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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人传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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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

  我实现了机械化,用缝纫机代替手工纳鞋底。给妹妹做的那双还算顺利,给小弟做的时候,因为袼褙太厚,针扎不透,正费劲的时候,我一伸手,缝纫机针一下子从我左手中指的指甲处穿了过去,我使劲一缩手,就把针拉断了,只见中指尖上,一边露着一截机器针。我大声喊着二哥:“大蜀,快来!”二哥闻讯赶来,吓得不知如何是好,连连问我:“怎么办?怎么力、?”我说:“快去拿老虎钳子!”他拿来了老虎钳子却下不了手。我捏着中指,冲他大声嚷着:“拔!使劲拔!”以老虎钳子当手术器械太过粗糙,但二哥这位哆哆嗦嗦的“外科医生”终告成功。针楔在手指里并不流血,拔出来之后才见了点红。

  虽然用缝纫机做凉鞋出了工伤事故,但我对缝纫的爱好却丝毫不减,母亲在一些关键之处的指点,使我对自己的做工颇为自信。

  我从少年时代起不但喜欢在缝纫机上做衣服,连白夏布衬衫上的扣子也是用红白两色的玻璃丝自己编成的,我还会用玻璃丝编成精致的小花篮和小草帽作胸针。

  当了母亲以后,我的苗儿五岁生日时说:“我还从来没穿过买的衣服呢!”我这才花五块钱给他买了一件海蓝色的口袋上有两只小狗贴花的罩衣。不过,那时自己给孩子做衣服,已全非兴趣使然,我只有四十九元的工资,量入为出罢了。

  到了美国,有兴致时,我还是热衷于买点布头缝制枕套。被子和窗帘。我曾幻想着把留在北京的那台“蜜蜂牌”脚踏缝纫机运过来,但面对种种麻烦,只好买个电动的“圣家”来代替了。来之不易的东西才令人格外珍惜,我仍然怀念北京的“蜜蜂”,那好不容易弄到张“缝纫机票”才到手的“蜜蜂”。

  我从汇文回到小院,二哥独自留在了那里。大哥已是高中生了,不屑与“小不点”为伍,于是,我一度和大弟、妹妹及小弟结成了伙。大哥养了几只鸽子,他热衷的是上房对鸽子摇旗呐喊,招它们回窝。白鸽带着哨子呼啸着在空中盘旋,有着浓郁的老北京风情。

  大哥就读的北京五中是个男校,我家门前是他一帮同学的必经之路,每天放学,他们都会成群结伙地冲着我家大门“一、二、三,吕大齐,骑大驴”地齐声高呼。参差不齐的弟妹们乐不可支:收音机里天天“骑着马儿过草原”,而我家大哥却“骑大驴”。每次,我都带着弟妹们“胳膊肘往外拐”,兴高采烈地狂奔出去,夹道欢迎这支队伍。一旦大哥“得罪”了我们,“报复”的手段就是:“一、二、三,吕大齐,骑大驴。”

  在北京工业学院毕业并留校工作的王志超,就是那支队伍中的一员。他和大哥在大学也是同学。后来,他成了我家几代人的朋友,给过我们很多帮助。

  北京五中是北京市的重点学校,现在已是男女合校了。大哥的同学吴昌顺留校当了老师,后来成了五中校长。大弟和我的两个孩子也都曾是五中的学生。

  在小院里,我也领着弟妹们做过很讨厌的事。五十年代,人们的打扮一般都是“清汤挂面头”、“中山装”和“列宁装”,根土。但与我家仅一门之隔的十七号高台阶的大门里住着一对年轻的夫妻,他们好像都是教员,先生似乎叫黄汉,那位徐姓太太,身材很匀称,她剪了一个“赫本头”,夏天爱穿一条紧身的半长裤,更衬得身材凸凹有致。胡同里的人背后都叫她“大港人”。“港”在这里作形容词,在当年是贬义。一度,每当他俩从我家门前走过,我总带着弟妹们探头大喊一声“大港人”,然后赶紧“得胜回朝”,逃回小院。后来,我在胡同里和他们“正面遭遇”时,他们对我的友善,令我羞愧难当。以后,我再也不干此类勾当了。

