压住心中的怒火,答道,“难道我的儿子属于我吗?他属于斯图尔特,我们全是属于人家的。他今天是我儿子,明天就变成卖出去的商品。”

 “约里克大叔,我认识斯图尔特一家,你也认识他们,你就向他们显示显示吧,你不是畜生,是上帝创造的人!那时他们就会软下来,他们会尊重那些可敬的人。”

 约里克不慌不忙凑近杰西身边,猛地抓住她的马缰。这突如其来的动作,把那匹马吓得倒退了几步。

 “啊呀,杰西小姐,”约里克眨巴着眼睛,高声喊道,“要能办得到才好!只要上帝肯帮助我,我就要逃出这该死的‘模范州’!一定得逃走!杰西小姐,这事我只有对您才讲。”

 “你要是这样干,”杰西顿了顿说,“斯图尔特一家就会把全县的搜索犬都放出来,那时你就要完蛋了。”

 “搜索犬!”金布斯怒不可遏,“让他们倾巢出动吧!还有船呢!到了切萨皮克湾的岸上,搜索犬就不中用了。”

 金布斯放开缰绳,退了一步。他盯着杰西,脸色发灰,嘴唇不住哆嗦。他大概猛然意识到自己说得太多了。

 杰西抽马儿一鞭,不一会儿,蹄声便在远方消逝。约里克久久地目送着她。

 布罗达斯的庄园过去种植过烟草,后来烟草跌价,也就不再种植了。在栅栏旁边,现在还有一些自个儿长出的烟草茎蔓延着。如今种植园的全部收入都靠漂运木材,然而橡树已经所剩无几了。为了不至亏本,管家便一个劲地卖鱼、卖牡蛎或打鸟卖。全县里,布罗达斯租出去的黑孩子比谁都多,但他手头仍然拮据,这一点谁都知道。

 在通往北方的大道上——过去人们称它作“烟草之路”——杰西遇见了农场主迪格比·平奇。他坐在两轮骡车上,手搭凉棚,凝望远方。

 远处地平线上,有一些白晃晃的斑点,像大蝴蝶的翅膀,在缓缓移动。

 “平奇,那是帆船吗?”杰西问道。

 平奇摇了摇头。

 “不,杰西,那不是帆船,那是大车的车篷。”

 “是移民吧?”

 “是啊,杰西小姐,他们移居到遥远的西部去。一路平安哪,一路平安哪!”

 “是从我们这个县去的吗?”

 “不错,杰西小姐。他们不是种植园主,他们同我们一样,是经营农场的。混不下去啦,杰西小姐,闲着没活干哪!我们邻居钱德勒一家都走了,他是个很巧的木匠,可就是没活干,地又少。哪会有什么工作呢?斯图尔特说过,每个南方白人都可以占有奴隶,这无非纸上谈兵。得给奴隶吃,但他们却自身都难保。钱德勒过去在斯图尔特家干过活,不过,让黑人来干这些活更划算,黑人干活是不用付钱的。这样一来,我们这位老兄在马里兰这个乐园就只有挨饿的份了。他只好背井离乡,到密西西比河那边去。这些篷车也是去流落他乡的……啊,对不起,杰西小姐,这些与你毫不相干的事,我唠叨了半天,您听得厌烦了吧!”

 “不,平奇,这跟大家都有关系。”

 平奇长叹一声说:

 “杰西小姐,您到那边大道上去,会看见数不尽的篷车,庄园主都往西迁啊!鞭儿啪啪地抽,牛儿哞哞地叫,车轮辚辚地响。尘土飞扬,漫天盖地。密西西比河那边,没有奴隶制,没有贫困,全是自由的土地……”

 “平奇,看来,你是在为黑人说话?”

 平奇扬起眉头,气冲冲地说道:

 “杰西小姐,老实说,奴隶,这是我们的灾难!他们不能生活在自由之邦,不知道什么叫自由。总有一天要起风暴的。杰西小姐,您没有到过西部吧?”

 “我去干什么呢?”

 “我可去过。那儿常刮这种风暴。黑压压的尘土直窜天空,像一堵墙。风暴刮起,谁也站不住。人们纷纷逃往山洞、沟壑……他们把这狂风叫做‘黑风暴’,我们这儿恐怕也会刮起黑风暴!”

 “你是指黑人吗?”

 “是黑人,也指白人。杰西小姐,我们这几个州,一旦土地战栗,风暴就会来到……当然,杰西小姐,我并不想恐吓您——请向您伯父转达我的问候!”

 平奇把缰绳“啪”地一拍,他那旧式双轮骡车便沿着坎坷不平的烟草之路摇摇晃晃地驶去。

 杰西小姐只有16岁。这种年龄的人是不应该忧心忡忡的。在阳光明媚的日子里,微风吹动树叶,发出絮絮低语;小溪如练,汩汩流淌;人舒舒服服地骑在马上,清风拂面而来。在这样的时候,更应该乐而忘忧。杰西小姐穿过一片田野。男人的宽边草帽和女人的鲜艳头巾在田间不住地闪动。远处,有时可以看见监工戴的白帽。他的喊声阵阵传来:“喂,沟那边的,怎么哑巴啦?唱起来呀!”

 于是,男人和妇女应声唱道:

 橡树后面,大河那边,

 黑人寻求安宁……

 杰西小姐骑在马上,沿着长长的笔直栗树林阴道驰骋。她心中郁郁不乐。前面便是她伯父的大房子了。这是一座烟囱高大、窗户宽敞的淡红色宅邸。以前,这房子也曾布置得非常考究,装饰得十分堂皇,现在已经黯然失色,变得又灰又黑。厢房已不能住人,门廊前的阶梯也毁坏了。

 板棚屋顶塌下来,用柱子支撑着,主人的石砌厨房和佣人的泥糊厨房都已被油烟熏黑。精心维护的马厩,看上去比这房子本身更新、更坚固。菜园里长满了金银花和帚石兰;原来立栅栏的地方,还残留着几根孤零零的木桩;菜园里有几个凄寂的女黑人的身影……杰西小姐下了马,把缰绳递给一个满脸堆笑、上了年纪的黑人。她感到心中十分压抑。

 杰西小姐的伯父爱德华·布罗达斯先生,坐在客厅里一张深红色绒毛沙发上。他长着两道浓眉,满头银丝,面色苍白,眼圈上布满紫斑。他气喘吁吁,显得过早地衰老了。他不时怯怯地瞧一眼坐在跟前的汤普森博士。

 汤普森博士长得脑满肠肥,是个神气十足的人。臃肿的脸上耷拉着一串褐色连须胡子,一条金表链在肥大的肚子上晃来晃去。他那模样显得意味深长,神秘莫测,就像许多乡村郎中到30英里外出诊一样。

 “先生,您那监工尽管人称‘霹雳’,其实只是吹牛大王。”汤普森的声音像唱歌。“在这个种植园里,一点没有主人的关照。我记得您曾经卖过烟草,可如今呢?您劳碌奔波,惨淡经营,却不知道您的种植园在作什么生意。是卖牡蛎吧?”

 “且慢,博士。我还有森林呢。”布罗达斯试图反驳。

 “森林?过不多久,它就会变成不毛之地,森林要管理,严禁乱砍滥伐。您那伐木工头是谁?那个黑鬼本·罗斯吗?他懂什么?”

 “也不是我一个人处境如此,”布罗达斯辩解道,“斯图尔特也种过烟草,现在改种玉米了。”

 “先生,不幸的是,我们这个县的秩序一团糟,上帝才知道您能活多久——我祝您长命百岁。不过您心脏不好。您以后给杰西小姐留下什么遗产呢?一座空荡荡的房子吗?”

 布罗达斯低下头来。

 “我希望这事不要来得太早……”

 “我也希望。不过我们都是上帝脚下的一粒尘屑(汤普森喜欢把话讲得圆满而高雅),是外在势力手上的玩物……这类事情,现在就得考虑,而不要等到最后一刻,先生!”

 “您有什么主意,博士?”

 “我早讲过:贩卖黑人!您的黑人比森林中的橡树还多。真的,该把他们卖掉!养一个黑人,一年要花30块,卖掉他,倒能上手800到1500……”

 杰西匆匆穿过客厅,在低着脑袋滔滔不绝的汤普森跟前坐了一会儿,然后登上嘎吱作响的楼梯,到走廊上去了。

 博士低沉的声音从楼下传来:

 “不知先生尊意如何,临近的弗吉尼亚完全称得上是美国第一州,自从可恶的奈特·特纳闹事以来,就严禁黑人在夜里活动。而在我们马里兰呢,该睡觉的时候他们还到各家各户游窜。我就亲自听见过他们悄悄串通——那是他们在传递消息。您不必怀疑,他们传递消息比电报还快。他们的消息比我们灵通多了。大白天您可能遇上一个没有通行证的黑人,您可以把他抓起来,他就会推说是老爷派他出来打柴的,而老爷也会为他开脱。您甚至还会发现有些黑人三五成群,他们为什么要成帮结伙呢?”

 “这没有什么危险嘛!”布罗达斯低声说。

 “没危险?黑人聚在一起,两个人会搬弄口舌,三个人会鬼鬼祟祟,四个人会玩弄阴谋,五个人会捣蛋破坏,六个人就会谋反,人更多,就会暴动!他们唱些什么?他们召唤降临埃及的摩西是谁?”

 “汤普森先生,还须提醒您吗?摩西是《圣经》里的先知者呀……”

 “埃及跟他们黑人有什么相干!摩西是指造反,埃及是指南方诸州!他们居然连《圣经》也给篡改了。哼,我要是这儿的州长,一定叫黑人通通不许讲话!”

 “这恐怕行不通,博士。”布罗达斯说,“人不说话,怎能干好活儿……”

 “这不过是理论,先生,纯粹是理论!”

 杰西关上门,独个儿呆在屋里。屋子里弥漫着一股药味儿,她用手帕捂住了鼻子。

 杰西就是在这间屋子里出生的。曾几何时,这还是一幢阔绰漂亮的仿古建筑。客厅里放着祖母的竖琴,那时尚未过世的母亲晚上总要弹奏一会儿。屋角有一架从巴黎买来的钢琴,它的黑漆闪闪发光,杰西一双纤纤素手学会了弹奏音阶和练习曲。杰西房间里的家具都是浅灰色的。窗上挂着丝绸帘幕;阳光透过窗帘,在丝绸上闪闪跳动。最好的是那张床。那是一张多么令人喜爱的床啊,杰西感到这床很舒适,很称心。床上铺着凉爽芬芳的荷兰薄床单。每天夜里,杰西都靠在大枕头旁边,为父母、教师、佣人,为她的黑奴和所有善良的人祷告。她觉得未来充满了幸福——那种书皮喷得金灿灿的小册子里以生花之笔描写的幸福。

 她仿佛遇到一位神采飞逸的翩翩少年。他们互相爱慕。但命运却驱使少年飘洋过海,到惊涛骇浪中去经受颠簸的考验。少年最终落入一群野人之手。他们本想将他一刀杀掉,可后来又推他作了头领。好多年过去了,可怜的俘虏头领差点被那些黑皮肤女子迷住。但他常常对昔日的庄园梦绕魂牵。他梦见朝夕盼望他回归的未婚妻,梦见她那温柔的面庞。终于,天际出现了帆影。啊,有救了,真有救了!这条三桅帆船虽然早被海盗窃据,但少年终归设法击溃歹徒,重返故里。不久,他得到一笔遗产,娶了这位忠贞不渝的未婚妻。当然,人们未必总能得到如此美好的结局。可谁也不会怀疑书的结尾是皆大欢喜!忠贞、机敏、荣誉、良心、正派……

 “正派”,这是杰西·布罗达斯从小就爱说的两个字眼。要做一个正派的人,就要纯洁无瑕、笃信宗教、举止娴雅、衣着华丽;要多去教堂,帮助穷人。当然,这并不是指同穷人平起平坐。永远不能挥金如土、多嘴饶舌、贪婪悭吝;要乐善好施,让上帝见了也满意;要被公认为正派之人。一位白人爵士夫人只要做到这些就够了,而对普通人,要求就会更多。比如,他得一天到晚干活而不计报酬。杰西·布罗达斯小姐不属于普通人之列,他伯父是世袭的种植园主。杰西的父母、教师和教士,全都这样教导她。

 女仆伺候杰西漱洗完毕,给她穿上嵌花边的睡衣。这睡衣白天洒满鲜花,散发出清新的气息。

 杰西躺在洁净凉爽的床上,深信今天已为上帝行了善,没有白度光阴。几分钟后,她把一只白嫩的手枕在脸颊下,酣然进入梦乡。

 深夜,一阵杂沓的马蹄声把杰西从睡梦中惊醒。管家霍普金斯从马厩牵出他的马。灯笼昏黄的亮光在杰西房间的天花板上晃动。汪汪的狗吠声从无处传来。海浪有节奏的拍岸声也隐约可闻。

 “这贱骨头,大概藏进了森林。”这是丹肯·斯图尔特的声音。“他没带干粮,没穿鞋,什么也没拿,搜索犬一定能找到他。”

 “斯图尔特先生,可搜索犬太少了。”霍普金斯说:“我们现在需要牧羊犬,而且要训练过的。我知道巴克镇的巴克尔养有挺厉害的牧羊犬,他已经训练了6年。那些狗对黑人的臭气厌恶极了,向人扑去犹如一只大野猫!”

 “我弟弟英格拉姆已经赶到巴克镇去了,分秒必争啊!”

