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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仙娘

   〔明敏使劲地回忆起这个女人,突然脑中冒出了那个寒冷的天气里出现在酒吧的那个女人,那一袭白衣和惨淡的脸色,还有一双死人般的黯然的眼神,像是定格一样地在明敏脑子里重合起来。〕

  林涵费劲地从床上爬起来,脖子上的痛已经好了许多,下面他要准备回老家的事情,这种救命膏药可能用不了几天。而林孟大早就在等着,见到林涵爬起来,顺手递过一张单子,上面密密麻麻写了许多东西。

  明敏一把接过,大声朗读起来:“山地镐、强光电筒、GPS定位仪、强力尼龙绳……”

  林涵将纸条夺过来,不解地问道:“我这是去求救还是去喜马拉雅山啊?这么些东西,别说买了,就是不要钱我也搞不定啊?”

  说完林涵伸手向老爸要钱,就单子上这些玩意儿,随便一件就得花不少钱,而且林涵最为痛心的还是自己的老爷车,像是一条皱了皮的狗一样,极为凄惨的停在院子外面。林孟不理不睬地继续抽着烟,这些东西都是必要的,但是要钱没有,要命也是没有的。

  林涵见老爸没有反应,赌气的将单子一扔,不满地说道:“算了,我死了倒好了,免得成天受老爸这种气。”

  说着领着长绒棉往车上一跳,打了半天火也不见动静,更是心火上升,将车钥匙扔在地上,回屋睡觉去了,开始做一个极为难受的梦,自己开着皱鼻子的车回到老家濮市,然后被大一群草狗在后面追赶,长绒棉嘻嘻哈哈地朝着自己怪笑。

  就在他气得七窍生烟的时候,他发现门口停了一辆崭新的吉普车,不由得使劲揉了揉眼睛,这个梦还没有醒,还要变出一辆新的JEEP牧马人来气自己,转身打算继续回到床上睡觉的时候,长绒棉从新车里面冒出头来,大声地叫喊一声。

  “慢着,这好像不是梦!”林涵回头看了看这辆漂亮的新车,副驾驶位子上还坐着一个明敏,正微笑地看着自己。林涵慢慢走到车前,碰了碰车窗,凉凉的,好真实的感觉,车窗落了下去,明敏和长绒棉的脸一同出现在里面,明敏更是兴奋地喊了一声:“我们出发吧!”

  “我们?这个车是怎么回事?”

  “我买的啊!送给你怎么样?”

  林涵连忙退后两步,仔细端详了一下汽车,好家伙好几十万的东西就放在自己面前,而且明敏竟然轻言一个送字,要是她和老爸达成什么协议的话,老爸足以因为这几十万而出卖自己。

  这个中肯定还有别的原因,林涵端详着一边阳光灿烂的明敏,心头有些犹豫。

  林涵磨磨蹭蹭地上前,朝着明敏说了一句:“这么大的礼,我可受不起。”

  明敏嫣然一笑,跳下车来,拉着林涵的手说道:“别美了,只是借给你开啊,但是有一个条件,就是你必须带我去濮市。”

  林涵抽出手来,嘟囔着说:“你以为这回去是好玩啊,按老爸给我的单子上开出的那些东西,我八成得上天下地,才能搞到救命药,你去干嘛?”

  明敏笑笑,拉着林涵看了车上已经装好的东西,都是林孟单子上面列出的玩意儿,一件不差的摆在后备箱中,不过这样反而让林涵更加局促,一觉睡过,这傻丫头已经准备了这么多,看来她是吃定自己了。

  “这可得花不少钱啊!”

