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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贝尔文学奖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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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如释重负地笔者发现,几乎本报道的其余部分只要再引用几份文件就可以了:一份心理鉴定,一名老护理人员的信,一名警官的记录。至于这些文件,他是如何搞到的,他不得不当作职业秘密来加以保守。他的做法,他承认并不都是合法的,也不都是完全合乎保密规定的,但轻微的违法泄密行为在这里都是为了一个神圣的目的:弄清事实。如果说———就那份心理签定(顺便提一下,它并不包含任何歧视内容)而言———霍伊泽的一名女职员(不是那位万金油女士!)用复印机把几页打字机打印的材料很快地复制出来,那又算得了什么?这使霍伊泽祖孙(请想一想笔者为一颗钮扣所花费的五百万)大约有二点五马克损失了,不过有关的管理费用并未计算在内。用一盒价值四点五马克的夹心巧克力不就报答了吗?护士的信是孜孜不倦的马范多搞来的,是原件,但很长,在一家大商场笔者自己动手复印,每页付费半马克,共花了约八马克,包括请马范多抽的香烟在内。警官的记录是笔者免费得到的。这份文件由于既不含有警方机密,更不含有国家安全机密,仅仅是一种虽然并非自愿但却很成功的社会调查,在理论上而不是在实际上虽然产生过一些顾虑,但只用几杯啤酒就把这些顾虑冲洗掉了,况且连这几杯啤酒,那位年轻警官也都不让别人请客。这种愿望是可以理解的,受到笔者的尊重,用送这位警官的太太一束鲜花,或者送他那一岁半的儿子(逗人喜欢,”照片,他看了一眼,并不虚伪地说)一件漂亮的玩具来损害这种愿望,他甚至不想。(太太的照片没有给他看!不然,他倒是难以当着一个男人的面说人家的太太“逗人喜欢”呢。)

  那份企业心理鉴定那就先说吧。鉴定人的学历、背景、年龄等都没有透露,仅仅听到那位年轻女士说,鉴定人受到了德国工会联合会干部和劳工法庭法官的一致器重。

  鉴定人(以下简称G)是在一次建立联系的谈话中认识莱夫波利索维奇格鲁伊滕(以下简称L.B.G.)的,是在L.B.G.被捕前四个月在市环卫局人事处长倡议下举行那次谈话的。第一次谈话讨论了L.B.G.可能被提升到局内管理部门,每天各用半天时间担任为数众多的外籍工人代表和计时员的问题。G当时推荐L.B.G.担任这两个职务,但遭到L.B.G.拒绝。L.B.G.的心理发展过程,当时只能根据某些资料作了初步了解,后来承蒙监狱当局惠允又进行了四次谈话,每次为一小时,因此了解就深入得多了,对于这样一个复杂结构的人尽管作出科学的评价仍然不够详尽。L.B.G.无疑值得成为一篇详尽深入的学术论文的研究对象。在某高等专科学校目前任心理学讲师的G,也正在考虑把L.B.G.推荐给他的一名学生作为毕业论文的题目。

  这里因此给L.B.G.作一次心理图案试验,尽管能提供基本正确的情况,但就其科学实用性而言,毕竟还是有限的,它只能是对L.B.G.的“犯罪”行为动机进行解释的一种试验,具有上述限制,可能有助于内部掌握情况,以便于进一步和L.B.G.打交道。

  L.B.G.是在极其不利的家庭外环境和极其有利的家庭内环境下长大的。后一种情况尽管使用的“有利”一词需要加以限制,可以适当地称之为“溺爱”,但是———看一看这个今年二十五岁的人,L.B.G.应被视为我们这个社会完全有用的、甚至受人喜爱的成员的一个原因正是这种“溺爱”,虽然在他身上还存在着巨大的社会障碍。

