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缅甸中日大角逐

第二章 文明人与野蛮人

  覆盖在缅甸北部,绵延而至中国云南、西藏,以及印度阿萨姆邦的这片热带丛林,纵横千里,浩浩渺渺,地老天荒,是地球上的黑三角。

  一切保持着混沌未开的原始状态。躯干高大的乔木,枝杈丛生的灌木,低矮的草本植物,加上专门横向生长的攀蔓附生植物,把整个森林交织在一起,难分难解。千年古树,百年老藤,还有一年一茬的无名花草,自生自灭,各领风骚。那一棵参天大树,矗立林中,你别碰它!它早巳腐朽,一阵风来。也许就轰然倒地。那一根枯藤,横在眼前,你别抓它!也许那是一条巨蟒。那里有一丛鲜花,可别摘它!旁边也许就是一个陷阱。

  野蛮得到充分的保留和发展,弱肉强食、生存竞争在这片热带丛林中表现得极为单纯而残酷。高大的乔木霸占了高空,独享阳光雨露,将灌木和草莽永远压在低层,不见天日。而一些寄生的植物则把自己的根基扎到大树的躯干上,不断吸吮它的血脉和养分。有的藤萝可以把一株参天大树活活勒死。食草类动物大口大口地吞吃野草树叶,而他们的尸骨终究成了草木的肥料。有—种形似口袋的羊齿类植物,竟能将落入袋内的爬虫消化吸收。

  动物之间的相互屠杀,更是残酷无情。林中蝙蝠为何长得又肥又大;你知道它曾吞噬了多少蚊蚋。而蚊蚋靠吸吮牛马身上的鲜血,也曾把自己喂得象小蜻蜒那么大。甚至连最没有本事的蚂蚁,也能在其他动物身上咬出红包。黄褐相间,鲜丽异常,虽无毒,但力大无比的蟒蛇,可以把一匹野牛绞死。而恶名昭彰的眼镜蛇,不动声色,靠注射毒液,致敌死命。狮子则养尊处优,很少自己动手,等别人捕到猎物,它才上前连唬带吓,把别人嘴边的食物抢夺过来。丛林中,还可看到老虎与大象惊心动魄的搏斗场面。老虎凶狠残暴,声威并重,号称林中之王,无人敢捋其须。而大象身躯高人,力举千钧,倒拔大树,横冲直撞,所向披靡。虎有利爪,大象有巨鼻。虎下利爪,象身上就要少一块肉。象伸巨鼻,卷住虎腹,就要把它摔个半死。每次搏斗,往往两败俱伤,血肉模糊。野蛮的生存竞争总是血淋淋的。文明在此遭到无情的扼杀和剥夺。丛林中也有人类。但是,他们刀耕火种,茹毛饮血,赤身裸体,被称为野人。野人的居住十分简陋。选一棵大树作依托,打下些木桩,架上竹排,算是房子的地板。四周围上草帘,就是墙。门口斜搭一根树干,树干上砍出道道深槽,就是上下的梯子。整个房屋从外看去,千脚落地,乱草蓬蓬,象搭在树上的鸟巢。野人身材矮小,强悍结实,通体黝黑。男性仅用一片草帘或兽皮遮丑。女人下身也仅系一件小围裙。

  要是查族谱,野人属缅北京钦族。由于久居深山,与外界隔绝,他们没有文字,语言简单、难懂,其文明程度尚处于钻木取火。结绳记事的远古时代。

  中国远征军官兵败走野人山,拥有20世纪文明,用美式先进武器装备的现代人。一下跌进混沌的蛮荒世界,回到人类远祖生活的地方。

  于是文明人与野蛮人便在同一块山林,同一片阳光,同一种空气下共同生活。

  他们能和谐相处吗?

  野人是什么样儿?进山以后,中国官兵们绝少见到野人行踪。偶尔,找到野人的山寨或零零星星的草屋,他们也早已逃之夭夭。文明人便从那鸟巢式房屋。屋内的石刀、石斧、石桌、石凳、木盘。竹碗等笨拙肮脏的日常用品,断定野人就是野人。他们比原始人仅仅多迈了一步:将窝从山洞搬到树上。

  间或,文明人看到挂在草屋屋檐下圆古隆冬,白白森森的骷髅,更是惊骇不已:野人果然吃人肉。

  文明人对野蛮人由恐惧而极端蔑视:野人不可以同现代人相提并论,他们是用两条腿走路的动物。

  可是,文明人的优越感没能维持多久。

  时光在慢慢流逝,文明人处境每况日下。没吃的,没喝的,衣服破了没换的,晚上睡觉没铺盖,病无医药,死无人埋。饥饿、疾病、死亡笼罩着丛林,吞噬着每个人的灵魂和肉体。

  风雨黄昏,一些文明人能幸运地钻进野人居住的高脚屋,围着火塘,呼呼入睡的时候,或者更幸运一些,能从野人留下的竹篮、木碗里找到一截苞米,从火堆里扒出一只煨熟的地瓜,开始狼吞虎咽时,他们会悲哀地感到:

  现在,我们连野人都不如!