 “斯图尔特先生,您能肯定这个金布斯没带武器吗?”

 “他能从哪儿搞到武器?告诉您:他是赤手空拳跑掉的。”

 杰西坐在床头。啊,是约里克·金布斯逃跑了!

 “牧羊犬好得多。”霍普金斯还在说,“它跑起来无声无息;要是有两个带路的跑在前面,那就更好。普通搜索犬总是汪汪乱叫,好几英里外逃犯就能听见。”

 “别磨磨蹭蹭了,霍普金斯!他跑不出20英里。我们在所有通往北方的小路上追击!”

 杰西闭上眼睛,她想起了金布斯那张激动得发灰的脸。“只要主肯帮助我,我就要逃出这个该死的州,一定得逃走……”

 院子里又响起一阵马蹄声:又来了两个人,一个是斯图尔特的管家,另一个是从邻近种植园里自愿来帮忙的。丹肯已经向邻近的庄园求援了。

 “他要是真的躲进了森林,斯图尔特先生。”霍普金斯说,“事情还好办,假如有人帮助他,那可……”

 “即使有人帮助他,他也不可能从天上飞到北方!他既然留下了蛛丝马迹,我的狗就有用武之地。”

 “是吗,斯图尔特先生?”

 “你以为他钻进地缝了,或是到能分水排浪的摩西那里去了?”

 忽然,金布斯讲过的几句话像一道闪电照亮了杰西的心:“还有船哩!”他还讲过什么狗啦、切萨比克海湾啦……还有比尔小屋边那只新船,杰西早上才到那里去过……”

 这时,有人敲门了。

 “杰西小姐!杰西小姐!”一个女佣喊道,“看在上帝面上,快穿好衣服!老爷不好了,很厉害!”

 杰西站起来,一幅幅奇怪的图景飞快地闪过脑际:已故的母亲呆在奶奶的竖琴边;布罗达斯家破旧的房子;病入膏盲的伯父;坎肩上别着金表链的汤普森博士;贫困、破败……

 杰西从小就知道,世界上老爷和奴隶并存,白人与黑人同在。白人终归是嫡亲宗祖,黑人毕竟是异姓旁系。如果黑人从种植园跑个精光,那还成何体统!

 她裹了一件白袍,走到阳台上。

 “丹肯·斯图尔特!”她喊道,“我劝你们别去森林白费时间了,到海湾采牡蛎的比尔家搜搜吧……”

 院子里顿时静下来,丹肯摘掉帽子,感激地说:

 “杰西小姐,您真是个最正派的人哪!”

 约里克·金布斯被解往坎布里奇。他站在马车上。这是平时装运干草的马车,竖着高高的侧板。车边,几个勇武的骑士手握长枪并辔而行。约里克戴着手铐,额头上有一条血糊糊的伤痕。他的长子戴维呆呆地站在一边,默默地望着父亲那张可怕的脸。小儿子埃尔也在旁边,他紧紧抓住自己的卷发放声大哭。几个女人站在他们身边哭哭啼啼,喊冤叫屈。

 “啪”地一声,霍普金斯响亮地抽了一鞭,人们立刻静下,埃尔浑身哆嗦一下,紧靠在哥哥身上。

 马车出发了。约里克高高举起戴铁铐的双手,发狂般地喊道:

 “他们一看见我的利剑,就会张皇失措,就会心惊胆战!杰西·布罗达斯真该千刀万剐!”

 霍普金斯往他肩上抽一鞭,他猛然倒下。马车越拉越快,马蹄得得直响,路上烟尘滚滚。

 戴维和埃尔跪在路边。父亲高声唱着,歌声压倒车轮和马蹄的声音,传到他们耳畔:

 “啊,吹吧,”上帝对加百列说——

 啊,把大号吹响七次,

 啊,吹得它轰雷般地响,

 把沉睡的人们唤醒……

 3. 其他黑人和白人

 自从约里克·金布斯在采牡蛎的比尔家被捕,锁上铁链押走,已经过了10年。这期间,爱德华·布罗达斯死去了。他的侄女杰西也迁到了巴尔的摩。布罗达斯的财产,遵照死者的遗嘱,由汤普森博士经营。

 林中旷地上发出一阵响亮的伐木声。本·罗斯和他的女儿海特正从两个方向砍一棵古老的希可利树。

 希可利是一种高大的美洲胡桃,能活上好几百年。在它的浓荫下,人们常常摆开餐桌,安排30多人的席位宴客,犹如在客厅里一般。在南方的夏日,如果宾客盈门,通常就这样招待客人。希可利树木质细密坚硬,斧子砍去,就像砍在金属上。

 年轻的伐木工戴维·金布斯笑盈盈地站在一边,观看这父女俩竞赛。他们的长柄斧铮光雪亮,像闪电一样在空中飞舞。木屑喷泉般四下飞溅。

 “嘿——啊!”本喊道,“戴维,拿斧头来试试这棵树的厉害!它硬得可以做钉子。它活了好多年,一定见到过脸上涂得花花绿绿的明格人,看到过他们悄没声息地轻轻走路,轻得让白人猜不出他们就在眼前。结果,‘嗖’一声响,一只利箭就射进了白人的咽喉。可如今哪,这棵树看见了种植园里我这老本,浑身发抖,过去印第安人从不砍树,我老本这双手却15分钟撂倒一棵。”

 老本拄在斧柄上。

 “当着上帝的面说,我很可怜这棵树。”他郑重地说,“砍这些老住户时,我总想摘下帽子,说:‘饶恕我吧,希可利伯伯,我砍下你是迫不得已呀,饶恕我这普普通通的黑人吧!’”

 “你还没把它砍倒呢,老本!”戴维说,“你心中的话不抖落完,就砍不倒树。可你女儿已快把它砍倒啦!”

 海特挥挥汗,把利斧砍进树干。

 “爸爸,”她说,“树动了,你站到这边来吧!”

 “嘿啊!”老本应声说道,“我没对希可利伯伯喊‘倒下’,它就不会倒下。啊,不,它真的在摇晃了……”

 老本拍拍树干,打了个唿哨。

 “你见过这种丫头吗?”他夸奖海特说,“一天中要拉原木、耕地、赶牛车,还要劈一大堆木柴,活像个男子汉。”

 海特噗哧一声笑起来。她还没有作过这些事情呢。不久前,汤普森博士当着邻人的面,让她干了件很不一般的活儿:她一个人拉了一条满载石料的驳船。

 丹肯·斯图尔特(他现在是邻近的一个种植园园主)对这个场面欣赏不已,看得连叼在嘴上的雪茄烟也熄灭了。他后来“呸”地吐掉雪茄,用生意人的腔调说:

 “博士,我买下这小娘们,按干田间活的全劳力开价,1200,如何?”

 “没1500,不卖。”博士傲慢地说,“这样的劳动力,在马里兰独一无二。”

 这件事,村里人议论了整整一个礼拜,而且老围绕着一个话题:她到底会不会被卖掉?有一次,所有包花花头巾的“婶子”都一直认为:海特不会被卖掉。

 “啊——嗬!”本·罗斯摸着老树干,叫了一声,“她砍起树来倒像一个伐木工,只是不会看麝香鼠的毛有多长,来估摸冬天里有多冷。至于野天竺葵、水百合花是怎么个样子,猫头鹰怎样飞行,她也是一无所知!”

 “野天竺葵、水百合花、猫头鹰?知道这些又怎样?”戴维问。

 “小狗子!”老本颇为不屑地说,“野天竺葵叶可以泡药酒、治感冒,水百合花可以熬止血汤。说到猫头鹰的飞行哪,嗬嗬,那可真有学问哪!它身上长着绒毛,所以从空中飞过不会发出一点声音,像用针刺穿衬衣布一样。猫头鹰还识路呢!”

 “识路?”

 “对,小傻瓜!它不是随便乱飞的,它认识空中的路径,就像你认识林中的小路。要没路,你会在林中迷失,猫头鹰也会在空中迷失。”

 戴维摇摇头,表示怀疑。

 “小狗子们,你们以为我老本是老糊涂了?你们不信经验,以为我们都是些粗人。你们要真的迷了路,就会像头母牛,在林子里瞎冲撞,把树枝折得噼啪响,弄得全县都能听见。要学会在林中走路不惊飞窝里的鸟儿。”

 戴维睁大眼睛望着老本。

 “您能吗,大伯?”

 “嗬——啊——海特,你作给他看看,我是怎么教你的。”

 海特钻进树丛,转瞬便不见人影。戴维死死盯住她离去的方向,见没一片树叶动,没一根枝条弯,树丛后面寂静无声。戴维细细查看了那丛灌木,海特没留下一丝痕迹——连草也没踏倒一根。

 “这没什么了不起。她只不过在树丛背后藏起来了。”戴维一棵一棵地查看了附近的大树,海特仍然不见。

 戴维回到旷地,搔了搔额头。

 海特无影无踪,四周悄无声息,戴维感到很难堪。

 “老本大伯,”他说,“这是在变戏法吧?她藏到哪儿去了?”

 老本摇摇头。

 “海特正在旷地周围转悠呢,”他说,“你却一个劲吵吵闹闹。要是白人发现你跑了,马上就能抓到你。等等,你别动,不然你会说我们骗你。也别吱声。”

 有十来分钟,戴维忍着没吭声,四周一片死寂。

 “算了吧,老本大伯,”戴维忍不住了,“把她叫回来吧!”

 “叫什么呢,”老本不以为然地说,“她早回来啦,正坐在你头顶上呢。”

 “我早坐在这儿了!”海特喊道,一纵身从三米高的树上飞下来,就像长着翅膀。

 “你走路轻得像印第安人!”戴维夸奖道。

 “嗬——啊!”老本咧着嘴大声笑起来,“印第安人可出色多了。我只教她练会了扛沉甸甸的大口袋,印第安人却能扛一只小鹿儿,四步之外就别想发现他。说到用雪松树皮熬汤,海特也不会。”

 “干吗用它来熬汤?”戴维问。

 “能治好肚子疼啊……”老本有点不屑一谈地嘀咕道,就像有人问他干吗要有天和地,“一个伐木工该懂得的,你连十分之一也不懂。”他靠在一根树干上,从口袋里掏出自制的烟叶,往下说道:“森林是一个很特别的地区,森林里有一套特别的规律。所有的人,只要他不是瞎子,都会在路上行走。只有真正的伐木工,才善于走那些看不见人的密林,哪怕在夜里,也照走不误……你一定会问:‘夜里怎能在密林里行走?’幼稚的年轻人,让我来告诉你吧!夜里,头顶上有星星——我想,你一定莫名其妙吧!你闭上眼睛,只要有一双手,能摸到树皮上的青苔,你就能在晚上走出大森林——你又会摸不着头脑吧……这是因为你不懂得什么是森林,不了解里面有多少秘密。你甚至连树有多大年龄,还能活多久也算不出来……”

 老本没有再说下去。他用肌肉饱绽的脊背靠在那棵快砍断的希可利树上,大树发出一阵嚓嚓的响声。它那枝密叶茂的树冠微微往一边倾斜过去,然后在空中划了一道长弧,像一枚重型炮弹轰然倒在地上,把周围的树枝扑打得啪啪直响。

 老本在这棵倒下的庞然大物面前沉思了半天,然后摘下草帽,从衣底掏出护身符,吻了吻。

 “这是森林伯伯,”老本说,“森林伯伯想提醒我少说废话……孩子们,动手砍树吧!”

 管家霍普金斯骑一匹瘦小的枣红马来到采林区,只见伐木工一个个挥动斧子,在卖命地干活;传来一阵坎坎的伐木声。从他把约里克·金布斯披枷戴锁解往坎布里奇的贩奴市场以来,虽已过了10年,他仍然显得年轻。还跟从前被称作“霹雳”时一样,他总是举止粗犷野蛮,晒得黧黑的脸上长着又密又长的胡子,鞭子依然在他灵活的手上挥舞得“得儿得儿”直响。

 不过,眼睛的规矩可不同以往了。汤普森博士规定黑人得“像像样样”地干活,命令霍普金斯时时监视他们。于是,管家便骑上他那匹牡马成天四处巡视,检查工人干活,还不时点点人数。这会儿,他正严格巡查伐木工。

 “怎么不唱歌?”他问。

 “霍普金斯老爷,砍树时唱歌很不好:歌唱得越多,树就砍得越少。在田里干活的人可以唱歌,他们手上没拿斧子……”

 “这棵树砍好了吗?”霍普金斯问,“该干的活干完后,记住把武器交给我,可别拖延!”

 “对不起,霍普金斯老爷,”老本迟疑地说,“莫非……斧子也算是武器?”

 “连食品店里的砝码,也可以算作武器。”霍普金斯厉声呵斥道,“本·罗斯,汤普森先生只允许发给你一个人斧子。已去世的爱德华·布罗达斯曾例外允许你家里存放斧子。现在,除你私人的一柄外,这些斧子都得由我锁起来。现在我们立有制度,要是你手下的人丢了一把斧子,就得把你痛打一顿。”

 “霹雳”走了,老本大为光火,往地上狠狠啐了一口:他还从没受过谁的训斥呢!

 霍普金斯转悠到大路上,见一个约莫15岁的黑人女孩迎面走来。她匀称的身材,高挑的个儿,手提篮子,边走边唱:

 大森林里筑铁路,

 铺好铁轨和枕木;

 只放黑人进车厢,

 不许白人……

 “简,你干吗唱歌?”霍普金斯沉下脸问。

 “是你自己叫唱的吗,霍普金斯老爷!”

