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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淑女与强盗

  沈璧君醒来得很早。

  风已住,火仍在燃烧着,显然又添了柴,这四面漏风的破庙里,居然充满了温暖之意。

  但火堆旁那奇怪的男人却已不在了。

  难道他已不辞而别?

  沈璧君望着这闪动的火苗,心里忽然觉得很空虚、很寂寞、很孤独,就像是忽然间失去了什么。

  她甚至有种被人欺骗,被人抛弃了的感觉。

  她自己也不知道自己怎会有这种感觉,他们本就是陌生人,她连他的名字都不知道,他也没有对她作过任何允诺。

  他要走,自然随时都可以走,也根本不必告诉她。

  但就连她的丈夫离开她的时候,她都没有现在这种感觉。

  这是为了什么?

  “一个人在遭受到不幸、有了病痛的时候,心灵就会变得特别脆弱,特别需要别人的同情和安慰,特别不能忍受寂寞。”

  她试着替自己解释,但自己对这解释也并不十分满意。

  她只觉心乱得很,一时间竟不知该如何是好,就在这时,那苍凉而萧索的歌声已自门外传了进来。

  听到这歌声,沈璧君的心情立刻就改变了,甚至连那堆火都忽然变得更明亮,更温暖。

  萧十一郎已走了进来。

  他嘴里哼着歌,左手提着桶水,右手夹着一大捆不知名的药草,他的步履是那么轻快,全身都充满了野兽般的活力。

  这男人看来就像是一头雄狮、一条虎,却又没有狮虎那么凶暴可怕,看来他不但自己很快乐,也能令每个看到他的人都感染到这分快乐。

  沈璧君面上竟不由自主露出了笑容。

  萧十一郎发亮的眼睛也正好自她面上扫过。

  沈璧君带着笑道:“早。”

  萧十一郎淡淡道:“现在已不早了。”

  他只看了她一眼,目光就移向别处,虽只看了一眼,但他看着她的时候,目光也忽然变得很温柔。

  沈璧君道:“昨天晚上……”

  想到昨天晚上的那碗汤,汤中的眼泪,她的脸就不觉有些发红,垂下了头,才低低的接着道:“昨天晚上真麻烦你了,以后我一定会……”

  萧十一郎不等她说完,就已打断了她的话,冷冷道:“我最喜欢别人报答我,无论用什么报答我都接受,但现在你说了也没有用,所以还不如不说的好。”

  沈璧君怔住了。

  她发现这人每次跟她说话,都好像准备要吵架似的。

  在她的记忆中,男人们对她总是文质彬彬、殷勤有礼,平时很粗鲁的男人,一见到她也会装得一表斯文,平时很轻佻的男人,一见到她也会装得一本正经,她从来也未见到一个看不起她的男人。

  现在她才总算见到了。

  这人简直连看都不愿看她。

  这人到底有什么毛病?竟会看不出她的美丽?

  火堆上支着铁架,铁架上吊着个大锅。昨天晚上那碗汤,就是这铁锅熬出来的,现在锅里的汤也不知是被熬干了,还是被喝光了,铁锅已被烤得发红,萧十一郎一桶水全都倒入锅里。

  只听“滋”的一响,锅里冒出了一股青烟。

  然后萧十一郎就又坐到火堆旁,等着水沸。

  “这人究竟是个怎么样的人?这破庙就是他的家?他为何连姓名都不肯说出?难道他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

  沈璧君对这个人越来越好奇了,却又不好意思问他,只希望他能自己说说自己的身世,就算不全说出来,随便说两句也好。

  但萧十一郎嘴里又开始哼着那首歌,眼睛又开始闭了起来,似乎根本已忘了有她这么样一个人存在。

  “他既然不愿睬我,我为什么还要留在这里?”

  沈璧君忽然对自己生起气来了,大声道:“我姓沈,无论什么时候你到大明湖边的‘沈家庄’去,我都会令人重重的酬谢你,绝不会让你失望。”

  萧十一郎连看都没有看她一眼,道:“你现在就要回去?”

  沈璧君道:“是。”

  萧十一郎道:“你走得回去么?”