  于是,文明人开始模仿野蛮人。学习丛林中求生的本领,掌握朦昧世界中处事待人的法则。脱下文明的外衣,抛弃文明世界中规范人类行为的种种戒律,潜存于文明人灵魂中、肉体里的野性,便象一团烈火熊熊燃烧起来。从而实现了野性的复归。

  人们惊异地发现,人类由蒙昧走向开化,由野蛮步入文明,每一步都要付出巨大的代价,耗费漫长的时间;而由开化退回蒙昧,由文明跌进野蛮,却只要很短时间。甚至一夜之间便可完成。

  野性的复归:

  故事之一:

  新28师83团团长杨励初,黄埔第三期毕业,参加过东征和北伐,抗战开始又参加过上海战役。打仗不怕死,人长得也潇洒,军装笔挺挺的,黑皮鞋,白手套。干净利落。4月底,远征军放弃曼德勒会战,第5军主力已开始向北后撤,该团还奉命固守曼德勒城内工事,掩护撤退。直到5月上旬,主力退远了,他才缓缓后撤。是全军退在最后的一个团队。

  进入野人山后,由于连日大雨,官兵衣服透湿。火柴点不着,既没有饭吃,连烤衣服都办不到。饥寒交加,长夜难熬。为了防止疾病,杨团长别出心裁,每天夜间和早晨,规定各连队进行体操锻炼。以运动驱寒。

  不幸得很,不几天,他自己竟病倒了。

  也叫不上是什么病,只觉得小肚子象灌了铅,又沉又胀。最初是发烧,接着小便大便全带脓血,还有一股恶臭。

  俗话说,硬汉经不住三泡稀。何况他屙的是血!

  团长已经便血三天。士兵们只好抬着他走。

  杨励初看见有的士兵和他患同一种病。已经倒毙路上,心想自己也难逃厄运。但一想到“出师未捷身先死”,死不瞑目呀!

  有位老兵一直护理在担架前,他见团长长吁短叹,痛苦不堪,便悄声说:

  “团长,不用悲伤,你的病有救,不得死。”

  “无医无药,如何得救?”团长有气无力。

  “我有个方子,只要你能吃得下去,就能有救。”老兵信心十足。

  杨团长想,这是老兵用话安慰他。其实能有什么法子?

  停丁一会,老兵接着说:“你要得救,只有一招,喝‘回龙汤’。”

  “啥叫‘回龙汤’?”见老兵一片好心,团长问了句。老兵迟疑了好一会。才低声在团长耳根说:

  “就是喝自己便的血呀!”

  “叭”,一个耳光抽上来。

  又拖了一天。

  杨团长的病越发沉重。晚上,已不省人事。老兵自作主张,动手给团长灌了半瓷缸“回龙汤”。

  第二天,团长的烧退了,人也清醒多了。他问:

  “咋回事?”

  老兵如实告诉他。团长无言,使劲闭上眼。老兵乘机说:

  “团长,‘回龙汤’喝三遍才治根呢。”

  “哼?”团长鼻子重重地哼了一声。

  果然,三遍“回龙汤”下去,团长的烧彻底退了,感到一身轻松。他站起来后,一眼看见那只盛过“回龙汤”,满是血腥的搪瓷缸子,一脚踢飞,大骂道:

  “喝自己屙的血。我还算个人吗?‘回龙汤’,呸!”

  故事之二:

  机枪手朱大贵膀粗腰圆,长得象座小铁塔。那是个能吃能喝的主哇!他自称胃口好,石头块进了肚子也化得了。不怕打仗,就怕饿饭。出国之前,在畹町桥边吃最后一顿饭,肉包子。连里说了,过了畹町桥,就出国,一切伙食都由英国人供应,面包、罐头,全是西餐。这是最后一顿中国饭,放开肚子吃。那顿饭,大贵一气吃了16个大肉包,跟打机枪似的,不带卡壳。

  部队撤退后,英国人停止供应,部队伙食开始定量分配,一人一顿顶多半缸稀粥,这哪够大贵舔?他开始骂大街:

  “妈的,打仗,按个头,叫大个子扛机枪;吃饭,论人头,大小一份,这公平吗?”