 “拿的什么?”

 “蔬菜,霍普金斯老爷,送到大房子去的,霍普金斯老爷。”

 “让我看看。”

 简的一双大眼睛敏锐地扫了管家一眼。她微微掀开篮盖,篮子里装的是西红柿。

 “我没叫你在大房子边吵吵嚷嚷!”霍普金斯说罢,调转马头往地里奔去。地里,摘棉花的女人们戴的彩色头巾在晃动。

 简并没有到大房子去。霍普金斯的身影刚在远处消失,她就拐向森林那边。不一会儿,她来到老本和他的手下所在的旷地。他们在整修砍倒的大树。

 戴维·金布斯一看见她,就丢下斧子擦擦头上的汗珠:

 “你好,简!”他说,“你拿的什么?”

 简来到他跟前,低声说:

 “你要的东西,戴维。”

 这个年轻的伐木工腼腆地往海特那边瞅了一眼。海特正倚在斧柄上,从头到脚地打量简。

 “一件不很重的东西。”她颇为得意地笑着说,“大概是老爷要吃的蔬菜吧。”

 简很走运,10岁起被选进大房子当女佣,这样的干净活是只选那些模样标致的姑娘去做的。

 对于她们,“田里的劳力”总是侧目相看。“你们想,”老丽特厌恶地说,“她们洗脸还要用肥皂!”

 海特走到简身边,把篮盖微微掀开:

 “没错,是西红柿……汤普森老爷身体好吗?”

 简感到委屈,紧紧咬着鲜艳的嘴辱,眯起双眼。站在矮壮敦实的海特面前,她显出一种都市小姐的风韵。她身穿花条纹围裙,脖子上系一条雪白的头巾;不过,令老本的女儿感到特别刺眼的,是她脚上那双软底鞋。有生以来,海特还没穿过鞋呢……

 “你是来同戴维聊聊摩登皮鞋的吧?”她问。

 简不禁怒火中烧,不过终于忍了下去。她不能对海特反唇相讥,因为海特比她年长,同所有成年黑人妇女一样,头上也裹着花头巾。简的头发上却只是戴着一朵鲜花。

 “我有事来的。”她简短地回答道。

 简在篮子里翻寻一阵,从一堆西红柿中取出几本书来。

 “啊呀,”老本叫道,“我最好闭上眼睛。这里数我年纪最大,霍普金斯知道了,会把我打个半死。”

 黑人不仅不准学习识字,就连手上拿本书也不行。有谁教黑人识字,连他的主人也要受到制裁。

 戴维不会看书,把书翻来倒去,折腾半天,才根据插图分清了倒顺。有一幅插图画着一男一女两个孩子。男孩头戴草帽,帽上打着花结,脚穿一双闪闪发亮的皮鞋;女孩穿着围裙和镶边的裤子,脚上是系丝带的便鞋。他们手挽手,规规矩矩上教堂去。本杰明·富兰克林①在天上庄严地注视着他们;毫无疑问,这些模范儿童是去上礼拜日学校的。

 ① 本杰明·富兰克林(1706-1790),美国杰出的科学家、社会活动家、民主主义者和启蒙运动者。

 “哪个字母是‘A’?”戴维问。

 简指给他看了。戴维毕恭毕敬地摸摸这个字母,那样子活像在作军人宣誓。

 “孩子们,把书藏起来吧!”老本说,“我的眼睛闭够了!这玩意儿不会告诉你野鸭该什么时候才会飞来。”

 “这玩意儿能告诉我们一切事情。”简说,“总共只有26个符号,谁要认得,他就会完全变个样。”

 “变成自由人吗?”海特讥讽地问。

 “变成挨棍子的人!”老本说,“变成被卖到大南方去的人。”

 “就算打死我,”戴维说,“我也要学会认字。简会教我的。你乐意吗,简?”

 “当然哪,戴维,”简说,“我才不怕什么呢!”

 “这些黑人,真是胆大包天!”老本含含糊糊地嘀咕道。海特则深深地叹了口气。

 在采牡蛎的比尔的茅屋里,他们就着炉火的光亮,学起这本书来。屋外,波浪有节奏地拍击着海岸。

 “上帝啊,揍我吧!”戴维愁眉苦脸地说,“我知道这个词儿是‘路’的意思,可就是认不出其中哪个是该死的‘Y’!”

 “这儿呢,在最后。”简说,“我也说不清,不过我觉得这个字母该在末尾。‘A’字中间应该是有一横的。”

 “这儿还有个字母,也带一横呢。”戴维说,“它们老是容易搞混。”

 “那也许是‘H’吧。”简猜测说。

 戴维有些伤心。他摇摇头,合上书本。第一课他没学到多少知识。可怜的戴维,满以为一个晚上就能学会认字呢!

 简叹了口气,用手擦擦眼睛。她真想让戴维学会读书,简直急得流出了眼泪。

 “算了吧,简,”戴维说,“不必为这件事伤心,该去求求萨姆·格林,他也许会答应教教我们。”

 “那个书生吗?哎,戴维,他现在遭透了!自从他获得自由,一双眼睛总是东瞅西看。他常常在森林里逛来逛去,双手总是搔着脑袋。”

 “可他是个万事通啊,”戴维兴奋地说,“他跟我们讲过地下铁道,不过没讲完,迪格比·平奇把他打断了。”

 “地下铁道?”

 “可不是!”戴维悄声说道,“森林里有一条地下铁道,不过这事可不能逢人便讲。”

 “在树下吧?在树根下吗?”

 “我看,还要深些,简。”

 “在地心里?”

 “不清楚,简,我看非常深——你听说过一座‘岛’的事吗?”

 简已不止一次听人说起过。村里的黑人说,在森林的最深处,有一座小岛,四周是一片沼泽。过去岛上住过好些强盗,直到现在,在已经化为石头的火堆旁,还有他们的遗骨。在一个雷电交加的雨夜,为惩罚他们犯下的滔天大罪,上帝对他们五雷轰顶。

 “简,所以我想,地下铁道的起点,该在这座岛上。铁道上有火车来来往往,可是看不到车站,统统都在地下。”

 “这铁道通往哪儿呢?”

 “北方。简,通往自由之邦。”

 简沉思起来。

 “北方真冷啊,”她说,“人们都冻死在门槛上,听说连瀑布也冻结了,冷得可怕呀!”

 “可那儿有自由,简。”简往后靠一靠身子,一双大眼睛在火光辉映下闪闪发亮。戴维用他那粗糙暖和的大手拉住她:

 “简,我们一定得找到这座岛,对吗?你怎么不吭声?”

 “老本也许知道。”简低声说。

 “别指望他了,这种事他连想也不敢想。我们自己找吧。”

 “要坐火车走吗?”

 “我们到北方去,书生的儿子也要去。”

 “那个小萨姆吗?你对他讲过?”

 “我知道他已经做好了一切准备。”

 简沉吟半晌。她查看了一遍熟睡的弟弟妹妹,他们的小脑袋露在碎布拼成的被子外面。

 “回去吧,戴维。”她说,“人家发现你不在村里,会到处找你。”

 “可是,你同我一道去北方吗?”

 “一定。”简果断地说。

 “要是冷得瀑布也结冰了呢?”

 “瀑布结冰了,也走!”

 她把识字课本紧紧贴在胸前。

 4. “决不在此久留连”

 汤普森博士坐在过去爱德华·布罗达斯休息的红沙发上读报纸。他一栏栏往下浏览,越读心绪越坏。

 他丢下报纸,时而瞧瞧布满灰尘的老竖琴,时而瞅瞅坎肩上挂着的金表链,显得垂头丧气。他向坐在对面安乐椅上的霍普金斯煞有介事地说:

 “就这么办吧!”

 “好极了,老爷!”霍普金斯翻开厚厚的账本,“我们还是谈谈正事吧,这是大拍卖的清单……”

 “写个清单还不容易吗,”博士心情抑郁地说,“可是佐治亚州的棉花跌价了,‘田里的劳力’也跌价了。”

 “确实如此,先生。目前黑人全劳力超过600块就无人问津。人贩子还说,马里兰的黑种价钱比这还贱。因为这个州的黑人是娇纵惯了的。”

 “只好卖掉10个,霍普金斯。”博士说。

 “为了收支平衡,如果您愿意,不是卖掉10个,而是12个。”霍普金斯用他那肥得无法弯曲的指头,在账本上逐一指点起来。

 “萨姆·小格林,20岁,500块……”

 “是那个传教士的崽子吗?那家伙很坏,我想把他卖得贱一些。”

 “那就定下了,先生。下一个,哈丽特·罗斯,19岁,600块。”

 汤普森皱起眉头:

 “哈丽特·罗斯卖600块?不可思议。”

 “先生,请您注意,人家是把她当男子全劳力开价的。”

 “不可思议!”博士的声音充满了委屈,“这些人贩子真不懂训练一个黑人要付出多大的代价,他们满以为这些劳动力是上帝的恩赐、从天而降的!我们付出了代价啊!”

 “先生,请允许我说:她毕竟是女不是男,脾气又坏……”

 “脾气好坏关我啥事?”博士发怒了,“丹肯·斯图尔特肯加倍出价买下她。即使黑奴跌价,我也可以等到看涨。就拿两个粗壮点的女孩替她吧!”

 “不妨卖简·贝利去当女佣,”霍普金斯想入非非,“看来人家还肯开600块……”

 “那个采牡蛎的比尔的女儿吗?霍普金斯,你的主意真叫我震惊!你是要我倾家荡产吗?也还得留点老本哪!”

 “先生,您知道我的意思:正是这些系围裙的女仆被娇惯坏了,才毁坏了我们的名声,说我们庇护黑人。这些女孩快要浑身洒得香喷喷地三天两头上戏园子了!我们拿她们有啥用?”

 “这正是为了改换门庭!为了不把我们老马里兰州的地主同那些农场主和海外过来的混蛋们混为一谈!”

 汤普森靠在沙发上,揉揉他的连须胡子。他显出一种威严的神情,霍普金斯不敢再争论下去,埋头清理他的“大拍卖”名单去了。

 宣布爱德华·布罗达斯的遗嘱时,书生同一群被允许参加隆重葬礼的黑人家仆们站在门边。遗嘱中明确写道:“……隶属于我的黑人塞谬尔·大格林,外号书生者,从今解除仆从关系,给予人身自由,但不包括其子女……”对他来说,这句话简直是“最后审判”①时奏起的乐曲。

 ① 指基督教《圣经》中描述的“世界末日”到来时,神对世人进行的审判。

 他捂着脸,一溜烟跑进森林,倒在草地上呜呜地哭起来。后来,他又吻了土地、青草、树丛上的绿叶和树根,最后精疲力竭地在地上躺了很久。他睁大两眼,凝视着明澈的蓝天和被海风缓缓驱赶的红云。

 “我自由了,”他一遍又一遍地叨念,“我自由了,自由了!……我可以自由地来来去去,想到哪儿就到哪儿,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了。我啊,想走就能走啦!想干就能干啦!我啊……有权利了!”

 书生已经语无伦次。他年过40,40年里他一直以为,从呱呱坠地时起,他就落进了一座能进不能出的监狱。如今呢,这无形的监狱墙裂地崩了,他,萨姆·格林,有权去希望了!有权去考虑自己的未来了!

 这一切实在太复杂,萨姆怎么也理不清头绪。他周围的景物看来依然如故:还是那样的空气、那样的森林、那样的青草,巴克镇教堂的钟声还是那样懒洋洋、颤悠悠。可是,万事万物又好像带上了一种从未见过、令人惊讶、甚至有点叫人害怕的色彩。

 40岁也可以作为人生的起点。常言道,50起步,犹未为晚。要是能把孩子安排一下……萨姆抹抹眼,遗嘱写得明明白白:“但不包括其子女。”萨姆·小格林还得作奴隶啊!

 丢下孩子,独自远走高飞,这可不行。不过书生并不打算出走,他想到再也不是奴隶了,他要留在这里,他要美美地睡觉,他要成天挺着腰板走路。要是白人盯住他,他也不再低三下四了。他要对视着白人的眼睛,说声:“先生,您好!”晚上也要想到自己已经不是奴隶,心安理得地进入梦乡。他要把自由当作上帝赐予的盾牌,时时随身带着……

 书生忽然想到,自己获得自由了,还没感谢上帝,便摇了摇头。他跪下来,想说一句“感谢上帝”,但没说出口。这种时候,正好引用《圣经》,只要回忆有关段落就行。“大地啊,向上帝斟满美酒,时时感谢他的拯救……”不,这一段不太恰当。“且喜今日……”不,也不是。“为所有人感谢……”为所有的人?也为那些至今为奴的人吗?究竟为他们感谢什么呢?

 萨姆·格林的心收紧了。现在,他竟介于奴隶与主人之间:奴隶们对他艳羡不已,奴隶主对他侧目相视。能不能把自己算作个美国人呢?他生在美国,长在美国,现在又获得了自由,可他却不是一个美国人。这叫人如何理解?

 书生从地上爬起来,耷拉着脑袋慢吞吞地往村里走。路上,他碰见的第一个人就是采牡蛎的比尔。比尔瞧了获得自由的萨姆一眼,“吧”地咂一下舌头,侧身走过去了。

 他碰见的第二个人是霍普金斯。俩人走到一起时,萨姆抬头看看监工的眼睛,说:“您好,先生!”