  沈璧君不由自主望了望自己的腿,才发现腿已肿得比昨天更厉害了,最可怕的是,肿的地方已完全麻木,连一点感觉都没有。

  莫说走路,她这条腿简直已连抬都无法抬起。

  锅里的水已沸了。

  萧十一郎慢慢的将那捆药草解开,仔细选出了几样,投入水里,用一根树枝慢慢的搅动着。

  沈璧君望着自己的腿,眼泪几乎又忍不住要流了出来。她是个很好强的人,从来也不愿求人。

  可是现在她却别无选择的余地。

  这是无可奈何的事,每个人一生中都难免会遇着几件这种事,她只有忍耐,否则就只好发疯。

  沈璧君长长的吐出口气,嗫嚅着道:“我……我还想麻烦你一件事。”

  萧十一郎道:“嗯。”

  沈璧君道:“不知道你能不能替我雇辆车子,载我回去?”

  萧十一郎道:“不能。”

  他回答得实在干脆极了,沈璧君怔了怔,忍住气道:“为什么不能?”

  萧十一郎道:“因为这地方是在半山上,因为拉车的马没有一匹会飞的。”

  沈璧君道:“可是……我来的时候……”

  萧十一郎道:“那是我抱你上来的。”

  沈璧君的脸立刻飞红了起来,连话都说不出了。

  萧十一郎悠然道:“现在你自然不肯再让我抱下去,是不是?”

  沈璧君忍耐很久,终于还是忍不住道:“你……你为何要……要带我到这里来?”

  萧十一郎道:“不带你到这里来,带你到哪里去?你若在路上捡着

  一只受了伤的小猫小狗,是不是也会将它带回家呢?” 。

  沈璧君飞红的脸一下子又气白了。

  她从来也没有想到要去打男人的耳光,但现在她若有了力气,也许真会重重的给这人几个耳刮子。 

  萧十一郎慢慢的站了起来,慢慢的走到神案前,盯着她的腿。

  沈璧君的脸又红了,真恨不得将这条腿锯掉,她拼命将这条腿往里面缩,但萧十一郎的眼睛却连一刻也不肯放松。

  沈璧君又羞又怒,道:“你……你想干什么?”

  萧十一郎淡淡道:“你的脚已肿得像只粽子,我正在想,要用什么法子才能将你的鞋袜脱掉。”

  沈璧君几乎忍不住要大叫起来,这男人居然想脱她的鞋袜,她的脚就连她的丈夫都没有真正看到过。

  只听萧十一郎喃喃道:“看样子脱是没法子脱掉的了,只有用刀割破……”

  他嘴里说着,竟真的自腰边拔出了一把刀。

  沈璧君颤声道:“我本来还以为你是个君子,谁知你……你……”

  萧十二郎道:“我并不是君子;却也没有替女人脱鞋子的习惯。”

  他忽然将刀插在神案上,又将那桶水提了过来,冷冷道:“你若想快点走回去,就赶快脱下鞋袜,放在这桶水里泡着,否则你说不定只有一辈子住在这里。”

  在那种时候,你若想要一位淑女脱下她的鞋袜,简直就好像要她脱衣服差不多困难。

  因为在那种时候,一个女人若肯在男人面前脱下自己的鞋袜,那么别的东西她也就差不多可以脱下来了。

  沈璧君现在却连一点选择也没有。

  她只希望这人能像个君子,把头转过去。

  萧十一郎的眼睛却偏偏睁得很大,连一点转头的意思都没有。

  沈璧君咬着嘴唇,道:“你……你能不能到外面去走走?”

  萧十一郎道:“不能。”

  沈璧君连耳根都红了,呆在那里,真恨不得死了算了。

  萧十一郎道:“你不要以为我想看你的脚,你这双脚现在已没有什么好看的,我只不过想看看你中的究竟是什么毒而已。”

  他冷冷的接着道:“毒性若再蔓延上去,你说不定连别的地方也要让人看了。”