  进了野人山,连半缸稀粥也不供应了,全靠自己谋生。这就更苦了大贵。在密林里行军,绊胳膊挂腿的,小个子占便宜,他五大三粗本来就不灵便。还扛挺又长又沉的机枪。

  每天能跟上队伍就不错。哪顾上找吃的?别人一天能啃上几个生芭蕉,或者野果于什么的,也就凑合过去了。可是,大贵那食量,树皮草根也得一大捆。

  后来,看见别人把皮带煮了吃,他又骂。别的当兵的背的是汤姆式,或者卡宾枪,枪带全是皮的,偏偏他扛的捷克式机关枪是帆布带。当官的呢,有皮手枪套,还有皮鞋。大贵只有草鞋。没得啃。大贵实在没了办法,人已经瘦了一圈,机枪却越来越沉。他常常饿得心里发慌,手脚冰凉,全身冒虚汗。有时他想,什么时候能再吃上一顿肉包子,死了也心甘。

  这天中午,他实在迈不动腿了,双腿—软,歪倒在路边;心想,就这么死啦;做个饿死鬼,太冤,他想站起来,已经没有这份力气。

  死就死吧!他侧过身去,突然看见不远处草丛里有一只皮鞋,他眼睛一亮。不知从哪里来了股力量,“噌”的从地上爬起来,奔过去要拿皮鞋,结果从草丛中拖出一条腿,是一具死尸。

  大贵略一迟疑。最后说:“既然你用不着了,给我吧!”

  他生了一堆火,从河里舀来半钢盔水,架在火上烧。一边用匕首把皮鞋削成薄片放进水里煮。他妈的,那皮鞋太结实。半天煮不烂,大贵等不及,边煮边吃,天快黑的时候,把一只皮鞋全吃进肚里。

  夜里。腹部绞痛,他觉得人事不好。曾听别人说过,牛皮吃多了,会得牛皮结,枪药能解。他急忙取下子弹带,扭开弹头,把火药一筒筒吞进肚里:可是疼痛越来越厉害,肚子胀得要爆炸,他躺在地上滚来滚去,叫爹叫娘,直到断了气。

  天亮后。别人看见大贵双手抱着肚子,全身曲卷成一个圆球,四周的树丛和乱草全让他碾平了。

  故事之三:

  一棵大榕树下,横七竖八躺着几个士兵,半天没人动—下。长时间在丛林中生活,天天下雨,又见不着太阳,枪支,钢盔、衣服、皮肤、指甲盖,甚至眉毛、胡子都长了青苔,鸡巴掏出来也呈绿色。大森林把人都染了。躺着的那几个兵,乍一看。你分不出哪是树干、树根,哪是人?他们已和古树相融合。

  人毕竟不是木头。终于有一个士兵坐了起来,说:

  “班长,得找点吃的呀,不能这么等死。”

  “放屁!谁说不找吃的,你得说上哪找去?”

  大家又都不说话了。

  静了好一会,突然又有个士兵坐起来,说:

  “班长。你听。有水声。”

  “野人山到处是水,水能填饱肚子吗?”

  “有水就有鱼呀。”那个士兵又说。

  “小子。对呀,怎么不早说。”

  班长起身,大家也赶紧爬了起来。循水声走去,眼前豁然开朗,出现一座瀑布。瀑布脚下有个水潭。可是,深潭之中是不是有鱼?管他呢!

  班长从腰间解下两枚手榴弹,捆在一起,往水中一扔。

  “轰隆”冲出一丈多高水柱。水柱降落,水面浮起了两条大鱼。士兵们一高兴,叮叮咣咣,又扔了几枚手榴弹。立时,水面浮起白花花一大片鱼。

  水性好的士兵跳下水潭捞鱼。鱼儿太多,光拣大的捞,一会儿就是一大堆。各人的钢盔、衣兜、裤袋都装满鱼。回到榕树下,抱来柴禾,架起铁锅,准备美餐一顿。

  半盒火柴是全班的命根子,由班副保管着。哪知,刚才光顾高兴。下水捞鱼,忘了把火柴掏出来。现在要点火,掏出来一看,全泡汤了!

  “嚓嚓嚓”,火柴划光了,没划出半点火星。气得班长把枪栓拉得哔啦响,威吓道:“毙了你个王八蛋!”

  刚才是愁没吃的。现在有了水凌凌的大肥鱼,却设法烧热它。七八个大兵眼巴巴的干着急。

  一个时辰一个时辰过去,再不吃,鲜鱼就要变臭鱼。

  班长走了上来,抓起鱼,一人手里塞一条:“既然进了这地方,甭把自己当人看。吃!给我吃!”

  说完,他自己先象条饿狗似的,大口大口地咬起生鱼来。咬第一口,他整个肠胃翻江倒海往外冒,全吐了出来。

  咬第二口。又要吐。他咬紧牙关,紧锁喉咙,眼泪都要憋出来,硬是把快翻到嗓子眼的东西咽回去。再往下吃,就顺当多了。

  他妈的,人变成狗,变成猫,也就是一会儿工夫。班长自己先变成了狗。再来逼别人,他见士兵们个个哭丧着脸,便瞪起眼睛:

  “吃!不吃。吃枪子!”

  于是。全班人都象狗象猫—样,学会了生吞活剥。

  故事之四:

  芦草丛里窜出一条野牛,挺着两只锋利的犄角,右边犄角血淋淋的,还挑着—顶破军帽。一看肯定是刚挑死一个兵。牛屁股上穿了—个大洞,血肉模糊,那是挨了枪。野牛“呼哧呼哧”窜过去,后面跟着追来四个兵。当兵的也都急红了眼,跑得上气不接下气。看得出,他们刚与野牛进行了一场搏斗。

  士兵踩着野牛洒下的一路血印,追了一程,在一道土坡下,终于追上。跑在后面的一个大胡子班长,对跑在前面的士兵喊道:

  “小六儿,打呀!”