  这一事实对L.B.G.极其不利:由于他是私生子,在没有父亲的情况下长大,孤儿甚或战争孤儿不具备对于心理发展过程具有重要意义的基础。对于私生子来说已故的父亲,并不能将其孤儿身份证明。此外,由于他在街上和学校里被人叫做“俄国崽子”,有时他母亲被骂为“俄国人的姘头”,因此,他并非由于强xx而是自愿献身所生这一事实被认为特别下流丢脸,就经常———即使不十分明显,却是不自觉地———使他感受到严惩。他是在有可能使他的父亲和母亲受到———如果不是死刑的话———的情况下出生的。他从这个意义上说,又是一个“囚犯的孩子”。所有其他的孩子,甚至私生子,都可以作为“阵亡将士子女”在心理上感到自己的社会地位高L.B.G.一等。用通俗的话对于他来说,更糟糕的是:他越来越成为那个叫做教会学校的成问题的机构(G在许多出版物上也公开这样说)的受害者。他尽管受过洗礼,甚至是按天主教徒那样做的,这次洗礼也为一个后来当过他师傅的名叫佩尔策的人以及其他人所证实,这一“紧急洗礼”教会当局仍然坚持要求重新举行,作为正式洗礼。深入细致、在这个问题上所进行的过分认真的调查,给L.B.G.增添了一个令人毛骨悚然的别名。此外,他还是一个“坟场孩子”,一个“墓穴孩子”,他是在“死人堆里投生出世”的。总之他母亲拒绝让他再受洗一次,因为她珍惜对那次洗礼的回忆,L.B.G.的父亲参加了那次洗礼,她不愿让自己对那次洗礼的回忆被“随便什么东西”所抹杀。另一方面又不想把儿子送到当时约有十五公里远的“自由学校”去上学,送他到“新教徒”那里去念书更不愿意了(不清楚他们是否也会坚持要求重新受洗),这样一来,L.B.G.又蒙受了最后最后的一个污点:他究竟是不是“基督教徒”,是不是“天主教徒”?

  鉴于这一背景,“溺爱”一词具有相对性,几乎可以自相抵消了。L.B.G.也就有这样很多“阿姨”:玛格蕾特阿姨、洛蒂阿姨、莉安妮阿姨、马尔娅阿姨,首先有自己的母亲,“溺爱”他的全是女人;他此外还有“大爷大伯”和“表兄弟”,有代替父兄之人,有奥托爷爷和普约特大伯,有表兄维尔纳和库特,他还记得“曾有好几年之久同他一起坐在莱茵河畔”的外公。他母亲尽量不让他去去上学,有时虽然用的借口站不住脚,这在事后看来可以认为是完全正常的本能反应。L.B.G.尽管表明他具有惊人的精神力量,自愿离开“溺爱的领域”,跑到街上去玩,不怕打人,也不怕挨打,但他是否能忍受学校的日常压力,还是值得的怀疑。如果———这一点作为假设———L.B.G.有一点畸形或病态,他就不可能经受得住周围这种巨大的多方面的压力,活过十四岁:自杀、不可医治的抑郁症或挑衅性刑事犯罪活动是结果。L.B.G.确实忍受了许多事情,也想得开许多事情了,但使他忍受不了和想不开的是这一事实:一向很和气的奥托“爷爷”最后竟剥夺了他跟两位“表兄”维尔纳和库特的交往,他们分别比他大十岁和五岁,是他用不着凭空想象的、实实在在可以信赖的庇护人。从此产生了他和两位表兄之间的社会鸿沟、报复和对抗心理,这显然也是他不高明地伪造两张汇票的“犯罪行为”的起因。G经过总共五次访谈始终也没有弄清楚,采取不高明手法伪造汇票是否应当理解为对奥托爷爷及表兄的有意或无意挑衅。这种伪造行为由于一再重复(总共四次),前三次被蒙混过关,告发在第四次,而四次伪造都有同样的错误(大写栏填错),使人推测这是有意挑衅,必须与这时他已知晓的格鲁伊滕和霍伊泽两家经济状况在战时发生的变化联系起来看。

  那么L.B.G.在青少年时代又是怎样平衡他那受伤害的心理的呢?以“宠爱”二字统称的家庭内平衡这里是不够的,L.B.G.还必须把自己的主动性发挥了,尤其是在两位“表兄”搬走以后,他不能再依靠自己的母亲和为数众多的阿姨了,这些他凭直觉一定是明白的;可是,他到头来非成为“一家之主”不可,鉴于他母亲无依无靠和所受的伤害,他想必很早就意识到这一点了。

