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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〇三

  他忽然明白,这些话说得过于自信,是一厢情愿的主观想法。若说“閛知人”这倒有些像——倒不一定单指这作序而言。他回想,自己过去写过许多序,别人也可能有意见,只是海涵,隐忍未发而已。

  但是,“知人”本来就是一件难事,包括伟大的哲人,也常常有看错人的时候。孙中山先生说,“行易知难,”大概也包括这项内容。

  不过,孙犁的心地里十分善良的,一切善良的人都容易犯一个错误:美化他的对象。在这个意义上,孙犁可能确有“閛知人”的缺点这和作序已经没有多大关系,我们把话说远了。现在就拉回原来的题目:从1982年6月16日起,他声明不再为别人作序。从此,这个文体——专门谈论别人著述的文体,就在他的笔下消失了。

  还有人来试。那也是一位老朋友、老同事,1946年在河间认识的,当过《天津日报》的总编和市委宣传部长。他喜欢文学,现在老了,愿意留下一本书。一天黄昏,他带着稿子来到孙犁家里,从纸袋里取出一封未寄的信,然后慢慢地、郑重地说:

  “我看,还是亲自来一趟。”

  他请孙犁作序,孙犁却拒绝了。这很出他意外,脸沉了下来。

  孙犁向他解释了他不得不这样做的原因,但是没有得到理解。老朋友拿起书稿,告辞了,从此没再来过。不久,便传出孙犁不近人情的话。孙犁很苦恼:给人写序,不好;不给人写序,也不好。中国古话说,将心比心。但是,世间人们的心,是有种种不同的,如果谁来把人们相互之间理解的次数和误会的次数做个统计,他大概会失望的。

  不过,将心比心还是重要的:比得过,那就通了,就是没有见过面的古人,如柳宗元等等,也可记理解;比不过,都就“堵”了,纵使几十年的老朋友,也会误解,乃至产生隔膜。

  这位求序不得的老朋友后来死了,而且死在散步的马路上,有好长时间,都没有人认出他。等有人认出来,送到医院抢救,已经晚了。那是一个深秋,那条马路上树木很多,有许多黄叶,乱纷纷地飘落在他的身上和脸上。

  孙犁得悉他的死讯,惆怅良久。他终归觉得,对这位老友欠了点什么,因此,对于他的故去,倍觉难过。他眼前出现了那条马路,和马路两旁的飘落着黄叶的树木。他突然感到,就连树上的黄叶,也所剩无几了,于是,他在桌上铺平了稿纸,开始写悼念这位老友的文章。文章写出来了,题目就叫《黄叶》。也不必过于寂寞,他们又回到了青年时代:他原是一个乡村教师,爱好文学,在《大公报》文艺版发表过小说。抗战后,先在冀中七分区办油印小报,负责通讯工作。敌人五一大“扫荡”以后,转入地下。白天钻进地道里,点着小油灯,给通讯员写信,夜晚,背上稿件转移。

  他长得高大、白净,作风温文,谈吐谨慎。在河间,我们常到野外散步。进城后,在一家报社共事多年。

  他喜欢散步。当乡村教师时,黄昏放学以后,他他到田野里散步。抗日期间,夜晚行军,也算是散步吧……

  〖文坛小风云〗

  当孙犁能够重新拿起笔来写作的时候,他发现前些年的岁月也并非全是虚度,他显然更加坚定了某些看法。他说,“这些年来,我积累的生活经验之一,就是不语怪力乱神。”

  他很喜欢五代人作的《敬斋泛说》(清末缪荃荪辑录的丛书《藕香零拾》之一种)中的一段话,特请曾秀苍书为小幅,张之座右:

  吾闻文章有不当为者五:苟作一也,循物二也,欺心三也,蛊俗四也,不可以示子孙五也。今之作者,异乎吾所闻矣,不以所不当者为患,惟无是五者之为患。

  这都是刚刚粉碎“四人帮”以后的事情。他所说的“不语怪力乱神”,他借古人之笔,所指摘的“苟作”、“循物”、“欺心”、“蛊俗”、“不可以示子孙”这五种不应该有的行为或现象,都在过去的年代里是非颠倒地,反常态、反理性地发生了。孙犁这样强调它们,自然是希望以后不要再出现类似事情。

  结果如何呢?实事求是地说,并不总是令人满意的。例如,他读了一些诗,他也主张“诗贵有我”。他曾说过,李白、杜甫如果没有自己的东西,就不成其为李白、杜甫了(大意)。但是,他渐渐看出,有些诗是把“我”神化,无限制地扩张“自我意识”,实际是以自我为中心,观察、判断一切,并不断神化自己的天才、灵感、胆量。结果,出现的不是诗,只能说是一种症状:这种诗,以其短促,繁乱,凄厉的节拍,造成一种于时代、于国家都非常不祥的声调。读着这种貌似“革新”的诗,我常常想到:这不是那十年动乱期间一种流行音调的变奏和翻版吗?从神化他人,转而为神化自我,看来是一种新的探索,新的追求。

  实际上这是一个连贯的,基于自私观念的,丧失良知的,游离于现实和人民群众之外的,带有悲剧性质的幻灭过程。

  这些年来,他读了许多中、青年作家的新作,对于他们作品中的新颖独到之处,一一给予了热情的肯定。仅是他发表文章加以评论、介绍的作家,就有十余位之多,如刘绍棠、从维熙、刘心武、林斤澜、宗璞、张贤亮、鲍昌、邓友梅等等。其中,大部分还曾经是他的座上客。

  他并不守旧,如对于弗洛伊德的学说,他还是比较早地提醒人们注意肯定其中合理的价值,只是到了后来,他看到许多人以谈论弗氏学说为时髦,并形成一股“弗洛伊德热”的时候,便不再凑这个热闹了。

  关于这一点,1988年,天津市社会科学院的傅正谷,曾在报上发表文章,题目就叫《孙犁与弗洛伊德》。这位作者说:几年前他从书店购书后去看望孙犁,孙犁问他买的是什么书,他说是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引论》,于是,便引出了孙犁的下列议论:“弗洛伊德此书三十年代就曾出过,弗氏理论在西方亦早成旧论,今人不察,以为是什么新的东西,更下者,只得其皮毛而不深解其意,便大谈以充时髦。实在,弗氏理论是兼有其合理成分和谬误之处的(大意如此)。”下面是这位作者的话:“……1979、1980两年,他又连续三次论及弗氏。要知道,那时弗氏著作尚未大量翻译出版,那些认为孙犁保守论者和以新潮人物自居者,面对这一事实又将如何看待、作何感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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