  跑在前面被叫做小六儿的那个兵,立即端起汤姆枪,瞄准野牛的大肚子。就要扣扳机。

  “不许打!”

  就在这当口,一只手将小六儿的枪管托起,“哒哒哒哒”一梭子弹朝天空射了出去。

  “你,你什么人?”大胡子班长气急败坏,赶忙来问。那是个当官的,也是一脸胡子,身后还跟着两个兵,他把小六儿的枪管拨到一边去。反过来问大胡子班长:

  “你们是哪部分的?”

  “66团四连的。”大胡子班长报了番号后,又觉得不能让他占上风,便反问,“你们呢?”

  “师部——侦察连。”当官的把“师部”两字拖得长长的。“为什么不让我们打野牛?”

  “野牛是我们的。”

  “胡说”大胡子班长被激怒了。

  “放肆!”当官的呵斥道。

  “你们的?野牛还有主儿?”

  “从昨天下午我们就追踪这条牛,牛身几根毛,我们都数过。你们想拣便宜?”

  大胡子班长气得胡子一抖——抖,说:“白拣,我们和它斗了一个上午,它还挑了我们一个人,犄角上有我们班副的军帽!”

  两个大胡子相持不下,野牛乘机溜走。

  “追!”大胡子军官领着两个士兵窜了上去。

  “撵!”大胡子班长也一挥手,领着自己的人马跟上去。

  追过一道山梁,野牛又出现了。当官的和他的两个兵不顾一切扑上去。

  大胡子班长和自己的人马在后头停下来,他喊道:

  “小六儿,打!”

  小六儿端起汤姆式又对准了野牛的大肚皮。

  “你他妈的往哪瞄?”班长骂道。

  “野牛呀!”

  “我叫你打两条腿的。”

  小六儿见班长眼睛血红血红的,象野牛,怪吓人。“这,行吗?”小六儿声音打着颤。

  “先打两条腿的。再打四条腿的。”班长斩钉截铁地说。小六儿一边把哆嗦着的枪管对着前面那三个人,一边哆嗦着问:“这行吗?”

  “有他们的,就没有我们的。”班长嘟噜了一句,突然提高嗓门一声喊:

  “打!”

  “哒哒哒哒”。小六儿眼睛一闭,一梭子弹飞了出去。前面那三个人摇摇晃晃地栽倒下去。野牛一惊,竟站住不动了!

  “牛是我们的了!”

  大胡子班长领着人奔了上去。

  故事之五:

  炊事兵李二过去在团部炊事班是掌勺的。不管有什么好吃的,他必尝第一口。所以嘴也特别刁,伙房杀猪,他光拣里脊吃,杀鸡专吃鸡胗子。他是个麻子脸,因为吃的油水大,脸上的麻点一坑一坑的都是油。

  现在可好。在山林里要啥没啥。他经常顶着只白铁锅,可惜没东西可煮,只能扣在头顶,用来挡雨。他肚子瘪了,嘴馋了,脸上的麻点失去了油光,全是泥水。一饿起来他就后悔,掌勺那阵为啥不多吃点,挑肥拣瘦个什么劲?

  已经三天没找到可吃的东西,饿得他头昏目眩。这天有点小运气,逮到一只小鹑鸡。他内行呀。生起一堆火,往火上一燎,三下五除二,转眼就把毛退净。再把肠子肚子扒出来。这一会工夫,白铁锅的水也开了。把鹑鸡往里一搁,一会儿就闻到那股许多天一直没闻到的香味。李二馋得大口大口咽口水。脸上乐开了花。

  鹁鸡出锅了。李二双手一提,张门就咬下半只腿。真香哪!

  这时,走来一个人。他是靠鼻子找到李二这儿来的。刚才那股肉香实在太诱人了。

  李—回头一看,是杨副团长。副团长抓后勤,正是他的顶头上司。李二不言语,没看见一样。低头还啃他的鹑鸡。副团长站着,眼勾勾地直盯着李二手中的鸡,看来不说话不行了。他艰难地伸出手,对李二说:

  “给一点吧!”

  要是往常,还用长官张口,李二早给端过去了。可是,今天不行。他指望手中这点东西活命呢!

  “这点野鸡,没拳头大,怎够两人吃?”李二头也没抬,边说边加快了吞咽,好象怕鹑鸡从手中飞了。

  “给点汤也行。”副团长说。

  “汤也没多少。”李二答。

  “绐一口就行。”

  杨副团长说着,把碗伸了过来。

  “你要动手?”