 霍普金斯漠然一笑,举起鞭子往他脸上轻轻抽了一下,扬长而去。

 这个获得自由的人,双手捧着脸,一口气跑回自己的茅屋。他伏在床上,整整一天一夜不吃不喝,只是偶尔哼哼地呻吟一阵。

 从此,书生性情变得古怪起来;他仍然布道,但颠三倒四,信口胡言。他对上帝讲得越来越少,对正义却讲得越来越多。他在黑人们众目睽睽之下,沿着林间旷地东窜西跑,手舞足蹈,狂呼乱叫,怒不可遏,好像有人欺侮了他。有一次,汤普森博士细心听过他的布道之后,禁不住哈哈大笑,说“黑人需要自由,就像马需要长犄角”。村里人议论纷纷,都说萨姆·格林疯了。老太婆们只见他手提一个棕色破布包,在小路上大步流星窜来窜去,像有一群恶狗在后面追他。他有时跑进森林,成天不露面,靠别人施舍捱日子。人们给他一点残羹剩粥,有时给点儿肉渣、玉米饼或面包干。

 至于棕色布包里的神秘东西,老太婆们发誓说,那肯定是一本《圣经》。

 金秋季节到来了。村里的人管这个时节叫“收割”。南方黑人不知天时,也不懂节气,他们甚至只按事件来称呼某些年份。比如爱德华·布罗达斯老爷作古那年,人们就称作“老爷故世年”。还有什么“早寒年”,那是指布罗达斯下葬前几年的事。在很久以前,据说还有“风暴年”,那时风暴吹毁了整个村子,掀掉了巴克镇教堂的大屋顶。不过,那时的事儿只给人们留下了影影绰绰的回忆。

 今年的收割也同往常一样,在霍普金斯的监督下进行。田野里只见花花绿绿的头巾一排排往前移动。海特·罗斯也拿着镰刀,同大伙一块儿割稻。她放开沙哑的喉咙,加入了无休无止的大合唱。他们唱的是《圣经》中大力士参孙的故事,说他“左手撼台柱,四壁摇摇晃晃;右手撼台柱,房屋隆隆倒塌……”

 男人都在前面割稻,他们也唱着参孙的故事。他们干活总是漫不经心。收成如何,主人的财富如何,与他们有什么相干!他们干活就是这么个样。他们一会儿瞟瞟监工,一会儿望望太阳,然后去重复一个又一个的机械动作。太阳,啊,上帝饶恕,它就像挂在天上一动不动,怎么也不往西沉。歌声像鞭子一样催促奴隶,他们机械般干着单调的活儿,偶尔弹弹头上的汗珠。

 海特很有音乐天赋,像她这样的人南方称作“尖耳朵”。她发觉歌声不整齐,仔细一听,是有个男声唱得不对,扰乱了整个合唱。她很快断定出这不协调的声音发出的地方。原来,这发自布道者的儿子、那个高瘦笨拙的萨姆·小格林。海特倾听了好一会儿,终于明白了,问题在于萨姆唱的是另一支歌:

 阳光普照,忽儿惊雷传遍,

 上帝在天庭呼唤:

 “勇敢些吧,我的先知,

 要自信,更要大胆,

 不可在此久留连!”

 我要悄悄穿过森林,

 去找耶稣,重返家园。

 无论路途多凶险,决不在此久留连……

 海特惊异地看看萨姆。这首歌是好多年前在弗吉尼亚州被绞死的奈特·特纳起义者们唱的呀!它早就遭禁了。谁唱了这支《特纳之歌》,谁就要挨棍子,蹲监狱。监工们听见这支歌,就会立即抓起武器。不过此刻霍普金斯一点也没有听见。萨姆见海特在注意他,打了个马虎眼,不再唱了。合唱继续着,大伙还在高唱参孙。萨姆握着一把割稻弯刀,忽然拔腿就跑。

 霍普金斯没有立刻回过神来,他正站在稻田对面。一个黑人牵着他的马,站在离他30来步的地方。干活的人转过身去背朝萨姆,装作什么也没有看见。大概为了惹监工发火,一个上了年纪的黑人停下手中的活儿,慢条丝理地擦头上的汗珠。霍普金斯走上前,用膝盖头往他背心一顶:

 “狗杂种!”他高声骂道,“主人的面包是白吃的吗?得叫你尝尝我的厉害!”

 “霍普金斯老爷,”那黑人凄切地说,“年纪不饶人哪!连‘早寒年’那些日子我都记得啊,现在没劲了,霍普金斯老爷……”

 “你就该快点死,好吃懒做的东西!”霍普金斯破口大骂,“不干活,要你干吗!”

 “我只是擦擦头上的汗,霍普金斯先生,偷懒的事,我连想都不敢想。汗往脸上直流,不好干活。上帝作证,这是真的。我一向老实干活,可上帝安排,我出汗了……”

 “少废话!”霍普金斯暴跳如雷,“再啰唆,我叫你吃鞭子!我还不了解你们这些人?你们总设法磨嘴皮,然后赌咒发誓,说是我霍普金斯老爷找你们有事。我早考察过你们这些该死的东西,你们狡猾得像狐狸!喂,你们站在一边作什么鬼脸?干吗停下活儿,谁让你们休息的?——怎么,萨姆·格林在哪儿?……”

 所有人都低下头去,一齐挥镰割稻。监工一时还没明白是怎么回事,因为奴隶逃亡都是在更深夜阑的时候,要不就是在礼拜天或元旦。很少有人直接从田里逃走。“萨姆·格林逃了!”过了几分钟,霍普金斯才恍然大悟。他拔腿向自己的马奔去,可是马夫早有预见,先就把马牵到老远的地方去了。

 霍普金斯飞身上了马鞍,策马疾驰而去。他还招呼几个年轻人跟上他,其中有海特·罗斯。

 霍普金斯可真倒霉:他现在没有帮手,他的几个爪牙都押运木材到坎布里奇去了,在那里喝得酩酊大醉。霍普金斯叫这几个黑人跟上他帮忙,主要是怕他们趁自己不在也逃之夭夭。

 几个年轻人不紧不慢地跟在他后面。他们看样子在没命地往前跑,可步子却跨得很小很小。他们使劲跺脚,搞得尘土飞扬,但跑得并不比悠闲踱步的人快多少。过了15分钟,他们才看见霍普金斯的马拴在谷仓旁的栅栏上。

 从仓库里传来霍普金斯的声音:

 “放下刀子,恶棍,放下刀子!不然我要开枪,就像打死一条疯狗!”

 “哪怕打死我,”这是格林充满绝望的声音,“也不让你抓住。”

 几个年轻人心如刀绞,相对无言。

 “追上了。”海特恨恨地说。

 霍普金斯握着手枪从谷仓里钻出来。他满面通红,帽子也不知哪儿去了,蓬着一头乱发。

 “过来!”他喊道,“把这下流坯给我捆起来!他要不是能值500块,我真想一枪毙了他!”

 “霍普金斯老爷,您知道,”一个年轻人小心翼翼地说,“我们理当尽心尽力给您帮忙——这您看见的。可他要是用刀乱砍,我们可招架不住。要是他手起刀落杀死我们一两个,汤普森老爷可就亏大本了。所以,霍普金斯老爷,我说最好让我们回去,拿上两三把镰刀,啊,看来还得搞把斧头,还要绳子、马车……”

 “住嘴!黑畜生……海特·罗斯,你来!”

 他又钻进谷仓。

 海特慢吞吞来到谷仓门前,往里面窥视。

 里面的情景可怕极了:霍普金斯握着枪,在堆着粮袋的磅秤旁追跳。萨姆举着钢刀,在粮袋背后左冲右突。他十分紧张,目光逼人,像要把钢刀掷向监工。

 “海特,你从后面绕过去!”霍普金斯咆哮着,“抱住他的肩膀,快,丑鬼!”

 海特原地不动,她早被惊呆了。磅秤旁的舞蹈还在继续。

 “海特·罗斯,快上!霍普金斯声嘶力竭地喊道,“小心我把你的魂揍出来!”

 海特仍然没动。萨姆突然跳过粮袋,从海特身边一跃而过,跳到外面去了。霍普金斯跟着扑去,却一头撞到堵在门口的海特身上。他顺势给她一拳,那力量真足以把花岗石打碎。

 霍普金斯退了一步,气得说不出话来。他嚎叫一声,从磅秤上抓起一个两磅重的砝码,只见砝码在空中一晃,正打中海特的额角。海特身子一摇,仰面倒地。监工从她身上跳过去,跑到林间草地上。他的马正在那儿悠然地晃着脑袋,萨姆·格林和那几个年轻人早已没了踪影。远处传来高声的喊叫:

 “抓住他!”“从右边绕过去!”“再往右!”不过霍普金斯老奸巨猾,他并不听信这些喊叫。他知道这些黑人为了引开他的注意,在故意这样大声嚷嚷。他只好恶狠狠地骂几声,把手枪插回枪套,上马走了。

 海特·罗斯软摊着双手,躺在地上。浓稠的鲜血从头上直往下淌,渗进泥沙。

 5. 铁道从哪里开始

 圣诞节前,海特一直躺在她的茅屋里。开初,她只能闻出各种气味:炉火的烟味,烤肉的香味和苦涩刺鼻的草药味。她耳朵里一片死寂,连嗡嗡不绝的耳鸣也没有了。后来,她渐渐恢复了听觉:她听见母亲老丽特每天好几次叽叽咕咕地祷告上帝,感谢他的救命之恩;她还听见劈柴在炉膛里噼啪的爆裂声;听见屋顶上滴答的雨声;听见女邻居絮絮叨叨的闲聊,她们高兴地议论纷纷,说“这女子卖不出去了,她额头上有个窟窿眼,四分之一的价钱也没人要”。她额骨上确实有个窟窿。老丽特有心无肠地回答女人们叽叽喳喳的问话,说她自己从没治过这么厉害的伤,一切全靠上帝了。海特很虚弱,发高烧,烧得浑身颤抖。她眼前游移着各种颜色的火光:白晃晃的,绿莹莹的,红殷殷的,就像轮船上的灯火。火光越来越亮,最终化为颗颗明星,在空中不停地掠来掠去。最后,太阳出来了。她看见翠绿的山峦、浩荡的河流;飒飒的凉风拂面而来,她顿时觉得神清气爽,于是,她安然入梦了。

 外面确实吹来一阵寒风。时令已近岁末,老本拉回一块“圣诞木柴”,足有一根完整的原木那么大。他把木柴悄悄放在水中浸泡,为的是以后使用时慢慢阴燃,因为要等到所有圣诞木柴燃尽,种植园才恢复开工。圣诞节通常休息10天,有时还更久一些。

 节前,海特已经能够用胳膊支起身子,有时还能坐起来。头不疼时,也可以抽搐般地微笑一下。她听见有人弹班卓琴,弹的是《魔鬼梦》;又听见合唱声。弹班卓琴的是约翰·塔布曼,他是个天性乐观的自由黑人,本地的一位琴师。

 海特听见外面达达的脚步声,猜到这是在跳舞。

 黑人们穿上了粗皮鞋。这种鞋每年发给成年人一双,只有在隆重节日或天寒地冻时,他们才拿出来穿一穿。自然,海特看不见人们跳舞,但想象得出小伙子姑娘们穿上皮鞋跳起舞,在地上扬起阵阵尘土的情景。她想象得出,跳舞的人热气腾腾,汗流浃背,眼睛不住地眨巴,在自制手鼓和班卓琴的伴奏下剧烈地扭动身体。乐师约翰·塔布曼有时走到罗斯家门前,唱上几句滑稽的歌子。他是罗斯的朋友,长着一口白牙,身体很壮实,老是笑眯眯的。他有一双调皮的眼睛,一个宽大的翘鼻子。

 “海特,你是出来跳舞呢,还是要我等到明年圣诞节?……”

 “你等着吧,”海特回答说,“要是不愿等,就去另请一位。”

 外面传来一阵笑闹声。有十来个人一齐号叫着狂舞起来。老丽特被吵得生气了,向他们扔木柴,用长棍子把他们打散。

 每天夜里,海特总梦见一只无形的手递给她手枪,汤普森臃肿的面孔在她眼前晃动。博士向海特举起火枪,可海特抢先扳动了扳机。她惊醒过来,浑身汗涔涔的,高喊着:“他被打死了!”

 “谁被打死了,海特?”

 “主人。”

 “谁打死了他?”

 海特没有回答。她望着阴暗的角落,好像要看清那里的什么东西。

 “打蛇就得打死,”她喃喃地说,“不能只把它打伤。”

 老本把女儿端详了半天。

 “你以后打算怎么办?”

 “我要做自由人!”

 “你想杀掉汤普森老爷,是吗?”

 “我要让世间不再有奴隶……”

 春暖花开时节,海特复原了。新一年中贩卖黑人的“碎心日”时期早已过去。可是,当海特来到田野上时,有个担水的小孩告诉她一个从大房子传出的消息:海特·罗斯要被卖到佐治亚州去,售价200块。黑奴贩子正看在她额头的伤疤上,才买下她。有了这个标记,她可就没有藏身之地了。

 离收工还早,海特就直接被叫到大房子去了。这一次,霍普金斯的两个帮手把她押在中间,手紧紧压在枪套上,同她并排而行,看上去就像是把犯下弥天大罪的海特逮捕归案似的。到了大房子,人们把她锁进板棚,用铁链拴在柱子上,还给她送来了午饭——对于一个干田间活的女奴来说,这顿午饭可丰盛得非同寻常。两小时后,霍普金斯和他的两个帮手到板棚来了。

 “海特·罗斯!”监工声色俱厉地说,“虽说你本该受罚,不过汤普森老爷生性慈悲,决定不处罚你,而把你卖给路易士先生。他要带你到坎布里奇,可能还会送你去佐治亚州。不过,这是他的事了。要是你老老实实,汤普森老爷以后还可能设法把你买回来。你可别说我们马里兰州的地主狠心!