  这句话真的比什么都有效。

  沈璧君慢慢的,终于将一双脚都泡入水里。

  一个人若能将自己的脚舒舒服服的泡在热水里,他对许多事的想法和看法就多多少少会改变些的。

  脱鞋子的时候,沈璧君全身都在发抖,但现在她的心已渐渐平静了下来,觉得一切事并不如自己方才想像中那么糟。

  萧十一郎已没有再死盯着她的脚。

  他已看得很清楚了。

  这时他已经选出了几种药草,摘下了最嫩的一部分,放在嘴里慢慢的咀嚼着,仿佛在品尝着它们的滋味。

  沈璧君垂头看着自己的脚,却分不清自己心里是什么滋味。

  她居然会在一个陌生的男人面前洗脚──她只望这是场噩梦,能快些过去,快些忘掉。

  突听萧十一郎道:“把你受伤的脚抬起来。”

  这次沈璧君并没有反抗,她好像已认命了。

  这就是女人最大的长处──女人都有认命的时候。

  有许多又聪明、又美丽的女人,嫁给一个又丑又笨的丈夫,还是照样能活下去,就因为她们能够“认命”。

  有很多人都有种很“奇妙”的观念,觉得男人若不认命,能反抗命运,就是英雄好汉。

  但女人若不认命,若也想反抗,就是大逆不道。

  沈璧君足踝上的伤口并不大,只有红红的一点,就好像刚被蚊子叮了一口时那种样子。

  但红肿却已蔓延到膝盖以上。

  想起了那可怕的“孩子”,沈璧君到现在手脚还难免要发冷,她足踝被那“孩子”踢中时,绝未想到后果竟如此严重。

  萧十一郎已将嘴里咀嚼的药草吐了出来,敷在她的伤口上,她心里也不知是羞恼,还是感激。

  她只觉这药冰冰凉凉的,舒服极了。

  萧十一郎又在衣服上撕下块布条,放到水里煮了煮,再将水拧干,用树枝挑着送给沈璧君,道:“你也许从来没有包扎过伤口,幸好这还不是什么困难的事,你总该做得到。”

  这次他话未说完,头已转了过去。

  沈璧君望着他的高大背影,她实在越来越不了解这奇怪的人了。

  这人看来是那么粗野,但做事却又如此细心;这人说话虽然又尖锐、又刻薄,但她也知道他绝没有伤害她的意思。

  他明明是个好人。

  奇怪的是,他为什么偏偏要教人觉得他不是个好人呢?

  萧十一郎又哼起了那首歌,歌声仍是那么苍凉、那么寂寞,你若看到他那张充满了热情与魔力的脸,就会觉得他实在是个很寂寞的人。

  沈璧君暗中叹了口气,柔声道:“谢谢你,我现在已觉得好多了。”

  萧十一郎道:“哦?”

  沈璧君笑道:“想不到你的医道也如此高明,我幸亏遇见了你。”

  萧十一郎道:“我根本不懂得什么医道,只不过懂得要怎么才能活下去,每个人都要活下去的,是不是?”

  沈璧君慢慢的点了点头,叹道:“我现在才知道,除非在万不得已的时候,否则没有人会想死的。”

  萧十一郎道:“非但人要活下去,野兽也要活下去,野兽虽不懂得什么医道,但它们受了伤的时候,也会去找些药草来治伤,再找个地方躲起来。”

  沈璧君道:“真有这种事?”

  萧十一郎道:“我曾经看到过一匹狼,被山猫咬伤后,竟逃到一个沼泽中去,那时我还以为它是在找自己的坟墓。”

  沈璧君道:“它难道不是?”

  萧十一郎笑了笑,道:“它在那沼泽中躺了两天,就又活了,原来它早已知道有许多药草腐烂在那沼泽里,它早已知道该如何照顾自己。”

  沈璧君第一次看到了他的笑容,似乎只有在谈到野兽时,他才会笑。他甚至根本不愿意谈起人。

  萧十一郎还在笑着,笑容却已有些凄凉,慢慢地接着道:“其实人也和野兽一样,若没有别人照顾,就只好自己照顾自己了。”

  人真的也和野兽一样么?

  若是在一两天之前,沈璧君听到这种话,一定会认为说话的人是个疯子;但现在,她却已忽然能体会这句话中的凄凉辛酸之意。

  她这一生中,时时刻刻都有人在陪伴着她,照顾着她,直到现在她才知道寂寞与孤独竟是如此可怕。

  沈璧君渐渐已觉得这人一点也不可怕了,非但不可怕,甚至还有些可怜,她忍不住想对这人知道得更多些。

  人们对他们不了解的人,总是会生出一种特别强烈的好奇心,这分好奇心,往往又会引起许多种别的感情。

  沈璧君试探着问道:“这地方就是你的家?”