  平时见长官总是和和气气的李二,突然发起急来,他横眉立眼,夺过副团长的铁碗,扬手就扔了出去。“离我远点。”

  李二恶狠狠地说。

  副团长含着眼泪,从草丛中拣起铁碗,一步一颤地走了。

  当天下午,李二在前头的一棵芭蕉树下,又看见了杨副团长。他已经死了。他四脚朝天地躺着,嘴巴张得大大的,象要把整个世界吞下去。那只白铁碗。紧紧地抓在他的手里。

  李二扑上去。痛哭流涕。他拼命地捶打自己的胸膛,抽打自己的嘴巴,嚎啕大哭:

  “副团长,我不是人,我是畜牲,我对不住你呀!”

  故事之六:

  英军联络官汉森中校随新22师搬进野人山。他可是个高贵人种,皮肤白皙,黄发碧眼,鼻梁又高又直。象搭在屋檐下的一架梯子,军装是茄克式,高腰皮鞋黑又亮。中国话很生硬,听起来拿腔拿调。也许这样更能显出白色人种的优越感。

  刚进山的时候,他是比中国人优越多了。他那身茄克衫前后左右到处是兜兜,裤腰裤腿也有四五只口袋。这家伙是有点先见之明,进山之前。他到英军的一个仓库去了一趟,什么玩艺也不要。只把全身上下的十几只口袋塞满了压缩饼干、巧克力、罐头。整个人鼓鼓囊囊的象口大麻袋。当中国官兵在山外炸毁战车、大炮等重武器的时候,他把身上的卡宾枪和子弹带扔进了水坑。他很明白,进了野人山,枪还有什么用?即使偶尔碰上毒蛇猛兽,那也不用他动手呀!

  进山的头些天,他不慌不忙。宿营时,他背囊里有一顶很精致很轻巧的小帐篷,别人在砍树枝砍芭蕉叶搭棚子,他总是找个远点的地方支起他的帐篷,然后一个人悄悄地从衣服口袋里掏出饼干罐头细咽慢嚼。他高傲,喜欢孤独。不愿意中国人打扰他,因为他是野人山里唯一的大财主、大富翁。有时候,中国士兵们找了些野果野菜,围在一起大啃大嚼,也请他入席,他总是警惕地摆摆手:

  “我们白人不吃这些东西,谢谢,谢谢。”

  他既不想吃那些东西,同时也是怕别人打他口袋里的主意。

  汉森中校研究过地图。他计算,走出野人山大约要20天,他口袋里的干粮基本可以维持。可是,他只计算了野人山的路途距离。没有估计到野人山的难度。所以,当他上下衣袋的干粮告罄的时候,野人山还没有走完一半呢!

  于是,汉森中校惊慌起来了。

  首先是晚上宿营时,他的小帐篷再不离中国士兵草棚那么远了。因为口袋里粮食一空,他就感到心里不踏实。夜间的虎啸猿啼叫他心神不安,好象野人山里的野兽也比以前凶了许多。手中无粮,心里发慌啊,

  过去行军,他总喜欢跟黄种人拉开点距离,远远地跟在后边,踩着别人脚印走。这样既省劲,又少走弯路。他处处显示出人种的差别:白人的精明和高贵。现在不敢了,他总是设法夹在黄种人中间,他怕掉队。一天途中休息的时候,几个中国兵不知从哪里弄来一点甜面,准备做面糊喝,可是火柴划不着。

  汉森中校走了过去,很亲密地说:“哈罗,邀请我吗?先生们。”

  “不行!”

  蹲在地上的几个中国兵不约而同地往中间靠了靠,一面护住小铁锅里的甜面,一面用敌对的目光抵制那只饥饿的白狼。

  “我可以入股吗?”汉森狡黠地问。

  “用什么入股?”一个小个子中国兵反问。

  “我有这个。”汉森中校从衣袋里掏出一只打火机,“咔嚓”一下,打火机头闪出红色火苗。

  为首一个中国兵接过汉森中校的打火机,也“咔嚓”一下,点着锅底的柴禾。之后。将打火机熄灭,拿在手里玩了一下。便放进自己的衣袋。他冲汉森中校点点头,说,“你入股了。”

  汉森搓搓手,便也坐到中国兵的圆圈里。

  一会儿,甜面糊熟了。一人分了半瓷缸。一阵稀哩哗啦的声音过后。各人的瓷缸都已底朝天。中国兵们便用肮脏的手指去刮粘在缸底的那点面糊。汉森中校以为这很不雅观,他坚持不用手,但又忍不住使劲伸长舌头去舔缸底的东西。而他那高鼻子有点碍事,结果,弄得满鼻头都是白面糊。最后,他很幽默很有风度地做个手势,对中国兵说:

  “我们的合作很圆满。”

  隔一天晚上,又是那几个中国兵弄了一些玉米在啃,中校走了过来。又很亲密地问:

  “我可以入股吗?”

  “用什么入股?”

