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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杀搏

  门外依旧是阳光遍地,屋檐啁啾,可是生命呢?

  生命是否真的如此美好?生命中为什么总是要有这么多谁都无法避免的痛苦与矛盾?

  小方慢慢的走出来,那孩子仍然站在屋檐下,痴痴的看着一个鸟笼,一只鸟,也不知是山雀,还是画眉?

  “它是我的朋友。”孩子没有回头看小方,这句话却无疑是对小方说的!

  “我知道。”小方说。“我知道它们都是你的朋友。”

  小孩忽然叹息,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里,忽然充满成人的忧郁。

  “可是我对不起它们。”

  “为什么!”

  “因为我知道迟早总有一天,它们会全都死在独孤痴的剑下。”小孩轻轻的说:“只要等到他的手可以握剑时,就一定会用它们来试剑的。”

  “你怎么知道?”小方问。“我父亲要我养这些鸟,也是为了要用它们来试剑的。”小孩道:“有一次他曾经一剑斩杀了十三只飞鸟,那天晚上,他就死在独孤痴剑下。”

  他虽然是个孩子,可是他的声音却已有一种无可奈何的悲伤。

  这是不是因为他已了解,死,本来就是所有一切事的终结。

  巅峰往往就是终点,一个剑客到了他的巅峰时,他的生命往往也到了终结。

  这是他的幸运?还是他的不幸?

  风在树梢,人在树下。

  小方沉默了很久,才慢慢的说:“它们虽然是你的朋友,可是你说不定也有一天会用它来试剑的。”

  小孩也沉默了很久,居然慢慢的点了点头:“不错,说不定,我也会用它们来试剑的。”

  小方道:“你亲眼看见他杀了你父亲,明知他要杀你的朋友,却还是收容了他。”

  小孩道:“因为我也想做他们那样的剑客。”

  小方道:“总有一天,你一定也会成为他们那样的剑客。”

  小孩忽然回过头去,盯着小方!

  “你呢?”

  小方没有回答。

  他已走出古树的浓阴,走到阳光下。他一直往前走,一直没有回头,因为他根本无法决定这个问题。

  大昭寺外的八角街上,有各式各样的店铺。

  久已被油烟熏黑的阴黑店铺里,有来自四方,各式各样的货物:豹皮、虎皮、黑貂皮、山貂皮,各种颜色的“卡契”和丝缎,高挂在货架上,来自波斯天蓝的布匹和地毯满柜台。

  从打箭炉来的茶砖堆积如山,从藏东来的麝香,从尼泊尔来的香料、蓝靛、珊瑚、珍珠、铜器,从中土来的瓷器、珊瑚、琥珀、刺绣、大米,从蒙古来的皮货和鞍货,换走了各种此地的名产,换来了藏人的富足。

  “鹰记”无疑是所有商号中最大的一家。

  ──卜鹰就是猫盗,绝对是。

  ──波娃是个魔女,从没有任何男人能拒绝她。

  ──你既然已答应我,现在就应该去替我杀她!

  小方什么都没有想。

  他既不能去问卜鹰,也不知道应该用什么方法才能接近布达拉宫的中心,达赖活佛那所避寒的红宫。

  他只有先回到“鹰记”,他想问朱云借三百两银子。

  他相信朱云一定不会拒绝。

  但是朱云还没有等到他开口,就先告诉他:“有人在等你,已经等了很久。”

  “什么人?”小方问,“在哪里?”

  “就在这里!”

  小方立刻就看见了这个人。

  一个很年轻的人,脸色看来虽然有些憔悴,可是服饰华丽尊贵,态度庄重沉着。在他族人中,他的地位无疑要比大多数人都高得多。

  他是藏人,说的是汉语,艰涩而生硬。小方说一句,他才说一句。

  “我姓方,我就是小方。”小方问:“你是不是来找我的?”

  “是。”

  “可是我不认得你。”

  “我也不认得你。”这人盯着小方:“你也不认得我。”

  小方又问:“你来找我干什么?”

  这人忽然站起,走出了“鹰记”。走出了“鹰记”,走出门后才回头。

  “你要知道我为什么找你,你就跟我来!”

  他站起来之后,小方才发觉他的身材很高大,比一般人都高得很多。

  外面就是拉萨最繁华的街道,挤满了各式各样的行人。

  他走到街道上,就像是一只仙鹤走入了鸡群。有很多人看见了他.脸上都立刻露出种很奇怪的表情,向他恭敬行礼。

  有些人甚至立刻就跪下去吻他的脚。

  他完全没有反应,显然久已习惯接受别人对他的崇拜尊敬。

  ──这个人究竟是谁?