 我看,你到了佐治亚,就会懂得什么叫做干农活,你会明白我们马里兰州的黑人日子过得轻松。起来吧,别想耍什么花招!”

 霍普金斯喜笑颜开,仿佛他不是在卖掉一个人,而是在对即将毕业的教会学校学生发表临别赠言。海特被带进院子,本·罗斯和老丽特沮丧地站在那里。板棚前停放着一辆篷车,一名黑人车夫和路易士先生坐在驾车座上。路易士是个身体显得虚弱的人,长着窄窄的一串胡须,戴一副金丝眼镜。他瞥了海特一眼,满意地点点头。也许他认为花200块钱贱价买来的这个壮实女子,今后会给他带来成倍的进项。别的问题他就不去考虑了。

 “海特,永别了!”女儿经过老本身边时,父亲瓮声瓮气地说道,“可别把身体拖垮了!”

 “除非杀死我,”海特答道,“我是垮不了的!”

 老丽特扑向女儿,但人们将她拉开。她抓住丈夫的手,木然地站立着。海特最后望了两个老人一眼,钻进乌黑的篷车。霍普金斯把她绑在长椅上,翻身上马。鞭声一响,尘土飞扬,大车走上了通往坎布里奇的大道。

 海特在车里颠来倒去,凝听着霍普金斯的马节奏鲜明的蹄声。她感到异常窒闷。后来,她睡去了,做了一个奇异的梦:她的嘴唇和手脚都变得凉悠悠的,眼前掠过闪闪的群星:绿莹莹的、白晃晃的、红殷殷的;一条橙黄色的带子,霞光般地一闪,随后,一切都在冥冥之中逝去。她只觉得大车在摇动,后来这种感觉也没有了。她醒来的时候,正躺在草地上,眼前只看见路易士的胡子和他的金丝眼镜。

 “醒来了,”路易士先生沉吟道,“真糟糕,糟透了……你经常是这样吗?”

 “什么——经常这样?”海特吃力地反问。

 “就是说,昏晕啦,亲爱的,”路易士说,“额头上挨这个小窟窿很久了吗?”

 “很久了,路易士老爷。”

 路易士叹了口气,剪着双手在草地上踱来踱去。

 “你这额头上吃的什么家伙呢,亲爱的?”

 “是砝码,路易士老爷。”

 “多重?”

 “他们说有两磅,老爷。”

 “哼,用砝码打你,要看隔多远,使多大力气……200块……哼……昏晕……哼,看来,他们把你卖给我,是一场骗局!”

 路易士先生说着,直气得发抖。

 “上车吧,亲爱的。”他说。

 这次没有把她绑在长椅上。霍普金斯也不知往哪儿溜了。大车又开始摇摇晃晃,海特的头疼得厉害,“昏晕”二字把她自己也吓住了。以前她还从没听说过这两个字,或许这是一种什么大病吧?

 大车晃荡了好久,直到黄昏时分才停下。

 “出来吧,亲爱的。”路易士喊道。

 海特从车上爬下来,看见的是一幢熟悉的大房子——她又被带了回来。

 她在院子里等了很久。屋子里传来激烈的争吵:一个是路易士尖声的叫嚷,一个是汤普森柔和的低音。听不清他们吵些什么。后来,霍普金斯来到海特跟前,正要举拳揍她,可拳头在空中停住了,他把手垂下:

 “滚回去!”他说,“主人退钱了。”

 戴维·金布斯用棍子仔细敲着树根、小路和所有开阔的地方,他和简把耳朵紧贴在地上,可是什么也没听见。

 “火车总是轰隆轰隆响的,”简说,“火车头还呜呜叫,地下铁道不会太深。”

 他们继续深入森林,来到人迹罕至的地方。为防备万一迷路,戴维在树上作着记号:折断某些树枝,并记住某些树丛或特征。

 秋天又到了。在美国,9月的森林真是色彩缤纷:蓝紫、紫红、橙黄、金黄。橡树和槭树像罩上了一层花朵缀成的外衣,光彩焕发。若是在紫红和金黄的树丛中有一片碧绿,那一定是缠绕在树枝上的一大串野葡萄。野葡萄的枝叶垂挂在树上,就像一道凝滞的瀑布,或一条高悬的窗帘。

 森林里幽深阴暗,阵阵秋风吹动金黄的树叶,簌簌作响,仿佛有人在窃窃私语。这风声把简吓得战栗不已。

 “别怕,简,”戴维说,“没有人,一个人也没有。我们是在密林最深处。”

 他弯腰拾起一根橡筋条的长线。

 “这是什么?”简问,“是什么野兽身上的吧?”

 戴维嗅了嗅,翻来覆去看了一阵,困惑不解地说:

 “好像是根琴弦。”

 “什么,戴维?这地方哪来的琴弦?恐怕是根草茎吧!”

 他们继续往前走。简深信这些密林里从没来过人。这里的林木种类繁杂:槭树、短针松、雪松,样样都有。一些低矮的油绿柏树在空旷的地方独自生长。松鼠拖着长大的火红尾巴在树枝间飞腾跳跃。一些松鼠爬下树干,瞪着闪烁的小眼睛打量林中这两位不速之客。

 “这里松鼠不怕人,”戴维惊奇地说,“人估计离小岛已经不远了。”

 忽然,在高峻的松树下,在阴森的浓荫里,他们出乎意料地发现一个水色碧绿的三角形小湖。湖中水平如镜,既无波涛,也无涟漪,只有落在水面的松针在微微晃动。四周一片死寂,偶尔刮风时,才能听见千枝万叶沙沙作响。这种时候,森林也似乎长吁短叹起来。

 “连铁道的影子也没有。”简抓住戴维的手,小声说道。

 “当初你怎么知道它是一条铁道呢?”戴维困惑地说,“我们只听说是地下的路呀。”

 “莫非地下还能骑马?”

 “谁知道他们骑什么!”戴维懊恼地说,“也许他们都步行吧。不过,这条路是有的。”

 “我们绕过湖去……”

 戴维叹了口气。太阳已经过了当顶。他不想在森林呆到晚上,或误入别的县境。况且,他们也没带食物。

 他们围着小湖绕了一圈。湖的左边长着一丛莎草,脚下的泥土好像在轻轻摇动,树木越来越稀少。

 “这儿是沼泽。”戴维说,他们又转身往回走。

 湖的右边,浓密的灌木形成一堵墙。

 “没有别的路,”戴维说,“怎么办?到那边去!”

 要穿过灌木丛是很艰难的。他们走了差不多两个小时,走出灌木林时已经青一块紫一块遍体伤痕。衣服也刮得破烂不堪。好些地方看来容易行走,然而脚踏上去,却好像处处布满了荆棘。

 戴维更加小心谨慎。他们精疲力竭地喘着粗气,到一块空地上站住了。简一屁股坐在地上,浑身瘫软。

 “要是这儿有车站,就该有条路通到这里。”他说,“可这里尽是密林。”

 戴维一声没吭,他沿空地转了一圈,钻进树丛里,半天也没出来,吓得简大声叫他。

 戴维愁眉不展地钻出来。

 “找到什么了吗?”

 戴维没有回答。简抿起厚厚的嘴唇,低下头伤心地说:

 “戴维,我们今天算白来了。”

 “会找到的。”戴维说,“不过……这要……在森林里钻很久,可我们要是天黑前不赶回去,人家就会放狗来追了。现在只有一个办法能找到铁道……”

 “什么办法,戴维?”

 “逃跑,简!”戴维斩钉截铁地说,“逃跑,还要自卫。我在空地的灌木丛中发现一个扣环……”

 “扣环?”

 “不错,是扣环,铁的。上面盖着一些谷粒。扣环连着的不是船上那种舱口,而是一扇木门。我打不开它。四周的草却有人踏过,好像从草上拖过一些什么笨重家伙,是大木桶什么的。”

 “你怎么知道?”

 “我也不知道,只是猜测。我找到了这个……”

 戴维张开手掌,他手上捏着一把闪亮的黑色小颗粒。

 “这是什么?”

 “火枪药,就是它!”

 “依你看……那儿就是地下车站的大门吗?”

 “说不准。可是有火药的地方,就该有枪。”

 “哎呀,戴维,说不定这就是以前强盗住过的那座岛子呢!”

 “简,我看这火药不是那时留下的。那儿还撒落着好些玉米面。”

 “没准儿他们现在还住在那里呢。”

 “你是说强盗?死人干吗要玉米面,而且是新磨的。”

 “你没听到过……汽笛声吗?”

 “没有,”戴维肯定地回答,“什么汽笛声也没听见,什么车站也没有。”

 “我们怎么办呢?”

 “回去。”戴维说罢,掉头就走。

 他们仔细寻找做在树上、灌木丛上的记号,走了好久。其实,只有戴维算是迈着步子走路,简却是拖着脚步蹭,而且老用围裙拭眼泪。

 “别咿咿呜呜了!”戴维埋怨道,“我们以后再来找,这次肯定弄错了方向。嗯,我觉得……我觉得我们现在也走错了路。”

 就这么一句话,已足以使简的眼泪夺眶而出了。戴维尽力安慰她,还抚摸了一下她的头;可他自己也心乱如麻。

 他曾不止一次听人说起过,很久很久以前,曾经有人躲进这座森林。躲得那么深,连搜索犬也找不到他们。老本也听说过,森林非常狡猾,它引诱人们走进去,可人们习惯了看得很远,一进森林,远处什么也看不见,所有树木全是一个样。戴维却不知道,多切斯特县的森林已破坏得差不多了,要走出森林并不怎么困难。可是林边却有另一种危险——黑人没有身份证不能远走。任何一个白人都可以把他抓起来。白人要是喝得醉醺醺的,甚至可能向黑人开枪。

 戴维仔细查看灌木丛,他有时觉得这就是来时经过的地方;看看地上,却没有来时留下的脚印。地上铺满落叶;人一走开,风又吹来一片,重新盖上。太阳渐渐西沉,他们觉得饿了。

 忽然,简一把抓住戴维的手:

 “在那儿,”她轻声地说,“空地上……你听……”

 他们屏住呼吸。空地上传来两个人的谈话声:

 “你听听,关于你儿子萨姆,他们是怎么写的:‘先生,兹通知您,承亚当斯等代办关照,大包毛料已妥收无误,并转送去加拿大您所知道的地方。如贵处尚有人欲出售此种商品,则劳预先知照。考虑到当前毛料之销路,我们将不会讨价还价。忠于您的……’签名我认不清楚。”

 “他们把我儿子卖了吗?”这仿佛是书生萨姆战战兢兢的声音。

 “动脑筋想想吧,书呆子!信是邮寄来的,邮局肯定拆看过。北方各州寄来的信件,他们都要检查。这么说,你用不着担心了——你儿子已在加拿大了。记住:这里写的‘一包’、‘一捆’、‘一箱’,都是指的黑奴。‘大包毛料’就是指你的儿子。”

 “真感谢您了,平奇老爷!”书生稍微顿了一下,说,“我真不知道该怎么感谢您……他为什么不把信寄给我呢。我也识字啊……”

 “如果一个黑人收到从北方寄来的信,他就被看作是危险分子。而我,迪格比·平奇,也确曾给人送过‘一包毛料’,谁也不会怀疑我。你虽然是个自由人,我还是劝你别给儿子写信。”

 书生喟然长叹一声。

 “难道我真是自由人吗?平奇先生,说句真心话,这自由要真是分文不值!我根本没有自由,这是一场骗局!奴役关系,要么都解除,要么一个也别解除。您是个白人,可真幸运啊!”

 “别再羡慕了,”平奇答道,“我的自由也犹如粪土。我土地少啊!汤普森侈谈什么每个自由人都可以购买黑人。实际上呢,第一,我是个自由的美国农场主,不愿靠别人养活自己;第二,我哪有钱来买进黑人?呸!”

 平奇最后这“呸”的一声显得十分激愤,足以表达出他的全部心境。传来火柴燃烧的吱吱声和一股烟叶味儿,看来他点起了一袋烟。

 “平奇老爷,”萨姆说,声音仍然有些颤抖,“您真是个好人!我要也是白人,一定握您的手!”

 “握吧,”平奇毫不介意地说,“握握我的手吧!”

 简害怕地望了望戴维。

 “戴维,平奇老爷怎么了?让黑人握他的手?”

 “别吱声!”戴维说,“你会明白的。”

 戴维往前跨出一步,来到旷地上。书生吓了一跳,平奇从嘴上取下烟斗。

 “你在这儿干什么?”一阵沉默过后,平奇问道。

 “我和简·贝利在寻找地下铁道。”

 “啊,原来是这样!”平奇平静地说,“那么,简·贝利呢?”

 简走到空地上来,谦恭地垂下两眼。

 “找到了吗?”平奇问。

 “没有,平奇老爷。我们只用棍子试探过树根。”

 “后来,我们在森林中迷路了。”简添上一句。

 “我们的谈话,你们听见了?”