  中校取下口袋里的金笔递过去。

  “先生,你留着自己用吧!”中国兵说。

  见不要金笔,中校又脱下手中的金表递过来。中国兵看也没看一眼。

  中校无可奈何地摇摇头。

  中国兵啃完玉米,走了。地上留下几个玉米芯。中校悄悄地走过去,拾起玉米芯,擦也没擦一下,就啃了起来。又过了几天,上回那个小个子中国兵在挖芭蕉根充饥的时候,看见汉森中校趴在一座高高隆出地面的蚂蚁窝跟前,正使劲用双手掏东西,便走过去问:

  “中校先生,这是干什么?”

  汉森抬起头。只见他胡子沾满了白花花的蚂蚁蛋,还有不少蚂蚁爬到他的脸上,咬得他龇牙咧嘴,他继续往嘴里大把大把地填蚂蚁蛋。

  “白蛋能吃?”中国兵问。

  “这是蛋白,高蛋白。”汉森中校纠正道。

  野性的冲突

  进入野人山的数万中国远征军官兵,饥寒交迫,疯狂绝望,成了生存竞争中一股可怕的力量。他们是一群蝗虫,所过之处,树皮草根皆遭殃;他们是新来的林中之王,锋芒所向,飞禽走兽纷纷落荒而逃。

  野人山中的野人。很多年来,就是这里至高无上的主人。因为他们会用两条腿直立走路。会用火,会用工具,因而,在森林中处于无可超越的地位。现在,突然窜进一个强有力的对手。

  于是,野人与文明人无可避免地展开了竞争与冲突。这是野性的冲突。

  中国远征军本来是一支有铁的纪律的队伍,在整个盟国中都享有盛誉。但是,纪律是文明的产物。当文明被毁灭,纪律便荡然无存。

  茫茫林海中,远征军的官兵们白天艰难跋涉;夜间,他们需要安身之处。当然可以搭芭蕉棚,也可以睡草堆,但是,视界所及,发现鸟巢式高脚屋时,他们便渴望能在那里占有一席之地。高脚屋毕竟比芭蕉棚、草堆干燥些,暖和些。那毕竟是人呆的地方啊,高脚屋里的野人,一见如狼似虎。端着枪的军人走来时,自感势单力薄,赶紧退避三舍,望风而逃。军人们便轻而易举地占领了高脚屋。遇着那些野人聚居的山寨,见着少量军人,野人便在首领的带领下,举着大刀长矛,拥立在寨门,对不速之客,怒目而视。严阵以待。于是,精疲力竭的军人自知是不受欢迎的人。并处于下风,便从半山腰绕道而过,另寻生路。

  此时的竞争一般是不流血的。

  然而血淋淋的竞争不可避免。

  在一处山坡下,森林的隙缝里有一小块耕地,稀稀拉拉长着些玉米。野人刀耕火种,能长出什么好庄稼?玉米秆上结了些棒子,虽然不多,但在墨绿墨绿的森林中,那鲜红鲜红的玉米缨子象一面面小红旗,是相当耀眼的。一群饥饿的士兵老远老远就盯上丁这些小红旗,不顾一切地扑了过来。

  他们如野牛一样。瞪着馈得发绿的眼睛,在地里争抢玉米,完全忘记了蛮荒中的这片耕地是有主人的。就在他们忘命地抢摘玉米的时候。林莽里闯出—群野人。野人们张牙舞爪,挥动着大刀铁矛,挽起箭,劈头盖脑地向玉米地里的军人猛袭过来。

  立时,地里倒下几个土兵。

  士兵们从慌乱中猛醒过来。此时,饥饿已成了威胁生命的第二敌人,而野人的手里的那些笨家伙立时就可能要了他们的命。于是,他们扔掉手中的玉米棒,端起了汤姆枪。起初,士兵们向空中打了几梭子,以示警告。但野人肯定不能领会这个意思,或者,他们根本不知道汤姆枪是个什么玩艺,继续逼了上来。

  又有些个士兵被野人的笨家什击中。

  士兵仃迫不及待地将枪管放平,“唰——”一串火光在玉米地里飞舞,野人们便象喝醉了似的,东歪西斜。剩下的也不恋战,一转身消失在丛林中。

  枪声停止后,玉米地已是一片殷红,好几具土兵和野人的尸体杂乱地横陈着。

  这就是十来个玉米棒子的代价!

  除了为生存。野人与文明人也为人格和尊严展开冲突。

  野人信鬼,每个高脚屋内都有一个专门房间安顿鬼魂。房内有个木架,遍插着用纸扎的牛头马面之类的鬼符。上面涂抹着红、蓝、黄、黑各种颜色。这都是神圣不可侵犯的。野人可以为文明人退让出自己的高脚屋。可是,文明人要是不懂规矩,闯进了鬼的房间,把鬼符弄乱了弄坏了,那就冒了天下大不韪。只要发现鬼们遭了冒犯。野人必得尾追而来,向文明人猛烈报复。