  小方跟着他走了出去,刚走到一家贩卖“酥油”和“葱泥”的食物店铺外,刚嗅到那种也不知道是香是臭,却绝对能引起人们食欲的异味时,就已经有二三十件致命的暗器,打向他的要害。

  是二十七件暗器,听起来却只有一道风声,看起来也只有三道光芒。

  二十七件暗器,分别打向小方的三处要害──咽喉、心口、肾囊。

  暗器歹毒,出手更歹毒。

  二十七件暗器,绝对是从同一个方向打过来的,就是从走在小方前面,那个装饰华贵,态度高雅,而且非常受人尊敬的年轻人手里打出来的。

  这么样一个高尚尊贵的人,为什么要用如此阴狠歹毒的方法暗算一个素不相识的陌生人?

  小方没有问,也没有被打倒。

  他经历过的凶险暗算已够多了,他随时都在保持着警觉。

  暗器打来时,他已扯下刚才走过的一家店铺门外挂着的一条波斯毛毡。

  二十七件暗器,全都打在这条手工精细,织法紧密的毛毡上,没有一件暗器穿过毛毡。

  走在小方前面的这个年轻人,既没有回头,也没有停步。

  小方也仍然不动声色,回身将毛毡挂在原来的地方,又跟着这个人往前走。

  两个人继续往前走,好像什么事都没发生过。

  但是小方心里并没有他外表看来那么平静,因为他已看出这个人是高手,很可能就是他入藏以来,遇见最可怕的一个对手,甚至比卫天鹏更可怕。

  卫天鹏的刀虽然可怕,拔刀的动作虽然迅速正确,可是他在拔刀前,右肩总是难免要先耸起。

  他的箭虽然可怕,可是他在发箭以前,一定要先弯弓。

  纵然是武林中的绝顶高手,在他们发出致命的一击前,通常都难免会有被人看出来的准备动作。

  这个人却没有。

  他发出那二十七件致命的暗器时,他的头没有回过来,肩也没有动,甚至连手都没有扬起。

  他手臂上的骨节,手腕上的关节,好像都能够随意弯曲扭动,从任何人都很难想像到的部位,运用任何人都很难运用出的力量,发出致命的一击,令人防不胜防。

  天空澄蓝,远处积雪的山巅在蓝天下隐约可见。他们已走过繁荣的街市,走入了荒郊。

  从小方现在站着的地方看过去,看不见别的人,也听不到一点声音。

  小方唯一能看见的人,就是现在已停下来,转过身,面对着他的人。

  这个人正在用一双充满仇恨的眼睛盯着他。一个互相都不认得的陌生人,本来绝对不应该存这种眼色。

  “我叫普松。”这个人忽然说出了自己的名字,小方从未听过这名字。

  普松说出来的第二句话更惊人。

  “我来找你。”他说:“因为我要你死!”

  他说的汉语生硬艰涩,可是这个“死”字用这种口音说出来,却显得更有决心,更有力量,更令人惊心,也更可怕。

  小方叹了口气!

  “我知道你要我死,刚才我差一点就死在你手里。”

  “你是剑客,你应该明白。”普松道:“剑客要杀人,只要能杀死那个人就好,随便用什么手段都没有关系。”

  他用的词句词汇都很奇怪:“你是剑客,随时都可以杀人,随时都可以被人杀,你杀了人,你不会怪你自己,你被人杀,也不应该怪别人。”

  小方苦笑。

  “你怎么知道我是剑客?”

  “我不认得你,但是我听人说过你,你是中土有名的剑客。”普松的态度严肃庄重,绝没有丝毫轻佻讥刺之意。

  他慢慢的接着说:“你是剑客,剑客的剑,就是人的手,每个人的手都应该长在手上;每个剑客的剑都应该在身上,可是你没有。”

  剑客的剑,就像是人的手。

  普松的话虽然艰涩难懂,但是谁也不能不承认他说的很有道理。

  “你练的是剑,你杀人用剑。”普松道:“我不练剑,我杀人不用剑,我用手就能杀人。”

  他伸出了他的手。

  他的手伸出来时,还是一只很普通的手,忽然间他的手心就已变为赤红,红如夕阳,红如鲜血,红如火焰。

  普松慢慢的接着说:“我还有手,你却没有剑了,所以我不会死,我要你死!”

  小方从未听见过任何人能将这个“死”字说得如此冷酷沉郁。

  这是不是因为他自己心里已感觉到死的阴影?

  他为什么要杀小方?是他自己要杀小方?还是别人派来的?

  以他的武功和气质,绝不可能做卫天鹏那些人的属下。

  他自己根本从未见过小方,也不可能和小方有什么势必要用“死”来解决的恩怨仇恨。

  这些问题小方都想不通,小方只看出了一点。

  这个人的掌力雄厚邪异,如果不是传说中的“密宗大手印”那一类功夫,想必也很接近。

  这种掌力绝不是小方能够用肉掌抵抗的。

  他的剑不在他身边,因为他从未想到在这陌生的地方,也有必需用剑的时候。

  他能用什么对付普松的这一双血掌?

