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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早年读书生活》2.7 读严译名著

  毛泽东从来不喜欢学校里的一些死板课程,对校规也很反感。他在湖南省立第一中学只读了一个学期就退学了。他觉得,上学校还不如独自看书学习。1912年的下半年,他住在新安巷湘乡试馆,订了一个自修计划,每天到定王台省立图书馆去看书。

  “在这段自修期间,我读了很多书,学习了世界地理和世界历史。”1936年他对斯诺说:“我读了亚当·斯密的《原富》,达尔文的《物种起源》和约翰·斯·密勒的一部关于伦理学的书。我读了卢梭的著作,斯宾塞的《逻辑》,和孟德斯鸠写的一本关于法律的书。我在认真学习俄、美、英、法等国的历史地理的同时,也穿插阅读了诗歌、小说和古希腊的故事。”

  现在的研究者已经查明,这个书单中除了卢梭的著作之外,其余各种都是当时出版不久正在风行的严复译本。这里的书名,有些是写得准确的,如亚当·斯密的《原富》(即《国富论》),有一些则由于当年谈话时记录和翻译的出入,也许还包括本人的误记,而不准确了。例如,达尔文的《物种起源》,马君武的中文全译本是1920年才出版的。毛泽东对斯诺说的,很可能是“一本阐述达尔文关于物种起源和进化学说的书”,就是严复所译,当年风行全国的赫胥黎的《天演论》。密勒(严复译作穆勒)的著作,当时中国只译出两种,都是严复译的,那就是《逻辑学的体系:演绎和归纳》(严译本名《穆勒名学》)和《论自由》(严译本名《群己权界论》)。毛对斯诺说的密勒的书,当是指《穆勒名学》,因为日本人把逻辑学译为论理学;而论与伦二字音形皆近,因而误为“关于伦理学的书”了。斯宾塞的书,当是指他的《社会学研究法》(严译本名《群学肄言》)。孟德斯鸠写的一本关于法律的书,当是指他的名著《论法的精神》(严译本名《孟德斯鸠法意》)。

  严复(1854—1921),是中国第一批到英国留学的人,也是中国近代第一个系统介绍西方资产阶级学术文化的启蒙思想家。自1896年至1908年,他先后译出西方著作除上述6种外,尚有甄克思的《社会通铨》和耶劳斯的《名学浅说》,后人称为严译八大名著。严复不仅对近代的西欧思想家,如哥白尼、牛顿、康德、培根、霍布士、洛克、笛卡儿等都有所研究,就是古代的欧洲思想家,如柏拉图、亚里士多德、伊壁鸠鲁、德模克里特等,也有相当了解,在其译著中对他们都有深浅不同的介绍。在他留学英国时(1876—1879),正在广泛传播的达尔文进化论,以及哲学中的实证论、不可知论等,对他的思想影响特别大。他一生最活跃的时期是甲午战争后到戊戌政变前这3年,除译述《天演论》等外,还创办天津《国闻报》,发表了几篇震动一时的鼓吹变法救亡的文章:《论世变之亟》、《原强》、《救亡决论》、《辟韩》。他高举西学旗帜,对旧学进行全面地理论批判,包括宋学义理、汉学考据辞章等,都是“一言以蔽之”,“曰无用”,“曰无实”;揭出制艺八股的三大罪状:“锢智慧,坏心术,滋游手”。他醉心于西方的文化学术思想和社会政治制度。批评洋务派的“新政”,只不过是“形下之粗迹”的汽机兵械,并非西方的“命脉之所在”;他认为真正的命脉是“于学术则黜伪而存真,于刑政则屈私以为公”。前者指西方的自然科学、逻辑学和社会政治学说,后者即西方的国家政治制度与自由经济政策。这就是说,西方的强盛源于学术思想,“彼以自由为体,民主为用”;中国当前的需要首在学术思想的自由与民主。他指出旧学之所以无用、无实,根源即在并不是从考验事实出发,而是从古书成训的教条出发;不问理之然否,而只盲目对之崇信不疑。他以自然科学的朴素唯物观点,强调知识要经过事实的验证;人的主观认识应当符合于客观实际:“西学格致,一理之明,一法之立,必验之物物事事而皆然,而后定之为不易。”他坚决反对“师心自用”,“强物就我”。他还强调要读“无字之书”:“吾人为学穷理,志求登峰造极,第一要知读无字之书。”“夫理之诚妄,不可以口舌争也,其证存乎事实。”因此严复成为清末鼓吹变法自强,提倡“尊今叛古”、“尊民叛君”民主思想的最出色的理论家与宣传家。康有为、梁启超等不能直接阅读西方著作,只能从间接所得,附会于原来所接受的孔孟陆王(包括王夫之)儒家旧学,以倡导反对专制的维新理论。严复于西方学术造诣之高,对西方社会了解之深,当年举国无出其右者,在这一方面,康、梁就显得逊色多了,因此,梁启超称严复为清代输入欧化之第一人。蔡元培也说:“五十年来介绍西洋哲学的,要推侯官严复为第一。”由于甲午战败的刺激,他翻译了《天演论》,1889年出版后,立即轰动全国。