  “抗拒发挥效率”(以下简称“抗效”)这个概念,这里有必要引进。起初在学校里抗效,他有一段时间面临被降到辅助学校或特种学校去的可能。与他无可怀疑的才能和智力相反,他的表现就像是社会在自动期待一个充满反社会特征的男孩那样。他的学习成绩比他应做到的差很多,在某种程度上他甚至假装低能儿。只是当有进辅助学校重读的危险时,他才不让自己留级,他之所以不让自己降到辅助学校去,也只是因为他母亲嫌上学路途太远。他向G承认,他“乐意上辅助学校”,但在那个时候辅助学校在远郊区,由于他母亲有了工作,L.B.G.很早就承担家务,光是这遥远的往返路程就会大大妨碍“家里的事情”。

  与在学校里抗效同时出现的是出于逆反心理的“提高效率”(以下简称“提效”),这对他的学业毫无“裨益”。由于他母亲和外祖父的一位熟人十分友好的帮助,给他每周上课三次,他十三岁时就能流利地读写俄文。请注意:这是他父亲的语言!他能引用从普希金到勃洛克的俄国诗歌,而与此同时他的德语语法始终停留在被降到辅助学校去的水平,这———不妨在这里说———意外使他的老师们感到了,但鉴于当时初级学校一般教师的基本心理状况,却不得不遗憾地说,使他的老师们恼火,而且不仅仅使人恼火,肯定会使人感到简直是一种挑衅,他———十三岁上五年级!跟老师还大谈特谈———并没有人问他!———特拉克尔、卡夫卡、克莱斯特、荷尔德林和布莱希特,还有一个至今不知是何人、用英语写作、可能祖籍是爱尔兰的诗人的诗。

  例子已经足够了。G得出结论:与社会极端对立,在效率有可能“带来”好处的地方即学校里搞抗效,在效率同时不能“带来”好处的地方即校外却搞提效。

  这种极端的对立始终对于L.B.G.的生活起着决定性的作用。由于他年龄越来越大,出于正常的反应正在摆脱种种“宠爱”,这种对立就成为他从中得到抗力和生存力量的张力。一直到十四岁这种生活经历的模式无显著变化。在小学毕业前不久十四岁那一年,L.B.G.首次“犯罪”,可惜G只能介绍情况,无法进行精确分析,因为他没有从内部和外部接触过所引用的覆历材料,而精确的分析是以大量宗教心理学和历史研究为前提的。这里因此只摘录其履历资料:

  宗教课L.B.G.只是偶尔去上,而且经常是在对他和教士都不愉快的情况下,他———用他自己的话来说———“被拒绝参加忏悔和圣餐等圣礼,我所受的洗礼不完备,当时倒不是全部的原因,而是因为人家觉得我固执、骄傲、狂妄,反正是不够驯服,而且我又对宗教文学作过一些研究,当然很外行,但刻苦,而且确实求知心切。老师被这一点触犯了,我指的是教宗教课的教士,因为‘分食圣饼’取决于你是否对他‘驯服’”。可是L.B.G.———据他自己承认———出于原则性和神秘的考虑,此时坚持要求分食圣饼,最后通过“一次渎圣行为,通过盗窃,确切地说是亵渎圣坛”,吃了圣饼,这事引起了轰动。要不是有一位思想开通、熟悉心理学的教士为他讲情,当时L.B.G.就会被关进青少年管教所。“从那时起,”L.B.G.对G是这样说的,“我只同母亲一起在吃早饭时将圣餐领了。”

  另一种提效到十四岁时变得明显了:一种已近似于强迫观念性神经病的怪症,迫切要求搞扫除,酷爱整洁,这无疑同正在萌发的青春期有关。他不仅打扫自己家门口的街道、前院、住宅,甚至在散步时也做清理工作,捡树叶,他从八岁到十三岁,最喜欢的玩具是各种各样的扫帚,尽管在主要是女人的环境中,人们把这说成是“女人气”或’女孩子气”。对于这种现象,从心理学上还可以补充说明:面对一个一直唾骂玷污他的周围世界,他在有意显示和实行———又是作为对立手段———纯洁。