 “我敢发誓,我们不是有意的,萨姆大叔。”简说。

 “我希望你们不要乱讲,”平奇在皮靴上敲着烟斗,说道。

 “我们不会乱讲,”戴维说,“我保证……”

 “简呢?”

 “我发誓!”简高声说。

 平奇点点头。

 “你们这样的人,我了解。”他说,“在这样的情况下,黑人是善于保密的。地下铁道可有一条,不过这是个秘密。现在跟我来吧。我带你们到另一条普通的路上去。萨姆,你另走一条路,你在森林里转悠的次数太多了。霍普金斯已经发觉了。把这信立刻撕掉,走吧!”

 戴维和简跟在平奇身后,一声不吭地走了半个小时。戴维终于打破沉默:

 “平奇老爷,”他说,“您不害怕吗?”

 “我要害怕,”平奇回答说,“就让人们诅咒我!我的祖辈漂洋过海来到这儿,可不是没有目的的。”

 6. 北极星

 1844年,海特嫁给了约翰·塔布曼。他们没为结婚费多少工夫:约翰晚上向姑娘求婚,早上同老本谈了一阵,送给他一块新的磨刀石。

 老丽特哭了一会儿,也答应了。约翰白天向霍普金斯提出请求,监工吐一口唾沫,说,谁想娶什么人,他都无所谓;不过,约翰·塔布曼娶了海特,就得把这个“贱女子”好好管起来。约翰·塔布曼在大房子里算是个规矩人。

 第二天晚上,海特抱上她那床用碎布头拼成的新被子,搬到约翰的茅屋里去了。从此以后,白人都管她叫哈丽特·塔布曼。

 约翰并不是一个循规蹈矩的人,他可不一定能把谁“好好管起来”。一有空,他就拿出那把班卓琴,弹啊、唱啊。黑人的空闲时间不多,可是没有一个好日子离得开快乐的约翰。海特结婚以后,的确添了许多操心事。她每晚都得烧饭、洗衣。约翰胡乱弹奏着简陋的乐器,海特一边干活,一边跟随这刺耳的乐声唱歌。

 愉快的约翰不喜欢谈论那些严肃的话题。海特只要同他谈起未来,他就哈哈大笑,拍拍海特的肩膀:

 “海特,明天自然而然要来到的。太阳不是每天都会升起吗!博士喜欢我,我是个好人哪!而你呢,是我的妻子。我们一块唱歌吧!”

 海特只要提到主人的坏处,约翰就用低沉的声音把她压下去:

 “别胡思乱想啦!我们的日子已经不坏!我们有猪肉,有班卓琴,想入非非有什么好处——弄不好会发疯呢!”

 说罢,他闪着洁白的牙齿尽扮鬼脸,很是令人发笑。

 约翰感到心满意足。他的妻子很健壮,很能干,他别无所求了。可海特呢……

 夜深了,约翰已酣然入梦,他在梦中也是满面笑容。这时海特独自走出茅屋,坐在地上,两个拳头支着腮帮子。家家户户屋里的火光都熄灭了。空气中,黑人村里经常弥漫的烟草味、酸面团味、油污的破布头味、太阳晒干的枯草味中,渗进了微咸的海风味和森林中的清新气息。

 太阳每天都要升起……可人不能活着而对明天不抱希望!对于有些人、太阳并没有升起、也升不起来。这些人又该怎么办呢?

 海特深深感到怨恨和委屈。起初,她像所有的女奴一样,挨打受气。她觉得这是命中注定的,她“运气不好”啊!后来,她渐渐明白了每件事情中都包含着一种更加可怕的东西,那就是“秩序”;有枪有炮、有权有势的统治,就建立在这“秩序”之上。“渺小的黑人干活,伟大的白人享受”——这就是法律,这真是强盗的法律啊!

 主人的幸福建立在黑人的苦难之上……

 屈辱的感觉在她胸中塞作一团,慢慢地,这无形的东西化作了一块石头。她哈丽特·塔布曼,“自由之邦”的一个女儿,为什么却要牺牲自己生活中的一切美好东西,去供养那一小撮残酷无情、夸夸其谈而又胆小如鼠的人呢?

 这种事情,她很难用语言讲清楚。她不会读书写字,好像也就不会想事情。但是,她能想!

 她想起事情来,可比我们读书写字难多了。

 她掌握的词儿不多,考虑事情很迟钝,很困难,就像朦胧的乌云,没有明晰的轮廓。有时她想出一些断断续续的句子,但大多无关紧要,毫无意义,便丢开了,又重新搜索枯肠、冥思苦想。她懂得的东西实在少得可怜,全凭自己去猜测。她什么都不盲从,事事都要自己去揣摩。

 约翰在睡梦中嘀咕着什么。海特既可怜自己,也可怜这个约翰。约翰虽是个大男人,却什么事也不懂,海特真得把他当个大孩子看待。海特虽是女人,而且身量矮小,头上缠一块花头巾,却得为两个人操心费神!

 满天繁星闪闪发光。南天的星星十分明亮,有的宛如钻石,光彩熠熠,有的却闪烁不定。它们一会儿呈现淡红色,一会儿又变作浅绿色。天上没有奴隶制,也没有贫困,那儿只有一派庄严的寂静和夺目的光辉。天空的光亮穿过黑暗的深渊,正像那颗悄然划过长空的流星。

 逃走吗?对,要逃走。先逃出去,以后再回来!

 礼拜天,海特独个儿来到森林中一个陌生的地方,迷路了。这是一个松鼠的王国。松鼠在树间跳来跳去,正采集过冬的粮食。它们没理睬海特。脚下是一片沙沙作响的黄叶,头上是扎扎有声的槭树和松树。她走到一个三角形的林中小湖边,住了步。

 沉寂中,她听见了森林里那不寻常的提琴声。

 不错,这是提琴。任何野兽都发不出这样的声音——先像是低声饮泣,忽儿化作狂怒的旋律。

 小湖对岸有人在拉琴,海特四下寻找。

 左边,茅草丛生,明显是一片沼泽,也许还有一条流入湖中的小溪。右边长满了密密的蕨草。

 海特躬身跳入右边的草丛。她找寻道路,有时候按父亲教她的标志,有时就得全凭感觉。有些地方走不过去,只好爬过去;有些地方爬也不行,只好绕着走。但她一直追寻着提琴的声音;只要声音微弱了,就立刻改变方向。起初,天空还是一片湛蓝,后来渐渐暗淡下去。可是海特并不害怕,她是森林的“伙伴”,哪怕在深夜里,也能找到道路。即使眼前一片漆黑,她还能凭气味、声音辨认出路来,甚至能摸索着行路。

 林木变得稀疏了。在一块林中旷地上,有一个身材矮小的人站在那里拉琴。海特轻轻走近一看,原来是布道的萨姆·格林。他的脚边有一块破布。海特现在明白了,书生经常腋下夹一个奇怪的棕色布包是要上哪里去。他是带上提琴到一个谁也不知道的小岛去,在那静僻的地方一连拉上几个小时的提琴。村里人都不知道他是一名琴师,提琴是他最亲近的伙伴,他是在跟提琴“谈心”哪!这可以从他奏出的曲调中听出来:这不是一般的流行歌曲,而是他自己编出的很有独创性的乐曲。

 萨姆的行动真怪:他戛然终止了奏琴,挥舞着琴弓,在空地上东奔西跑,口中还念念有词,不时哼哼地低吟几声,然后再动手拉琴。他突然一屁股坐在地上,一连好几分钟身子摇来晃去,过后又站起身来,东张西望,仿佛觉得有谁在跟踪他似的。

 海特走到开阔地方,书生禁不住惊叫一声,把提琴紧紧贴在胸前。

 “别害怕,萨姆大叔,”她说,“是我呀,是老本的女儿哈丽特·塔布曼!”

 “你怎么猜出……我在这?”

 “我没猜,萨姆大叔!可不能在森林里拉琴哪!谁都不会相信这是槭树或者松树发出的声音。”

 “哼,黑人还以为这是幽灵在拉琴呢!”书生满腹委屈地反驳道。

 “可白人会相信吗?”

 “白人会到森林里来撕破衣服吗?再说,琴声也很小。”

 “不行,萨姆大叔,声音可响啦。”

 “呸!”书生嚷道,“拉琴又怎么样?莫非也犯罪?”

 “您为什么不愿在村里拉琴呢?”

 “为什么?”书生怒吼起来,“我不愿让人家听见!你丈夫约翰喜欢坐上一大堆人把他围住,他拉琴,别人唱些无聊的歌子。我只喜欢自个儿奏,自个儿听。这地方……我儿子就是从这地方逃跑的。这会儿,说不定他早就冻死在加拿大的冰天雪地里了。哈丽特·塔布曼,这跟你有什么关系?”

 “他就从这儿逃跑的吗?”

 “嗯。他在这儿呆了一天一夜,后来就跑掉了。通往北方的铁道,就是从这儿开始的。”

 “铁道?在哪儿?”海特问道,声音显得很紧张。

 “我也不知道,人家是这样告诉我的。我从很久以前开始,就常到这地方来,可一次也没有见过铁道。听说这铁道筑在地下,这也只是人们的传说。我看这儿倒有一条路,可以通往肯特县,然后再通往德拉韦州,最后到达宾夕法尼亚。”

 “这条路从哪儿走呢?”

 “不清楚,我没有走过,这是人家告诉我的。我年纪不轻了,走不了啦。我要独个儿留在这里,我只有这把提琴了。”

 “你把上帝给忘了!”海特讥诮地说。

 “可上帝不理睬我呀!”书生承认道,“我也不想去打扰他了。我把《圣经》查了个遍,就没一篇合用……你有什么事啊,哈丽特·塔布曼?”

 海特沉吟了好一会儿。

 “要是您能给我指点指点路在哪儿,萨姆大叔……”

 萨姆向她靠得更近一些,突然用琴弓指向已经布满繁星的天空。

 “看见吗,北斗星?”

 “看见了。”

 “来,顺斗沿的方向看过去……往右……不是侧面……稍高一点……看见那颗小星星了吗?”

 “看见了。”

 “那就是北极星。北极星的方向就是北方,那是颗指引黑人的星星,我知道的就这些。”

 海特凝视着这颗并不显眼的普通星星。老本可从没说起过它。“北极星的方向就是北方”,而哪里是北方,哪里就有自由!

 午夜时分,海特才悄悄回家。约翰把碎布头花被子直拉齐耳朵,正睡得酣甜。

 7. 直线

 第二天,海特同伐木工一块儿上工时,碰见了迪格比·平奇。他叼着烟斗,坐在双轮车上赶骡。本·罗斯高声向他问好,他却没有答理。

 “眼睛往上长了,”老本把斧子往肩上一扛,说,“发了财还是怎么的。”

 平奇经过海特身边时,打住骡子,耳语似的小声说:

 “假如你需要帮助……”

 海特浑身一颤。她望望平奇,平奇却把缰绳一拍,头也不回地走开了。

 他怎么会知道?有谁告诉他呢?

 回答很简单:是布道的萨姆·格林。

 “假如你需要帮助……”平奇住在离巴克镇半英里的农场——如果说那座板棚一样的木板房也叫农场的话。

 也许他故意这么说吧?迪格比·平奇同那位她一辈子也忘不了的苏珊太太有过交往,也许在巴克镇那些白人无赖中也有熟人——他们除了酗酒,就等机会赚钱。那些人千方百计把逃亡的奴隶抓回去送交主人,从而得到一美元酒钱。

 “假如你需要帮助……”没人帮助,真是插翅难飞。萨姆·小格林不知得到谁的帮助,才获得了自由。

 应当去碰碰运气呀!

 可是,逃跑、碰运气,对一个女黑人来说,就意味着被狗撕咬、挨皮鞭、用烧得通红的铁印子在肩上烙出一个“逃”字,最终,在棉田或板棚里的麦秸上一命归天。

 要是有枪呢?那就可以自卫。哪怕走投无路,也可以把最后一颗子弹射进自己的身体。可是,哪有枪呢!

 晚上,海特的举止有些失常,坐立不安。约翰感到很奇怪。

 “你怎么老坐不住啊,海特?”他疑心地望着海特,说道。

 “我这不是好好坐着吗?”

 “你把煎锅拿去拿来六次了,你在想什么啊?”

 “约翰,”海特沙哑地说,“我快成自由人了!”

 约翰哈哈大笑:

 “赎身的事,你同主人谈好了?你是在树洞里拣到钱了吧?”

 “不!我是想去北方,到宾夕法尼亚州。”

 “你真是疯了!你怎么去得了?”

 “我能找到一条路。约翰,我们一块儿走吧!”

 约翰扑哧一笑:

 “我说过一百次,我在这儿日子过得满不错,我不是奴隶,是自由人。我没心思同一名逃亡女奴在森林里游逛。牧羊犬能认出白人和黑人,却分不清自由人和奴隶。”

 “好吧,那么我走路,你坐车跟上。”

 “你哪儿也别去!”约翰气愤地说,“你是约翰·塔布曼的妻子,你得跟着你丈夫!”

 “假如我一定要走呢?”

 约翰狠狠地拨了一下琴弦,那小小的乐器像白铁罐头盒一样“当”地响了一声。

 “不许走!”

 “约翰……”

 “我要向主人告发。我要对他说:哈丽特·塔布曼想悄悄溜掉!我天亮就去!”