  “没事,我刷卡,我爸爸付钱就得了。”明敏在这方面有绝对的自信,为了这一次旅行,她已经花了一上午的时候去准备,即使时间仓促,可只要有钱,事情并不是很难办。

  下面要等的就是林涵的答复了,个中的唯一隐情就是自己收到的一条短信,这条短信是范启泽发给她的,内容很简单——“我去湘西了,没事不要联系。”

  没事不要联系,这句话反而让林涵彻底确定下面会有什么节目出来,不论是不是出于巧合,刚好林涵要回湘西,一切都顺路得不像话,于是就有了这部新车,有了明敏所准备的一切,不过明敏不知道这到底是自己是基于什么,为了范启泽还是林涵,或者都有吧。

  林涵上了车,试着用钥匙发动了一下,随之而来的澎湃的发动机音,这种声音比起自己的老爷车来简直就是天上地下,就连长绒棉这家伙在后座呆着也显得顺眼多了。

  可这是让人纠结的一刻,林涵的心七上八下起来,世上没有不要钱的午餐,谁知道明敏会提出什么要求来。

  “那还磨蹭什么,开车吧!”明敏一下坐上了副驾驶室,兴高采烈地喊起来。

  林孟走上前来,将一个纸条交给了林涵,让他按照这个地址去找,上书:“濮市镇东山庙刀居士”。

  “怎么,你不打算一起去吗?”

  “你们小年轻的事情,我还是呆在家里就好。”

  林涵收起纸条,冲着林孟挤挤眼。

  一辆新的JEEP牧马人冲上了高速公路,往西南方向,一路开去。

  林涵有些小心地开着这辆自己梦寐以求的好车,明敏和长绒棉在自己身旁,这是何等惬意,林涵甚至有点得意了,直到明敏磨蹭了半天,终于让他看了那条短信,这才暗叫声不好:果然,这一次还得牵扯上范启泽。

  本该猜到的,这个混球范启泽,居然也跑去湘西了,他真是人生上的一个坎。

  车身摇摆了一下,林涵努力稳住自己的情绪,将车停在路边,认真地对明敏说道:“你还那么在乎他?难道他伤你还不够?你买车买东西的唯一目的是让我去帮他?”

  明敏被林涵突然的发飙惊了一下,她没想到林涵会有这样的反应,看到林涵这个样子,她倒是有些后悔将短信拿给林涵看,其实林涵有自己性命攸关的事情,也没有必要为范启泽的事情而去浪费自己最为宝贵的时间,但是也正是因为这个短信,让她觉得自己和范启泽始终脱不了干系。

  “我不知道,如果说我只是想去了结一些事情,又或者只是想和你呆在一起呢?”

  林涵盯着公路前方,自顾自地说道:“其实你要是还那么在乎他,我都觉得为你不值,我可以帮你去找他,可这并不是为了你们之间的事,我有我要解决的问题。”

  “你们不会为了我决斗吧!”

  “别美了,我在GOV公司的薪水要他签字才能领呢!”

  “……”

  “这样吧,我还要加一个条件。”

  明敏忙问道是什么条件,林涵搓了搓手,淡淡地说道:

  “由于我该死的薪水还是没有领出来,这回的油费也得由你来出!”

  这更多是像是玩笑话,林涵看着明敏又忙不迭地答应下来,心里说不上来的一种酸楚,即使不善言谈和遣词组句,可他也有种为别人做嫁衣裳的感觉。

  林涵莫名地想岔开话题,想了半天他终于找到了一个交流的新突破口——长绒棉。

  这条大狗不讨很多人喜欢,它太大了,包括它的个头和食量,最为恼火的就是自己的爸爸,当林孟发现长绒棉吃的东西比他们爷俩加起来还多的时候就一直很不平衡,于是就给长绒棉多加刁难,可关于长绒棉和自己的际遇,这倒是真的值得一说。

  更为难得的说,明敏这女孩和长绒棉倒是相当的熟络,简直可以说是一见如故。听到林涵要主动爆料往事,连忙端坐起来听。

  长绒棉也得意地抖抖毛,像是看林涵能说出什么来。林涵伸手拍拍长绒棉,重新发动汽车,开始讲述他短暂的人生中却惊奇的一段:

  几年前,林涵参加了国家某个单位组织的搜寻一只失踪的勘探队伍的小组,这也是年仅18岁的林涵的第一次业务,经过几天几夜的折腾,他来到了戈壁,那是秋天,沙漠还没有那么热,而新疆的长绒棉正在采摘。

  那时候来自全国各地的采棉工在火车站挤满了,林涵和工作组下来的时候,整个车站有如集市一般,热闹非凡,而林涵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开始自己的工作的。

