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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死,我赖活

  前一段《纽约时报》上有一篇长达一万字的文章。在美国的头号大报上登一篇洋洋洒洒十几页的文章,已经够神奇了。但是更神奇的是,我竟然把它给读完了。

  写这篇文章的是一个女人,一个残疾女人,一个残疾到令人毛骨悚然的女人。用她自己的话说:“坐轮椅只是我的问题中最微不足道的一点。经过四十多年的肌肉萎缩症,我的肌肉已经完全消失,我的身体就是一张皮挂在一堆骨头上而已。现在我的脊椎成了一个扭曲的S形,为了支撑我的上身,我把肋骨倚在大腿上,将胳膊肘支撑在我的两膝之间。”

  正当我打算掏出手帕,为一个身残志坚的故事洒下热泪时,发现其实根本就不是那么回事。这个叫哈丽雅特.约翰逊的女人,虽然身体状况比较不幸,竟然是一个非常有战斗力的律师。但“身残志坚”不是她要讲的故事,她要讲的是她和一个普林斯顿教授之间的一场较量。一个围绕着残疾婴儿是不是“好死不如赖活着”的较量。

  这个教授叫彼得.辛格。他被很多人,尤其是残疾人和基督徒,称为“邪恶一号”。原因很简单,他支持下面这个观点:对于有高度残疾的婴儿,在其出生28天之内,在医生的核实与协同下,父母有决定对其进行安乐死的权利。当然了,如果父母觉得,自己的孩子就是长成一只恐龙也认了,那他们就养着好了,彼得.辛格也不会拿着刀追杀他们的孩子。他倡导的是父母选择的权利。

  辛格自称是边沁的功利主义的接班人。功利主义这个词听起来别扭,在西方哲学里,一言以蔽之就是:一个社会越快乐越好。其实用跨世纪的著名偏好功利主义大师——我外婆的一句话就可以概括出来:太受罪了。他的意思是,这些残疾婴儿长大了,活得很痛苦,给国家、社会,尤其是父母带来很多麻烦,与其大家彼此麻烦,不如趁早掂量掂量,反正28天前的婴儿还混混沌沌,生和死对他们来讲都没啥意义。[子午书屋]

  一个社会越快乐越好。听上去似乎也没错。但是要把它诠释成人有安乐死甚至有对他人实施安乐死的权利,还是很多人不同意。尤其是在西方社会,受基督教的影响,很多人认为身体发肤受之于上帝,是“神圣”的。美国有一个残疾人组织叫“还没死呢”(NOT DAED YET),其主席就宣布辛格和希特勒其实是异曲同工,都是倡导杀死“品质低劣”的人。辛格到普林斯顿大学就任的时候,残疾人组织、反安乐死组织、宗教组织等浩浩荡荡就去示威游行了,试图把他赶出普林斯顿。

  这些很不乐意的人中,就有哈丽雅特.约翰逊,这个按辛格的观点可以不存在的人。多年以来,他们一直孜孜不倦地争吵。不如我把他们的争论压缩成下面一段对话吧。

  约翰逊:你为什么觉得多年他们杀了我也没什么?

  辛格:因为你活得痛苦,也给别人带来痛苦。

  约翰逊:你怎么知道我痛苦?你又怎么知道我爸妈痛苦?我虽然坐着轮椅转来转去,但快乐着呢,我爸妈也高兴着呢。

  辛格:你要是不坐着轮椅转来转去,你和你爸妈没准更快乐呢?

  约翰逊:何以见得?

  辛格:你没见所有父母都希望自己的孩子健康吗?就算是领养的孩子,也都要健康的。

  约翰逊:那人家领养孩子,还都想领养白人孩子,而不是黑人孩子,难道黑人孩子更低劣?你说的那些不过是一种市场的偏好,而市场是充满偏见和歧视的,不能作为伦理道德的标准。

  辛格:给自己和别人造成痛苦,就是不道德的。

  约翰逊:子非鱼,焉知鱼不乐?

  辛格:子非我,焉知我不知鱼不乐?

  约翰逊:子非我,焉知我不知你不知鱼不乐?