  按时下美国人的标准,我的恶作剧,应属人身攻击、精神虐待、侵犯人权之列,实有刑事犯罪之嫌。

  其实,身材漂亮,本是件赏心悦目、不可多得的事,况已,人家好好地过着自己的日子,并没有妨碍任何人,只不过他们当年在个人服饰上没有随大流而已。如果只是胡同里的“小脚侦缉队”头发短、裤腿瘦地婆婆妈妈一番,充其量不过是小市民的妒嫉和浅薄而已,但是,“四人帮”利用一帮青春期的青少年,也就是美国人最头疼的“teen-agers”去打头阵,搞所谓“破四旧”:剪裤腿、剃“阴阳头”、“抄家”、“打砸抢”,继而发动一场历时十年、波及全民的政治斗争“文化大革命”,则是祸国殃民的罪行了。

  当然,我在小院里也不总那么讨厌。母亲在府学胡同幼儿园工作不久,因为成绩优秀,又被调到东四五条幼儿园,一个重点幼儿园去了。她经常被要求观摩教学,还被评为了北京市的先进工作者,有时回家很晚。我心血来潮的时候,常常会帮助母亲担负起“教育”弟妹的工作。

  四岁多的妹妹不爱吃窝头。有一天,我和大弟、小弟和妹妹晚饭后坐着小板凳在院子里乘凉,讲故事。每到这种时候,我们四个孩子就特别亲密。我告诉妹妹:街上长“鸡胸脯”的人,都是因为小时候不肯吃窝头。我吓唬她:哎呀!你已经有一点“鸡胸脯”了。我向大弟眨眨眼睛,大弟与我十分默契,假装为她检查一番,还说:嗯,是有一点“鸡胸脯”了。“鸡胸脯”就是“前罗锅”。妹妹吓得要哭。我说:没关系,现在赶快多吃窝头,还来得及缩回去。从那以后,妹妹不肯吃窝头的毛病,被我一次就治好了。

  不过,我们每次乘凉,也并不总是这么这么有教育意义。小弟那时才三岁多,有一个热水瓶盖是他的尿碗,给他接尿用的。有一天乘凉的时候,不知大弟从哪儿学来个恶作剧,他对小弟说:我敢吃尿。说着便把手指往尿碗里一蘸,然后就把手指放进了嘴里。小弟犹豫了一下说:我也敢。他也把手指往尿碗里一蘸,接着就把手指放进了嘴里。他嗫完手指头以后说:咸的。多年以后,大弟才坦白,他是把中指放进了尿碗,把食指放进了嘴里。

  一到夏天,我们就坐着小板凳,围着小饭桌,在院子里吃晚饭。穆大妈做的烙饼、糖三角和芝麻击花卷,母亲的炒菜。卤肉和凉拌小萝卜都很好吃。穆大妈是河北廊房来的保姆。

  母亲炒菜的时候,我爱在旁边看热闹,她不时讲上的几句烹调经验,使我一生受益。

  暑假无事,我领着弟妹在门洞里包饺子玩。我比母亲有创新精神,敢做西红柿馅的。可包着包着,馅越来越稀,我们最后吃的是西红柿肉末片汤。

  有时候,我很想捞到母亲的夸奖,便常常在母亲下班以前,发动一场群众运动,我领着弟妹们一起大扫除,把屋子整理得干干净净,把花砖地拖得油光锃亮,比穆大妈收拾得还干净。我们四个人翘着脚坐在椅子上,都不下地,别人进屋踩地,就群起而攻之,连“好婆”和“阿爹”都不能幸免。等到母亲回来,我们像一群小鸟似地拥上去,等着她的表扬。母亲倒是很高兴,可我们怎么示意,她都不夸奖我们收拾了屋子。她一定以为是穆大妈收拾的。最后,总是我忍不住告诉母亲:“这是我们收拾的屋子。”

  从汇文到东四一中心走读,高小两年,我只在家里住了一年半,另外半年,我去了长春电影制片厂拍电影。刚进中学时,我再次离家去长影拍片。此外,中学五年的星期天和寒、暑假,我几乎全交给了北京市少年宫舞蹈组。从初三到高中,我又在学校包伙和上晚自习,整天早出晚归。读完高二,我就被电视台选中,离开了家,先住在北京广播学院,后来又搬到了电视台集体宿舍。

  回想在我成长的过程中,与家人相处的时间实在太少。如今,母亲已经不在人世;父亲也是风烛残年;四位兄弟远隔重洋;妹妹虽在纽约,却难得一见。往日悠悠,多年以前的小院亲情,令我十分留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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