  经过几个小时的汽车颠簸,站在四顾无人的戈壁前,林涵傻眼了,即使跟着林孟学了几年,但是面对这种浩瀚的现场却没人教过到底该如何开始。

  戈壁的生活枯燥而单调,而且那个小队失踪已经近一年,任凭队伍那些人使尽浑身解数也不能找到什么线索。

  明敏听到这里连忙打断了话语,她没有想到林涵也有慌张的时候。

  当然有过了,那时候的林涵看着风猎猎吹过荒原,空旷的大地和天连成一片,烈日当空照下,自己的心里头同样空空如也,常常是仍凭旁边人员怎么拍他,都回不过神来。

  从这一天开始,林涵觉得自己老爸其实是一个严酷的资本家,而且是一个失败的严酷资本家,派给自己的第一个活就是这样。

  实际上那一次他根本没有排上用场,只是在烈日下晒了一天,探雷一般在沙子石子堆里面转悠着,却毫无线索。

  在傍晚的时候,他们进了戈壁深处,接近沙漠的边缘,很不幸的第一次来到沙漠的林涵就遇到了传说中的流沙,更倒霉的是,这时候离他最近的一个队员起码也有七百米。

  “那时候我以为我完蛋了,除非那边的工作队员丢掉眼镜,然后撕开衬衣,飞快的把红内裤穿在外面。不过这不可能,我就那么一点点下沉。”林涵咋咋舌,那一刻还真是头发倒竖。

  然后长绒棉这家伙就来了,天知道它是从哪儿来的,就这样跑近了林涵,然后盯着林涵看着。

  “它救你出来了?”

  “当时我都绝望了,因为当时长绒棉表现出来的是一种呆,十足地呆,好像是欣赏着我一点点下沉,却无动于衷。”林涵有点无奈,瞟了一眼长绒棉:“呶,就是这个样子。”

  明敏转头看看伸长舌头大口喘气的长绒棉,这个样子挺像在傻笑,明敏嘻嘻哈哈地笑起来,长绒棉不知是否听懂了,也兴奋地叫了一声。

  可在当时,长绒棉盯着埋了半身的林涵,突然明白了什么一般,一口咬住他的衣服,开始猛地外拉,它的大肚皮让它不至于随着林涵一起沉下去,就这样,长绒棉一直拉着他,一直到队友赶过来。

  “我这条小命算起来还是它救的,于是就给它取了一个配合当时季节的名字,而且带它回了家。”林涵不由得笑了起来,当初长绒棉回家的时候差点没让老爸给赶了出去,这么大的身子当然要配合相当的食量,即使知道了它还有特殊的能力,但是长年没有什么活可做的林孟还是对这头相当于两人饭量的大狗恼火不已。

  “但是它毕竟救了我一命,于是它还是顺理成章的是我们林家的一员,我爸打算给它重新取名叫林富贵,不过它好像不乐意,第一次我独自去做事,却落了个这般失败的下场。最后还是得老头子亲自出马。”

  明敏不曾想这狗还是林涵的救命恩人,被林家父子的事情弄得乐呵呵的,一路笑着。林涵有点得意的跟着笑,一时间好像阴霾尽散,忘了前面的路还有很多事情即将发生。

  入了夜,两人找了家旅馆休息,林涵躺在床上久久不能安睡,范启泽身上肯定有很多事情发生,单从那张CD上来判断,就让人头皮发麻。这不是自己轻易就能对付的事情,如果让明敏知道这件事情,或者能够阻止她去找范启泽,可万一这个傻妹妹不听,该当如何?

  林涵在床上辗转了半夜,好不容易才算有点睡意,正要阖眼休息,外面传来砰砰的砸门声音。

  开了门,明敏穿着一身睡衣就钻了进来,一股脑地将灯全部打开,林涵大为不解,忙问是怎么了。

  明敏盘腿坐在床上,铁着脸庞却一言不发,手心摊开,那颗在酒吧里神秘女人给的白色豆子赫然就在掌心。

  “怎么了,这个豆子怎么还在?”

  明敏还是没有说话,只是用手剥开了豆子,上面写着三个字——范启泽。

  好,很好,原来那个女人和范启泽还有那么一手,并且她还不辞辛苦地将这个玩意儿交到明敏手上,出于什么意图不知道,但是这样的事情却省下了给明敏听那盘鬼叫的CD。

  明敏将豆子皮重新包好,嘴唇一咬,说道:“我一定要问个究竟!”