  总的说来,辛格先生和约翰逊小姐的争论集中在两个焦点:残疾和快乐的关系;快乐与价值的关系。

  第一个问题:我残疾,我就一定不快乐吗?第二个问题:我不快乐,我就一定没有价值吗?这两个问题就大了去了。前者是一个统计学的问题,涉及到科学的局限性:我们能在一个充满感情、宗教、历史的世界里测量“快乐”吗?约翰逊可能会因为更健康而更快乐,但有没有可能更健康的她反而没有动力奋斗,因而没有今天的成就,所以更不快乐呢?而后者则涉及哲学的痛处:只有快乐的生命才值得度过吗?那为什么苏格拉底说他“宁愿做一个痛苦的哲学家也不做一头快乐的猪”呢?这滩涉及到科学和哲学最基本困境的浑水,我还是不去搅和吧。

  但到现在,我还只说了故事的一面,另一面还没讲呢。如我们前面所说,“还没死呢”组织极力要搞倒辛格,把他饭碗砸掉。但是要妖魔化辛格,有一定难度,原因在于辛格教授是西方动物权利运动的鼻祖。就是从他1975年出版《动物的解放》开始,动物的权利才从一种“妇人之仁”上升为一个越来越强大的政治运动。

  婴儿都可以杀死,却喊什么保护动物。这个彼得.辛格,可能有人要说,真是太伪善了。嗤之以鼻的人当中,约翰逊当然算一个。她的轮椅上,铺的就是一张羊皮坐垫。

  其实仔细想来,辛格也没有什么不可思议的。还是那个“最大快乐,最小痛苦”的出发点,只不过边沁的功利主义用到动物身上而已。

  但人是人,猪是猪,这怎么能混淆呢?不,辛格可不这么想。不如我们再来设想一场辩论。

  约翰逊:你为什么连人命都不稀罕,去稀罕阿猫阿狗?

  辛格:为什么不能稀罕阿猫阿狗?

  约翰逊:因为它们是动物啊!

  辛格:你说这话没有任何意义,就象是说:我们歧视女人,因为她们是女人啊。等于什么也没说不是?

  约翰逊:但是它们智力低下啊!

  辛格:一个聪明的猴子比一个白痴还聪明呢,难道我们也应当养殖白痴然后把他们全屠杀掉,端上餐桌?

  约翰逊:哎?你不是主张对白痴实施安乐死吗?

  辛格:如果是对动物们安乐死,我也没啥意见。问题是你知道那些动物养殖场的条件有多残忍吗?五只鸡养在一页报纸那么大的地方,连一个翅膀都抬不起来;还有动物实验,大公司为了实验化妆品,把兔子的眼睛弄瞎。

  约翰逊:算了吧,我们讲人人平等,难道还人狗平等不成?

  辛格:人狗为什么不能平等?人人平等本来描述的就是一种理想,而不是现实,既然是理想,为啥不可以实施于动物?

  在辛格和约翰逊论战之际,我不禁陷入深思。我深思的结果就是:美国人啊美国人。

  我的感慨是有一定道理的。我这里谈论的不仅仅是两个人的私人对话,而是美国的两个政治运动:婴儿/胎儿权利的运动和动物权利的运动。注意这两个运动的性质,与一般的政治运动不一样的是:它们不是出于一种利益的斗争,而是一种伦理的自觉。有人说民主制度就是利益冲突的一个和平的解决方式,但是这两个运动说明它还有更大的用途,它对于道德的用途。民主制度是为了让不同的人发出声音,但是阿猫阿狗、婴儿胎儿发不出声音,而这个制度仍然不得不倾听这些无言者的声音,可见政治不仅关乎利益,还是有伦理的一席之地。

  当然我们可以说,只有美帝国主义才可能用它全世界掠夺来的钱财支撑起这样的民主。这也有些道理。比如,美国人民普遍发胖,该减肥了,决定吃素了,于是成了动物权利主义者。或者,人口增长率不高,所以他们不鼓励打胎,也不鼓励安乐死,让这些老弱病残来拉动内需。这些“国情论”的看法也许有些道理。不过辛格教授似乎也不是需要减肥的胖子,约翰逊女士似乎也不可能有自己的孩子。在这些人的诉求里,还是有些真的叫做“信念”的东西在里面,这些真的东西给政治以希望,而好的政治也给他们以希望。

  读完那个万字长文,说实话,我把两个人的问题都看出来了。约翰逊认为“所谓自由选择是由偏见引导的”,这倒没错,但我以为由此得出“我们不需要自由选择”,这就过了。而辛格,一边倡导“人人平等,人畜平等”的思想,一边以人的脑力水平来判断人的价值,也算是自相矛盾。

  不过还是暗暗地欣赏这两个人,觉得他们为无言者说话,算是两个好人。不,我的意思是说,为无言者说话,两个多么好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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