  萧十一郎道:“最近我常常住在这里。”

  沈璧君道:“以前呢?”

  萧十一郎道:“以前的事我已全都忘了,以后的事我从不去想它。”

  沈璧君道:“你……你难道没有家?”

  萧十一郎道:“一个人为什么要有家?流浪天下,四海为家,岂非更愉快得多?”

  当一个人说自己宁愿没有家时,往往就表示他想要一个家了,只不过“家”并不只是间屋子,并不是很容易就可建立的──要毁掉却很容易。

  沈璧君忍不住轻轻叹了口气,道:“每个人迟早都要有个家的,你若是有什么困难,我也许可以帮助你……”

  萧十一郎冷冷道:“我也没有什么别的困难,只要你肯闭上嘴,就算是帮了我个大忙了。”

  沈璧君又怔住了。

  像萧十一郎这样不通情理的人,倒也的确少见得很。

  就在这时,突听一阵脚步声响,两个人匆匆走了进来。

  这破庙里居然还有人会来,更是令人想不到的事。

  只见这两人都是相貌堂堂,衣衫华丽,气派都不小,佩刀的人年纪较长,佩剑的看来只有三十左右。

  这种人会到这种地方来,就令人奇怪了。

  更令人奇怪的是,这两人见到沈璧君,面上都露出欣喜之色,其中一个年纪较大的立刻抢步向前,躬身道:“这位可就是连夫人么?”

  沈璧君怔了怔,道:“不敢,阁下是……”

  那人面带微笑,道:“在下彭鹏飞,与连公子本是故交,那日夫人与连公子大喜之日,在下还曾去叨扰过一杯喜酒。”

  沈璧君道:“可是人称‘万胜金刀’的彭大侠?”

  彭鹏飞笑得更得意,道:“贱名何足挂齿,这‘万胜金刀’四字,更是万万不敢当的。”

  另一人锦衣佩剑,长身玉立,看来像是风采翩翩的贵公子,武林中,这样的人材,倒也不多。

  此时此地,沈璧君能见到自己丈夫的朋友,自然是开心得很,面上已露出了微笑,道:“却不知这位公子高姓大名?”

  彭鹏飞抢着道:“这位就是‘芙蓉剑客’柳三爷的长公子柳永南,江湖人称‘玉面剑客’,与连公子也曾有过数面之交。”

  沈璧君嫣然道:“原来是柳公子,多日未曾去问三爷的安,不知他老人家气喘的旧疾已大好了么?”

  柳永南躬身道:“托夫人的福,近来已好的多了。”

  沈璧君道:“两位请恕我伤病在身,不能全礼。”

  柳永南道:“不敢。”

  彭鹏飞道:“此间非谈话之处,在下等已在外面准备好一顶软轿,就请夫人移驾回庄吧。”

  两人俱是言语斯文,彬彬有礼:沈璧君见到他们,好像忽然又回到自己的世界了,再也用不着受别人的欺负,受别人的气。

  她似乎已忘了萧十一郎的存在。

  彭鹏飞招了招手,门外立刻就有两个很健壮的青衣妇人,抬着顶很干净的软兜小轿走了进来。

  沈璧君嫣然道:“两位准备得真周到,真麻烦你们了。”

  柳永南躬身道:“连公子终日为武林同道奔走,在下等为夫人略效微劳,也是应该的。”

  彭鹏飞道:“如此就请夫人上轿。”

  突听萧十一郎道:“等一等。”

  彭鹏飞瞪了他一眼,冷冷道:“你是什么人?也敢在这里多嘴。”

  萧十一郎道:“我说我是‘中州大侠’欧阳九,你信不信?”

  彭鹏飞冷笑道:“凭你只怕还不配。”

  萧十一郎道:“你若不信我是欧阳九,我为何要相信你是彭鹏飞?”

  柳永南淡淡道:“只要连夫人相信在下等也就是了,阁下信不信都无妨。”

  萧十一郎道:“哦?她真的相信了两位么?”