  野人的祖坟也是神圣的。野人什么都能将就,而祖坟很讲究。坟墓的四周挖着很探的沟,要用科学的道理解释,这是为了排水,保持坟内干燥。坟头是三四尺高的土堆。上面盖着如“白无常”帽子样儿的草帘子,那是为祖宗避雨的。旁边插着—根一丈多高的竹竿,顶端扎着纸糊的刀弓剑戟似是借此保证祖宗免受外来侵害。外人要是看见野人的祖坟,即使不肯磕头,也必须绕道走。要是有人用脚踩—下坟墓的土堆。或者把屁股坐下去,野人看见准饶不了你。有些士兵就为这点事,让野人活活打死。

  一般来说,野人不主动向文明人发起攻击,但是,也有例外。

  在野人家族中。女性的地位看来比男性高。男人多为外出狩猎,女人即看家护院,生儿育女。同时,因为野人山生态条件恶劣。女性死亡率高,男女比例失调。物以稀为贵,这也利于提高女性地位。

  野人中的男性十分强悍粗犷,女性一点也不比男性逊色。女性的上身也是公开的,两只大乳房无遮无盖地裸露着,或者以为这样很美呢。女人也纹身,大多是双刀形,或八卦图等对称图案。她们大嘴巴,厚嘴唇,高颧骨,塌鼻梁,身材短小,披头散发,背挎大刀,野性十足,显得比男性更能为所欲为。

  野人对异性的追求和占有单纯而勇猛,一点也不用考虑地域、肤色、语言、相貌、年龄等因素。在野人山里,身体单薄的女兵时常成为男性野人的猎取对象。而女性野人有更多向男兵发起进攻的机会。

  有一天,两个女野人暗中盯住一个掉队的男士兵。她们很有耐心地跟踪了整整一个上午。那男士兵看上去相当疲劳,走路一瘸一瘸,越走离队伍越远。中午时分,机会来了。男兵离开同伴到一处山泉下喝水。两个女人极为果断地扑了上去,象老鹰抓小鸡似的,架起男兵就跑。男兵精疲力尽,已经没有挣扎的气力。

  穿过一座山谷,来到林子深处,那里有一个极隐蔽的草棚。两个女人把男人放倒在棚子里;男子又急又怕昏厥过去。女人便舀来半瓢泉水,把男子扶起,轻轻地搂在怀里,一点一点地给男人喂水,还不断蘸凉水擦男人的额头脸颊。见男子慢慢睁开了眼睛,两个女人大为高兴,又唱又跳,还采来些野花,插在头顶,不知是调情,还仅仅因为兴奋。终于,夜色降临。黑沉沉的夜幕抹去了天与地、阴与阳、水与火的界限,抹去了野人与文明人的湾掏。世间万事万物都在这墨色下融为一体。

  当夜,两个野女人共同占有了一个男人。

  次日白天。一个女人留在草棚里伴陪和看守男人,另一个出去找食物。到了夜间,她们又要重温旧梦。梦持续了三夜。一个皮包骨头的男人,无论如何不能经受住两个身体壮实,情欲炽盛的野女人的轮番压迫。

  男人实在无能为力了;野女人似乎懂得这种事不能过分勉强男人。何况,目下野人山里到处都有可以捕捉的目标。第四天,两个女人背起男兵,悄悄地送回到士兵们必须经过的一个山口,把人交还回来。黄昏时分,她们又在另一个山口轻而易举地捕到另一个猎物。

  野性的融合

  野蛮人与文明人经过一段时间的相互竞争和较量,彼此加深了了解。

  野人们切切实实地知道,闯入他们领地的是人中豪杰,比他们自己强大得多。文明人手里端着、胸前挂着、屁股后面别着的那些长短粗细不一的水火棍,确实比他们的刀弓弩箭厉害得多,文明人使用的火柴和“咔嚓”就着的打火机比他们的燧石火绳便当得多。野人们逐渐由对鬼神,对虎豹龙蛇的恐惧,转而对文明人的恐惧。恐惧本身也包含着崇拜。文明人呢,他们感觉到自己已经沦为野人,甚至连野人都不如。这样,文明人便能以平等的眼光。公正的态度对野人进行研究和揣度。他们首先发现野人那鸟巢式的高脚屋原来是设计得极为合理、极为科学的哩!把屋底架离地面。能防潮,防野兽,防洪水。野人山的雨水和山洪给这些中国人印象太深了。中学地理课本里曾说缅北和印度的阿萨姆邦是全世界降水量最大的地方,年降水量高达800--1000毫米。暴雨常常引发山洪,摧枯拉朽,扫荡一切。一天,几十个士兵在野人山寨宿营,高脚屋不够住,一些士兵就在地上露营。夜间,一股山洪呼啸而至,将睡在底下的士兵一扫而光。住在高脚屋里的却安然无恙。

  你能不说这鸟巢式的建筑不是一个了不起的科学发明吗?

  至于高脚屋那“八字”草帘屋顶,有人经过一番考察后,惊异地发现,那就是活脱脱一顶孔明帽。这种说法不无根据。孔明南征时,在这一带打过仗,谁能保证雄才大略而又体恤民情的诸葛先生在这方面对当地人不有所点拨呢?