  看来她是不到黄河心不死了,林涵极其苦恼地抓抓脑袋,满口答应要帮明敏,让她先回去睡觉,明天大早就出发。

  “不,我不回去了,我就睡这里了。”

  “为什么,你不怕我看到窗外的月亮变成狼人吗?”

  “我怕,那天那个女人的样子老是浮现在我面前,让人全身冰凉凉的。”

  明敏灵巧的钻进被子,林涵老老实实地找出毯子,准备在地板上将就一晚,不料明敏却让他来床上睡。

  林涵啊一声,呆立着不敢动弹,明敏将脸半藏在被子里,用一双大眼睛盯着他,嘴里小声的说道:“就在这里睡,但是不能变成狼人。”

  见了这番景象,林涵木然地躺在明敏边上,直勾勾地看着天花板。这时候明敏又补充了一句:“我知道你是好人。”

  林涵差点泪流满面,这回收到传说中的好人卡了,有谁愿意当好人啊!他只好一声长叹,继续保持着直挺挺的姿势,等待天亮。

  明敏的一只手伸了过来,轻轻地抓着林涵的手,很正经地睡着了,林涵深吸一口气,关上灯,睡觉!

  早上醒来的时候,林涵还是保持着一个僵硬的姿势,明敏的手还是握在他的手中,不过早就捂出了汗,这一夜漫长得不可想象。

  林涵慌忙爬起来,蹑手蹑脚地出了门,走到车前,静静地呆在车上,和长绒棉一起等着明敏下来。

  许久,明敏才揉着眼睛从旅馆中走了出来,见到正襟危坐的林涵,不满地抱怨了一声:“怎么出来了也不叫我一声啊?”

  “没事,你多睡一点,我在查路线!”林涵七手八脚地将地图拿出来,装模作样地翻阅着,明敏钻进车里,将GPS打开,再将林涵拿倒的地图转过来,正色说道:“你就别分心了,我们出发吧!”

  “哦,好,马上出发。”

  二人一狗继续往前,很快就进了湘西的范围了,四周的山脉平白的变得高耸得多,喀斯特地貌和路边时不时出现的苗族老婆婆勾住了明敏的目光,像个孩子一样隔着车窗,惊呼着每一个发现。

  新建的高速路边上车辆并不是很多,林涵也少有地放弃了自己理智态度,将车速超过了规定范围,再过几个小时,他们就会到达第一个目的地——濮市。

  景物嗖嗖地往后退去,明敏开始有点应接不暇,眼睛也有点累了,可在一个出口处,一个站立在围挡旁边的女人却死死地勾住了明敏的眼神,这个身影似曾相识,可车速太快,让明敏没法仔细去看清楚。

  明敏使劲地回忆起这个女人,突然脑中冒出了那个寒冷的天气里出现在酒吧的那个女人,那一袭白衣和惨淡的脸色,还有一双死人般的黯然眼神,像是定格一样地在明敏脑子里面重合起来。

  那朵血做的鲜花,在心头再一次绽放,这个结论莫名地让人心中生出一股寒意,明敏拍打着林涵,让他停车。

  林涵被她拍得心烦意乱,问道什么事情,明敏结结巴巴地说道:“是那个酒吧里面的女人,我看到她了,就在刚才那个出口!”

  “你一定是眼花了,怎么可能呢!”林涵能够感觉到明敏不是说谎,可另一种不祥的感觉却让他说了个谎。

  “你回去看看啊!”

  “妹妹,这是高速公路啊!你让我怎么回去,逆行?”

  明敏见没法退回去,只好仍由林涵继续往前行进,自己有些颓然地倒在座椅上,那个女人将标有范启泽字样的豆子给了她,会说明什么,而她出现在这里,那又说明什么?真是晦涩的迷,这些更像是吸引自己去找范启泽的原因,而不是那个人本身。

  下午的时候,汽车转进了小公路,再转进乡道,这俩新牧马人的首航到达了目的地,停在濮市的街上。

  林涵下了车,使劲伸了伸懒腰,将老爸给他的地址看了看,拉住一个过路人问起来,见林涵操着本地话,那人翻翻白眼道:“东山庙都不知道,你是外地人啊?”