  三个人的眼睛都望着沈璧君,沈璧君轻轻咳嗽两声,道:“各位对我都是一番好意,我……”

  萧十一郎打断了她的话,冷笑道:“像连夫人这样的端庄淑女,纵然已对你们起了怀疑之心,嘴里也是万万不肯说出来的。”

  柳永南笑了笑,道:“不错,也只有阁下这样的人,才会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说到这里,只听“呛”的一声,他腰边长剑已出鞘,剑光一闪,凌空三曲,萧十一郎手里的一根树枝已断成四截。

  萧十一郎神色不动,淡淡道:“这倒果然是芙蓉剑法。”

  彭鹏飞大声道:“你既识货,就该知道这一招‘芙蓉三折’,普天之下除了柳三爷和柳公子外,再也没有第三个人使得出来。”

  沈璧君展颜一笑,道:“柳公子这一招‘芙蓉三折’,只怕已青出于蓝了。”

  萧十一郎道:“你也不问问他们怎会知道你在这里的?”

  沈璧君道:“他们无论怎么会知道我在这里的都没关系,就凭彭大侠与柳公子的侠名,我就信得过他们。”

  萧十一郎默然良久,才缓缓道:“不错,有名有姓的人说出来的话,自然比我这种人说出来的可靠得多,我实在是多管闲事。”

  沈璧君也沉默了半晌,才柔声道:“但我知道你对我也是一番好意……”

  彭鹏飞冷笑道:“好意?只怕不见得。”

  柳永南道:“他三番两次的阻拦,想将夫人留在这里,显然是别有居心。”

  彭鹏飞叱道:“不错,先废了他,再带去严刑拷问,看看幕后是否还有主使的人!”

  叱声中,他的金刀也已出鞘。

  萧十一郎站在那里,动也不动,就像是突然间变得麻木了。

  柳永南反倒来做好人了,道:“且慢,这人说不定是连夫人的朋友,我们岂可难为他!”

  彭鹏飞道:“夫人可认得他么?”

  沈璧君垂下了头,道:“不……不认得。”

  萧十一郎突然仰面大笑起来,狂笑着道:“像连夫人这样的名门贵妇,又怎会认得我这种不三不四的人,连夫人若有我这种朋友,岂非把自己的脸都要丢光了吗?”

  柳永南叱道:“正是如此。”

  这四个字说完,长剑已化为一片光幕,卷向萧十一郎;刹那之间,已攻出了四剑,剑如抽丝,连绵不绝。

  当代“芙蓉剑”的名家虽然是男子,但“芙蓉剑法”却是女子所创,是以这剑法轻灵有余,刚劲不足,未免失之柔弱。

  而且女子总是难免胆气稍逊,不愿和对手硬拼硬拆,攻敌之前,总要先将自己保护好再说。

  是以这剑法攻势只占了三成,守势却有七成。

  柳永南这四剑看来虽然绚丽夺目,其实却全都是虚招,为的只不过是先探探对方的虚实而已。

  萧十一郎狂笑未绝,身形根本连动都没有动。

  彭鹏飞喝道:“连夫人既不认得他,你我手下何必再留情?”

  他掌中一柄金背砍山刀,重达二十七斤,一刀攻出,刀风激扬,那两个抬轿的青衣妇人早已吓得躲入了角落中。

  只见刀光与剑影交错,金背刀的刚劲,恰巧弥补了芙蓉剑之不足,

  萧十一郎似已连还手之力都没有,也被迫入角落中。

  彭鹏飞得势不让人,攻势更猛,沉声道:“不必再留下此人的活口!”

  柳永南道:“是。”

  他剑法一变,攻势俱出,招招都是杀手。

  萧十一郎目中突然露出杀机,冷笑道:“既是如此,我又何必再留下你们的活口?”

  他身形一转,两只肉掌竟硬生生逼入刀光剑影中。

  “芙蓉剑”剑法缜密,素称“滴水不漏”,此刻也不知怎地,竟被对方的一只肉掌抢攻了进来。

  柳永南的出手竟在刹那间就已被封住,他大骇之下,脚下一个踉跄,也不知踢到了什么。

  只听“骨碌碌”一声,一只铁碗被他踢得直滚了出去。

  这只碗正是昨夜那只盛汤的碗。

  看到了这只碗,想到了昨夜碗中的温情,沈璧君骤然觉得心弦一阵激动,再也顾不得别的,失声大呼道:“他是我的朋友,你们放他走吧!” 