 约翰拿上班卓琴,回茅屋去了。他们结婚后第一次一声不吭地吃晚饭。吃罢饭,约翰倒头便睡。

 海特一边用眼角瞅着丈夫,一边洗着碗碟。约翰睡了一小会儿,又睁大眼睛,用胳膊支起身子,看清楚妻子还在屋里后,才倒下去,把被子拉来盖住耳朵。过了几分钟,他已经鼾声大作。海特知道现在雷也打不醒他了。

 时候还嫌早些,黑人们都在门槛边吃晚饭。大房子里刚挤完牛奶。海特往四周打量了一阵。

 她很想见见自己的亲人——也许这是最后一次了,但她终于决定不去打扰父母。她妹妹玛丽在大房子的厨房里干活,海特向大房子走去。她从没感到像今天晚上这样孤独。她得托一个人,请他转告父母和约翰……

 是啊,正是由于约翰的关系,她决心离开这个村子。约翰说过了,“明天早上就去告发”。诚然,约翰的心情一天早晨也可以变化四次,可要是他真的对汤普森讲了呢……

 汤普森博士头戴宽边草帽,连须胡子随风飘拂,得得地骑着马走在通往大房子的栗树林阴道上。他发现有个人影悄悄从路边溜过,不禁本能地按住了衣袋里的手枪。前不久,这位聪明的博士也练开了使用这种“小家伙”。

 海特这个“田里的劳力”是无权进入老爷的厨房的,她只好折回来,唱道:

 神圣的大马车啊,就要来接我了,我只好抛下你们。

 在那遥远的地方,安宁正把我等待,我只好抛下你们。

 弟兄们啊,我们将相聚在遥远的北方,相聚在清晨,相聚在大河彼岸,在黎明前的黑暗中,我只好抛下你们。

 这支歌,海特唱过不止一次,可从没唱得像今天这么庄重。汤普森猛地打住马,回转身来。他停住步,不是因为海特沙哑的声音很美,也不是因为歌子的曲调很动听,而是在歌声中震响着一种召唤,一种危险的信号!

 “这些该死的黑猴,唱得还满动情呢!”他咬牙切齿地说,愣神地站在那儿,直到歌声在远处消逝。

 海特用头巾包好一块玉米饼,两块咸鲱鱼,轻轻卷起一床旧棉被,再用绳子全捆起来,拿根棍子套着扛在肩上。这时约翰睡得正香。

 海特看了看他,低声说:

 “再见了,约翰·塔布曼!”说罢,出了茅屋。

 夜色苍茫,正是该出新月的时候。跟平常一样,村里万籁俱寂,只有路边的松树在清风中飒飒作响。

 在朦胧中,她最后一次望了望黑人简陋茅屋那歪歪斜斜的轮廓。她今后要能回来,也不再是汤普森的女仆;她已犯了王法,只能隐身林莽,作个自由自在的豪杰了。她的自由,将从今天夜里开始,不过,也很难说这是不是她的死期正步步逼近。

 她在空旷的道路上蹑手蹑脚地走了两英里。她没有向北走,而是往平奇的农场那边走。她提心吊胆,竖着耳朵,睁大眼睛。一有风吹草动,她就赶紧停步,先寻觅一个能藏身的地方,以防备在公路上碰见什么人。不过,四周一个人影也没有。

 平奇的木板房里,有个窗户还亮着灯光。海特举起手来,打算敲敲门——这即将来临的一瞬,对海特来说可真是生死攸关哪!

 她敲了门。从屋里传来一阵沉重的靴声,是平奇的声音在问:

 “谁?”

 “我需要帮助。”海特说。

 沉默了一分钟,门开了。平奇举着蜡烛,把这个逃亡女奴打量了一番,问道:

 “你要喝水?”

 “不,”海特回答,“我不知道下一步该怎么办。”

 “带干粮了吗?”

 海特指指她的小包裹。

 “天亮前你还能不能走上十英里?”

 “能!”

 “那就不要留在这里。这里太近了。到森林里去,到你遇见萨姆·格林的地方去!”

 “哎,他对你这么说过吗,平奇先生?”

 “说过,不过他对地下铁道一无所知。林间空地里有一条黑人逃亡的路,你可以根据刻在北面树皮上的十字记号认出来。黑暗中你要是摸不出十字记号,就尽量找苔藓,它总是长在树干的北侧。”

 “苔藓我知道,平奇老爷!”

 “你能认出北极星吗?”

 “能。”

 “你尽量这么走:让北极星总是在你前面,一刻也不离开它!今夜天气很晴朗。遇上开阔地,要先想想走哪边容易被人发觉,你该往哪里躲……”

 “我明白了,平奇老爷!”

 “只要听见狗叫,就尽量到有水的地方去;林中刚下过雨,还有些大水洼。你从水洼里涉过去,狗一时就找不到踪迹。我们这个县,小河、池沼、溪涧也不少,必要时,潜入水中,一直没到喉咙。”

 “明白了……”

 “你身上的特征太多。”平奇若有所思地说下去,“脑门上有块伤疤,脊背上满是鞭痕,你的身影也从老远就能辨认出来。行包别挂在棍子上,逃亡的黑奴都是这模样。我给你一条皮带。把头巾扎在头上,遮住伤疤。你坐一会儿,歇歇气。我马上给你一张便条。”

 平奇进里屋去了,海特非常兴奋地在长椅上坐下。她觉得自己一口气不是能走上10英里,简直可以走30英里!这是起初在她心中涌起的热潮,这热潮不久就化作了一阵寒战:许多逃奴都希望一下子跑得离种植园远远的,结果搞得精疲力竭,白天在田野上再也拖不动身子,很快就被抓起来了。

 平奇拿出一大堆东西:两只帆布袋,一根皮带,一只水壶,以及一个小心卷起来的纸筒。

 “把这个纸筒藏好。天亮之前,一定得渡过却普坦克河;不能从桥上过去,要涉水过去。河的对岸,正对森林的地方,有一幢房子。你去敲门,说你是从多切斯特的平奇那里来的,人家就会给你开门。那时,你就把这字条儿拿出来。”

 “那是什么地方呢,平奇?”

 “那就是地下铁道的车站,那房子的主人就是站长。”

 “可您,是什么人呢,平奇老爷?”

 “地下铁道的代理人。”

 海特如释重负地吐了一口气。原来这就是地下铁道哇!它其实就筑在地面上啊!什么“铁”也没有,有的只是“旅客们”的钢铁意志,不屈不挠的精神和“代理人”的浩然胆魄!

 “你在这儿耽搁得太久了。”平奇焦急不安地说,“白天的时光一钱不值,夜里可是一寸光阴一寸金哪!我要是你,早喝水了。”

 “有水壶呢!”

 “里面装的是威士忌,用来防备万一的。”

 海特咕嘟咕嘟喝了几口水。

 “平奇老爷,”她说,“你还忘了给我一样东西。”

 “什么?”

 “火枪。”

 平奇不以为然地摇摇头。

 “不用。带上枪惹眼,连小孩也会注意你。”

 “刀子呢?”

 “你带上刀子,我不放心。”平奇说,“你太自信,你的武器应该是两条腿,而不是刀子!要是没人追上来,你应该走一条直线。”

 海特弄不清什么是“直线”,但她不想再问。分别时,平奇把手伸给她。于是,她平生第一次握了白人的手,觉得很不自然。

 “真谢谢您!”她说。

 她动身了。她刚跨出院子,农场窗户里的灯光就熄灭了。

 凌晨四点半钟,天空刚露出熹微的晨光,她已来到却普坦克河岸一座农场的门前。她肩上扛着两只口袋,浑身上下水湿淋淋,冷得瑟缩发抖。一条狗向她懒洋洋地汪汪叫着。海特敲了敲门,门开了。

 站在海特面前的,是一个高大肥胖的女人,戴一顶白色包发帽,拿一把扫帚。海特也没说话,便递上平奇老爷给她的字条。那女人看了一遍,平静地说:

 “朋友,请进!快把衣服烤干,动手干活吧。”

 这个农场与平奇的房子迥然不同。这是一幢两层楼房,用油漆漆得亮亮堂堂。外室铺一条粗呢长地毯,厨房搁架上陈放着各种盘子,上面绘着很有趣的图画。一座古式英国铜摆钟滴答作响,声音又清脆又平稳,整个屋子都听得见。海特从宽敞的窗户里望出去,看得见天边金色的朝霞。

 她吃了点东西,喝了咖啡,然后胖女人交给她一把扫帚,叫她打扫院子。

 “哈丽特,跟别人说话的时候,”女主人吩咐道,“记住你是弗格森新雇来的女工。我们一家,男女老幼都姓弗格森。晚上,你再照‘直线’走下去。”

 “太太,我冒昧问一句,”海特恭恭敬敬地说,“到底什么是直线呢?”

 “那是指通往德拉韦州的路。放心吧!明儿早上你就可以到达马里兰州的边界了。”

 “德拉韦州也有奴隶制吗?”

 “不错,不过,过了威尔明顿就到宾夕法尼亚州了。如果你过得了威尔明顿的大桥,你就自由了。现在威胁你的只有一件事:汤普森和斯图尔特先生的巡逻队会追捕你。”

 “您认识他们?”

 “我们弗格森家族的人,向来无所不知。”

 “我想冒昧地再请教一句,”海特更加恭敬地说,“你们也是白人,干吗要帮助我们黑人呢?”

 那位很胖的妇女严肃地看着海特:

 “我们也在这块土地上劳动,我们也仇恨那些寄生虫。”

 “寄生虫是谁?”

 “那些种植园主啊,我的朋友。他们都游手好闲,他们从他们那些强盗祖先手里继承了土地,让别人为他们耕种,就像欧洲的地主。”

 “可你们得冒生命危险哪!”

 “亲爱的,”女主人淡然答道,“你以为弗格森家有胆小鬼吗?”

 可敬的太太再没说什么。中午,她来到河岸上,手搭凉棚站了十来分钟,然后回到院子里,对海特说:

 “喂,朋友,到屋子里去,看看储藏室里的孩子们是不是在偷蜂蜜。”

 海特跑进储藏室,孩子们没动过蜂蜜。她把各种储藏物细细察看了一番:水果罐子、装满胡桃和土豆的口袋、麦芽糖桶、白菜桶、盛玉米汤和浓西得尔酒的罐子、装面粉、豆角、鼠尾草、胡萝卜和瑞典萝卜的口袋。弗格森一家的日子可真富裕呀!

 院子里响起一阵马蹄声。海特纵身跳到储藏室门边,插上门闩。唉,为什么平奇不给她一支枪呢!再没有比在白菜桶边坐以待毙的命运更糟的了。他们也许连储藏室也要搜查。不过,弗格森也许会允许他们搜查自己的家……但说不定他们也像过去杰西·布罗达斯小姐一样,同情黑人只是一时“良心”的觉醒。

 过了半个小时左右,有人敲储藏室的门。海特听见弗格森太太声音平和地说:

 “可以出来了,他们走了。”

 “他们是谁呀,太太?”

 “四个从巴克镇骑马过来的人。”

 “他们问过我吗?”

 “当然。不过我已经把他们支到别的地方去了。”

 海特局促不安地站着。坐着等待可不是她的脾气。

 “现在我可以走吗,弗格森太太?”

 “不行,朋友。那些老爷要是没迷路,会搜遍整个野外。你靠两条腿是过不了重重关卡的。你要坐车走。”

 傍晚,弗格森太太带海特到院子里,太太的丈夫一声不响,用鞭子指着一辆篷车,叫她上去。海特向他们再次道了谢。

 “上帝保佑你。”胖太太说,“可惜你是逃奴,要是自由人,我一定雇你在这儿作工。你扫地有条不紊,洗碗碟也干净利落,朋友。”

 海特得到一番称道之后,从“车站”出发了。

 篷车走了很久。海特在车上睡着了。她醒来时,看见天还没亮。笨重的大车在坎坷不平的道路上轰隆轰隆地行驶。她心中又浮起一阵不安:万一又把她送回汤普森的种植园呢?也许不会,什么事都经过了……难道平奇会把她送到一个靠不住的地方?

 篷车仍旧在却普坦克河岸边停下,弗格森先生沿河走了一段路,拍拍手掌。一条小船从河对岸划过来。不一会儿,一个身穿粗麻布外衣的少年从船上跳下。

 “早上好,李!”弗格森说。

 “早上好,先生!”

 “有一袋燕麦,不太重。”

 “好极了,先生!”

 “你把它送到德国人那儿去,问问他们有没有新闻,晚上你再来吧!”又对海特说:“再见了,朋友!顺便问一句,你叫什么名字?……哈丽特?你不识字?……真遗憾。”

 “我能学会的,弗格森老爷。”海特为了不使他失望,说道。

 “那得花不少时间。有关你逃跑的布告,很快会印出来,贴满整个德拉韦州。朋友,在女人中间,你的身材太显眼了,人家会认出你来。而且,我发现你的脾气也太急躁……我们说些什么呀……快划船吧,李!”

 李的性格十分孤僻。溯流而上的旅程足足一个小时,可李却只嘟哝了一句,说却普坦克河现在变浅了,要是春天,可以向上游划得更远。他把海特领到岸上一座带凉台的房子边。这房子的设备非常完善。

 “这儿住的是鳏夫弗赫特里和他的四个女儿。他自称是德国人,其实是瑞士人……请跟我来。”

 海特从后门走进这幢房子。这样的后门,简直可以当作马里兰州任何一个农场的前门。李将她带到一位身材魁梧、长一脸枣红色胡子的主人跟前。主人正在擦枪。

 “弗赫特里先生,威尔明顿那边情况怎样?”李问。

 “不妙啊,”主人摇晃着胡子,说,“到处都是巡逻兵。还颁布了一条有关逃奴的法令。”

 “怎么说?”