  《天演论》是严复译赫胥黎著《进化论与伦理学》一书部分内容的书名。原著1883年才出版,严复翻译西方学术名著就是从这一部书开始的。赫胥黎是达尔文学说最热烈的宣传家,不疲倦地撰文捍卫达尔文的进化论,可以说,他的活动和著作影响了一个时代,推动了科学的发展。赫胥黎以“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为生物界的发展规律,生物是不断进化,决非自古不变。“物竞”即“生存竞争”、“物争自存”;“天择”即“自然选择”,自然淘汰。“以一物与物物争,或存或亡,而其效则归于天择。”“一争一择,而变化之事出矣。”他认为这种生物的发展规律,也可以用来解释一切自然现象与社会现象。《天演论》“物竞天择,优胜劣败”,“适者生存”的进化规律,同中国传统的“厚古薄今”,“今不如古”的观点完全相反。对于已经感到中国传统文化的种种不足和诸多缺陷,而希望变法维新的中国知识界,这不仅是一种自然科学学说,更是一种社会学说,自具有特殊的吸引力。加上严复那种典雅直逼先秦诸子的文笔,这本薄薄的6万字左右的“西书”,风靡一时,发生了很大的社会影响。几年之间,“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已成为社会上流行的口头禅。由此胡适改名为“适”,陈炯明取号为“竞存”,可见其对士人的影响了。严复在翻译此书时,首倡“信、达、雅”三条标准,多是意译,不择直译,常常就原著某一思想或观点,脱离原文,插入自己的见解,有的注明“复按”,有的夹译夹议未作注明,使这书同中国的现实结合得更紧密。因此鲁迅说严复,“做了天演论”。在晚清面对列强“瓜剖豆分”的威胁之下,此书向全国敲起救亡图存的警钟,在当时维新运动中起到了舆论指导和思想武器的作用。尽管我们认为社会达尔文主义是不科学的,但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之间,并不是互不搭界,自然观与世界观、历史观是相互有影响的。在欧洲文艺复兴运动中,自然科学的发展与人文主义思潮,是同步发展、相互影响的。关于达尔文的《物种起源》,马克思说过:“达尔文的著作非常有意义,这本书我可以用来当作历史上的阶级斗争的自然科学根据。”① 毛泽东当年很受《天演论》的影响,在《伦理学原理》的批注中,他常常运用进化论的观点。严复“做了”《天演论》,值得后人永远纪念。因为进化论的思想,终究是导致中国人学习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历史观的先河。因此,毛泽东晚年在会见英国前首相希思的时候,还赞扬了赫胥黎。

  1905年出版的《穆勒名学》,是毛泽东读到的头一本讲逻辑学的书。作者穆勒是一位有创新精神的学者,他在继承培根逻辑学的基础上,建立了一套新的逻辑体系,他排斥演绎逻辑,而重视归纳逻辑,对归纳逻辑作了深入细致的研究。他同时强调,新的逻辑学不应简单反对旧的逻辑学。严复的译本只是这讲演绎逻辑的那一半,另外讲归纳逻辑的那一半,因为老来精力不济,没有译出。这是一本近30万字的颇为艰深的学术著作,读来是很吃力的。