  萧十一郎的铁掌已将刀与剑的出路全都封死,他的下一招就是置人死命的杀手,柳永南与彭鹏飞的生死已只是呼吸间事。

  可是,听到了沈璧君这句话,萧十一郎胸中也有一阵热血上涌,杀机尽失,这一着杀手竟是再也无法攻出!

  彭鹏飞与柳永南的声名也是从刀锋剑刃上搏来的,与人交手的经验是何等丰富,此刻怎肯让这机会平白错过?

  两人不约而同抢攻一步,刀剑齐飞,竟想乘这机会将萧十一郎置之于死地,“哧”的一声,萧十一郎肩头已被划破一条血口!

  彭鹏飞大喜之下,刀锋反转,横砍胸腹。

  突听萧十一郎大喝一声,彭鹏飞与柳永南只觉一股大力撞了过来,手腕一麻,手中的刀剑也不知怎地就突然到了对方手里。

  但听“格”的一响,刀剑俱都断成两截,又接着是“轰”的一声巨震,破庙的墙已被撞破一个大洞。

  飞扬的灰土中,萧十一郎的身形在洞外一闪,就瞧不见了。

  彭鹏飞、柳永南,望着地上被折断的刀剑,只觉掌心的冷汗一丝丝在往外冒,身子再也动弹不得。

  也不知过了多久,彭鹏飞才长长叹了口气,道:“好厉害!”

  柳永南也长长叹了口气,道:“好厉害!”

  彭鹏飞擦了擦汗,苦笑道:“如此高手,我怎会不认得?”

  柳永南也擦了擦汗,道:“此人出手之快,实是我平生未见。”

  彭鹏飞转过头,嗫嚅着问道:“连夫人可知道他是谁么?”

  沈壁君望着墙上的破洞,也不知在想什么,竟未听到他的话。

  柳永南咳嗽两声,道:“不知他是否真的是连夫人的朋友?”

  沈璧君这才轻叹一声,道:“但愿他真是我夫妻的朋友,无沦谁能交到这样的朋友,都是幸事。”

  她不说“我的朋友”,而说“我夫妻的朋友”,正是她说话的分寸,因为她知道以她的地位,莫说做不得错事,就连一句话也说错不得。

  柳永南道:“如此说来,夫人也不知道他的名姓?”

  沈璧君叹道:“此人身世似有绝大的隐秘,是以不肯轻易将姓名示人。”

  彭鹏飞沉吟着,突然道:“以我看,此人只怕是萧十一郎!”

  萧十一郎!

  柳永南苍白的脸上更无一丝血色,失声道:“萧十一郎?怎见得他就是萧十一郎?”

  彭鹏飞叹道:“萧十一郎虽是个杀人不眨眼的恶徒,但武功之高,天下皆知,而且行踪飘忽,身世隐秘,很少有人看到过他的真面目。”

  他眼角的肌肉不觉已在抽动着,嘎声接道:“这几点岂非都和方才那人一样?”

  柳永南连嘴唇都已失却血色,只是不停的擦汗。

  沈璧君却摇了摇头,缓缓道:“我知道他绝不是萧十一郎。”

  彭鹏飞道:“夫人何以见得?”

  沈璧君道:“萧十一郎横行江湖,作恶多端,但我知道他……他绝不是个坏人。”

  彭鹏飞道:“知人知面不知心,越是大奸大恶之徒,别人越是难以看出。”

  沈璧君笑了笑,道:“萧十一郎杀人不眨眼,他若是萧十一郎,两位岂非……”

  她话到嘴边留半句,说到这里,就住了嘴。

  但她言下之意,彭鹏飞与柳永南自然明白得很,两人的脸都红了,过了半晌,柳永南才勉强笑了笑,道:“无论那人是否萧十一郎,我们总该先将连夫人护送回庄才是。”

  彭鹏飞道:“不错,夫人请上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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