 “每个逃奴都必须送归原主,否则就得罚款。”

 “一纸空文。”李说。

 “年轻人,”弗赫特里用警告的口吻说,“要注意,这条法令现在在各州都已执行,捕奴人要在整个美国采取行动,直至加拿大。”

 “捕奴人到了北方,到了波士顿或布法罗,日子不会好过。”李反驳说。

 “我也认为他们情况不妙,”主人郑重地说,“不过法令终归是法令,警察也有义务协助捕奴人,法院、县长、市政官员都有这种义务,甚至连部队的军官也不例外。啊,都有这种义务!制度终归是制度啊!”

 “收货吗,弗赫特里先生?”

 “收!”产人把枪放到一边,很认真地说,“制度终归是制度,可是,在德国,我为自由战斗过,反对过军人和警察,这才是更重要的制度。——这位太太叫什么?……哈丽特?欢迎你,哈丽特太太!”

 弗赫特里先生讲话慢条斯理,喉音很重。他的食指总是向上指着,显得煞有介事,海特觉得有些奇怪。弗赫特里的四个女儿,也酷似她们的父亲;说起话来好像嘴里含着一块滚烫的土豆,食指也是向上指着。不过使海特最为惊奇的是主人的奶牛,它们一头头梳洗得干净发亮,有时把脖子上挂着的铜铃摇得丁当直响。弗赫特里家不仅有摆钟,还有好些书,都用牛犊皮或猪皮作封面。每张床头,都挂着一块小布巾,上面写着“晚安”二字。

 “这座新房子,你喜欢吗?”主人问。

 “喜欢,老爷。不过,请原谅,老爷,我最喜欢牲畜棚。您家的牲畜棚不单可以关奶牛,富人住进去,也不会嫌弃。”

 “那可真野蛮,”弗赫特里说,“人,应当住在卧室里。”

 哈丽特在这座房子里呆了四天。主人到威尔明顿去了一趟,回来时显得忧心忡忡。

 “完全想象得到,”他说,“追捕南方各州逃奴的猎手全聚集到这个县来了。嗨,那些人真是面目可憎哪!浑身酒气,恶臭熏天。可以肯定,他们是在这一带捞外快……正如人们所说,这是些馋嘴老鹰……”

 “老爷,我看,你是想说‘鹞鹰’吧?”

 “对,对,谢谢你,哈丽特太太!‘鹞鹰’,正是鹞鹰……现在只好去找纽卡斯尔的乔·菲利普斯,虽然这不是走直线……嗯,对……不过应当去……鹞鹰已经出现在我家附近了。”

 “乔·菲利普斯是谁?”

 “啊,一个最可靠的人……很聪明……又机灵……可惜加勒特本人不能到这儿来。不过他也不会离开威尔明顿,这儿人们都能认出他来。”

 “加勒特是谁,老爷?”

 “太太,请别称我‘老爷’,好像我是人贩子似的。要是不会叫我的名字,就称‘先生’好了。托马斯·加勒特是个大伟人,是个教友会徒,不过这并不是主要的;关键在于他是枢纽站站长,能够把成百上千的奴隶从霸主的枷锁中解救出来。五年前,他受到了审判,他的全部财产都拿到市场上拍卖了。县长曾对他说:‘托马斯,我看这种悲剧不至重演了吧?’加勒特不假思索地回答道:‘朋友,尽管我一文不名,但无论你在哪里碰到吃不上饭的逃奴,请通通送到我这里来。’我真愿他当上总统,可霸主们死也不会答应的,死也不会。”

 当天,弗赫特里就把海特藏进篷车,送往纽卡斯尔。傍晚,马车摇摇晃晃驶进城边的一座小院落,出来迎接他们的是一个上了年纪的黑人。他就是自由人,木匠乔·菲利普斯。整个院子里,到处挂满粗绳,堆着木板。按照德拉韦州的法律,菲利普斯无权制作舳舨和大艇入水,只能造些部件;船体总装的活得由白人师傅干。

 “难哪!弗赫特里先生,”菲利普斯说,“真难!不过……我们试试看。这里还没贴出哈丽特·塔布曼逃亡的布告,不过,捕奴人消息很灵通。我们试试吧!”

 海特告别了弗赫特里。

 “关键是别泄气,太太,”临别,他举着食指对海特说,“谁有作自由人的打算,他就已经有这个权利了。”

 “我能得到自由,”海特回答说,“要不我就死去。我有死的权利。”

 弗赫特里握握海特的手,用手巾擦擦眼角,摇摇头,上车回去了。

 确实,乔·菲利普斯是个很机灵的人。他把海特藏在板棚里。有好几次,海特一听见院子里有人声,就赶紧溜进土豆窖。南方各州的自由黑人总是遭人怀疑,海特的处境也就不大安全,那些巡逻队连板棚也会搜个遍。

 “有了!”海特来到的第三天,菲利普斯喊道,“威尔明顿正在修桥……我们试试看!”

 海特不明白修桥与她逃跑有什么关系,但她没有吱声。对那些为了她而不惜丧失财产甚至生命的人,她是十分信任的。……重又坐上篷车,重又开始了在黑暗中颠簸。凌晨,菲利普斯的马车停在一座小树林里了……

 木匠没有马上着手实行他的计划,他只是在桥边来来回回地走了几趟。桥上,白人正在铺设新的桥板,黑人在搬石头、凿石料。过了约摸两小时,菲利普斯叫来一个黑人,大概是个工长,在栅栏背后同他叽叽咕咕谈了一阵,然后才高兴地回到篷车前。

 “迪克说,如果他能把桥上的白人发动起来,那么,早饭前一切都可以弄好。”

 中午时分,来到大车前的不是黑人,而是一个白人石匠。他穿着围裙,头戴一顶式样很奇怪的高制帽,帽子一直推到后脑勺。

 “这是装碎石的小车,”海特听见有人说话,“这是要用的东西。老板吃午饭总要喝酒,要在小酒馆里呆到下午四点钟。”

 “伙计们都同意吗?”

 “我的人可以担保。”石匠回答。

 “我们试试吧!”菲利普斯高兴地说。

 又过了半小时,他向篷车里张望了一眼,悄声喊道:

 “海特!”

 海特从麻袋布下面爬出来,看见三个白人推着一辆大独轮车,带着铁铲。

 “海特,”菲利普斯说,“你躺在小车里,我们在你身上盖满碎石。这很重,也不舒服,不过你得忍耐,直到威尔明顿。你很坚强,忍耐二十分钟吧。他们会把你运到托马斯·加勒特家里去,行吗?”

 “我吃得消。”海特说罢,爬进了小车。

 大家给她盖上一块麻袋布,再小心地往上堆碎石,干了好大一阵。碎石堆了一层又一层,然后刨得平平的。他们吩咐海特“要像死人一样躺着不动”,菲利普斯走到远处看了一番,说没有一点蛛丝马迹了,于是大家把小车推走。

 海特能够呼吸,可是,由于呼吸得太厉害,碎石就在她背上滑动起来。她听见一个压低的声音命令道:“别动,要像一具死尸!”重量主要压在腿上,她觉得压在身上的简直不是碎石,而是一块石板。她的腿仿佛被压坏了,最后完全失去了感觉。脑袋嗡嗡直叫,眼里直冒黑圈。她觉得是一座大山紧紧压在她身上,连气也出不了。小车在坎坷不平的路上颠来簸去。从条石马路上传来一阵马蹄声,海特顿时清醒过来。这声音使她瑟缩发抖。

 一个男人用高亢、愉快的声音问道:

 “伙计们,发现桥下有黑人吗?”

 “没有,没发现,”一个工人拖长声音回答道,“我们正忙着呢,都同自家的黑人呆在桥上。”

 “抓住一个黑鬼,赏金十块,留神些吧!”

 “我们用别的法儿挣钱,先生!”那工人应道。

 人们报之以轰然大笑。

 “靠苦干吗?能挣上几个钱呢?一天挣半块,滴酒也不敢沾!”

 “要是没兴致,也可以不干活。”

 “杰夫,算了,别跟他们拌嘴,这些爱尔兰佬简直不叫人。”一名巡逻兵劝解说,“他们只配卖力气,直到累死——天性如此。”

 “谁瞧不起爱尔兰人,可以下马来尝尝爱尔兰拳头的滋味!”

 “呸!土包子!”巡逻兵骂了一句,走开了。

 海特没能听完这场对话,她又昏过去了。当她醒来的时候,她已经躺在床上。这是一个窗明几净的房间,一个女人坐在她身边,她戴一顶雪白的大包发帽。稍远处站着一个男人,个儿高得出奇,穿一件宽大的常礼服,戴一顶宽边帽。

 “是昏晕了。”他说。

 女人摸摸海特的额头,同意地向高个儿点点头。

 “她醒来了,托马斯。”

 “谢天谢地!不相识的朋友,你叫什么名字?”

 “哈丽特·塔布曼,”海特虚弱地说,“从马里兰来。”

 高个儿皱皱眉头。

 “塔布曼?我的朋友弗赫特里谈起过你。没料到你来得这么快。我叫托马斯·加勒特,在这儿,你会感到如同回到了家里。”

 “我家里糟得很。”海特说。

 这就是枢纽站站长,伟大的加勒特!

 在想象中,海特以为他是一个身上长着翅膀、头上戴着光环的天使,原来竟是一个衣着朴素、相貌平常的普通人。

 “朋友,等你恢复了健康,”他说,“我就用篷车送你到费拉德尔菲亚去。这里离宾夕法尼亚州只有十英里了。”

 “费拉德尔菲亚”、“宾夕法尼亚”……这些长长的字眼她听起来真是如同仙乐一般。她用胳膊肘支起身体,微笑了。

 “别急,”托马斯·加勒特说,“你常常闹昏晕吗?”

 “有时闹,加勒特老爷。”

 “叫我‘托马斯朋友’好了。一大堆碎石压着你,你真够坚强的。我看今晚你就可以顺利通过最后一段路程,到达火车站。”

 “还藏在碎石下?”

 “不,朋友,这次是坐普通的篷车。捕奴人不大愿意走这条路,他们在这里不受欢迎。”

 坐篷车海特已经习惯了。夜里,她轻松地钻进车内。篷车不是从枢纽站院子出发的,是从另一个院子。一个陌生的车夫,手执长鞭坐在驾车的座位上。马喂得很好,长得膘肥体壮。车夫穿着整齐,衣领雪白,戴一顶崭新的帽子,与南方的车夫完全不同。

 “这就是扬基①了,”海特想,“是真正的扬基了……”

 ① 美国内战时期对北方人的称呼,后成为美国人的统称。

 海特在车中安然睡去。篷车停下的时候,她醒来了。车外一片宁静。不一会儿,车夫的头伸进来:

 “起来吧,朋友,”他用庄重的声音说,“看看吧,宾夕法尼亚!”

 天色已经大亮。篷车正停在一座小丘上,展现在海特眼前的,是宽阔的德拉韦河低地,一片黄褐色的田野和翠绿色的草地。远处,一座座小巧精美的房舍星罗棋布,一尊尊玲珑纤细的教堂尖在屹立。雄鸡高鸣,一声声清晰可闻。河面上帆影幢幢,像一只只巨大的蝴蝶翅膀在瓦蓝的雾霭中缓缓漂移。东面山头披上晨雾,太阳给山脊涂上一层淡淡的金黄色。

 1763年,土地测量者查尔斯·梅森和杰里迈亚·迪克森把他们的测量标杆定在北纬39度43分26秒,动手划定宾夕法尼亚州、德拉韦州和马里兰州的边界线。他们干了四年,把测量链拖过森林、山岗和沼地,在森林中劈出伐木线,立上界碑。这两名平凡的土地测量者的劳动,在美国并没有引起人们特别的注意,然而,这三州的分界线“梅森与迪克森线”,后来却作为自由与奴隶制之间的界线,载入了联邦的史册:它的北方是自由之邦,南方是奴隶制世界。南方人开始用迪克森的名字把南方各州称作“迪克森国”。时至今日,人们仍然把坏透顶的南方反动派叫做“迪克森派”。

 在10月里一个寒冷的早晨,哈丽特·塔布曼越过了这条分界线。后来她说道:

 “我低头看看自己的双手,然后又把手摸了一阵,想看看我是否还是原来的那个人。而我已经成为一个自由人了。四周霞光万道,太阳透过树枝闪射着金光,我觉得简直上了天堂!”

 她回转身,再看看走过的路。南方天边,却笼罩着茫茫大雾,那儿有老丽特、老本和她的村子。此刻,村子里正响着霍普金斯的喇叭,催促人们上工。那儿还留着戴维·金布斯、简·贝利和采牡蛎的比尔;那儿还有加勒特、平奇、弗格森、弗赫特里和菲利普斯。他们全是勇敢忘我的人!他们身居各地,却又像链条一样彼此相连,正干着一件伟大而秘密的事业。

 风从西北方吹来。这是一股沁人心脾、令人神爽的凉风。海特转过脸去,贪婪地呼吸着。这凉风仿佛可以起死回生,这明净清爽的秋潮使她心中充满了希望。

 这是一股自由之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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