  阳光普照的大地,忽然充满杀机,在死亡阴影下,连阳光都变得阴森黯淡了。

  普松向小方进逼。

  他的脚步缓慢而沉稳。

  有种人只要一下决心开始行动,就没有人能让他停下来。

  普松无疑就是这种人。

  他已下定决心,决心要小方死在他掌下,他心中的阴影只有“死”才能驱散。

  小方一步步向后退。

  他无法对付普松的这一双血掌,他只有退,退到无路可退时为止。

  现在他已无路可退。

  他已退到一株枯树下,枯树阻断了他的道路,树已枯死,人也将死。

  就在这一刹那间,他心里忽然闪出了一丝灵机──在生死将分的这一刹那间,本就是人类思想最敏锐的时候。

  心剑! 

  他忽然想起了独孤痴的话。

  ──你掌中纵然握有吹毛断发的利器,但是你的心中若是无剑,你掌中的利剑也只不过是块废铁而已。

  这是剑术中至高至深的道理,这道理如果用另一种方法解释,也同样可以存在。

  ──你掌中虽然无剑,但是你的心中如果有剑,纵然是一块废铁,也可以变成杀人的利器。

  人已逼近,

  普松忽然发出低吼如狮,全身的衣衫忽然无风而动,震荡而起。

  他已振起了全力,作致命的一击。

  他的血掌已击出!

  就在这一刹那间,小方忽然反手拗断了一根枯枝,斜斜的刺了出去。

  在这一刹那间,这根枯枝已不是枯枝,已经变成了一柄剑。

  无坚不摧的杀人利剑。

  因为他心里也没有将这根枯枝当作枯枝,他已将它当作了一柄剑,全心全意的将它当作了一柄剑,他的全身精气都已贯注在这柄剑上。

  这一剑看来虽然空灵缥缈虚无,可是他一剑刺出,普松的血掌竟已被洞穿。

  他的手乘势往前一送,他的“剑”又刺入了普松的眼。

  普松的血掌竟被这一根枯枝钉在自己的眼睛上!

  鲜血飞溅,人倒下,一倒下就不再动。

  等到有风吹过的时候,小方才发觉自己的衣衫都已湿透。

  他自己也想不到。他这一剑有这样的威力,因为这一剑并不是用他的手刺出的,而是用心刺出的。

  在这一剑刺出的那一刹那,他的心、他的手、他的人,已完全和他的剑融为一体。

  在这一刹那间,他的精气贯通,人神交会,他把握住这一刹,刺出了必杀必胜的一剑。

  这就是“心剑”的精义。

  但是普松并没有死。

  小方忽然听见他在喃喃自语,仿佛在呼唤着一个人的名字。

  “波娃……波娃……”

  小方的心抽紧,立刻俯下身,用力抓起了普松的衣襟!

  “是不是波娃要你来杀我的?”他的声音嘶哑:“是不是?”

  普松眼睛里一片虚空,喃喃的说:“她要我带你去见她,我不能带你去见她,我宁可死。”

  他用的词句本来就很艰涩难解:“我不能要你死,我自己死,等我死了,你才能去见她。我活着时,谁也不能把她抢走!”

  小方的手放松了。

  他忽然了解普松心里的阴影是怎么会存在的。

  只有最强烈痛苦的爱,才能带来如此沉郁的阴影。

  同样的痛苦,同样的爱,同样强烈,使得小方忽然对这个人生出种说不出的怜悯哀伤。

  普松忽然从心的最深处吐出口气。

  “我已将死,你可以去了。”

  他挣扎着,拉开刚才已经被小方抓紧了的衣襟,露出了里面的黄色袈裟。

  直到此刻,小方才看出他是个僧人。

  看他的气度和别人对他的尊敬,他无疑是位地位极高的喇嘛。

  但是他也像其他那些凡俗的人一样,宁愿为一个女人而死。

  ──她不是女人,她是个魔女,没有任何男人能拒绝她,小方的心在刺痛。

  “你要我到哪里去?”

  普松从贴身的袈娑里,拿出个金佛。

  “你到布达拉宫去,带着我的护身佛去,去求见‘噶伦喇嘛’,就说我……我已经解脱了。”

  这就是他的最后一句话。

  他心中的阴影只有死才能驱散,他心中的痛苦只有死才能解脱。

  ──他是不是真的已解脱了?他死时心中是否真的恢复了昔日的宁静?

  这问题有谁能回答?

  他把这问题留给了小方。

  “噶伦喇嘛”是在雄奇瑰丽的布达拉宫,一个阴暗的禅房中接见小方的。

  在这古老而神秘的宗教传统中,噶伦喇嘛不仅必须是位深通佛理的高僧,也是治理万民的大吏,地位仅次于他们的活佛达赖。

  但是他的人却像这间禅房一样,显得阴暗衰老、暮气沉沉。

  小方想不到这么容易就能见到他,更想不到他居然是这样的人。

  他盘膝坐在一张古老破旧的禅床上,接过小方交给他的金佛,默默的听小方说出来意,满布皱纹的瘦脸上,始终带着种正在深思的表情,却又仿佛全无表情,因为他的思想已不能打动他的心。

  “我明白你的意思。”等小方说完后,噶伦喇嘛才开口:“我也知道普松的痛苦只有死才能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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