  逻辑学是关于思维形式及规律的科学,研究概念、判断和推理及其相互联系的规律、规则,以帮助人们正确地思维和认识客观真理。先秦诸子中的“名家”公孙龙子、惠施等人,号称“辩者”,因而严复就借用,把逻辑学译作《名学》。墨子、荀子都研究过名实关系的逻辑问题,《荀子·正名篇》是著名的逻辑著作。可是在晚清时期,西方的逻辑学对于中国学人还是一门比较生疏的学问。自西方教育思想和教育学制传入中国后,旧时的中学多设有“论理学”课程,这是日本人对逻辑学的译名。毛泽东一生对哲学怀着极其浓厚的兴趣,也很爱读逻辑学书,是从《穆勒名学》开始的。他读这本书时还只有19岁,就接受了逻辑学的原理,此后他一直十分重视思维的逻辑性,写作的逻辑性。

  如1920年7月,新民学会会员罗学瓒从法国给毛泽东写信,就他在国外见闻中举出许多实例,深有所感地谈到四种迷,即属于对外界事物的认识和判断的四种错误:第一是感情用事,无论处事接物,都拿感情的好恶来断定事物之是非,这就叫“感情迷”;第二是无普遍的观察,总是拿一部推断全体,这就叫做“部分迷”;第三是无因果的观察,总是拿一时现象判断结局,这就叫“一时迷”;第四是不观察对象的事实,每以主观所有去笼罩一切,这叫做“主观迷”,也可说是“信仰迷”。毛泽东在12月的回信中,对这种认识上的错误的指责:感情用事,时间与空间上的以偏概全,以主观概客观,极为欣赏。回信说:“四种迷,说得最透彻,安得将你的话印刷四万万张,遍中国每人给一张就好。感情的生活,在人生原是很要紧,但不可拿感情来论事。以部分概全体,是空间的误认。以一时概永久,是时间的误认。我近来常和朋友发生激烈的争辩,均不出四者范围。我自信于后三者的错误尚少,惟感情一项,颇不能免。”“我于后三者于说话高兴时或激烈时,也常时错误。不过自己却知道是错误,所谓明知故犯罢了。”虽然这四种错误不属于一般理解的逻辑错误,却反映了毛当年如何注意从逻辑学的角度辨别正误,从而发现自己的主观随意和对客观认识不足之处。

  又如,在《工作方法六十条(草案)》中,这样谈到逻辑问题:“文章和文件都应当具有这样三种性质:准确性、鲜明性、生动性。准确性属于概念、判断和推理问题,这些都是逻辑问题。鲜明性和生动性,除了逻辑问题以外,还有词章问题。现在许多文件的缺点是:第一,概念不明确;第二,判断不恰当;第三,使用概念和判断进行推理的时候又缺乏逻辑性;第四,不讲究词章。看这种文件是一场大灾难,耗费精力又少有所得。一定要改变这种不良的风气。”1959年,毛泽东指示中共中央政治研究室编辑了一套“逻辑丛书”,严译名著有两种收入了这套丛书之中,那就是这部《穆勒名学》和英国耶劳斯的《名学浅说》。

  孟德斯鸠是18世纪政治哲学家,他于1748年脱稿的《论法的精神》,是政治理论史和法学史上划时代的巨著,可说是奠定了现代政治科学的基础。他根据政府实施政策的方式,将政体分为三类:一是共和政体,“国中无上主权,主于全体或一部分之国民”;一是君主政体,“治以一君矣,而其为治也,以有恒旧立之制度”;一是专制政体,“治以一君,而一切出于独行之己意”。他认为,共和政体基于道德,君主政体基于荣宠,专制政体则基于刑威。书中最重要的思想是三权分立说,“无论何等政府,其中皆有三权之分立:曰立法之权,曰行政之权,曰刑法之权。”这三种权力必须分别授予不同的人和团体来执掌,独立行使,才能最有效地促进自由和避免弊端。如果“三权者合,既议其法令,又主其施行,又审其所行者与法之离合,是宪(立法权)政(行政权)刑(司法权)三权者聚而集于一人一众之身,是一人一众者,无论为贵族,为平民,其治皆真专制,虽有粟且不得食,国群自由云乎哉!”①严复在清朝末年译出此书,对于抨击专制帝制,鼓吹民主共和,有明显的作用。

  严译名著八种中,当时最使毛泽东感兴趣的还有《群学肄言》,下面另一节再谈。

  多年之后,毛泽东写《论人民民主专政》,把严复列为“代表了在中国共产党出世以前向西方寻找真理的一派人物”之列,可见对他的推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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