  L.B.G.小学六年级毕业后,带着他那张评语不太友好的成绩单,没有机会找到正常的学徒位置。他在一个名叫佩尔策的人的花圃里当小工———又主要是跟扫帚打交道!后来在一个名叫格龙奇的人手下干同样的活,之后被陵园管理处录用,从那儿后来又调到市环卫局当垃圾工。市环卫局出钱让他学会开车,将驾驶执照弄到了,他在那里工作至今已有六年,撇开在某种程度上喜欢延长周末和休假不谈,将由于明目张胆的抗效所引起的完全可以理解的恼怒不谈撇开,他现在的雇主对他还是十分满意的。L.B.G.的提效六年来完全是为了母亲,他劝她辞掉工作,尽管她年纪还不太大,还有工作能力。他给她招来外籍工人及其家小做房客。其中一名工人最后成了她的情夫,这并未引起被公认为极其恋母的L.B.G.多大内心冲突,此事令人怀疑。甚至当他听说母亲从这个东方籍外国人那里受孕已被确诊的时候,他仍坦然地———G想说坦然得令人怀疑———说:“感谢上帝,我还能有个小弟弟或小妹妹喽!”在这句话中不过还是能清楚地听出某种别扭的话音来,尽管只有训练有素的人才能。

  把这种别扭情绪的根源如果说成是恋母之情,那就错了。某种可以理解的担心———L.B.G.肯定要担心将要出世的孩子会重又面临周围人们的刁难,他对此有切身体会———不用说也是其原因之一。

  虽然这已不能排除怀疑他怀有嫉妒,这种怀疑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但是可以减少到了最低程度。向L.B.G.的同龄人和同事们所作的调查表明,他不仅受到女人和姑娘们的喜爱,而且也不回避这种喜爱的后果。

  有必要在这里提一下,垃圾搬运工人有时也满足为生活垃圾所苦的居民的特殊要求,一些事先未曾安排的接触因而会产生。鉴于待运垃圾的紧张状况,这种“违法行为”当局容忍了———满足居民搬运额外垃圾的特殊要求,一般都是收小费的。上面介绍的L.B.G.的形象尽管看来比较和谐,但还是一清二楚地存在着社会障碍,这些障碍固然可以用出于正当自卫的极化强制来解释,但终究它们是社会障碍。

  即使不懂心理学的人也能在L.B.G.身上明显地看到:一,休戚相关情结,它可以从不断被迫与自己父母认同中得到解释,成年后在外国人身上固定,现在坐牢三个月后对囚友也表现出来了。囚犯假定属于“社会异己分子”,那么从休戚相关情结中就会产生出与此近似的二,亲外性,它也表现为三,亲外国语言,想学外国人的语言。(L.B.G.参加土耳其语学习班已有数月。)像L.B.G.这样的人(G在这里与其说不愿意,倒不如说是倾向说“人物”,尽管存在着某些顾虑),他的高度发展的敏感性和智力使他别无选择,要么适应环境,从而“背叛”自己和自己的认同固定点,要么永远不适应环境,认可自己和自己的认同固定点,因此永远处于社会上可达到的成就和才能的矛盾之中。于是这个人(人物?)总是需要新的抗力,后来则是人为的抗力,以便向自己和周围的人表明认可。这个词如果抽掉了通常理应具备的前提,即他可以从中获得好处(如延长住院时间、捞取补助金或不拿工资的休假等)———L.B.G.那么就是四,弄虚作假者,之所以他———说得夸张一些———弄虚作假,不是为了捞到好处,而是为了吃亏,为了满足自己的休戚相关情结和亲外倾向。伪造汇票从这个意义上说也可以理解为“弄虚作假”,而不是“真正的犯罪”。可是,终究某些弄虚作假行为会给他带来好处(如对他外籍工人表示的信任近乎崇敬),这属于这样一种生存试验的辩证法,这种试验“宣告”一种社会模式———或者按马克思主义同事们的说法,一条社会原则———的诞生。

  L.B.G.为什么会表现出抗效还要说明一下,他那时已升任车队队长(“我不想再高升了!”)将惊人的组织才能展现了。一旦熟悉他所负责的路段的垃圾清运和道路交通情况,他就能这样安排垃圾装运,不慌不忙地使他的车队比原计划提前两个小时,定额有时提前三个小时完成了。后来人们发现他和他的车队休息时间长得惊人,但丝毫没有影响出活。要求他把他的组织经验提供给规划处,他不干,于是又按规定和经验出勤,因为居民们对他们休息时间太长———何况又是外籍工人———意见很大,甚至还反映到报纸上。这种表现导致G和L.B.G.两人的第一次会见,因为人们当时正考虑向劳工法庭上告,但在G的劝阻下没有这样做。