  说完随手一指,指向一座寺庙,随即甩手走掉了。

  东山庙就是在濮市几乎随处都能看到的地方,它是一座古寺,但是却建在河对岸,想要过去,必须坐船。

  林涵瞄着那寺看了半天,再找了一人问了渡口的地方,就要往那边去,明敏没有下车。

  “走啊,办完了这个事情,好去找范启泽经理,我得讨薪,你得讨情债。”

  “我想带着长绒棉。”明敏磨蹭着,怎么都想带着长绒棉,这算是她的直觉,这比林涵的直觉要难以琢磨得多。

  “带上它的话,我估计没有船肯载我们吧,怕把其他乘客吓到水里去。”

  明敏在包里摸索一会,掏出一张百元钞,得意的在林涵面前晃了晃,然后系好长绒棉的绳子,优哉游哉地往渡口走去。

  林涵不服气地跟在后面,嘴里说道:“不要以为钞票是万能的,我们濮市人民脾气倔着呢,不吃你这一套!”这一路过去,明敏倒是赚了不少眼球,一个漂亮姑娘带着一条罕见的大狗,镇上倒是没有出现过这般情景,茶馆里头的老头们纷纷站了出来,看看这热闹。

  “好大一条土狗啊,估计得百把斤。”

  “快赶上年猪了!”

  让林涵失望的是,船老板没有继承濮市人倔强的性格,接过明敏手上的钱,乐颠颠地解开锚绳,带着他们渡江去也。

  林涵拉着长绒棉站在船头,看着江水被船划开,冬天的江水浅,水下的卵石都依稀可见,明敏和船老板费力地聊着天,而林涵眼神飘忽,只看着江面波光粼粼。

  船到了江心,长绒棉一下变得暴躁不安,冲着水下嚎叫起来,身子紧绷,像是要冲下去一般,林涵见状,连忙按住它,探出脑袋往水下看了看。

  心中漂浮着一个深灰的影子,在波浪晃动下时隐时现,林涵揉揉眼,更加仔细的观察着,那灰影像是在翻转,不一会就打了个转,像是一团水草一样的东西慢慢散开,随后一张青灰的脸显现出来,那水草般的东西就是头发,那张脸像是纸糊的一样,保持着一个怪异的表情,似笑非笑。

  娘的!林涵暗叫一声,连忙缩回脑袋,明敏看到长绒棉的表现也走出船舱,问道是什么事情。

  下面好像有个人!林涵大声喊了一声,船老板听了连忙停下柴油机,沿着船帮四处查看,可不论再怎么看,也找不到林涵所说的人影,那个灰色的影子好像钻进了泥沙里面,平白地消失不见了。

  船老板嘀咕了一声,把船开往对岸渡口,可林涵却知道那个不像是自己眼花,这让他有些心悸,可再小心翼翼地往水里一看,却真个什么都没有了,而长绒棉也不再狂暴。

  难道真的只是眼花?林涵又有点后悔没有好好的跟老爸学了。

  等到上了岸,林涵和明敏这才发现,这庙里只有一个和尚,平时打扫再做一些杂活,昔日沅江上一大寺早已风光不再。偌大的庙堂因为年久失修,多了几分破败。

  问及刀居士,和尚想了半天,称自己不知,这刀姓不是镇上姓氏,如果有这么一个人,自然容易问出,可问题是没有这个人,这就难度大了。

  林涵给林孟打了电话,半天才接起来,问了几句,林孟居然说那纸条也是祖上传下来的玩意,要是找不到的话,只能靠林涵自己去询问。

  听到林孟挂了电话,林涵坐在庙门槛上,一脸苦笑。

  明敏陪着林涵一齐坐下,两人苦想半日,明敏冒出一个想法:“要不然咱们去茶馆问问,那里可是镇子的消息海,估计灵通人士多着呢。”

  “得了吧,长绒棉都被说成了年猪大的土狗了,还能得出什么消息。”

  “不知道长绒棉是圣伯纳不代表不知道姓刀的在哪儿啊!”