  野人吃人肉,过去是传得最玄乎的。有的说野人吃人肉枕人皮。也有的说,到了播种季节,野人便四出寻找陌生人,把头割下,挂在树上,大家围着人头跳舞。死人脸上表现出笑容。就互祝来年丰收;死人脸色悲哀,预示来年遭灾。大家就互相叹气。这些无稽之谈,很快不攻自破。要说吃人肉枕人皮,现在野人山什么都缺。就是不缺人肉人皮,满山都有死尸,都有奄奄待毙的伤病员。野人吃了哪个的肉,剥了哪个的皮?要说挂起人头跳舞,谁发现路上有无头之尸?

  最主要。野人与文明人并无根本的、长远的利害冲突。野人关心的是他们对自己领地的永久主宰地位;文明人不过要从野人山闯出一条生路,根本不打算在这里安营扎寨,占山为王。

  渐渐地文明人与野蛮人取得了谅解和信任,学会了克制和礼让,开始和睦相处。

  部队行军途中,遇有野人的高脚屋。一般都不进去。即使借宿,也不乱翻乱动屋里的物件。野人禁忌很多,以免无意中冒犯了他们。经过野人山寨,部队自动绕道而行。野人聚集在寨门观望,以目相送。有时,由头领出面,手持托盘,献上一些槟榔、鲜果等食物。军人即回敬些火柴、小刀之类物品。

  新28师83团团长杨励初和他的部下,则运气更好一些。这位胡子拉碴、病病殃殃的汉子。自喝下“回龙汤”后,病情大有好转,躺在担架上继续前进。行走若干天后,来到一座大山,山上有些人家,经查询竟发现有两位爱尔兰女士,长期住在山顶,专为野人治病。

  全团官兵大为诧异。此等非人的环境中。她们身为女流,又是外国人,竟能在此长期居住,为山里人服务,这得有多大的善心!唉,白人当中也有好人呀!

  杨励初更是喜出望外,他叫士兵把自己抬到爱尔兰女士住所。她们给杨团长诊病,打针,拿药,非常细心周到。在杨励初眼里,她们的金发那么秀美,碧眼那么有神,心地那么善良。简直就是救苦救难的观音菩萨。爱尔兰女士不仅治好了杨团长的病,而且治好全团官兵的心病。人们大受鼓舞,说:“欧洲女人都能在缅甸的野人山生存下去,我们亚洲的男子汉没有理由在自己家门口闯不出一条活路,”

  杨励初的团队与杜聿明第5军撤退路线不同,他们计划翻过高黎贡山直接回国。路上渐渐地野人的山寨比较密集了些。向导讲,渡过前头的淡水河,就是蒲桃镇,那儿可以弄到点粮食。

  饥饿中没有什么比粮食更能鼓舞人心!

  行军速度明显加快,可是来到淡水河边,官兵们刚要过河。对岸林中枪声大作。杨励初判断,敌人已经抢占了蒲桃镇。

  这是坏消息,也是好消息。既然敌人从北边抄到了蒲桃镇,说明这儿离山外确实不远了。

  部队精疲力竭,残破不堪,不能与敌对阵,只好改道绕过蒲桃镇。

  7月中旬,队伍行至中缅边境的高黎贡山。经过两个多月的煎熬,野人山已经吞噬了一半以上官兵,全团只剩下700余人。

  前面又是大山,没完没了。山,沉重地压在官兵的心头,有人见山就头晕,呕吐。

  能不能翻过眼前这座山?人人都在心里问自己。

  杨励初领着残兵,拼死拼活,总算攀上山顶。山顶有一土人部落,几十户人家。杨励初不敢打扰他们,吩咐部队在土人的寨外宿营。没想到,竟感动了上帝。

  土人看见这些兵衣衫褴楼,形容枯槁,却很安分守己;又见他们啖食野菜树皮,全无难色,不禁动了恻隐之心。下午,土人首领派人送来60桶粮食。

  —支垂死的孤军,竟然绝处逢生。

  部落人越发高兴,晚上杀了一头牛,煮了几锅牛肉,在寨子中央燃起篝火,要和文明人联欢。

  这是一个跨越时代的狂欢之夜。

  部落的男男女女都赶来了。也说不上那是什么鼓乐。叫不上那是什么舞步。火光映照下,部落人手舞足蹈,狂蹦乱跳,如醉如痴。如颠似狂。

  在感情的狂涛中,文明人则显得拘谨,有点手足无措。

  部落首领向杨团长敬了一碗牛肉汤后,又请他跳舞。杨团长虽然身体孱弱,气力不支,但盛情难却。部落人上来两个男子,扶着他跳一圈。

  士兵们人受感染。也纷纷起身,和部落人舞了起来。熊熊火光下。融融夜色中,语言不通,习俗各异,分别处于两个文明时代的人,奇妙地融为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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