  (在这里G提一下市政府职员H.M一案;他在该案中也充当G,并首次使用了“抗效”这个概念,现在这一概念已进入劳工法文献。在两个半小时之内H.M.完成了八小时的工作量,后来当他———这一点与L.B.G.恰好相反———为同事们制订样板时,却由于同事们的百般刁难而失败,精神上受到严重刺激而病倒,恢复工作能力后被调到另一个部门工作,不得不坐在办公室里“无所事事”地将六个半小时消磨了,他提出诉讼,要求“归还每天六个半小时损失的时间”,让他自由支配,他当这一起诉被驳回后,就病得更重了,由于他的案子引起一些轰动,他被一家工业公司雇佣了。他现在已完全痊愈,为该企业的提效作出巨大的贡献。在H.M.一案中———G也参与其事———对抗效的指责仅仅涉及拒绝白白地泡掉所规定的工作时间。提效是一种越来越普遍的现象,还会给讲求效率的社会造成严重的问题。)至于L.B.G.,他的抗效表现是:虽然他能完成所要求的工作量,但没有把自己天生的才智、组织才能—甚至大大提高工资也不干———完全给他的雇主贡献。效率社会虽然可以用计算机算出它的最低值、最高值或平均值,但清运垃圾工作具有极其复杂的特点(如交通堵塞、交通事故以及两者发生的可能性均因地而异,难以估计),只有像L.B.G.这样富有经验、具有抽象能力的工作人员才能掌握。此外还有考虑到的,如果掌握这些特点,那就不仅是局部地区,而且是整个地区和全国的垃圾问题,都有可能在很大程度上得到合理解决,那么L.B.G.给整个经济造成的损失几乎是难以估量的。可以从这个意义上说存在着严重的抗效。

  L.B.G.的全部身体功能由于G也想检查了解,就让狱医测量了他的身高体重,检查了所有器官的功能。结果:全部正常。L.B.G.的烟酒消费也是正常的,反正不存在麻醉剂损伤。除了右眼视力为0.5之外,L.B.G.没有检查出有什么病症。但由于一方面存在着巨大的社会障碍和可证明的错误行为,另一方面几乎所有这些障碍也一定会在L.B.G.的内分泌系统中得到证明,这种正常状态G认为可以用于对他身上创造平衡的那种经常性的极端对立情绪加以解释。不过,如果失去这种复杂的、在内心高度紧张状态下不断实现的平衡,L.B.G.短期内就会得严重糖尿病、严重肝炎,肾绞痛可能还会得。因此建议不要提前释放他出狱,因为他在狱中感受到这种对立,还有助满足自己的休戚相关情结和亲外性。可能的甚至很有———至少不能排除这种可能性———他曾谋求坐牢这种极端情况,以维持可能正在松弛的社会压力。在此期间由于据G获悉,发生了周围人们大力声援L.B.G.的母亲的行动,也就是说,必须认为这种对立的可能性已减少,因此目前只有让L.B.G.服刑期满才能对他有所帮助,尤其是这样能使已经在进行的、他在同事们中间的英雄化过程不致中断。

  洪克斯教授提出的一种新理论,G无法下决心采用,将它用于L.B.G.身上。那是至今一直有争议的“伪装正常”这个概念,在试验人身上洪克斯教授认为已发现这种现象,他们基于一种“歇斯底里地调节着的平衡(洪克斯语),一种强烈的潜在的同性恋禀性,在极端的异性恋活动下隐藏着。通过对旧的宗教法庭报告进行新的精确的科学分析,把女巫的“美”、她们的“形体魅力和吸引力”、她们的“恋爱术”(无疑这同先于她们时代的内分泌知识有关),洪克斯都归因于那种隐藏她们“真正本性”的“歇斯底里地调节着的平衡”。

  L.B.G.“伪装正常”的看法,G无法得出,倒不如说他在正常禀性下抗拒正常。清运垃圾工作是他的职业志愿和目标,他本能地寻求适合于他的对立这一事实证明:一种旨在清洁但又被认为肮脏的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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