  说罢明敏就往渡口走去,林涵长叹一声,紧紧跟上。

  过河的时候,林涵躲在舱里,没往河里再张望。

  到了茶馆,堂倌凑了上来,问道要喝什么,林涵正要张口,明敏却按下他,直接说道:“你们这里最好的茶,加上两碟干果,给每桌都上一份,算我请客。”

  这番豪气下来,满堂茶客纷纷侧目,这才看清就是方才牵着大狗的漂亮姑娘,一时间人声悄然四起,自打这沅江上跑船的老大们没落之后,就鲜有这种事情发生,几个最老辈分的茶客,端起杯子,连忙作揖。

  明敏满是得意的坐下,朝着林涵笑笑说道:“现在你可以问了啊!”林涵得了令,溜到各桌,开始一一问起刀居士的事情。

  不料老人们依然没有像样的回答,倒是几个爱抬杠的因为引起的其他内容而差点吵起来,一时间茶馆里面人声鼎沸,茶香烟味混杂在一起,快把林涵和明敏吞没了。

  “看来这个法子不行。”明敏结了帐,和林涵一齐出了茶馆,金钱攻势效果很好,就是没有起到根本作用。林涵四下看了看,这条老街上倒是濮市老人们的聚集地,连卖的玩意儿都是难以看到的活计,一个在秤杆上面凿着秤花的老人看了又看他俩,迟疑了一会,招手让他们过去。

  林涵见了,连忙上前,老头放下手中的铁丝,将老花镜撑了撑,正色问道:“你们要找刀居士?”

  “是啊,您有消息?”

  “刀居士我不认识,我只知道有一个刀济凤。”

  林涵见报出的是一个女人名字,林涵有些失望,可还是得追问下去,老头顿了一顿:“那个刀济凤,是一个仙娘。”

  明敏在一旁听着,一下异口同声的和林涵喊了出来:“仙娘?”

  老头点点头,没有多解释什么,默默地找了张纸,在上面写了个地址,交给林涵。

  “你去找找看吧,或者就是你要找的人。”

  林涵道了谢,回到车上,看看地址,原来并非在镇里,而是在某个山村里。这刀济凤倒是奇怪,好好的镇子不住,却跑去荒山野岭住。

  行了一会车,再开上一条坑坑洼洼的小路,刀济凤的房子就在眼前,一座矮小简陋的木屋子,临近傍晚,那屋子却不见炊烟和灯光,如同荒废了一般。

  林涵上前敲门,却不见动静,趴在窗户上看了半天的动静却又看出个究竟,正回头和呆在车上的明敏打着手势,再转回头,一个白发苍苍、面容可憎的老婆婆赫然面对着自己,惊得林涵差点没有叫出来。

  说那老婆婆面目可憎并没有夸张,一副干瘪的头骨如同糊上了一张皱巴巴的牛皮纸一样,头发蓬乱的散开着,眼睛红肿,瞳孔失去了光彩,整个蒙上了一层灰雾。身上穿着一身普通苗寨老妇的衣裳,站在林涵面前,像是一颗枯朽的大树根一样。

  “你是林家的人吧!”

  老婆婆说话如同喉咙中带着一根锈了的簧片,唧唧地发出奇怪的声响,林涵答应了一声,他有点好奇这样一个老婆婆怎么能够救起自己。

  “一闻就知道,一股子骨头渣子味道。”

  “您就是刀居士吧。”

  “他死了很久了,我是他的女儿,那张纸条儿,已经放了快40年了,想不到还能赶在我死前用上。”

  刀济凤嘿嘿笑着,走进了屋里,林涵连忙跟着进去,进了屋才发现屋里还是黑暗一片,除了火塘里面燃着的几个炭火星子,就没了其他光源。

  见林涵进了屋,明敏迫不及待地牵着长绒棉一齐上前来,还带了一个应急灯。

  坐定下来,刀济凤说到自己眼睛已经不好使了,早已不用点灯,虽然不是全盲,却已经难以看清东西。

  林涵等不了刀婆婆的啰嗦,直截了当将来意说明了一遍,求她能够继续救林家一次。

  刀婆婆抿嘴不语,半晌说出一句让林涵大吃一惊的话:“你愿意你死还是你爹死?”

  “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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